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区度河长制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
区2021年度河长制工作总结
2021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XX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积极践行新时代治水思路,围绕新阶段新部署新要求,明细工作思路和措施,加快打造人水和谐幸福河流的“XX样本”。
一、河长履职尽责不断增强
一是河长履职尽责。区级总河长严格落实水利部《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要求,于2021年XX月XX日召开区级总河长会议并以XX区第3号总河长令印发《XX区2021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要点》。二是河长牵头协调解决责任河流重大问题情况。区级总河长、各区级河长亲自部署“清河清湖”专项行动、受理市河长转办X河浮萍投诉问题、安排落实水利部《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和市级总河长第3号令要求。三是开展巡河调研活动。各级河长严格落实水利部《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和省河长办要求,区级河长按照一季度不少于1次巡河要求、镇级河长一个月不少X次、村级河长一个月不少于X次开展巡河调研。2021年全年,各级河长累计巡河XXX人次。
二、管护机制不断完善
一是创建省级幸福河湖。按照省河长办年度目标任务,我区申报的老泉河中市段省级幸福河流于2021年XX月XX日完成市级初验,2021年XX月X日顺利通过省级核验。
二是落实河流管护主体。按照XX区河长制工作方案,XX区设立境内X河、X河、XX河、XXX河4条河流为区级河流。根据XX水利局党组文件关于印发《市水利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XX党〔2021〕XX号),XXX段河道管护主体为X河河道管理中心;
XXX段河道管护主体为泉河河道管理中心;
XXX段河道管护主体为XX新河河道管理中心。各镇办(园区)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河流管护的指导意见》(X河长办〔20XX〕X号)要求,结合各地实际,镇、村两级河流管护主体都有相应的管护公司或由属地政府统一开展日常巡查、保洁等工作,且每条河流都配有专职巡河员开展日常巡护。三是河长制向小微水体延伸。根据省、市河长办统一要求,各镇办(园区)均已建立小微水体名录并在政府公示栏进行公示。区水利局统一汇总后,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栏予以公示。四是落实河长制经费。河长制办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2021年累计拨付河长制专项经费XXX万元,主要用于“清四乱”、河流日常管护、幸福河湖创建、巡河员工资发放等有关工作。五是建立健全河长制促进机制。20XX年XX月X日区河长办会同区检察院建立“河长制+检察长”工作机制,并以XX区第1号总河长令的形式印发《关于建立“河长制+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决定》。2021年X月X日、XX月X日至XX月XX日区河长办联合区检察院分别开展专项行动,共同加强河流保护,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20XX年XX月X日,区公安分局印发《XX市公安局XX分局实施河流警长制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河长制+警长”工作机制,并按照机制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河流管理范围内违法行为,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2021年X月X日、XX月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区河长办分别与XX县河长办、XX区河长办、XX市河长办、XX区河长办联合发文建立联合河长制,并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巡河。根据XX区河长制述职制度要求,区河长办于2021年XX月XX日开展XX镇级河长书面述职。区河长办形成初步意见后报XX区级河长审议后印发。2021年X月X日区河长办建立并印发《XX区河长制交办转办督办制度》(XX长办〔2021〕X号),结合文明城市创建,下发督办单X份。
三、持续推进河流突出问题整治
按照省第1号总河长令“清江清河清湖”行动要求,XX区自查上报问题XX处,均已完成整改销号。市河长办委托第三方暗访交办第一批一类河流突出问题整改完成XXX个;
第二批交办X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区河长办出台《XX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暗访工作制度(试行)》,建立暗访排查机制,结合创城下发暗访督办单X份,实现暗访常态化、排查范围全覆盖。
四、加大宣传教育及公众参与力度
一是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2021年XX区紧紧围绕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工作目标,河长制工作先后被《中国水利报》《XX日报》《XX晚报》、省河长办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网站报道。二是积极办理举报投诉事项。全年累计接到市河长办转办投诉1起,XX城区段存在大量浮萍水草。XX区河长办联合XX区河长办、XX区应急管理局组织人员进行打捞清理,并及时回复市河长办。三是积极组织公众参与河长制。定期开展河小青“净滩”、河长制进校园、巾帼志愿护河等一系列活动,营造人人参与河长制的良好氛围。
五、完善河长制基础工作
一是完善省河长决策支持系统。按照市河长办要求,完成省河长制决策支持系统缺少的失量数据图绘制和变更后新任河长的基本信息填报等工作。二是进行水利部信息系统填报。按照市河长办有关要求,及时更新水利部信息系统变更的河长信息等重要信息填报,并按省河长办要求,及时将变更后的河长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栏予以公告。三是开展区级河长制培训情况。为强化河长履职,更好地开展河长制工作。区河长办分别于2021年XX月XX日、XX月XX日组织河长制专题培训班,组织区级河长成员单位、镇级河长办、镇村级河长等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培训。
六、加强河流管理
一是完成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按照省河长办要求,完成2021年省河长办下达的水普规模以下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和立桩工作,并在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告。对经省级复核后调整的XXX区段划界标准和因机构改革管理单位主体变更的X河、X河、XX新河XX段重新进行公告。二是完成河流违法问题清理整治。按时完成“河湖管理督查”APP系统报送的3处河流“四乱”点位清理整治任务,并通过省河长办抽查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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