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青年干部廉洁自律体会【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青年干部廉洁自律体会6篇
第1篇: 青年干部廉洁自律体会
1、村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1、不准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搞暗箱操作和个人说了算。
2、不准在集体资产出租、土地征用、工程建设、宅基地审批等过程中谋取私利。
3、不准用公款参加高档娱乐活动和相互吃请。
4、不准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5、不准借用和拖欠公款办私事。
6、不准违反社会主义道德。
7、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以上数条规定,村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并接受全体党员、村民的监督和评议。
2、村党员干部党风廉政集中教育制度
1、村党组织要通过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纪律规定、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加强村级班子自身建设。
2、村党组织要利用党日活动和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条规、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规定,做到每年对党员干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少于2次。
3、村党组织要及时为党员干部提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学习资料。
结合党员电化教育,开展党纪党规教育、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案件警示教育。
第2篇: 青年干部廉洁自律体会
银行干部廉洁自律心得体会
廉洁自律是每位银行从业人员必须恪守的职业操守,也是树立精彩的社会形象,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我认为廉政自律,是规范员工从业行为、教育和指导员工自我约束、自我激励、提高员工从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的需要。积极贯彻廉洁职业操守,不仅有利于提高全行员工的整体素质,增强员工队伍培植,而且对构建地方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的长效机制。夯实道德基础,培育清正廉明的企业文化,树立和廉洁银行的形象,有着深远的意义。廉洁明晰了员工职业行为的底线和鸿沟,是我们银行从业履职的根基准则和根基要求。增强廉洁自律,必须做好四大方面工作。
这次展览活动是银监会党委为加强银行业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廉洁从业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深化银行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集中反映了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展示了改革开放以来银行业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所取得的成绩,一一列举了近年来银行业发生的各类违法违纪案例。展览内容丰富、资料翔实、图文并茂,发人深省,是难得一见的反腐倡廉警示教材。通过这次参观警示教育展览,我们深刻体会到,在今后的工作中和生活中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认真学习交行的责任文化,积极参与责任交行责任人主题教育活动,提高自身职业道德水平,打造责任文化的现实要求。深刻认识自身岗位、职务的职责,真正达到增强责任意识,提高责任能力,规范责任行为的目标。尽到看管职责和忠诚义务,忠诚于交行事业,以交行和团队的利益为重,以责任心证明自己的人品,决不做损害交行利益甚至引发重大风险和违纪违规问题的行为。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修养,锤炼道德意志,提升道德境界,提升自己的廉洁自律意识,增强辩别是非的能力。只有坚持把思想政治学习常抓不懈,增强党性观念,才能拥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把握政策的能力,才能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才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的荣辱观。同时我们还要向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学习,通过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时时刻刻记住自己是一名党员干部,要用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时刻保持一种淡泊宁静的心理状态,剔除名利思想和追求物质享受的观念,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真正做到清清白白、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树立了廉洁从业、守规操作的职业操守。遵守员工行为规范,增强了“合规创造价值”、“违规引发风险”的风险理念,建立了有责担责,尽职免责的责任思维,反对放松管理求发展,充分认识到违纪违规经营的危害性,以及违规行为应承担的责任和应受到的惩戒,对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绝不姑息纵容。增强自身遵纪守法的意识,营造依法经营、守规操作、廉洁从业的良好氛围,保障各项业务又好又快发展。
、加强风险防范工作,防范各类案件和责任事故的发生。落实本部门承担的科技和银行风险防范的职能,从制度防范、科技防范、人员防范、排查防范和追究防范等方面入手,把这两个条线的风险防控的具体措施落到实处,防止风险的发生。
通过这次参观,我们深深感到,这是一次极为难得的展览,是一次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的教育,也是一次发人深省、启迪心智的灵魂课堂。对于我们今后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增强做好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走好未来人生道路每一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让我们从一点一滴做起,培育高尚的心灵,以这些案例做警示,远离职务犯罪,做到廉洁从业守规操作,促进各项业务健康发展,在本职岗位上奉献诚挚的爱心、履行自己的使命,以务实的精神,廉洁的作风、正义的形象、优良的业绩共同创造我社更加辉煌的明天。
xxxx年xx月xx日,我们参观了工行组织的银行业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览。展览中党和国家各级领导人关于反腐倡廉的精辟论述及被查处的近百个发生在银行业中形形色色的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资料,深深地教育了我们,给我们以强烈的震撼,使我们受益良多。
一是把增强职业操守教育与法律法规教育、廉洁从业教育、典型案例教育相结合,并从自身做起,不断增强职业道德意识、风险意识、法律意识和自我提防意识。
二、依法合规遵章守纪。依法合规、遵章守纪首先要培养自己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和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确保自己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操守。筑牢制度纪律防线,提高遵章守纪能力,增强规章制度对自身行为的约束力。由于银行经营对象的特殊性,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要接触大量的金钱。并且在生活中经常面对外界的唔知诱惑。我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服务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平,从思想和道德上增强防腐拒变的能力。
三、廉洁从业亲友回避。由于市场经济以利益为导向,在利益调控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容易诱发“一切向钱看”的思想;由于市场经济以竞争为手段,在市场规则不健全的情况下,容易引发不正当竞争,催生利己主义思想;市场经济实行等价交换原则,但资本主义腐朽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也会乘虚而入。中国有句古训:“物必自腐而后虫生”,所以廉洁从业对于银行的发展也尤为重要。由于银行工作每天都与钱打交道的特殊情况,还要求我们坚持“亲友回避”原则,同时这也与“廉洁合规从业”原则相辅相成,共同约束我的操作行为,使其行之有效。
通过学习增强责任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促进自身提高廉洁合规从业、遵章守纪、尽职履责的自觉性;提高自己案件风险防范能力,从根源上防范案件和操作风险的发生,促进我行各项业务稳健发展。
谢 谢 品 读!
第3篇: 青年干部廉洁自律体会
水委发[2009]12号
中共水口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水口镇村(社区)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村(社区):
《水口镇村(社区)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批准,现下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水口镇委员会
2009年5月20日
主题词:
廉洁自律 规定 通知
发: 各村(社区)
党政办共印15份
水口镇村(社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村(社区)干部队伍,加强对村(社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保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模范执行党的农村政策,保持廉洁自律、勤政为民,适应我镇农村经济、社会、文化不断发展的新要求,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省、市关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村(社区)党员干部是指现任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两委”)中共党员成员。村委会成员中非中共党员干部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 行为准则
第三条 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正确运用手中权力,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向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行贿;
(二)用公款支付应由本人及家庭成员承担的婚丧喜庆等费用,或将以上费用到职责范围内管理、服务的企业、实体、经营业主等单位报销;
(三)侵占、挪用集体资金和财物;
(四)不按规定登记、上交公务活动中接受的各种礼品馈赠;
(五)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个人荣誉及其他利益;
(六)未经上级批准超标准发放和领取各种报酬;
(七) 违反规定私借公款,供个人或他人进行营利或非法活动;
(八)违反规定为“两委”及其他人员多发奖金、补贴、实物,购买应由个人负担的保险费用;
(九)借为群众办事之机吃拿卡要、克扣占用,侵害他人利益;
(十)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及私营企业老板出资的旅游活动。
第四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事,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村镇规划,多占集体土地,或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使用土地批准手续以及营建建筑物等;
(二)不准违反规定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承包,集体资产租赁、经营,集体工程项目发包等方面为本人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违反规定将集体土地、资产低价或无偿委托、租赁、承包给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使用,对本人家庭或亲友搞特殊化;
(四) 违反规定,擅自决定对外投资、借贷、融资、担保等重大事项;
(五)违反规定向农民摊派村务费用和集资,加重农民负担。
第五条 要发扬民主作风,自觉遵守群众工作纪律,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村务公开制度,不按照要求将村级财务收支、使用等情况,涉及到本村集体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向群众公开公布。
(二)不按村务工作议事规则办事,少数人或个人说了算;
(三)不按时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和村民代表会,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久拖不办或不予整改;
(四)作风霸道,欺压群众,违法收缴、扣押群众财物和罚款,甚至打骂群众或以任何形式对群众进行体罚;
第六条 要勤俭节约,艰苦创业,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宴请亲朋,吃喝玩乐,或村与村、村与各单位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
(二)违规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乘车费和租车费;
(三)借考察、学习、招商等为名,组织村干部外出公款旅游;
(四)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的娱乐活动。
第七条 要自觉遵守组织纪律,坚持组织原则,严禁弄虚作假,拉帮结派,打击报复,扰乱村“两委”及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反程序和规定,故意不通知或不及时通知有关党员或选民按时到会,剥夺他人的选举权;
(二)捏造事实,侮辱、诽谤他人,损坏他人名誉,影响他人正常参与选举;
(三)借换届选举之机,打击报复曾对自己批评、检举、控告的党员、群众;
(四)拉帮结派,搞家族争斗或拉拢许愿;
(五)采取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妨碍他人公正行使选举权;
(六)扰乱会场,破坏选举秩序,侵犯他人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七)弄虚作假,伪造事实,篡改选举结果;
(八)用不正当手段, 以个人家族势力影响涉及本村集体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决定。
第八条 要遵守社会道德,带头提倡精神文明,品行端正,生活严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怂恿或支持、参与封建迷信、“法轮功”邪教组织及其他伪科学活动;
(二)参与各种形式的黄、赌、毒活动,对发生在本村(社区)管辖范围内的黄、赌、毒等问题处置不力,失职渎职;
(三)指使纵容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正常公务活动。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九条 村(社区)党员干部应及时向上级党政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接受组织的审查和监督。
(一)本人及家庭成员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及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二)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情况;
(三)需要申报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村(社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要接受群众评议监督。两委班子成员实行述廉制度。
(一)述廉以本规定为依据,一般每年一次;
(二)述廉在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上进行,自觉接受党员、村民代表的民主评议、询问和质询。
第十一条 镇党委、政府要把贯彻落实本规定纳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对村(社区)党员干部日常行为的教育规范和管理监督。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镇党委、纪委监督落实,凡不能严格执行本规定的,上级党组织应责令其限期改正;
情节严重的,需要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按照干部管辖权限由有关党组织调查处理;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镇党委、纪委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水口镇委员会
中共水口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9年5月20日
第4篇: 青年干部廉洁自律体会
干部廉洁自律心得体会
干部廉洁自律心得体会
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对我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目标已经明确,任务已经下达,关键在于落实,xxx乡将以五个强化来落实全会精神。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强化纪律建设。严明党的纪律,第一位的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乡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明白人”、“清醒人”和“带头人”。把严明党纪作为治本之策,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切实把党的纪律规定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二是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制约。围绕县委党建“三大硬仗”、“两项创建”重点扛起两个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六权治本”,从源头上把制度的“笼子”织密、编牢、扎紧,努力形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党政正职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等党内监督制度,全面推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和跟踪问效制度。
三是落实八项规定,强化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红色老区廉政文化阵地的作用,加强对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管理、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是落实监督责任,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支持乡纪委开展工作,围绕中心任务,聚焦主责主业,扎实推进“三转”,实现从“过程监督”向“结果监督”,从“四面出击”向“定点突破”,从“包打天下”向“术业专攻”的转变。建立乡审计监督机制,成立乡审计监督机构,对乡机关财政、财务和各村财务进行全面审计。
五是保持高压态势,强化查办力度。突出纪律审查工作重点,查处不正之风案件,重点查处涉及民生、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等方面案件。提高查办案件质量效率,坚持有案必查,实时掌握案件线索,提高办案率和时效性。坚持快查快结,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移送的就移送司法机关,决不姑息,为富民强乡提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第5篇: 青年干部廉洁自律体会
税务干部廉洁自律心得体会
记得我刚参加工作时,父亲就语重心长的对我说:“税务系统是个人人巴结、充满各种诱惑的地方,自己要把持住,千万不要犯错,否则会毁了你一生的。”从跨入单位的第一天起,我一直把这句话印在心里。
有一次,我拿着定税单到西洞庭管理区街道上一家新开业不久的店子里定税,老板看了定税单后,满脸堆笑地对我说:“谢哥,你看,这税定得是不是太高了?”我连忙答道:“这不算高,因为你不能主动申报一月的收入情况,所以我就把这里同地段.同面积.同行业的收入情况做为对你定税的依据,如果你认为在收入上不如他们你也可以建帐,然后把你的账目给我们看,如果属实我会给你做对应的调整。”此番话一出,老板愣了30秒,而后又笑咪咪地对我说:“你看,都到中午了,我请你吃饭,咱们边吃边扯吧。”我听到这话,立刻明白他是想借机和我套近乎,想我少定税。我果断回决了他的邀请,并对他说:“我们有规定不能接受纳税人的宴请,如果你在经济上确实困难,或你的店面遇到自然灾害,可以向我们分局打减免税报告。”说完,我头也不回的走了。随即自己到快餐店炒了盒饭,吃着盒饭我感到安心,感到舒适。
那年年初,我第一次和同事到某企业去查账,我们到企业后,同事就去厂房进行实地检查去了,我就在会计室进行账目检查,就在我快结算的时候,这企业的副总拿着个红包就往我包里放,我立刻用手拦住,并对他说:“你这是干什么”只见那位副总说:“这是我们这的规定,每年年初都有开门红送的,上到老总下到员工每人都有,象征着好兆头。再说你是第一次来我们厂,以后还请多多关照!”说完又往包里放,我连忙拉住他的手对他说:“你的好意我心领了,我也谢谢你,但这个红包对不起,你们有你们的规定,我们也有我们的规定,我们不能拿纳税人的红包,这就是我们的规定。我虽然第一次到你们厂来,但我对你们的情况也是了解的。以后如果在税收上有什么新的政策,新的规定,我会第一时间告诉你们,这就是我们能做到最好的‘关照’了。所以这个红包你还是拿回去吧!”这时副总还想说什么,但见我态度如此坚决也就没有再说了,拿着红包出去了。我们最后非常顺利的完成了结算工作。
经过这些事我深刻体会了我父亲的那句话“税务系统是个人人巴结、充满诱惑的地方”的含义。但我想:只要对名利不那么看重,就算有再多的诱惑我们也能把持得住,再多的金钱也会视如粪土。
转眼我进税务系统快四年了。四年间,我做到了廉洁自律,没有接受过纳务人的任何宴请,也没有拿过纳税人任何东西。作为党员,我懂得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也时刻牢记父亲对我的教诲。
第6篇: 青年干部廉洁自律体会
钱湾村村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第一条 村干部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为村民办实事,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二)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三)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荣誉及将虚报冒领或者骗取的钱款合伙私分。
第二条 村干部要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规定,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用公款请客、送礼。
(三)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借用公款逾期不还。
(四)私自以村集体名义为他人作经济担保。
第三条 村干部要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上级方针、政策,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
(二)不关心群众疾苦,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不认真解决,致使矛盾激化。
(三)在村党支部(党总支部,下同)、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拉帮结派,营私舞弊。
第四条 村干部应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不承担扶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或者赡养父母的义务。
(二)有职权、职务关系或者诱骗等其它手段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
(三)参与赌博。
(四)封建迷信活动。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
(六)违反国有规定,吸食、注射毒品和种植毒品原生植物及贩卖毒品。
(七)违章建私房。
(八)包庇犯有严重错误,应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第五条 村党支部负责本准则的贯彻实施。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本准则。
第六条 村党员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要对照本准则进行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七条 村干部执行本准则的情况,列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 村干部违反本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钱湾村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制度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以预防、教育为主的方针,抓好对党员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工作。
(一)党风廉政教育的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央、省、市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发布的规定、指示、决议等党规党法,通过学习,使每个党员了解上级的有关精神。
2、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纪委、省纪委全会及肇庆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领会其精神实质,明确每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败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
3、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天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央、省、市、县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规定。
4、广泛宣传,大力弘扬勤廉的正面典型和剖析反面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正反典型教育,帮助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5、及时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教育,联系实际,寻找差距。
(二)党风廉政教育的形式和方法
1、组织参加培训班和充分利用上党课、组织生活、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等形式,对党员进行经常性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2、召开座谈、专题讨论会,专题演讲会和写心得等,对党员进行专题教育;
组织学习先进人物事迹,对党员进行勤廉兼优的先进人物、行进事迹教育。
3、充分运用电教手段,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党纪教育录像、影视片、优秀文艺作品等,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三)其他要求
1、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全所民警集中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公安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关于反腐倡廉的有关规定,增强民警法律意识和政治业务素质。
2、遵守学习纪律,自觉参加学习,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有事请假需领导批准。
3、要设立政治、业务学习记录本,记录每次学习时间、参加学习人员、学习内容、民 警发言情况,每名民警有学习记录本,做好学习记录。
4、在学习时,每名民警要带学习资料,在讨论中要积极发言。
5、学习列入民警岗位职责考核。
6、坚持党、团组织生活制度,并有记录。
钱湾村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制度
为了使我村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原则上每半个月安排一次党支部学习,如遇特殊情况,可做适当调整,学习可采取授课与自学相结合以及以会代训,观看党风廉政建设电教片、开展调研、举办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
二、学习对象:对“两委”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必要时扩大到非党员的村(组)干部。
三、学习内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有时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四、学习程序:
(一)登记到会人数,并指定专人做好学习记录;
(二)宣布学习内容并组织学习;
(三)围绕主题开展讨论;
(四)归纳讨论意见,形成学习心得。
五、基本要求:
(一)通过学习,切实转变学风,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树立勤政廉政形象;
(二)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全部参加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缺席;
(三)学习内容要具有针对性,并要求有关人员做好材料整理、备课等工作,保证学习质量;
(四)村“两委”班子成员要针对学习内容,积极撰写学习心得。
党纪条规知识测试题
姓名
一、不定项选择题
1、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核心问题是( )。
A、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B、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C、理论联系实际 D、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2、《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恢复党员权利后( )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A、六个月 B、一年 C、两年 D、三年
3、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的纪律是( )。
A、党的政治纪律 B、组织纪律 C、经济工作纪律 D、群众工作纪律。
4、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煽动骚乱闹事,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 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何种纪律处分?
A、开除党籍 B、留党察看 C、严重警告 D、警告
5、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 )。
A、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B、改革开放 C、发展 D、体制创新
6、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 给予( )处分。
A.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7、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 ),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A.一个月 B.三个月 C.六个月 D.一年
8、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配偶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对该党员应应给予( )处分。
A.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B.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C.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D.不追究其责任
9、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 )行为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经商办企业的; B.个人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C.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D.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10、挥霍浪费公共财产,有下列( )行为的, 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A.用公款旅游或者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B.违反规定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的;
C.购买、更换超过规定标准的小轿车或者对所乘坐的小轿车进行豪华装修的;
D.有其他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行为的。
11.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党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 )。
A.革命化 、年轻化 B.年轻化、专业化 C.知识化、专业化
D.知识化、现代化
12.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 )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A.4 B.6 C.8 D.10
13.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建设( )的同时,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实行( )相结合。
A.物质文明 ;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 B.政治文明 ;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 C.物质文明、政治文明 ;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 D. 物质文明、精神文明 ;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
14.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 )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
A.选举无效B.采取相应措施C.重新选举D.不予理睬
15.党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都必须重视党的建设,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 )等,注意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
A. 宣传工作、教育工作 B.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 C.群众工作 D.统一战线工作
16 、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违反有关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的,将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其中,情节较重的,给予( )处分。
A.警告 B.严重警告 C.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17、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属何种违纪行为?( )
A.贪污 B.受贿 C.索贿 D.私分
18、为谋取( ),给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是行贿行为。( )
A.利益 B.正当利益 C.不正当利益 D.个人利益
19、国家机关、国家拨给经费的团体和事业单位,挪用财政资金或者科研、教育、卫生、军工等专项资金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 )处分。
A.撤销党内职务 B.留党察看 C.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D.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
20、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中的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有下列( )行为的,损害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A.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其亲友经营的;
B.以市场价格向其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销售商品
C.向其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
D.正常的企业管理行为。
二、判断题
1、党员、党组织对处理决定不服进行申诉,申诉期间,原处理决定暂停执行。( )
2、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罢免或撤换所在委员会不称职的委员、常委,必须先向同级党组织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 )
3、罢免或撤换要求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匿名或署真实姓名提出,并有根据地陈述理由。( )
4、《党内监督条例》中规定,询问人在对有关部门所作的说明不满意的情况下,不得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对同一问题提出质询。有关部门可以不再作出解释或答复。( )
5、《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党委建立巡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同级及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
理由:《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二十七条规定:
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建立巡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6、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
7、《党内监督条例》中规定,领导党内监督工作,明确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在党内监督方面的任务和要求,是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内监督方面应当履行的职责之一。( )
8、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暂不执行,在党的会议上或向党的组织提出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 )
9、《党内监督条例》中规定,市(地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 )
10.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决定开除其党籍;
严重触犯刑律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开
除其党籍。( ) 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苗木数量:
二、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有关事项:
1、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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