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信诈骗案件分析及防控对策,供大家参考。
电信诈骗案件分析及防控对策
(篇一)
近年来,随着金融、通信业的快速发展,利用手机短信、固定电话、网络等通信工具和现代网银技术实施的非接触式电信诈骗犯罪活动呈多发、高发态势。由于此类案件多为跨省市、跨区域作案,侵害面广、作案目标不固定、查证难度较大,已成为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为此,我们专门对天津市南开区电信诈骗案件发案信息,认真剖析发案规律特点,结合多年来防控电信诈骗犯罪的实践经验,提出针对性工作对策。
一、电信诈骗案件现状
电信诈骗即借助电话、手机短信、网络等现代通信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送各种虚假信息,欺骗当事人通过银行网点、ATM 机、支付宝或网上银行操作转账支付相应资金的一种诈骗犯罪形式。天津市南开区电信诈骗案件 2012 年发案 358 起,2013 年 1 月至 8 月份发案 785起,呈高发态势,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电话欠费诈骗。嫌疑人冒充电话局或公安局人员声称事主电话欠费,银行账号可能被人利用“洗黑钱”,要求事主将存款汇至某账号以保护资金。共发案 119 起,占全部发案的 33.2%,涉案金额 919 万余元,占全部金额的 64.4%。二是虚假刷卡信息诈骗。嫌疑人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谎称客户银行卡透支,可能被人复制盗用,要求用户到银行 ATM 机上“更改数据信息”,实际上是骗当事人将卡内现金划转到嫌疑人指定的账户上。共发案62 起,占全部发案的 17.3%,涉案金额 225 万余元,占全部金额的
15.8%。三是中奖信息诈骗。嫌疑人利用事主侥幸心理,借助网络、短信、电话、信件等媒介发送虚假中奖信息,继而以收取手续费、保证金、邮资、税费为由,骗取事主将钱财划至设定帐户。共发案 57起,占全部发案的 15.9%,涉案金额 75 万余元,占全部金额的 5.2%。四是冒充熟人诈骗。嫌疑人冒充事主的熟人、朋友,通过嫖娼被抓、自己受伤住院等各种理由请求事主汇款。共发案 40 起,占全部发案的 11.2%,涉案金额 58 万余元,占全部金额的 4.1%。五是网络购物诈骗。嫌疑人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廉价商品信息,骗取事主“预付金”或“手续费”。共发案 29 起,占全部发案的 8.1%,涉案金额 26 万余元,占全部金额的 1.8%。六是低息贷款诈骗。嫌疑人发布可提供低息贷款的信息,要求事主网上划拨“担保费”。共发案 19 起,占全部发案的 5.3%,涉案金额 23 万余元,占全部金额的 1.7%。七是虚构“购车/房退税”诈骗。嫌疑人谎称根据国家优惠政策,转账交纳一定手续费或保证金,事主可享受购车/房退税。共发案 15 起,占全部案件的 4.2%,涉案金额 26 万余元,占全部金额的 1.9%。八是炒股诈骗。嫌疑人谎称为事主提供股票信息或代为炒股,收取费用。共发案 6 起,占全部发案的 1.7%,涉案金额 69 万余元,占全部金额的 4.9%。此外,还发生虚构绑架案件诈骗、虚假招聘诈骗各 2 起。
二、电信诈骗案件发案规律特点
分析 2012 年发生的全部 358 起电信诈骗案件,主要突出三大特点:
(一)整体发案覆盖面广。全部 358 起电信诈骗案件,几乎涉及
全区所有银行。发案前 3 位的是:工商银行发案 166 起,占全部发案的 46.3%;建设银行发案 81 起,占全部发案的 22.6%;农业银行发案79 起,占全部发案的 22.1%。其余,中国银行发案 17 起、邮政银行发案 11 起、招商、渤海、交通、民生银行各发案 1 起。此外,从地理区域上看,发案分布较为均衡,除学府、万兴、向阳路所辖区内分别发案 55 起、42 起、41 起较为突出,其余 9 个派出所发案均在二、三十起。
(二)被害人趋于低龄化。在全部受害者中,共有男性 150 人、女性 208 人。不同于一般诈骗案件受害者以中老年人为主,电信诈骗30 岁以下受害者达到 112 人,占全部人数的 31.3%。这部分受害者易于接受新鲜事物,具备一定的网络知识,但社会经验不够丰富,大多是收到网络购物、短信中奖等虚假信息或是在进行网络游戏装备交易时被骗。而60岁以上中老年人受骗的仅有45人,占全部人数的12.6%,主要是中老年人对网络、手机短信等新技术不熟悉,且大部分不掌控家中财务,无形中减少了受骗几率。其余,31 岁至 40 岁受害者 65人,占全部人数的 18.2%;41 岁至 50 岁受害者 73 人,占全部人数的20.4%;51 岁至 60 岁受害者 63 人,占全部人数的 17.6%。
(三)被骗资金数额较大。2012 年全区电信汇款诈骗涉案金额高达 1400 余万元,同比上升了近 16%,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单案被骗资金数额呈骤增趋势。其中,被骗金额在 10 万元以上的有 36 起,占全部发案的 10.1%,最多 1 起事主被人以涉嫌经济案件为由,分 3 次骗走资金 56.5 万元;被骗金额在 5 至 10 万元的有 34 起,占全部发
案的 9.5%;被骗金额在 1 至 5 万元的有 43 起,占全部发案的 12%。虽然从发案绝对数上看,这部分金额较大的诈骗案件仅占全部发案的31.6%,但涉案金额达 1360 余万元,占到总涉案金额的 95.6%。
三、防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采取一系列措施,近年来成功堵截了数起电信诈骗案件,在防控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此类案件发案绝对数依然居高不下,亟需在打防工作上进行细化研究。当前,银行方面是电信诈骗防控工作的主体,具有直接接触汇款群众、第一时间了解汇款去向、用途并进行防范提示的先天便利条件。但在工作中发现,银行方面主动参与防控意识不强,对分局提出的防控建议和意见往往是被动接受,向员工一布置就完事,仅靠员工自觉而不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导致相当一部分措施形同虚设。比如:按照分局建议,银行临柜人员应详细问明汇款人是否认识接款人及汇款用途,但在实际工作中,临柜人员大多只作简单提示,汇款人即使不作答也不深究,使此项措施失去了原本意义。而这种不冷不热的态度,使电信诈骗防控工作成了“剃头担子一头热”,也影响了民警的工作热情。导致这一情况的原因:一是银行市级分行对防控电信诈骗,在何种情况下可以拒绝客户可能被骗的汇款没有硬性规定,银行工作人员担心拒绝汇款引起客户投诉而心存顾虑。二是银行工作人员(包括支行领导)普遍存在偏重业务效益的倾向,重视工作效率,而忽略了银行业在社会层面的影响力和公信度,或多或少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
四、防范电信诈骗案件工作对策
(一)加强组织推动和教育培训。一是分局坚持定期听取防范电信诈骗工作汇报,针对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新动向,积极研究新举措,并亲自带队深入各金融单位进行指导推动,检查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二是将防范电信诈骗案件纳入派出所基础工作绩效考核,对民警积极工作并成功拦截电信诈骗案件的,经认定后计入成绩。同时,对发案派出所进行倒查,查找问题漏洞,并督促整改。三是分局编撰了《防范电信诈骗培训教材》,由各派出所民警对界内各金融网点工作人员反复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识别电信诈骗的能力,真正发挥银行“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损失。
(二)全方位开展安全防范宣传。一是加强金融网点的防范宣传。统一印制宣传资料,在 ATM 机及银行柜台醒目位置张贴,并协调全区金融网点工作人员、保安员兼任宣传员,向办理汇款业务客户发放,使群众熟知诈骗手法,避免上当受骗。二是加强重点人群的防范宣传。针对大学生这一社会阅历浅、易遭受电信诈骗侵害的群体,先后在天津大学、南开大学校园开展了以“增强电信诈骗自防意识,提高识骗防骗能力”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通过讲解典型案例、宣传防范措施,有效提高了广大师生的自防意识。三是扩大防范宣传的覆盖面。做好日常宣传工作的同时,在全区教育系统内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同防诈骗”宣传活动,向在校生发放了分局编写的《致学生家长一封信》,以家庭作业的形式进行布置,提高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
(三)贴近实战制定联动防控措施。一是警民联动,开辟防范电信诈骗咨询报警专线。面向社会公布了报警专线,安排专人值守,解
答群众与电信诈骗有关的咨询,对被骗群众已经到达金融网点的,及时通知属地社区民警到现场会同银行开展拦截劝阻工作。二是与金融网点联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月汇总分析电信诈骗案件情况,召开各银行支行现场片会,通报案情并向发生电信诈骗案件的金融网点发出工作提示。同时,针对日常检查走访工作中发现的防范隐患漏洞,主动与网点上一级主管部门反映,提出整改建议。三是建立防范电信诈骗双向奖励机制。为提高银行工作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分局与各银行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双向奖励机制。对成功阻止电信诈骗的,在银行方面进行表彰奖励的同时,经分局向区见义勇为协会申报认定为见义勇为,参照银行奖励标准进行表彰。2012 年奖励 34 名、2013年 1 月至 8 月份奖励 22 名,共发放奖励资金 3.5 万余元,有效促进了银行系统防范工作的进一步落实。
当前,重点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充分发挥金融系统的主观能动性。防控电信诈骗犯罪不是公安一家之事,离不开金融部门的支持配合。建议市局与市各分行协调,加强对银行汇款帐户开户等业务的审查监督,制定个人账户大额汇款和转账、网银、ATM 机系统管理等业务规章制度,在电话银行、网上银行转账操作中增设防范措施,将电信诈骗防范宣传工作纳入银行员工正常工作范围,并可考虑对不履行宣传职责的员工予以处罚。二是强化重点部位守护。在深入分析发案规律特点、被害群体、中间媒介等信息基础上,组织属地派出所、巡警、辅警加强对各金融网点、ATM 机、自助银行等重点部位的守护,对手持他人账号、电话联络转账、及具有其他反常行为的群众进行宣
传和干预,做到警钟长鸣。三是建立银行帐户“黑名单”。各分局根据电信诈骗案件发案及拦截情况,定期向市局上报涉嫌银行诈骗汇款帐户,由市局向市各分行通报,建立可疑用户名及账号“黑名单”,冻结相关汇款业务,防患于未然。四是加强与电信部门的协同配合。督促电信部门严格执行手机、座机实名登记制度,详细记载、保存客户资料,加大网络监管力度,杜绝“透传”和非法网络电话落地,及时发现非法安装的网关,对违法代理商予以严肃查处,并加强对手机诈骗信息的筛选,防止诈骗短信蔓延,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五是加大异地协作破案力度。电信诈骗多为团伙异地作案,涉及地区多、范围广,单靠案发地公安机关,很难进行有效处置。因此,要及时掌握被骗钱款的流向,做好同类案件的分析串并,与流向地公安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利用多种侦破手段,摧毁诈骗团伙,从源头上遏制案件高发态势。
电信诈骗犯罪的特点及防控对策 (篇二)
电信诈骗犯罪,本文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犯罪分子利用电话、网络、短信等现代电信技术手段,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的诈骗活动,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
(一)作案手段科技化程度较高,作案手法不断翻新
电信诈骗犯罪的作案手段不断更新,从过去的花很少的钱利用手机、短信群发、运用各种网络载体地毯式发布虚假信息,借助银行ATM 机或者网上银行进行转账打款,到现在犯罪团伙采用一号通、400电话、伪基站,运用 VOIP 网络电话技术设置虚拟号模拟语言提示等诈骗技术。电信诈骗紧跟科技发展,不断升级翻新作案手段,致使此类犯罪的欺骗性大、反侦察能力更强。作案人员通过各种渠道获得受害人的个人信息,编造作案剧本,在行骗过程中利用受害者的真实身份和个人信息,不同的犯罪人员分角色扮演、冒充、模仿公检法工作人员、国家机关的热线号码、总机号码随意拨打手机、固定电话,以受害人涉嫌犯罪为由,没收受害人银行存款威胁、恐吓被害人,诱骗被害人转账资金到指定账户;或者犯罪分子通过网聊、电话交友等手段掌握了被害人的个人信息,通过不停地反复骚扰或其他手段使被害人手机关机,之后利用手机关机时间,犯罪分子以医生或者警察的名义与被害人家属通联系,称被害人生病或者车祸住院正在抢救,甚至
声称被绑架,使得其亲属汇款到指定账户急救。特别是大学生与父母分隔两地,极易成为这种电信诈骗手段的实施对象。各种作案花样随着科技进步层出不穷。
(二)地域辐射面广,打击难度持续加大
电信诈骗的犯罪分子遍布全国各地,甚至境外,地域辐射面越来越大,造成电信诈骗犯罪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发布消息的范围很广、侵害面和损失面大。综合看,该类案件点多、面广、绝大部分都是跨省、跨境、甚至跨国作案,犯罪人员也从单一的局地人员作案扩展到与境内外人员相互勾结,造成打击难度持续加大,调查证据、获取证据、抓捕、审查难度不断提高,破案困难。
(三)犯罪集团组织结构严密,分工明确
近年來,电信诈骗犯罪越来越多的是团伙作案,反侦察能力变得的越来越强,犯罪分子一般采取非接触式远程操控,犯罪团伙内部有着很严密的组织结构,从接触的各个案件中发现,此类诈骗方式通常采取企业化模式运营,内部结构组织分工明确、严密。有的负责招聘,有的负责话术“编剧”,有的负责培训,有的负责打电话“角色扮演”进行诈骗,有的负责组织内部财务,有的负责洗钱。下一道工序根本不知道上一道工序的情况,操作过程非常迅速、隐蔽,各个环节独立运作,分工精细、配合默契,呈现流水线式作业流程。此外,成员还会就底薪和提成等问题与团伙达成一致。即使被抓,反侦察能力依然很强。
(四)犯罪隐蔽性强,涉案资金转移快
电信诈骗是隐蔽性强的非接触式的诈骗手段,手机短信、电话语音、网络就像一张时时刻刻张开的无形大网,无时不在等待着警惕性低的民众陷落其中。不同于以往的诈骗方式,有着固定的作案时间、地点、犯罪分子与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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