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在市直机关基层党建示范点工作会议上讲话,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市直机关基层党建示范点工作会议,一方面是对各示范点单位进行表彰授牌,另一方面是想通过这种会议交流的方式,给大家提供一个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的平台和机会。
市直工委历来把创建基层党建示范点作为新形势下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的有效抓手,从X年开展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以来,在市直机关培育了一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特色鲜明、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党建工作典型。今天,X个党组织被正式授牌为市直基层党建示范点;
X机关党支部也加入到了创建单位的行列。
刚才听了大家的发言,我总体感觉这几个单位的创建工作思路好、措施好、实绩好,具有主题明确、重点突出、务实创新、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特点。特别是结合各自中心活动高起点谋划、高效能组织、高标准推进、高质量示范,为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积累了经验。当然,示范点建设还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经验挖掘不够深入、辐射效果不很理想以及指导不够有力、推介不够及时等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加以解决。
回顾过来的工作,有几点体会需要大家始终牢记和坚持。第一,领导重视是抓好示范点建设的重要前提,必须努力争取、始终保持。开展示范点创建,必须主动争取单位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努力营造并保持领导经常过问,部门主动负责,党员积极参与,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的良好环境和氛围,这是示范点建设必需的力量源泉。第二,务实创新是抓好示范点建设的重要方法,必须坚持不懈、一以贯之。要始终坚持以务实创新的精神推进基层党的建设,努力破解现实工作中的各种难题,真正取得可供示范的创新成果。第三,服务中心是抓好示范点建设的根本目标,必须紧紧围绕、抓住不放。要牢固树立抓示范点工作就是抓单位自身建设,抓党建工作就是促经济业务工作的观念,主动把示范点工作融入单位中心工作及机关建设当中,在目标设置、工作部署、督促检查等各个方面搞好结合、互相促进,使示范点保持鲜活的生命力。
下面,我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讲三点意见:
一、始终保持示范点建设一贯的工作态势
从X年开展创建工作以来,示范点正在经历一系列值得关注的转变,工作目标从“创建达标”转向了“典型示范”,工作内容从“务虚为主”转向了“务实为主”,工作方式从“被动接受”转向了“主动探索”。不管形势如何发展,中央关于加强基层党建的基本部署没有变,省委、市委关于抓好示范点建设的严格要求没有变,市直工委狠抓这方面工作的坚定决心也没有变。大家要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始终保持示范点创建以来一贯的工作氛围、工作热情、工作力度,进一步细化创建工作,抓好创建措施的落实和巩固提升,保持示范点建设持久的生机和活力。
要珍视荣誉。创建基层党建示范点,主要是培育基层党的建设的样板和标志性工程,以点带面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按照这一要求,工委在选定示范点创建单位时,按照基础较好、后劲充足、创先争优意愿较强的标准,综合考虑后确定的,最终也是经过考评验收,慎重命名的。应该看到,示范点的荣誉来之不易,它凝聚着上级党组织的充分肯定和信任,凝聚着本系统、本单位各级领导的关心关怀,凝聚着党务干部和党员干部群众的辛勤努力,也代表着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的标杆和形象。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成为示范点是一种光荣、一种使命,从而倍加珍视、倍加努力。
要牢记责任。示范点不单纯是一个荣誉称号,更是一项工作机制,象征着责任和奉献。现在示范点出现三种类型:第一类是既做好了自身工作,又带动了本系统、本单位的工作,真正起到了示范点的作用;
第二类是吃老本、不思进取,做点表面文章,只求守住底线、不掉牌子;
第三类是只顾闭门造车、不联系单位实际,起不到示范作用。既然成为了示范点,就有责任和义务走在前头,提供更多的参考和借鉴。如果“示而不范”,那就好比是一个“花瓶”只能当摆设,失去了示范点的意义。
二、不断创造示范点建设新的丰硕成果
示范点建设,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没有作为就是退步,没有创造就是落后。实践成果也好,制度成果也好,思维成果也好,都是一种贡献、一种作为。这次市直工委制定的示范点考评办法、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和创新激励办法,主要是以规范示范点的创建工作、强化动态管理、积极鼓励创新为目的,在创建目标、考评标准和原则、奖惩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以后,各示范点单位就要按这三个文件的要求去认真落实。
要明确重点。示范点建设要创新,要出成果,就要在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党员干部的需求点、解决问题的关键点上集中力量、奋力攻关。当前,示范点工作出成果可着力在三个方面努力。一是在工作内容上求拓展。在传统的工作范围上赋予新的内涵,延伸拓展新的领域,在日常工作中创造新的特色。二是在机制方法上去探索,注重方法创新、载体创新、制度创新,建立健全更优质高效的体制机制。三是在理论思考上寻突破。既要在实践中探索,还要注重理论的提升,达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有的工作在实践中不一定有条件去做,但是理论思考可以先行一步。
要把握方法。示范点建设要取得成果,把握有效的方法是关键。要注重挖掘提炼,经常总结和注意发现蕴含在日常工作中的闪光亮点,加以发展和完善,持之以恒形成制度或机制。同时,要善于归纳整理,把零散的措施和做法归集为系统的、全面的、流程式的、可操作借鉴的经验蓝本。形成的有关方案和制度,要及时报工委组织部备案;
取得的成绩或经验要及时向工委反馈,便于宣传推介。
三、努力发挥示范点建设固有的示范作用
党建示范点的创建过程只是手段,而示范推广达到普遍先进的效果才是示范点创建的根本目的。
要着力带动。示范点单位与工委之间、示范点单位相互之间要加强沟通和交流,要鼓励示范点与其他基层党组织“结对结亲”,实现创建一个、成功一个、带动一片的工作目标,促进市直基层党建水平的整体提升。要实现示范点创建成果的多重利用和资源共享,注重示范成果的推广运用,不能“墙内开花墙外香”。首先可在本行业、本系统内率先推广运用,经过检验和完善后,再在市直机关面上推介,形成“抓创建促党建、以示范带全盘”的良好工作局面。
要加强指导。作为市直机关党建工作主管部门,市直工委将加大对示范点建设的宣传推介力度,促进示范点单位之间的交流。示范点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也要加大对示范点建设的投入,重视和解决好示范点建设资金、活动经费、人员力量等实际问题,保障示范点建设必要的投入。各示范点单位和责任单位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职责,使创建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同志们,基层党建示范点工作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也是一项有实际意义的工作。我们要振作精神、满怀信心,奋发有为、扎实工作,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打造党建示范精品工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机关党建工作注入新的时代内涵,推动全市机关党建工作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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