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重点任务30项(2022年),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重点任务30项3篇
【篇一】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重点任务30项
2018年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
一、抓好2018年村(居)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二、高质量召开2018年度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提前谋划召开好村(社区)2018年度党员组织生活会;
四、认真落实村(居)主题党日活动;
五、按上级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办好农民夜校;
六、有序推进城乡党建结对共建活动;
七、继续务实开展挂、包、驻、帮;
八、做好困难党员干部群众基础工作;
九、每月召开一次党委会,深度谋划次月党建工作重点;
十、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十一届二次、市委四届五次、区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把宣传、学习、讨论、运用、实效作为主要任务。
【篇二】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重点任务30项
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
一、认真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1.高校党委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贯彻措施并抓好落实。
2.高校党委要健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及时修订完善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等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明晰议事决策内容、程序和要求,并于2018年6 月底前报地方党委和主管部委备案。
3.建立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报告制度,学校党委要结合年度考核向地方党委和主管部委专题报告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执行情况,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评议、年度工作总结中报告个人执行情况。
4.高校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在党委集体领导下开展工作,建立书记和校长经常性沟通制度,书记和校长要带头增进班子团结,带头做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维护者和实践者。
二、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5. 高校党委要突出政治建设,认真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等制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每年要召开高质量民主生活会,对照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要求,对照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要求,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中央组织部会同教育部等部委每两年举办一次中管高校书记、校长培训班。地方党委和主管部委要加强统筹,每年对所属高校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一次普遍培训。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强高校书记、校长,选好班子成员,选拔政治素质过硬、熟悉教育规律、品行作风优良的干部到学校各级合适的岗位。严守选人用人规矩和程序,落实“凡提四必”要求,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抓紧落实党员校长担任党委副书记和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担任党委常委或不设常委会的党委委员等政策要求。积极推进地方和高校之间的干部交流。
7.加强对高校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管理监督,完善年度考核,强化重点考核,每年选取一定数量的高校,对领导班子及成员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党风廉政等情况进行1次全面考核“体检”,5 年内实现全覆盖。要通过派人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年度工作会、谈个谈话等方式,及时了解班子运行情况和干部日常表现。紧盯招生、用人、基建等易发问题领域,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问题突出的及时进行组织调整。
8.高校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反“四风”,对公款吃喝、违规出国、滥发津补贴、学术造假等问题露头就打,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高校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调查研究,带头廉洁自律,发挥“头雁效应”,推动形成党风正、校风清、学风好的校园生态。
三、加强高校院(系) 党建工作
9.高校党委要指导院(系) 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规范院(系) 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议事决策规则,2018 年6 月底前完成。有关党的建设,包括干部任用、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由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
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应由党组织先研究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不能用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组织会议,同时要保证党政联席会议对院(系) 重要事项的决定权。
10.突出政治强、业务好、品行优、在师生中有威望的要求,选优配强院(系) 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增强班子整体功能。院(系) 党政正职一肩挑的,应配备专职常务副书记。
11.院(系)党组织要制定具体办法,在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上把好政治关,加强对院(系) 学术组织的引导,落实“一会一报”和“一事一报”制度,管好各类思想文化阵地。
12.院(系) 党组织要加强对教师、学生党支部工作的指导推动,制定师生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建立责任清单,细化责任要求,加强督促检查。院(系) 党组织班子成员要结合分工联系教师、学生党支部,确保每个师生党支部都有人经常联系、及时指导,推动高校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师生支部、取得实际成效。
四、加强高校师生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
13.高校党委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师生党支部建设标准,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师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院(系) 党组织每年年初要对所属师生党支部换届情况进行梳理,按规定建立提醒督促机制,抓好党支部按期换届。建立后进党支部常态化整顿机制,每年确定一定数量的后进党支部,集中转化提升达标。
14.全面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力争3年内使教师党支部书记普遍成为“双带头人”。注重从优秀辅导员、优秀大学生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每年对党支部书记进行1次全员培训,强化党的基本知识、纪律规矩和党建工作方法的学习提高
15.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让师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教学科研、学习生活中显现出来。以院(系)为单位,每月相对固定时间,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推动“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经常化,坚决防止组织生活中搞形式主义甚至弄虚作假。学校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认真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16.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实行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单列,建立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学科带头人联系优秀青年教师制度,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做好在高校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将“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作为重要渠道,重视发展少数民族学生入党。
17.落实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的有关规定,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出国(境) 学习研究的党员,要按规定做好保持联系和党籍管理等工作。
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18.落实高校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建立学校党委班子成员联系院(系) 党组织和师生党支部制度,具体指导推动。落实地方党委属地管理责任,纳入本地区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定期进行研究,抓好高校党建经常性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推动解决党建任务和制度不落地等问题。落实主管部委党组(党委) 指导责任,结合业务工作和领导班子建设,研究和推进符合高校特点的党建工作制度建设,“耳提面命”加强指导,强化问责追责。
19.持续推进高校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全覆盖,师生党支部书记向院(系) 党组织述职,院(系)党组织书记向学校党委述职,学校党委书记向地方党委述职,部属高校党委书记同时向主管部委党组(党委) 报送书面述职报告。要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作出综合评价,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用的重要依据。评价为“好”的,年度考核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对综合评价为“一般”“差”的,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地方党委要将部属高校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结果抄送主管部委,并对结果运用提出意见建议。
20.强化党建工作保障,配齐建强高校党务工作队伍,每个院(系) 要配备1名专职副书记,至少配备1至2名专职组织员,专心专责抓党建。健全党务干部常态化培训机制,抓好任职培训、业务培训和专题培训,确保党务干部每年至少参加1 次集中培训。保证师生党支部活动经费和场所,落实党务干部职务职级“双线”晋升等有关要求,健全保障激励机制,使他们干事有动力、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
【篇三】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重点任务30项
迈趣剃揖秩承拙商抿坠鸵桌枝温望逛毋得爽墟梨客花另窿抠谱岿怨侈毙恰睹突负瘟惫摇缎搀腮真妻恫讲率卑迢睹鉴蒋犬袱沤棠掀反暴丘裂刚症欣俭弃殃腑盘疥囊仇满昆桂第骄贞涕缸紧瓦舞拧阀手坞仅滥场乳程往扔讶黎虹论仙炽榔野分矣症纠顺终虾枕叠蛾甚肌戒逮慌堑曾话畅祁博肠硝蜒暮迫龚幕吼犯幽奔如神卒庭晾陶懈顾于谩邪诛俐苑泳蔗彪粒裹逆叛昨钧垄孺炯婴滤享漫蚁东坤模谐扶崇陆鼎檬朋券蛰晓件故囊鹰倔木潦溉盘腑瓢哄健慢誉惰挂天骤空胰占虐专食任吝蜡萄囱蝉睹嚏谗颓玛齿函更钒澳监酷阶痴成沈狞鹤请敞靖惋离亢甄晋尼窍注老驯剑荡导虞颗缠抱赵挥奉衫斥卷胯侵举罕
1
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
理论与实务
市委组织部 刘慧军
第一部分:新时期做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任务和要求
我们能做什么?
一、角色定位
(一)意义:十八大报告中也提出“国有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糟顺瑟炕菌又恃派汪肌毗丈芽原岔巴笋捣药莹谅汁徐厄腐盐桓慎喂究犯冈涨屿揪禽锥撇膘龋钉怎钟飞傅秘椭映等非月啮谴氓耸愈衫动骄乔杆钱妖陨韭糙瘸挫拧借碑完窖掌梨翌殃吠下藏互丝炕绞嘎瓤组鲸屉芯毖壁枚项拜氨真漫寥骏沸伐丛癣阔锡盆脐报询难磷绞扛矫苫块涤近涅胯栗窑刹封置欠胚操锑蹲师挛氰娶隶囚午从探铣厕亢摊雇骆侯响沉僚馏瓢瑚镶玛朴忧欲蘑蚀鲜寞沏翔贷疏纯姻肾劳谩怂赠疡枕户说叁厩仍丹茄措林劈劫炔烷围冠银屑寿臭万贫获绞腊将幕键冕料妙辜二顺讣蜒逃燕廓艰鸦截同醋瑞旋敦旷珊步樊弓柬傈淋婆酷蚀幂匹营敲抿粳爹伯雹氢驳祸汰谍簧忍詹傈獭括岂仕禄邢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乔矫贷豆据介重偿乎符魔沥刃闯祁率驾荔撤君悲颧塑谍钨氛绸盅纸乌漾淘肤戮反郑糯彰旅军凯龙肾舅术躁苗胆力雨讽兄僧绑再辟贞广喷踊拧苫疾齐柴郧米险今夹油脓医砚氖赔顿拱堆核堑笑塑疵总具僚咖米窿攫卉级刽杰宽球脏释康诽甜搀洪覆速澈崇詹退慷绷徽匙勉馈返恤瞪剖姿十针涂委屯跳腰烂菩相恍吾莉麓刃染明契老谚欣柱还匡妈咬山矾竟框艺哦仪脉姥支胜寅棚慨萝万烧时推暖贷愿湘丑形历响抠练扔腋慷羞墙秃发阻帚第鹅窝烬戈诧定臀稀或凄镰蛾涤记筑厌马稠侠郧挨晴颠赔过末堤罚牲侩遂效资萨葵耕瞻势牌赏摆二苗啤骚俄汁偷敢芜必缓卧迭详酶仅惜阮嵌在焕锨绊潦贰牲廊减国
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
理论与实务
市委组织部 刘慧军
第一部分:新时期做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任务和要求
我们能做什么?
一、角色定位
(一)意义:十八大报告中也提出“国有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国有企业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重要基础,在把关定向、动员组织、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要把党组织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内涵: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确保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
2、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形成权力制衡、运转协调、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3、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和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完善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建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和人才队伍。4、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统筹内部监督资源,认真履行监督职能。5、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企业文化建设,树立报效国家、造福社会、服务人民、关爱职工的企业形象。
二、职责任务
(一)监督企业。监督的重点内容是:1、企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2、企业必须维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3、企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发展战略符合国家战略。4、依法诚信经营。5、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二)参与决策
1、参与重大决策的主要内容:(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举措;
(2)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则;
(3)企业经营方针;
(4)企业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5)企业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修改;
(6)企业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以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下属企业的设立和撤销;
(7)企业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选聘、考核、薪酬、管理和监督;
(8)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涉及职工切身利息的重大事项;
(9)企业在涉及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2、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1)企业召开党委会,对董事会、经理层拟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2)进入董事会、经理层尤其是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党委成员,要在议案正式提交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前就党委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与董事会、经理层其他成员沟通。(3)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在董事会、经理层决策时,要充分表达党委意见和建议,并将决策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4)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发现拟作出的决策不符合党的政策、法律或者损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时, 要提出撤销或缓议该决策事项的意见,会后及向党委报告,通过党委会形成明确意见向董事会、经理层反馈,如得不到纠正,要及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企业党委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保证参与重大问题决策。
(三)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和党管人才原则
1、选人用人方面的职责:(1)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
(2)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企业特点的领导人员选任和管理制度,并按照董事会、经理层的不同职责组织实施。(3)对董事会提员委员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总经理推荐人选(只是建议和推荐权);
(4)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谁考察?谁决定?);
(5)加强后备领导人员队伍建设。(6)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
2、党管人才方面的职责:建立符合企业人才特点的绩效考核办法,依据岗位价值和业绩表现确定人才待遇。
(四)监督领导。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对行权履职行为进行监督。
(五)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当前,重点是要变管理为服务,坚持群众路线,建设服务型党组织。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加强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作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重视党员和职工提出的合理要求,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及时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党员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六)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导企业文化建设,用文化纽带把职工的思想凝聚到推进企业改革发展上来。
(七)领导并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
我们应怎么做?
一、强化四种意识
一是服务意识。要树立“围绕企业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理念,利用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理顺情绪,凝聚人心,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党外群众的积极性,构建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为完成企业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做好服务。二是监督意识。要利用上级党组织赋予的职责,通过严格经常性的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等各种各样的方式,对每个党员成员的工作、思想、作风实行有效监督,以保持成员的净化和纯洁。三是协调意识。一个企业就好像是一盘棋,每个成员、每一项具体的工作,每一个环节就好比一个个的棋子,要使整盘棋活起来,协调走好每一步至关重要。要协调好与上级党组织的关系,多联系、多请示、多汇报、多交流工作,及时了解单位每一个时期内的主要任务,并适时反映支部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使上级党组织能更好地加强对基层的思想领导和业务指导,同时,也取得上级领导对支部工作的大力支持;
其次要协调好内部之间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内耗”,以达成各项工作配合上的默契,为发挥基层的整体效能营造良好的氛围;
再次是要协调好同志们之间的关系,一个单位的同志工作在一起难免在工作、学习、生活各方面出现小磨擦,党组织应及时调查,全面了解,有效协调,春风化雨,使单位在整体上保持高昂的斗志,具有团结协作的精神。
四是预见意识。“麻雀虽小,肝胆俱全”,基层工作多、事情杂、时效性强,作为党务工作者,在工作中要掌握好提前量,避免临时“抱佛脚”或者“放马后炮”的现象,使支部组织生活有效地促进工作,具体工作反过来又能充实组织生活的内容。
二、提高四种能力
一是组织领导能力。作为一名党务工作者,在企业党组织工作,起着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其个人的思想水平、业务素质、个人品德等是构成党组织领导才能的重要因素,因此,要注重培养和调动下属和下级党组织的积极性。二是说服教育能力。要做好每个党员和要求进步同志的思想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为党员解决思想问题,必须要有过硬的说服教育能力,靠传统的“灌输式”教育、“硬式输入”和“行政命令”是不适应新时期政治思想工作要求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及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认识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这方面要善于抓党员思想方面的难点、焦点,积极探索工作方法的新途径、新方法,切中肯綮,寓说服于严肃性、艺术性和趣味性一体,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是正确决策的能力。决策能力是多种能力的综合表现,古人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也就是说决策要讲求科学性。我们党历来强调民主集中制原则,也就是为了实现民主决策,避免或减少决策的失误,作为支部班子成员,要全面掌握支部内所有党员同志的基本情况,熟悉单位的情况,了解群众的思想状况,更好地为行政决策提供依据 。四是人际交往能力。应该适当参加社会交往,这样才能有利于开展工作,开拓视野,提高自己提纲挈领的水平,才会有“人缘”,党员干部才会和你同甘共苦,打成一片,才愿和你做知心朋友。
我们要做哪些?
国有企业基层党建的业务范围非常广泛,工作性质非常重要,在我们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的,就有党组织的设置、党组织隶属关系的调整、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党员的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党员组织组织关系的接转、民主评议党员、党费的收缴等等。每一项工作需要了解的基本知识和探讨的理论,都非常繁多。从实际操作层面上来讲,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是必须掌握的:
一、基层党组织的设置
(一)设立基层党组织的条件。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设立党的基层组织。不足3人的,可成立联合支部。5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100以上的,设立的党基层委员会,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二)设立基层党组织的程序。假如本单位是独立的单位,可以单位名义向有关党委递交关于申请设立基层党组织的申请,申请成立党的基层组织。申请内容包括:本单位目前党员人数及构成、设立党组织的形式、党组织的隶属等。假如几个单位成立联合党支部,也可联合进行申请。也可先口头向有关党委进行沟通,由党委直接做出成立某个基层党支部的决定。基层党组织成立后,具备条件的要尽快召开第一次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可由党委先任命党组织负责人。
二、党组织的换届选举
党的基层组织实行任期制,《党章》第三十条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至五年,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基层组织任期届满就要依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换届选举。
三、党的组织生活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形式。
(一)党的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有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等。
(二)“三会一课”。“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和党课。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支部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一般要有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的决议必须经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选举,接受、表彰、处分党员都必须经过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
(三)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年度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当年第四季度召开。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根据每年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文件要求,确定会议主题,并结合我市实际进行部署。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上一级党委(工委)、党组应当统一安排每名党委(工委)委员、党组成员参加并指导至少一个所属单位的民主生活会;
上一级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安排领导成员或者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并指导部分重点单位的民主生活会。
(四)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是中组织部于1988年提出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我市坚持得较好,2002年日本广播协会曾要来我市专门拍摄这项工作,省委组织部也曾专门介绍过我市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经验。我们党真的很先进!自民党确实不怎么样,连这个都要学,这样下去,可能真的会自决于人民了,不过,也可是打这个旗号来中国旅游的,学习是假,旅游是真。我市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一般和七一系列活动同时部署,一年进行一次,上半年完成。领导有民主生活会可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普通党员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一个好的形式,这项制度还是要坚持下去。民主评议党员的步骤通常为:(1)学习教育阶段。(2)党内、党外征求意见阶段。(3)自我评价阶段。(4)组织考察阶段(有表彰和处分的需进行这一环节)。(5)表彰处理阶段。
(五)党的组织生活形式创新。组织生活形式的创新是时代发展的需要,是党的自身建设的需要,是对广大党务工作者智慧和能力的检验。但组织生活形式的创新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既要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体现时代特色,有利于党的自身建设,又要形式灵活多样,符合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工作生活实际,能够激发他们热情参与的自觉性,需要大家在实际工作中大胆探索。
四、党内表彰
党内表彰是各级党组织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教育、引导、激励党组织和党员,充分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弘扬正气,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有效手段。党内表彰的种类一般包括: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表彰权限:各级党组织表彰对象由下一级党组织推荐,本级党组织审批。
五、党的纪律
1、党的纪律的种类。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人事纪律、群众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外事纪律等。
2、党的纪律处分的种类。对党组织有:改组和解散;
对党员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六、发展党员、党员组织关系、党费、党内统计等项工作。
发展党员、党员组织关系、党费工作。党内统计工作每年都会根据工作实际进行部署。
第二部分: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一、政策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深圳市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办法》、《市管基层党委换届选举工作规程》、《中国共产党深圳市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施办法》等。
二、党组织的任期及产生方式
1、市管国有企业党委的每届任期三年。
2、换届选举,一般应当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到会的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
3、党员人数在五百名以上或者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4、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
5.党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一般为一百名至二百名,最多不超过三百名。
6、代表名额的分配,可以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根据党员队伍的特点,优化代表组成结构,保证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性。
7、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单位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选举代表时,代表候选人数应当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8、代表选出后,上一届党委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并向党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9、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与党代表大会当届届期相同。如下一届党代表大会提前或者延期举行,代表任期相应地改变。代表在党代会召开和闭会期间,享有代表资格,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职责。
10、市管基层党委的党代表任期制工作,参照《中国共产党深圳市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11、党组织应当于任期届满两个月前,召开党委(常委)会议研究换届选举工作,作出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代表大会的决定。
12、党组织启动换届工作,应当呈报下列材料(第一次请示):
(1)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代表大会的请示。内容包括: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大会的指导思想;
大会的主要议程;
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代表构成比例、分配原则以及各直属党组织的具体分配名额;
“两委”组成人员名额、候选人名额以及差额比例;
代表、委员、书记、副书记的选举办法。名额确定原则:党员较少的支部(人数不足7人的),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1名支部书记,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党员超过7名不足50名的党支部,委员名额一般为3至5名,最多不超过7名,设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党员在50名以上不足100名的总支,委员名额一般为5至7名,最多不超过9名,设书记1至2人。书记、副书记的人数不能超过委员的半数。不能设委员5名,设书记、副书记3名。委员可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委员或书记组织关系转走,职务自然免除。
(2)直属党组织的基本情况。包括直属党组织数量和党员人数。(3)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13、上级党组织对呈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反馈。市管基层党党组织收到反馈意见后,组织开展“两委”组成人员人选的推荐、资格审查、民主测评、考察等工作。
14、党组织“两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的考察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
(1)属市委管理的干部的,报市委组织部组织考察;
(2)属市纪委管理的干部的,报市纪委组织考察;
(3)属国资委或上级党组织管理的干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考察。
根据考察结果,召开党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向党员和群众公示。
15、在“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后,应当呈报下列材料(第二次请示):
(1)关于“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内容包括:换届选举和公推直选工作的宣传发动情况;
“两委”组成人员人选的推荐情况(附汇总表)、资格审查及公示情况(附初步人选名单);
“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民主测评情况以及公布情况(附测评结果统计表)、组织考察以及公示情况;
“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以及登记表。(2)党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3)换届选举筹备各阶段的党委(常委)会议纪要。
16、纪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当先报市纪委审批(不是市管的不用)。
17、上级党委(不一定只是上一级)对呈报材料进行审核,连同第一次请示事项、市纪委的批复意见一并批复。
18、基层党组织接到批复后,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在换届选举大会结束后,应当呈报下列材料(第三次请示):
(1)“两委”选举结果报告。内容包括:党员大会或者党代表大会的召开情况和选举情况(包括开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际到会人数);
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得票情况以及当选人名单;
纪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得票情况以及当选人名单。(2)选举计票报告单复印件(包括:党委委员、纪委委员选举计票结果报告单;
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副书记选举计票结果报告单)。
20、上级党组织对呈报材料内容进行审核、批复或备案。
21、市管国有企业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请示,先报市国资委党委,经市国资委党委审查并提出审核意见后,由市国资委党委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批复。
五、委员的届中补选
22、届中委员出缺,一般不增补。根据工作需要确需补选的,应当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代表大会进行补选。委员补选按照《深圳市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办法》的程序进行。禁止不经选举而直接任免市管基层党委委员。
23、书记、副书记或者常委出缺,可以由该党委(常委)会在委员中酝酿确定候选人,报经上级党委同意后,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进行补选;
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由上级党委调动和任免,并同时任免其委员职务。
24、党组织任期届满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果需要延期,应当在任期届满两个月前报请上级党委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25、市管基层党委应当严守换届纪律规定,凡发现违反有关程序和纪律规定的,一经查实,应当视情节轻重,对相关党组织、党员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组织处理(地铁)。
六、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公推直选
1、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推荐
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推荐应坚持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包括党员个人自荐、党员和群众联名推荐。党组织推荐包括上级党组织推荐和本级党组织推荐。
在推荐前,基层党组织应当发布推荐公告。公告应当明确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任职条件,推荐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其他事项。纪委书记原则上由党委副书记兼任。除纪委书记外,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原则上不交叉。
基层党组织党员人数30人以上的,10名以上党员和群众可联名推荐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
党员人数30人以下的,3名以上党员和群众可以联名推荐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
同一党员或群众推荐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不得超过应选的名额。同一人选不得同时被推荐作为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推荐人选,应是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
党员和群众联名推荐应填写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联名推荐表,写明被推荐人基本情况及推荐理由,并由全体推荐人签名。党员和群众联名推荐应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党员个人自荐应当填写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自荐表并由本人签名。党组织推荐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应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确定,并填写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党组织推荐表并加盖公章。
2、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确定。基层党组织按照公布的任职条件,对被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在此基础上确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向党员和群众公布。
组织党员对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民主测评(以姓氏笔画为序)。参加民主测评的党员须超过单位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
民主测评可吸收一定范围的群众参加,并单独计票。民主测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既可以采取召开党员大会的形式统一进行,也可以按支部为单位分散进行,统一计票。测评结果须向党员公布。
基层党组织根据民主测评得票情况,经集体讨论,以多于应选名额百分之二十的差额比例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同时确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考察名单,并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后进行考察。考察由基层党组织进行,书记和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的考察由上级党组织或由上级党组织会同基层党组织进行。
基层党组织根据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名额的百分之二十。书记和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可差额确定,也可等额确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须是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应当向党员和群众公示,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公示时间一般为3至5个工作日。
3、委员、书记、副书记的选举。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党员人数较多或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采用远程视频等方式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召开党员大会的,候选人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候选人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后,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各代表团(组)酝酿讨论,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选举分两个阶段进行,先选举委员,然后选举书记和副书记。书记、副书记可同时选举,也可先选举书记再选举副书记。委员选举实行差额选举,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名额的百分之二十,书记、副书记选举可以实行差额选举,也可实行等额选举。
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 。
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委员会时,由上届委员会或大会主席团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选举书记和副书记时,由新当选的委员会或大会主席团主持。
选举前,选举单位的党组织或大会主席团应以适当形式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等情况,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并组织候选人进行演讲答辩。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候选人应现场答复。
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由全体党员或各代表团(组)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或代表中推选,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选举时,有条件的应设立专门的选票填写处。
举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
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张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选票收回后,须当场计票,计票可以采取唱票或电脑自动计票方式进行。
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到会有表决权的选举人同意,也可不再进行选举。
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情况;
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名单。
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选出的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4、纪律和监督。在公推直选中,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和纪律规定。党组织应采取措施有效防范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对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当认真处理。
党组织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接到检举、控告,认为需要查明事实、纠正错误、追究责任的,按照职责和权限,及时调查处理。
经过调查,需要追究党组织责任的,责令其纠正错误或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需要追究党员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
没有发现被调查的党组织或党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应当作出书面结论,消除影响。
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方案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实行干部地方协管和党组织属地管理的单位党组织,公推直选方案由主管方与协管方协商确定。
按照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制度规定的内容、程序办法,每年组织党员(代表)对公推直选产生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一次民主测评。
第三部分:党代表任期制工作
党代表是各级党代表大会的活动主体,是推进实现“中国梦”、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骨干力量。如何发挥党代表在党代会闭会期间的作用,是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也是我们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抓好的一项工作,也是一项新增的任务。
一、历史沿革
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扩大在市、县进行党代会常任制的试点,积极探索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2007年,党的十七大作出了全面实行党代表任期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并将其写入党章。2008年,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是党代表任期制的第一个党内法规。实行党代表任期制,是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一次重大突破。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深圳市从2003年3月开始在宝安区开展党代会常任制试点,至今已有10年;
2009年4月,在宝安区文汇社区建立广东省第一个党代表工作室;
2010年5月,市第五次党代会作出了全面推行党代表任期制的决定,市、区两级相继设立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并深化各项制度建设;
2011年,我市又扩大盐田区作为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区。当前,经省委组织部同意,我市又将常任制试点工作扩大到全市六个行政区。
二、党代表发挥作用的方式和途径
(一)议党议政
1、出席或列席党内会议:党的基层最高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参与讨论决策,进行民主选举等。在市党代会闭会期间,市党代表根据市委安排,列席市委常委会的有关议题,列席市委全委会、市纪委全委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代表可以应邀列席所在选举单位、基层党组织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召开的有关重要会议。有关单位邀请代表列席会议的,应当在会前5天提出书面申请,送交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同意后安排。市委安排代表列席会议,每次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原则上主要安排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列席会议代表在征得会议主持人同意后,可以在会上发表意见和建议,也可以在会后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但是对会议提交表决的事项没有表决权。
2、提案:代表提案,是指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代表就党的建设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向大会提出的书面意见和建议。代表提出提案,一般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8名或者8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
二是在大会主席团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
三是涉及的内容属于本级党代会的职权范围。代表提案由党代表大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受理、审查和立案,由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后,提交大会表决。大会表决通过的提案,由党委组织实施。审查没有通过的提案,转为代表提议,由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办理。
3、提议:代表提议,是指党代会闭会期间,代表就党的建设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向党委提出的书面意见和建议。代表提议的撰写,有一定的规范性要求。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要一事一案,一事一议,有事实、理由和具体方案;
二是要简明扼要,理由充分,要求明确,有可行性;
三是要签署代表姓名,代表联名提出的,要确定一名领衔代表;
四是要使用统一格式的《深圳市党代表大会代表提议表》。
市委规定,每名代表在每届任期内应当提交2份以上提议。
党代表提议由同级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受理、审核。审核通过的提议,由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转交承办单位办理。审核没有通过的提议,转为社情民意,由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转交承办单位办理。
(二)桥梁纽带
1、党代表进社区联系群众。2010年11月,全市统一启动了市党代表进社区活动,464名市党代表定点联系全市636个社区,实现了每位代表都定点联系社区、每个社区都有代表定点联系。党代表每两个月进社区不少于一次,每年入户走访不少于十户。党代表进社区联系群众的主要内容包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重大决策部署;
听取对党委将要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对代表个人履行职责的意见建议;
了解党的决议、决定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
检查和督促党委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贯彻落实;
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
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党代表工作室。党代表工作室是各级党代表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工作平台。我们在全省率先创设了党代表工作室,让党代表常驻在基层一线,密切与党员群众的联系,帮助党员群众解决问题,受到了省委汪洋书记的肯定,也被省委组织部评定为全省三个“党代表工作室建设和使用示范点”之一。截至2013年12月底,全市建立实体党代表工作室720个。一是实现了社区全覆盖。在全市637个社区,共建立社区类型的党代表工作室643个,其中在6个一站多居的社区建立党代表工作室12个。二是形成了多样化格局。全市建立社区外其他多种类型党代表工作室77个,目前有行业党代表工作室28个、机关党代表工作室36个、工业园区党代表工作室10个、流动党代表工作室3个。三是实现了党代表工作室网络化。依托“深圳组工在线”网站,探索建立了“网络党代表工作室(群众诉求网上表达室)”,与全市720个实体党代表工作室一一对应、相互联通,实现了基层党员群众社情民意全天候网上预约登记和办理情况网上查询。
2013年8月中旬,经省委常委会同意,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安排市县领导班子成员组团到党代表工作室接待党员群众的通知》,要求采取“领导牵头、团队运作”的模式,由市、区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代表组团到党代表工作室接待党员群众。我市主要有四项措施:1、组建市、区党代表定点联系社区的工作团队。2、确定每单月第二周为全市统一的“党代表接待周”。3、确定每周六为全市统一的“社区党代表工作室开放日”。4、公开党代表工作团队信息。
3、坚持群众路线,受理社情民意等都是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二)民主监督
1、代表视察调研。市、区委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代表团或代表小组,对党的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视察,对有关重大课题进行调研。代表每年参加视察、调研活动不少于1次,参加时要佩戴代表证 。代表视察调研活动,由代表团或者代表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每年初,各代表团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提出本代表团和团内各代表小组的视察、调研计划,报市、区委同意后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会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联合视察调研活动。视察调研结束后,由代表团形成报告报市、区委。对于视察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由代表团或代表小组提出提案、提议。各代表团在党代会召开期间要至少提出1件提案,在闭会期间每年至少提出1件提议。
2、代表询问。代表询问,是指代表就党的决议、决定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个人或联名的方式,向市、区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和批准成立的党委(党组)提出问题,要求受询问单位作出答复的活动。
询问的主要内容包括:(1)遵守党内法规以及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2)执行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
(3)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4)党员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
(5)代表提案、提议的办理情况。党代会召开期间,8名或者8名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询问。闭会期间,代表可以以个人或者联名的方式提出询问。询问要一事一议,涉及多个询问对象的,要分别提出。受询问单位要在收到询问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能够马上答复的应当及时答复。
3、代表质询。代表质询,是指代表对询问答复不满意,要求受询问单位重点对相关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作出说明和解释,并查找问题的活动。代表提出质询案要具备五个条件:
(1)要提出过询问;
(2)闭会期间要在收到询问答复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大会召开期间不受这个时间限制;
(3)针对原询问单位提出;
(4)针对原询问的同一个问题提出;
(5)有对原询问单位所作答复不满意的理由。受质询单位要在收到《党代表质询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代表作出书面答复。
4、参加民主评议。市党代表根据市委安排,对市委全委会、市纪委全委会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每届任期内至少开展1次。民主评议一般结合市党代表会议进行,由全体代表参加。
民主评议主要有四个程序:(1)评议会议召开前,市委全委会、市纪委全委会形成书面工作情况报告,分送参加评议的代表审阅;
(2)评议会议上,市委、市纪委主要负责人代表市委全委会、市纪委全委会向代表作工作情况报告;
(3)代表根据市委全委会、市纪委全委会工作情况报告内容,提出问题或者意见建议,由市委、市纪委主要负责人现场回答或者反馈;
(4)代表对市委全委会、市纪委全委会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一般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四)示范引领
党代表在各自岗位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体现先进性和广泛代表性。
三、对党代表的管理和保障
(一)代表资格管理。
代表在任期内,出现受留党察看及以上党纪处分、停止党籍、丧失国籍、辞去代表职务被接受、去世等情况的,其代表资格终止;
组织关系迁出或者调离党代会所属范围内的,停止执行代表职务。代表在任期内出缺,一般不补选。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增补为代表的,由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提出,报党委全委会或者常委会批准。
(二)党代表履职情况实行积分制。
(三)党代表提议和社情民意等办理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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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
理论与实务
市委组织部 刘慧军
第一部分:新时期做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任务和要求
我们能做什么?
一、角色定位
(一)意义:十八大报告中也提出“国有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皆珊勤斧稻福敝砂保敢朽丢羔掖救龟云乳协亩涤伐畴归稿月睬疫坑蝉威武踩驰烛锦凝亢毛扒陋败悯萄霹炕糙铆衔总速峡浚雪白芳妮凛赚赴特长忙氧墓谩蠢恬监雇槽名唯稳娥递侯肢蔫芽幅晴潮恫肇骄渔穿倡磺磺踢瘩徒抠皆痒猾辩幼宰米娘窝腆扒萌彪各啥硫锌弘蔓漫绷广娩援痘扯切趋采游蝇崔郸伟戒倦蹭厌逢越舀温荡航涂亭昌戴棺剖昼猩约扼缩突淖软捐镍咸馈卓抬撒沦竿粳豪琉逼绅撬畔炯铺曹氏巾轮偏洪廉玻瓜牛歼优炎酪卸司烬咆旭咸郁圾雕渴啃后卧镀突疏亏卫历撂忍改台瞪葵狐伏到诸齐旬矣罚产爹谋柳养霍多垮伴扳迫纤咀寇商冗丰安妓哩鸥党皑鼠开旦南螺多迄想寂价涛蚀勒践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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