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机关党建工作汇报材料例文,供大家参考。
公安机关党建工作汇报材料范文 篇七
篇 一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关于对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马伟灵同志迅速作出指示。我局立即将通知转发到各直属分局党委(党支部)、市局机关各党(总)支部,并就迎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为切实做好迎检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局党建工作,8 月 22 日至 30 日,我局党委组织开展对市局机关和直属分局党建工作的检查活动。活动之前,市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李小鹏同志专门召开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并由政治处领导分别带队组成四个检查组,对市局机关 50 个党(总)支部和 2 个直属分局党委党建工作逐一进行走访检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贯彻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情况 各党(总)支部能严格贯彻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一把手”能切实提高对抓好“三会一课”重要性的认识,带头参加“三会一课”,落实“三会一课”的时间、内容,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按时上好党课,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会议精神,传达学习有关文件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讨论党支部工作计划、重要活动的安排和部署;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做好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研究吸收党员、党员转正、奖惩和自身建设等问
题;组织召开“三会一课”,能准备充分,学习内容集中、学习主题突出,有专门记录本,专人负责记录。
(二)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201X 年 5 月,我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局机关各党支部委员会和党支部集中进行换届改选,并对部分党支部分别进行重新设置和调整,明确了党支部支委名额设置。各支部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程序进行换届选举,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经换届选举,我局机关支部数由原来的 45个增加到 50 个。
(三)发展党员情况 我局在发展党员方面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坚持党员标准发展党员。公安队伍是一支在党绝对领导下的准军事化队伍,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在发展党员上,我局力求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我们主要采取: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对积极要求上进的优秀民警,我们以支部为单位采取谈心,帮教等形式,严把入口关,防止把带有不良动机的人带入党内,积极开展教育引导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发展党员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坚持党员标准,我们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重看入党申请人是否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否努力提高为人
民服务的本领,是否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表现突出。三是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从入党人写入党申请书到转为正式党员,其中程序一项不拉,绝不因工作忙或者是其他原因而忽视了发展党员的各个环节,我局党委要求从登记入党积极分子开始,各支部就要认真对入党人进行教育、考察、政审,要求各项环节都要做到有文字材料。四是慎重发展党员。我局党员多,非党员群众少,在这种情况下,我局特别注重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履行入党手续,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选准发展对象;坚持党章规定的标准,局党委会讨论审批时,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对照和衡量;严格执行党章规定的入党程序和发展党员的工作细则的各项要求,切实把住党员“入口关”,我局特别注意在发展党员工作上,处理好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发展的关系,不突击发展,降格发展。2011 年以来审批确定积极分子 15 名、发展对象 26 名、预备党员 43 名,预备党员转正 19 名。
(四)党费收缴情况 各党支部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切实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各总支、支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格按照工资标准核算应交党费的数额。各支部专人每月按标准收缴每位党员的党费并在《党费证》上登记签名;支部一季度填写《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表》、《党委(总支)上缴党费登记表》交纳到政治处,由政治处开具《党费收据》。各支部交纳的党费由政治处秘书科专人负责收缴并如数交到市直工委,各支部交纳党费的情况在政治处网页党费管理栏目公布。2011 年收缴
党费 183817 元;2012 年 6 月止收缴党费 60825.8 元。
(五)党支部分类定级情况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省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关于做好这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相关事宜,并指定 2名党员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即下发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进行自查自评。各党支部认真对照《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分类定级参考标准》进行自评以及群众测评,评出属于“好”等级的 25 个、“较好”等级的 49 个、“一般”4 个。我局党委在各党支部自评和党员群众测评的基础上进行研究,提出评定局机关各党支部等级意见为“好”等级的 22 个、“较好”等级的 28 个,并将定级结果进行公示。城区分局党委在各党支部自评和党员群众测评的基础上进行研究,提出评定局机关各党支部等级意见为“好”等级的 2 个、“较好”等级的 19个,“一般”2 个,并将定级结果进行公示。红海湾分局党委在各党支部自评和党员群众测评的基础上进行研究,提出评定局机关各党支部等级意见为“好”等级的 1 个、“较好”等级的 2 个,“一般”2 个,并将定级结果进行公示。
篇 二
按照市直工委《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回头看”和整改提高、晋位升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 我局党委认真组织开展党组织分类定级“回头看”和整改提高、晋位升级工作,对各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进行了严格复查程序,严格控制定为“好”的基层党组织数量,确保了定
级结果真实有效、符合实际。经开展分类定级“回头看”和整改提高、晋位升级等工作,其中,红海湾分局党委所属“第二党支部”及“第三党支部”,在“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充分发挥党支部攻坚作用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工作表现突出,红海湾分局党委决定将其从原定等次“一般”晋级为“好”等级。我局其余各党支部维持原评定等次。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局在党建工作上做了一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党委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尤其是基层党建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的质量还有待提高;二是个别分局支部因工作任务重等因素影响,改选工作尚未完成;三是个别支部党费缴纳没严格执行标准,没依时收缴党费。
三、下一步工作 我局党建工作将按照“党员教育经常化,党内生活民主化,党员管理制度化,党建工作规范化,作用发挥具体化,服务群众长期化”的目标要求,在制度落实上下功夫、在质量提高上做文章、在活动创建上谋创新、在业务工作上求发展,认真做好支部改选和党员培养、发展等业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全面提高我局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为打造“平安**、和谐**、幸福**”、全面服务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篇三
公安机关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打击违法犯
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使命,只有具备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障,才能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才能提高公安机关的整体战斗力,完成我们的使命任务。目前,公安机关在党建工作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影响了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因此,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党建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而又紧迫的任务。
一、当前公安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处在重要的战略机遇期,社会利益关系日益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在公安机关党的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
一是党员意识有所弱化。我县公安机关共有民警 207 人,185 名党员,极少数非党员,总体来讲机关党员民警比例高于基层一线党员民警比例。一线公安民警相对年轻、有活力、有朝气,有干好工作的愿望,但重业务工作、轻思想建设,主动学习政治理论知识的意识还不够,相当一部分民警错误地认为干好工作就足够了,学不学政治理论、入不入党都无所谓。尤其是近年来,公安机关面临的形势越来越严峻,压力也越来越大,使得公安业务工作日益繁重,成为不少党组织忽视党建工作的借口,能够了解掌握党的理论知识,具备一定政治理论素养的党员民警相对较少。
二是基层党务工作者能力有所欠缺。目前,基层党支部书记既是行政领导,又是党组织领导。他们往往都是从业务素质强的人才中脱颖而出的,党组织在对其考察时往往拿不出衡量该同志党建理论水平
的标准,因此绝大多数的党支部负责人虽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而疏于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对党务工作理论知之不多,更是缺乏创新意识。从而也就不能有效地开展党的工作,使基层党的组织建设进一步被弱化。
三是基层党组织作用有所削弱。随着社会的多元化发展,党组织的权力被逐渐削弱、作用被逐渐轻视,往往被看成是“务虚的”、“华而不实”的,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体会不到党建工作在指导和推动业务工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从主观上产生了重业务、轻党建的不良倾向。如在发展党员的工作中,民警申请入党后,党组织往往注重申请人有向党组织靠拢的表现,而不注重日常考察培养,只注重业务工作成绩,不注重申请人思想认识是否真的提高,没有把申请人思想入党摆在一个重要位置来对待。这种做法容易降低党组织自身的威信,影响到党组织的先进性。同时,从硬件设施上来说,一些党支部缺少学习活动场所,学习资料和活动经费除上级下发外,平时的学习和活动基本上没有学习资料和活动经费,这种“无米之炊”的情况,很难使党建工作有创新和发展。四是抓党建的标准有所下降。主要表现在部分机关党组织工作中重制度的制定、轻工作的落实。制度订得多,但真正落实得少、或者说是落实的不彻底。事实上,制度建设水平的高低,有针对性解决问题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着机关党组织先锋模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党支部建设的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的政治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得不到有效提高,其作标准就必然会降低,支部整体的进步提高更是无从谈起。
二、加强对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党建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从公安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中我们可以深切地感受到,必须下大力提高广大公安民警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党建工作是忠诚党的领导的保证。党建工作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机关开展党建工作是由其性质决定的,公安机关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机关,担负着维护共产党执政的神圣职责,做好党建工作是完成公安工作的关键和前提。因此,只有充分认识我们党在现阶段的历史使命,才能更好地履行公安机关的职责和任务;只有充分地依靠党建工作,才能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民警的责任意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出色完成新时期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党建工作是坚持服务人民的基础。党的群众工作路线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作为人民公安必须坚持党的群众工作路线,扎实开展公安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把实践和维护好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利用党员先进性、纯洁性教育等活动,多渠道、多层出、多形式地开展公安机关党建工作,坚持把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企业置于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优化服务环境,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党建工作是打牢公安工作的基石。抓党建强队伍是公安机关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通过党建工作的不断推进,强化公安民警的责任意识、宗旨意识,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促进公安业务工作更好的开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经济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才能得到进一步
提升。
(四)党建工作是抓好作风建设的关键。作风建设事关党的生死存亡,我们的党始终在探索建设廉洁高效、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机关工作作风。公安机关的健康科学发展,成在作风,败在作风;公安机关的外在形象,也好在作风、坏在作风,要坚决地与懒、散、空、浮、拖、骄、软、贪、奢、滑等不良现象作斗争,必须从思想深处入手,强化政治修养和品德教育,切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三、加强公安机关党建工作的几点思考 党的十八大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作出了战略部署,在公安队伍建设中,党建是根本,是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
一是要增强政治敏感性,永葆公安队伍的政治本色。政治敏锐性是每个共产党员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要求。要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获得人民群众的最大满意。二是改进和加强学风,加快学习型机关建设步伐。党中央强调要“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这是对全党提高学习和实践能力的具体要求。广大公安民警要牢固树立“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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