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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的琴读后感1000字参考8篇(精选文档)

发表于:2023-04-13 09:20: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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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的琴读后感1000字参考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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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的琴读后感1000字篇1

雪儿,雪儿,雪儿是谁?是人吗?

眼看无法改变雪儿奔跑的方向,河野只得扼制它的前进,想一下刹住它的脚步,完成悬崖勒马的动作,但只见雪儿直起脖子,昂着头,还在往悬崖奔跑……

读完了《火印》这篇小说,我被主人公——一匹叫“雪儿”的马深深感动了。马,一种普普通通,时刻为人类效劳的牲畜,既不像狗那样对主人忠心耿耿,也不像鸟儿一样可以用清脆的歌声来取悦主人。但日本军官河野抢走雪儿后,对它生活上的照料竟挑不出一丝瑕疵,并且向它宣誓,战争结束后,回到故乡北海经道的草原,让马群认识雪儿,还会雇用专门上的马夫,让它在那里安度晚年……这是多么动心的诱惑呀!要是其它马匹,我猜一定会忘掉坡娃,帮助鬼子占领野狐峪,乃至整个中国。可雪儿没有,它知道河野抢走它后,为的是要对付养育她的这块土地的百姓们,让坡娃如此伤心,她恨河野。所以,它不惜生命,在河野训练它“悬崖勒马”时,强烈复仇的心让她失去理智,只想与河野同归于尽,尽管雪儿没有成功……

在被迫无奈的被日本人烫上烙印后,当她亲眼目睹黑狗为了救她不顾一切惨死在日本鬼子的刀抢之下,坡娃不要命地一次一次想方式法不怕牺牲地想从鬼子眼皮底下救出她,坡娃父亲为了她差点惨死在鬼子手下,经历的惨遇一个月后虽然还有一口气但从此站不起来,所有野孤湖为她的付出……然而,无奈的她却在经受痛苦鞭打拉着大炮托着沉重无奈的脚步移向野狐峪,她知道她将得到是人们带给她的痛恨。再次当雪儿偷跑回来后就再也没抬起头挺起腰杆过嘶鸣,当大家都认为她是被鬼子打伤打残了无法为解放军服务时,她毅然决然冲在了战场上,不怕累不怕牺牲地冲在第一线,她要为之前的耻辱血洗自己,她要证明自己还是原来的雪儿,雪儿还是野孤湖大家喜爱的,雪儿要对的起黑狗,雪儿要对的起坡娃,雪儿要对的起称她“姑娘”的父母—————坡娃的家人。雪儿的抬首,是民族的觉醒;冲破云霄的嘶鸣,是人们不屈的呐喊。

合上这本书,我不禁泪如雨下。在我的心目中,雪儿不是一匹马,而是一个有尊严有智慧有悲悯懂得感恩的“姑娘”……在她的身上,我们感受到了——报恩,感恩。

如今的我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吃的用的玩的不是最好就是更好,父母长辈恨不得天天捧在手心里宠着,而我们可有想过感恩?估计大多都觉得是理所当然应该就是这样的吧!有好吃的可有想过分享给长辈,有好玩的可否有想过这是必须的?有穿的是否还需比较好坏的?……我想我们感恩不见得要帮父母做什么,而是要懂得父母长辈为我们付出的不容易,要珍惜他们对我们爱,回报——哪怕是一个微笑,一句体贴的关心,一杯热茶或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懂得感恩,都能够带着一颗感恩的心去感受身边的每一件事,我想生活将会少很多争执,少很多不快,少很多邪恶。

我要推荐新一代的我们去欣赏这本书,感受这份情,学会感恩、报恩。从身边一点一滴去感受,让我们努力使未来的生活充满更多的和平,温暖和欢歌笑语。

钢的琴读后感1000字篇2

我一向不爱读名著,它没有漫画的精彩插图,也没有小说的情节多变,只有干枯枯的白纸黑字,所以我往往是看了半截便将其冷落在旁。但一本《城南旧事》彻底改变了我对名著的偏见。

?城南旧事》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海音。这本书是她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全书共分为五部曲:《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

第一章《惠安馆》主要讲述了英子与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成为了朋友。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暗中相爱,后来大学生被警察抓走,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扔到城根下,生死不明。英子对她的经历非常同情。得知小伙伴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找寻爸爸,结果母女俩惨死在火车轮下。

在这一章节中,我同情妞儿和秀真的悲惨经历,也被秀真对女儿、丈夫的真情所深深感动。

第二章《我们看海去》主要讲述了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不久,英子在荒草地上捡到一个小铜佛,被警察局暗探发现,带巡警来抓走了这个年轻人。

在这一章节中我读到了小偷对弟弟的爱,也读到了英子对这位小偷的愧疚。

第三章《兰姨娘》主要讲述了兰姨娘三岁时被亲娘为了给哥哥治病卖到了烟花柳巷,20岁的她为了生活嫁给了67岁的老头做姨太,后来受不了打骂来到了小英子家,后来英子发现爸爸对兰姨娘有了好感,为了不让兰姨娘跟爸爸好,就撮合她跟德叔好。最后,兰姨娘与德先叔相爱了,离开了北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在这一章中看出来,英子是非常聪明的。也知道了当时下层社会的黑暗,中国农村妇女的悲惨处境和命运.

第四章《驴打滚儿》主要讲述了英子九岁那年,她的奶妈宋妈的丈夫冯大明来到林家。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女儿也被丈夫卖给别人,心里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后来,在一家人的劝说下,宋妈被她丈夫用小毛驴接走。

在这一章节中我读到了宋妈为了生活不得不放弃照顾自己的孩子的无奈,也读到了英子一家人的善良。

最后一章《爸爸的花儿落了》主要讲述了爸爸得了肺病,而英子终于从小学毕业,并且如爸爸的期望一样作为学生代表上台领取毕业证书,但是爸爸已经得了重病,在医院里没办法参加英子的毕业典礼。英子拿着毕业证书回到家,才知道爸爸已经去世了。

在这一章中,我读到了作者对爸爸的爱和不舍,也读到了作者在渐渐长大。

合上这本书,我的心中感慨万分。

钢的琴读后感1000字篇3

?西游记》是吴承恩的巨著,它不仅仅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也是中国神魔小说的开山之作。书中有四个主要的人物,其中我最喜欢的莫过于孙悟空和唐僧了。

书中佛祖说:"周天之内有五仙,乃天地神人鬼;有五虫,乃蠃鳞毛羽昆。这厮非天非地非神非人非鬼,亦非蠃非鳞非毛非羽非昆。又有四猴混世,不入十类之种。”孙悟空就是四猴之首,还不属于这六界。然而我认为孙悟空更像中国五行之中的火,因为孙悟空性格急躁和火一样;他神通广大,法力无边,最终收服了九九八十一难中的所有妖怪,火能焚烧世间邪恶和万物,所以火是五行中最具攻击性的;孙悟空虽然神通广大,但他一心保护师父,惩恶扬善,火也一样,它虽最具攻击性,确也会用自己炙热的温度和万丈光芒为人们驱走寒冷与黑暗;孙悟空会七十二变,火也会随意变化。

唐僧自然就是五行中最温柔又最具改变能力的水了,第一当然是唐僧大部分时候是性格随和的,第二个是唐僧最厉害的能力,假使唐僧没有这个能力,这普天之下定会被妖魔侵袭,这个能力是改变力,从一开始的孙悟空随意杀人,并且不听他的劝说,到后来孙悟空一心向佛,对他也是言听计从,可见唐僧的厉害了,如果唐僧没有这能力,孙悟空如欲成佛,天下无魔,如欲成魔,天下无佛。这也正是水的厉害之处,水能随意改变自身形状,也能滴水穿石并具有移山填海之力,世界上的地形,几乎都是由水造成的。

自古以来水火不容,有水就没火,有火就没水,因为熊熊烈火加上潺潺流水就变成了水蒸气,那为什么唐僧与孙悟空可以如此融洽呢?答案就在另外两个徒弟身上,因为水与火之间只要有一件东西,哪怕是一张纸,水和火都可以共存,更何况猪八戒皮糙肉厚呢?每当孙悟空和唐僧之间有矛盾了,俩徒弟就会过来劝解,由此可见吴承恩的良苦用心了。

其实水和火也有共同点的,更何况孙悟空和唐僧是人,水和火都可以变化,都可以帮助万物是不可缺少的元素,一个生物生长要有水的滋润和火的温度和光芒。孙悟空和唐僧还有一个共同点,是他们都只相信自己的眼睛所看到的东西,正因为如此全文都以这个为线索。

中国文化的魅力还不止这些,因为中国文化可是有五千多年的历史,《西游记》不过是其中辉煌的瞬间!

钢的琴读后感1000字篇4

在中国,狼一直都不是正面形象的代表的,一翻词典很容易就能找到"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等贬义性词语,因为"狼"比"狠"多了"一点"就是狼了,可见狼有多么凶残。可当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狼又有了新的看法。

?狼王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为了完成死去的丈夫黑桑的遗愿,决定不惜一切代价培养她的狼崽成为狼王,可因为种种原因,她的三个公狼崽都死了,于是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了媚媚生的狼孙身上,最后,紫岚为保护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

整本《狼王梦》的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主角紫岚对于"狼王梦"的坚持和为之付出的努力。

在培养黑仔时,紫岚处处保护着黑仔,什么好东西都给他,使黑仔变得很自傲,都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再一次玩耍中,因为没有母狼在身边,黑仔被一只饥饿的金雕给盯上了,年幼而又自大傲慢的他并不知道来自天空的威胁,当紫岚赶到时,一切都晚了。于是,她又开始培养蓝魂儿,之前非常顺利,紫岚甚至放弃了重新配偶的机会。她对蓝魂儿进行了"精英式"的训练,但这让蓝魂儿缺少了团队意识,让他在捕食中鲁莽地冲上去,结果被猎人的弹簧夹夹住了,紫岚只好咬断他的喉管,将他埋在雪地里。紫岚顾不得失子的痛心,马上开始培养双毛,可是双毛的奴性已经超过了狼性,要让他当狼王的可能性不大,这点紫岚心知肚明,可她还是坚持不懈地努力着。虽然,双毛的狼性已经恢复了不少,但由于幼年时养成的自卑心理,双毛最终还是死在狼王脚下,尽管她的孩子都死了,可她还是没有灰心,又把希望寄托在了她的狼孙身上,并且拼死保护他们。

最后,结局并没有告诉我们,狼孙们到底有没有当上狼王,可是我们知道,紫岚已经尽了全力,面对失子的痛苦,面对一次次希望的落空,她都没有放弃过,一直都在努力。虽然紫岚的狼崽没有当上狼王,但她在培养过程中是多么的不屈不挠,好像没有任何困难拦得住她。

你瞧,紫岚为了养活孩子,忍痛将自己死去的孩子吃掉来喂饱其它狼崽;为了让双毛恢复狼性,她抵上了自己一条腿;为了让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也为了实现黑桑的遗愿,她拼死保护狼孙……紫岚的坚强意志,爱子心切,难道跟人类不相像吗?很多人类也是这样,为了达到目的,不惜牺牲一切,即使是最极端的,也会去试一试。

俗话说得好:最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生活中也是这样,如果你在过程中已经尽了自己的全力,那么不管结果怎么样,你都已经成功了,因为你已经战胜了你自己!

钢的琴读后感1000字篇5

昨天我和爸爸去附近的小河钓鱼,我们准备好了所有东西,比如鱼竿、渔网、鱼饵等,早就听说这里的鱼很多,所以吃过午饭后我们也来试一试。

来到河边,我熟练地把钓钩抛下去,鱼饵的香味在水中扩散着,不一会儿就钓到了一条鱼,还是有名的鲫鱼呢?我乐坏了,于是迅速的把鱼饵装好,再次迅速的把钩抛下去,一切顺利的很,我又迅速地钓到了一条,看看旁边的爸爸,他还没钓上鱼呢,我钓鱼的兴致更高了。

爸爸在旁边“嫉妒”地说:嗯,这次的鱼饵的确很好。时间一分一分地过去,桶中的鱼也越来越多,爸爸说:阳光太强烈了,彭勃,你先回家去吧,看看爸爸的桶里的鱼,比我的好像少很多,我乐呵呵的回家了,心情一直很愉悦。晚上,连梦中都是钓鱼的情景。

今天中午我和爸爸又来到河里钓鱼,我以为今天我能和昨天一样又能满载而归呢,我满怀信心的把鱼钩抛到水中,等了很久很久,一条鱼儿也没有上钩。再看看旁边的爸爸,正乐呵呵的往桶里装鱼呢?我便有些急躁,由于动作过猛,鱼线缠成了一团,在爸爸的帮忙下才解开。

接下来我连续几次都没钓到鱼,便泄气的拿着空桶提前回家了。回到家,坐在桌前,我久久不能平静,心里沮丧的很,顺便拿起桌上的书翻了翻,这不是我这几天在看的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吗?

书中的老人桑地亚哥不也是这样的吗?他可是连续84天都没钓到鱼呢,但是他没有放弃。在第85天,他又满怀信心的准时出发了。在大海上,他有条不紊的进行着钓鱼的一系列程序,功夫不负有心人,那条寄托着他梦想的大鱼终于上钩了,那条鱼被钩住后,一直在试图逃走,老人的左手也受伤了,但他没有屈服,用他的右手继续战斗着。

几次遇到特殊情况,他心里面都想着,如果“那个小孩”在身边该多好啊!可以帮自己一把。我钓鱼的时候,爸爸就经常帮我,我钓鱼的条件比老人优越多了;但茫茫大海,哪里有其他的人呢?老人凭借自己多年捕鱼的经验与那条大鱼周旋搏斗了三天,终于,老人成功的捕获了那条大鱼。但没想到,大鱼的血竟招来了鲨鱼的猛烈袭击,老人用武器拼命的与鲨鱼搏斗,但走了一条鲨鱼,又来了一条,就这样,老人和鲨鱼一直搏斗着。

最后,他带着一副巨大的鱼骨回到了村庄。

“你可以毁灭我,但不可以打败我。”老人不屈的精神和顽强的信念,让我清醒了很多,不能因为短暂的钓不到鱼,就失去信心,就心情急躁而半途而废。生活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总有许多挫折在等着你,总要去面对的,只有战胜那些挫折,才能获得美好的人生。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满怀希望,坚定信念,不屈不挠,坚持不懈,才能做“捕鱼达人”,才能做生活的强者。

太阳每天都是新的,我们要满怀希望,自信自强,勇往直前!

钢的琴读后感1000字篇6

其实这本书,刚开始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这部小说中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对于作品中的女主人公伊丽沙白也是让人爱慕的。她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人,因此她不受常人的束缚,他一开始喜欢的并不是达西。然而她不断地成长,她从对客观世界的观察和自己的理智中不断成熟。达西的信是这篇小说的重点,它使她改变了对达西的看法,从而渐渐地喜欢上了她曾经坚决拒绝的达西。她的个性是非常鲜明的,她是那么的聪明活泼而又那样的机智,这使她并没有犯像她妹妹一样的错误。她不仅拥有美丽的外表,更拥有良好的美德。我想她之所以后来喜欢上达西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她后来感觉到她错怪了达西,从而产生的一种内疚感,进而转为她对达西人格的敬仰。如果一定要说她的可贵之处的话,我想就是她的开朗活泼、敢说敢做的人格魅力。她敢于正面对待瞧不起她们家族的人,所以对于达西的带有傲慢的求婚,她不仅强烈地拒绝而且还把他大骂了一顿。后来,当她爱上达西以后,对于凯瑟琳夫人的阻拦与干涉,她表现出一咱简所不具有的刚毅。她主动争取着自己的幸福,比起那些娇柔造做、有爱却不爱的人,她的这种精神是多么的可贵啊。

钢的琴读后感1000字篇7

一开始去读这本书完全是因为专业的原因,想多了解西方的文学作品及文化,读到后来,便是迫不及待地想翻下去了。可能自己是个追求完美的人,对爱情也是如此,书中男女主角之间那种纯粹的爱情很吸引我。更重要的是简q奥斯汀式的幽默而具讽刺意味的手法十分明显,人物描写生动,五个女儿个个不同,感情描写细腻,十分值得学习。描写的人物尽管很多,但作者安排得很巧妙,显得有主有次。

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于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也正因为对这些小人物的描写,更让我们觉得它的真实,因为在生活中,我们其实或多或少地也在扮演着这些并不光彩的角色,不是吗?扪心自问,无论是贝内特太太的自私、势利、放荡;威克姆的恩将仇报;柯林斯的虚伪愚蠢还是凯瑟琳夫人的独断专行、自私自利;以及其它人的,我们是不是都能从自己或周围人的身上找出些来?

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来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征。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

这一部看似又是一个“灰姑娘”的故事,但联系他的历史背景来看,它确实反映了当时英国平民资产阶级地位的升迁;同时也正是对当时正在进行的法国大革命中自由,平等呼声的一个遥远的曲折回应。

男主人公的傲慢女主人公的偏见都带有明显的阶级性,他们在爱情上遭逢的种种挫折,并非出于彼此偶然的误会,或有小人从中拨弄,而是由于处在不同阶级地位的双方之间横亘着一条无可回避的鸿沟。

现在社会,虽然提倡男女平等,自由恋爱,但在很多时候门第祖望,家事背景对恋爱双方还是有很多影响,如果你是一个很普通的少女,可以有平平淡淡的爱情,也可以有浪漫壮烈的爱情,只要能坚持自我,洁身自好,实实在在的工作,一定会找到属于自己的真爱。

不仅仅在爱情方面,爱做人上,我们更应该凭自己的人格魅力和个人优良品质赢得众人的尊重,倾慕。―这是小说最重要表明的“对人性最透彻的了解”的真正目的。

这本书里让我了解傲慢、偏见,是我们很常见的弱点和毛病。每一个人其实都很容易被自己的主观印象所驱使,因而容易对别的人下不正确的注解,

?傲慢与偏见》虽是一出闪烁著斗智意味的爱情轻喜剧,实则说明了人必须行动和自省才有希望,人的尊严绝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从行动和自省中淬炼获得,透过理性的行动,把人类的王国建立得具有一个心灵价值的模式,以与物质俗世有别。大体上,人的生存没有意义,但从小体上看,人本身的行动却深具意义,即使只是儿女私情的往来。

钢的琴读后感1000字篇8

书是一个成功的企业家写的,写的事情却不只是管理企业。

书中受益比较多的,不是如何去做好一个企业,因为这个方法很少有人会去教,教了也未必能学会。

看着像是写做企业的书,其实主要写的都是做人的道理,并把做人的道理应用到做企业当中去。

说的简单一点,就是做企业呢,坚持那些做为人所应当做的事,坚持基本的道理理念,一些是根本的东西做好了就必须会有成绩的,如果没有成绩,那必须是努力不够,如果努力,必须能成功。

我对另外一个理念也感受深刻,就是要极度认真的度过每一天。

事之不成,要么是准备不足,要么是努力不够。

极度认真的度过每一天这个观点很重要,这是一个很好的提法,就是说人要把自己的事想好,要把自己想好,因为人最宝贵的是什么呢,就是时间,时间就是一切,很多东西我们所买的只是一个时间价值,过了这天就会过期了,有这是过了几个小时会过期,有的可能是一年,有的可能是两年,总之是,没有时间,很多的物质上的东西是不能存在的,就算是秦朝个性有钱的人,他消失了几十年,再出来的话,前朝的钱已经不能再用了,他立刻就发现自己从富翁变成了穷人。

那么说,时间的价值才是真正的价值,而我们也明白,我们所能把握的只有这天,活在过去和活在未来都是没有好处的。

那么如何的来把把这天,就是要极度认就真的度过每一天。把每一天都过好了就行。

书里有很多的地方也提到了,未来是不可预测的,从这一点上来说,这天是连接未来的一个点,只有先把这天做好了,明天才会有把握。

有一个观点呢,就是只做你所能做好的事,这也是成功的一个理由。

比如,我们都有一窝蜂的毛病,炒股炒房一齐上,结果又有几个赚钱的呢,当然,一开始大家都觉得自己做对了,很多人想着不用去工作了,结果呢,股市会套牢,房价会下跌。而书中的稻盛呢,他打死也不参加房地产,就算是在笨蛋也能赠钱的时候他也不去,结果,一个金融危机下来,银行有的都倒闭了,他却能安然无恙。

这就是我们古代文化中所一向提的一个问题,就是要安如泰山,不为所动,其实,这一点,此刻很多中国人也是做不到的。

同时,这也是介绍这本书的必要。

书中所提到的人生的好处在于提升心性,磨练灵魂。只是简单的要求人在死去的时候比刚出生时灵魂更纯洁一点。

也许有人认为这样的理念很朴实,甚至于简单,不适宜,但稻盛确实成功了,而且,在这样的一个社会回成功的还不错。

用书中的一句话来结尾,这天比昨日做得好,明天又比这天做得好。

这便是人生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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