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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读后感【10篇】【精选推荐】

发表于:2023-01-01 10:25:03 来源:网友投稿

我写读后感1  男生黄春荣和钟雷因为女生宋佳玲接下深仇。宋佳玲不想看到他们俩相互残杀,就叫一位叫元帅的“小混混”(也在学校上学,学名:刘新)去调解,元帅安排黄春荣和元帅到城郊(无人知晓的地方)去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写读后感【10篇】【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我写读后感【10篇】【精选推荐】

我写读后感1

  男生黄春荣和钟雷因为女生宋佳玲接下深仇。宋佳玲不想看到他们俩相互残杀,就叫一位叫元帅的“小混混”(也在学校上学,学名:刘新)去调解,元帅安排黄春荣和元帅到城郊(无人知晓的地方)去公*决斗,自己和黄春荣的朋友俞前进当裁判。得知消息后,宋佳玲带着女同学顾芳芳去阻止决斗。可战争马上开始时,大地震爆发了。他们6个人被困郊外,没有人去救他们。顾芳芳。地震中,顾芳芳腰被山上滚落的石头砸中了,黄春荣的腿也被砸得不得动弹,这使他们最后都剩下了一条腿。

  学生李全有和他的家人*安无事,于是他加入了*救援队。而且也是最小最出色的一员。

  刘新的奶奶因为思念刘新,竟把老鼠当成刘新,而且还饿得晕了好几次,不过最后还是靠四颗土豆活了下来。

  六位少年靠其中身体完好者:俞前进,去镇上找救援人员,他们才得救。在去求助的路上,俞前进遇到危险,为了同伴忍痛咬掉了手指。他们也是靠生的欲望而生存下来,不管有多么艰难,他们都坚持不懈的活了下来。何*老师为了找黄春荣,不幸牺牲了。他付出了,却不求回报,这种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他的这种品质,也是值得让人敬佩的。

  六位少年以前非常娇惯,可为了活下来,他们吃树叶,吃野果,吃生鸟蛋,和雨水,露天睡觉,饥寒交迫。值得庆幸的是,他们千辛万苦,终于见到了自己的家人。

  坚持不懈才有可能出现奇迹,因为坚持不懈的力量是伟大的,是强大的,是使人震撼的!

我写读后感2

  我今天阅读的,是一本书名叫《爱的教育》的书,作者是亚米契斯。

  我是和同学、老师一起阅读,我读了书中的《弗洛伦萨的小抄写匠》。这篇故事讲述了小抄写匠每天晚上十二点悄悄地帮父亲抄写信条,他父亲不知道。小抄写匠原来一直上学成绩非常好,他帮父亲抄信条的三个月里,一直上学不好。一天,小抄写匠正在写作业的时候,感觉非常困,就趴在练习本上睡起觉来。父亲看到了,非常生气,就说了小抄写匠。到后来父亲知道了小抄写匠一直在夜里帮自己抄信条,才知道不该吵儿子。

  我非常喜欢这个故事,因为小抄写匠是一个懂事的好孩子,知道为父亲母亲承担责任。

  我觉得书中最感人的是,小抄写匠的父亲说了他,小抄写匠的心里还非常甜蜜,继续在夜里十二点起床帮父亲抄信条。我的看法是,小抄写匠的父亲说了他,他的心里还是甜蜜的,要是我,我的心里会非常生气,不会开心。

  我觉得这本书很适合我看。我从书中收获了,父亲母亲说我们,我们要虚心接受,我也要做一个好孩子。

  我读的这本书是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

我写读后感3

  今天我阅读的是一本感人的书。书名叫《爱的教育》,是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写的。

  上作文班时,老师发给我们,叫我们阅读。我读了其中的.一篇,标题是《弗洛伦萨的小抄写匠》。讲述了一个孩子的父亲除了白天做工,每天晚上还抄写便条挣钱。孩子为了为父亲分担,等父亲十二点钟上床入睡的时候,孩子便偷偷下床,帮父亲抄其余的便条。那个孩子又因睡眠不足,而影响到学习,被父亲责备。有一次,那个孩子晚上又在抄写便条,抄着抄着,有一本书掉到地上。父亲被惊醒,蹑手蹑脚地走到书房门前,看到儿子在帮自己抄便条,心里很感动。

  我很喜欢这篇故事,因为那个孩子不怕辛苦,一直帮父亲抄便条,就算父亲责备他,他也没有怨言。

  我觉得这本书最感人的地方,是父亲发现自己以前抄的那么多的便条,原来有些是儿子在帮自己抄。自己感到很惭愧,之前还一直伤他的心。举一个例子就是:父亲使劲地吻着儿子的额头,哽咽地说道:“我全明白了,全知道了,是我,是我请你原谅,我的小宝贝,来吧,跟我来。”“快亲亲这孩子吧,三个月来他一直不睡觉,为我受苦,给我们挣面包吃,我却只管伤他的心!”

  父亲不了解实情,就随便指责那个孩子,真不应该。

  我觉得这本书很适合我们阅读,我从书中收获到:父母有困难的时候,要多帮父母分担一下。

  这本书是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

我写读后感4

  读了《我班流行写小说》这本书,感到非常趣味,令我陶醉在书的梦幻世界里中去了。

  这本书是著名的作家伍美珍阿姨写的,她的“阳光姐姐小书房”深深的吸引我们世界上的儿童,所以阳光姐姐

  这本书的内容是讲:主人公是宁嘉欣看了“花衣裳”的小说,下定决心要写小说,叫《水蜜桃别墅》某一天,六(4)班的同学们集体突然流行起了写小说,最积极的要说还主人公宁嘉欣和黄小月、卢竞这两个死党了,她们还专门开了一个三个人的小说博客,把自己的小说分别定为 “梦幻公主风”“校园搞笑风”和“爽朗中性风”,吸引了很多的读者。即使有妈妈善意的批评、网上恶意的攻击,都不断打击着她们的信心,虽然小说总是写不到结尾,但她们感受到了写小说过程中真正的快乐,这才是最关键的。

  这本书我虽然还没有看完,但却留下了深深的印象和我的赞叹,真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我写读后感5

  今天,我读了一本高尔基的名——童年。我明白了人世间的悲剧与与阿廖沙相比我们是多么的幸福。

  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了我,故事是这样的,阿廖沙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与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外祖父家生活,却经常挨暴力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与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阿廖沙的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他还是会尽力去保护阿廖沙。不久之后,阿廖沙的母亲去世了,从此他便走向了人间。

  阿廖沙的童年是个悲剧:外祖父与舅舅的吝啬、贪婪、残忍、愚昧;亲人之间的勾心斗角;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聪明能干、热爱生活、慈祥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故事,也慢慢地教他做一个正直、坚强、勇敢、善良的人。

  与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很多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但拥有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的确,我们不用似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自从我读过《童年》之后,真后悔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不应该再浪费,我应该学会珍惜。

  就从现在做起,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要为长辈想,体谅他们,向阿廖沙一样,做一个正直、坚强、善良的人。

我写读后感6

  《爱的教育》是一部日记体儿童小说,从一个叫安里科的四年级的小学生的视角,通过一件件细微的、*凡的事,娓娓记叙了师生之情、父子之爱,朋友、同学之谊,展示人性的善良与纯洁,讴歌爱祖国、爱社会的精神。我读了每月故事《寻母记》后,激荡于胸怀的感情波澜久久难以*息。

  马尔科出生在一个贫困潦倒的家庭中。母亲为了赚钱,到了一个离家十里之外的城市当佣人。有段时间,母亲沓无音信。马尔科为了寻找母亲,在马路上四处奔波,走过了无数条路,找遍了整整6个城市,他找到母亲时,母亲生了一场大病,死活不肯动手术。见到他,便有了活的希望,最终,母亲活了下去。

  马尔科的决定恐怕连一些大人都不能做到,是爱给他无穷的力量。爱能扭转命运,爱能创造奇迹!

  如果世界上真的没有爱,那么会怎么样?没有爱,世界上将战争一片,没有爱,母亲就不会照顾我们,我们早已露宿街头,没有爱,世界上谁都不管谁,都非常自私……没有爱,就没有这个世界!

  我们要向马尔科学习,爱自己的亲人和父母,爱社会,不断创造奇迹;向马尔科学习,勇敢起来,自己走自己的路,取得新成绩。只要我们心中有一种坚忍不拔的爱,再大的困难也不会阻挡我们的人生之路!

  所以,我们要珍惜自己点点滴滴的爱,千万不要让它们慢慢地流失。因为,每一点爱都是珍贵的,都是如钻石般闪闪发亮的!

我写读后感7

  今天我阅读的是一本感人的书。书名叫《爱的教育》,是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写的。

  上作文班时,老师发给我们,叫我们阅读。我读了其中的一篇,标题是《弗洛伦萨的小抄写匠》。讲述了一个孩子的父亲除了白天做工,每天晚上还抄写便条挣钱。孩子为了为父亲分担,等父亲十二点钟上床入睡的时候,孩子便偷偷下床,帮父亲抄其余的便条。那个孩子又因睡眠不足,而影响到学习,被父亲责备。有一次,那个孩子晚上又在抄写便条,抄着抄着,有一本书掉到地上。父亲被惊醒,蹑手蹑脚地走到书房门前,看到儿子在帮自己抄便条,心里很感动。

  我很喜欢这篇故事,因为那个孩子不怕辛苦,一直帮父亲抄便条,就算父亲责备他,他也没有怨言。

  我觉得这本书最感人的地方,是父亲发现自己以前抄的那么多的便条,原来有些是儿子在帮自己抄。自己感到很惭愧,之前还一直伤他的心。举一个例子就是:父亲使劲地吻着儿子的额头,哽咽地说道:“我全明白了,全知道了,是我,是我请你原谅,我的小宝贝,来吧,跟我来。”“快亲亲这孩子吧,三个月来他一直不睡觉,为我受苦,给我们挣面包吃,我却只管伤他的心!”

  父亲不了解实情,就随便指责那个孩子,真不应该。

  我觉得这本书很适合我们阅读,我从书中收获到:父母有困难的时候,要多帮父母分担一下。

  这本书是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

我写读后感8

  最近,我阅读了黄蓓佳写的《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书中主人公——金铃,让我记忆深刻。

  她是一个学习中不溜儿,但却机灵、善良、天真、正直,懂事的女孩。为了做一个“好孩子”,他做了许多努力;并为保留一份天真,与家长、老师做了许多“争斗”。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的走进了考场。

  看完了这本书,我瞬间有了许多想法。不错,现在的老师、家长总是给我们增加很多压力,报各种各样的辅导班,并且说这样是为了让我们学习的更好。但这样反而会把我们自己的身体搞垮。在紧张的学习中也应该要有适当的休息,否则就适得其反。电视上的专家也经常说:“孩子们在玩耍时学到的知识要比书本中学到的多得多”。另外,一个人如果不喜欢学英语,为什么非要硬逼他学呢?还有,书中的金铃因为成绩不好经常受到老师、家长批评。我觉得分数不是衡量一个学生的标准,能力才是最主要的,一味追求分数,会使自己降低对学习的兴趣,迷失自己的方向。一旦分出了好坏,老师就会偏爱学习好的同学,这样就会打击一些学生的自尊,因此引起了许多同学的不满。老师应该能一视同仁,用同样的眼光去评论学生,否则,一些人受到偏爱,一些人就会受到冷落。这样,就会使受到冷落的人自卑,让他们对生活失去信心。

  童年是短暂的,如果这时候不玩,以后再回首,记忆就会是一片空白。我们童年我们做主,大人不能剥夺我们自己的权利!

我写读后感9

  《我与地坛》是作者史铁生写的一篇散文。讲了他与地坛的故事。史铁生是一位残疾作家,因为双腿瘫痪而失去了自我,经常一个人摇着轮椅到地坛里,那是地毯就是荒芜的如同一片野地,很少人会来这儿。 史铁生把一天中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在地坛里,在地坛待的时间视乎比家还要多。他那是因为失去了双腿对生活永远的热情渐渐变得绝望,甚至还想到世界上为什么会有他,他的母亲会不会因为有个残疾的儿子而感到难过呢?! 事实说明他的母亲并没有这样子想。“母亲那时已不年轻为了我的腿,她的头上开始有了白头发,医院已明确表示,我的病目前没办法治。“母亲”的全副心思却放在给作者治病上,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了很多钱。她总能找出一些稀奇古怪的药,让我吃,让我喝,或者是洗,敷,熏.....”在这句话中,足够表明了母亲对儿子的在乎。 在作者待在地坛的时候,母亲总是远远地望着他,生怕他除了什么事,直到看到他的身影,母亲悬着的心也就落下了。那天,母亲如同往常帮儿子备好轮椅,看着他消失在自己能看到的范围,还是送作者走的姿势。就像刚刚看着他走时的目光,在家坐立难安,决定去看看(虽说是看,但她从不打扰到他)母亲在哪儿望瞭望,没有看到作者的身影,很着急。而这是作者在草坪后面看书,那个位置正好遮住母亲的目光。母亲着急了,就决定去找,地坛那么大,作者明明看到了母亲寻找他那焦急的身影,但却不曾叫一下她,任她去寻找。母亲走了多少条路才看到了她,但是她觉得只要看到他就足够了。 当作者决定开始写作的时候,母亲的是鼓励他,四处奔泼,借书,找资料,和作家朋友聊天....就像当初为作者找药一样。待作者作文发表得奖的时候,他多么想和母亲分享此时的快乐啊。是呀,能与自己分享喜怒悲乐的爷只有母亲了。可是母亲不在了。他来到地坛哪儿,想母亲为什么那么早离开呢。 文中的母亲,她不光疼爱儿子,也懂得儿子的心思。作者在地坛里想事,木琴在家了肯定是坐立难安,但她从不阻止过他,早早的尾他准备好轮椅,望着他离开。他自暴自弃过,对生活绝望过,后来渐渐的沉寂在自己的世界里,因为有这样一个母亲,让他从绝望中醒悟过来。

  上天让他失去了双腿,让他有了这样一个母亲。上天虽然让他失去了双腿,他一样有自己的才华,不是吗?母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作者觉得自己来不及孝敬母亲,没有让她安享晚年,他一定很后悔吧。

  这十五年来,作者的经历是我们无法体会的,也是无法想象的。

我写读后感10

  《爱的教育》是一本描写安利卡小学六年生活的书,它催人奋进,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安利卡、卡罗纳等。它主要描写了安利卡与同学们之间发生的一个个友谊的故事。如卡罗纳主动保护弱小,可莱谛用努力学习来孝顺父母……这些故事中的人物形象生动丰满,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卖柴人的儿子可莱谛,因为他的孝心感动了我。再想想自己,在父母的精心照料下,衣食无忧,却动不动就跟他们耍小脾气。我们有时候还嘲笑一些因家境贫困买不起新衣服的同学,与书中高尚的少年相比,我感到非常惭愧。

  我最喜欢的片段是每月故事《少年抄写员》中的“一天晚上,他等父亲上床睡下以后,就悄悄地摸进工作间,点上煤油灯……”。叙利奥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为家里补贴家用,实在太让人感动了!

  再想想自己,父亲工作这么忙,经常加班加点,而自己却向父亲要这要那,一点也不考虑他的辛苦。现在,我知道了,我不但不能只缠父亲而不学习,并且还要理所应当地分担家务,这才是真正的好孩子。

  读完这本书,我想:书中那些贫苦的少年都懂得努力学习、孝敬父母,那我们这些“小皇帝”不应该这么做吗?父亲母亲把希望都寄托在我们身上,所以我们要努力学习,健康成长,来报答父母。


我写读后感10篇扩展阅读


我写读后感10篇(扩展1)

——我写读后感10篇

我写读后感1

  这些天,我一直在读一本很精彩的儿童文学——《我是白痴》,这本书是著名作家王淑芬所写,王淑芬出生于台*南,台湾师范大学教育系毕业,已出版儿童文学书籍等五十余册。

  这本书主要讲了“白痴”在学校里发生的一些故事,但我很敬佩书中另一个人物——跛脚,因为他有情有义。跛脚听到有人辱骂白痴,“白痴终归是白痴啊!”跛脚就站出来反驳他们,虽然他不够聪明,但请大家记住,他也是我们班中的一员,我们不可以这样歧视、嘲讽他。

  让我记忆犹新的就是《英语补习班》这一章了:放学后妈妈对白痴和他的妹妹说:“明天你们就要一起去补习英语了”。妹妹说,我不想和哥哥一起去。妈妈大声对妹妹说:“你不可以这样,他再怎么笨都是你哥哥”。白痴听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妈妈和妹妹气呼呼地站着。

  第二天去补习了,走到教室,哇!教室里有冷气真好,老师对他们说:你们要各自取个英文名字,老师笑着问白痴你要取什么名字——“酱”还是“咖哩”?

  白痴回答:“酱”好了,我吃过咖哩,有点辣,可是我不明白为什么英文名叫好吃的,好奇怪。我还听到妹妹取的英文名字叫“鲈鱼丝”,可能是“鱿鱼丝”那一类的`吧!

  我来告诉你们这个“白痴”是谁吧!他叫彭铁男。说了这么多,我想说:“白痴不一定都是一些家境不好的人,再说了,白痴也是人,不能这么侮辱他们。”

  我喜欢这本书《我是白痴》!

我写读后感2

  今天我看的一本书,名字叫《爱的教育》,一听这书名就觉得很有爱。《爱的教育》意大利小说家埃德蒙多 . 德 . 亚米契斯的代表作。写于 1886 年,这部取材于儿童生活的现实主义小说,在世界儿童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这本书写得蛮有意思的,以一个小学生日记的形式,通过小主人公一年中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深情抒写了师生之谊、同学之情、亲子之爱和人与人之间的互助、体贴和关爱。更让我觉得《爱的`教育》一部伟大的经典,值得我们阅读。 我印象最深的二年级的学生罗贝蒂,他为了保护一个一年级的小学生朱利奥不被马车撞到,自己却来不及躲开,被马车把脚骨压碎了,之后只能靠拐杖行走,这种精神很值得我们敬佩的。虽然做不到这样的“见义勇为”,但在生活中我们可以乐于助人,尊老爱幼,做个团结友爱的好学生不吗? 在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有爱、团结互助、互相理解、互相帮助不可缺少的东西!而这种关心、理解、帮助都离不开一个最根本的东西——爱!孔子曰:仁者爱心。可见仁者之心的人,首先必须具有一颗美好的爱心。虽然这本书文字并不多,但里面却蕴含了无比深厚与沉重。它用朴素*淡的语言,塑造出一个个貌似渺小,但实际上却很不*凡的人物:老铁匠父子、老石匠父子、卖菜妇女、卖柴人、父亲的老师、带病上课的教员等等。这些*凡的人物在我心中激起一阵阵强烈的感情,让我久久难忘。

我写读后感3

  这些天,我一直在读一本很精彩的儿童文学——《我是白痴》,这本书是著名作家王淑芬所写,王淑芬出生于台*南,台湾师范大学教育系毕业,已出版儿童文学书籍等五十余册。

  这本书主要讲了“白痴”在学校里发生的一些故事,但我很敬佩书中另一个人物——跛脚,因为他有情有义。跛脚听到有人辱骂白痴,“白痴终归是白痴啊!”跛脚就站出来反驳他们,虽然他不够聪明,但请大家记住,他也是我们班中的一员,我们不可以这样歧视、嘲讽他。

  让我记忆犹新的就是《英语补习班》这一章了:放学后妈妈对白痴和他的妹妹说:“明天你们就要一起去补习英语了”。妹妹说,我不想和哥哥一起去。妈妈大声对妹妹说:“你不可以这样,他再怎么笨都是你哥哥”。白痴听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妈妈和妹妹气呼呼地站着。

  第二天去补习了,走到教室,哇!教室里有冷气真好,老师对他们说:你们要各自取个英文名字,老师笑着问白痴你要取什么名字——“酱”还是“咖哩”?

  白痴回答:“酱”好了,我吃过咖哩,有点辣,可是我不明白为什么英文名叫好吃的,好奇怪。我还听到妹妹取的英文名字叫“鲈鱼丝”,可能是“鱿鱼丝”那一类的吧!

  我来告诉你们这个“白痴”是谁吧!他叫彭铁男。说了这么多,我想说:“白痴不一定都是一些家境不好的人,再说了,白痴也是人,不能这么侮辱他们。”

  我喜欢这本书《我是白痴》!

我写读后感4

  《爱的教育》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的一部著作。这部书作者以一个小学生的名义,通过日记的形式,讲诉了很多故事,然后将“爱的教育”融入这些故事,用以培养年轻一代的思想情操。

  《爱的教育》里没有乏味的说教,也没有豪言壮语,更没有轰轰烈烈的英雄事迹,他所写的只一些*凡而善良的人物:像买炭人、小石匠铁匠的儿子、少年鼓手、带病上课的教师......以及他们*凡的日常生活。正这些看似*凡、实则真实可信的记叙,把读者带入一个爱的世界,让我们在爱中受到教育。如在《我们的老师》《爸爸的老师》《我弟弟的女老师》这几篇日记中描绘的师生之间的爱那样的亲切、自然。在《我们的老师》一文里作者用一种非常语化的语言描写了老师在回应学生的问候的神态、关心孩子时手的动作、批评孩子时的语调等给我们勾勒出一个慈祥的、感性的、亲切中不失威严的好老师形象。《我弟弟的女老师》一文所描写的那些情景仿佛就我曾经经历和正在经历的。女老师怎样教换牙的孩子学发音,怎样处理孩子们带到教室来的东西,怎样应付上课时突发的事件,怎样克制自己的情绪,怎样在发火后后悔等。

  《爱的教育》这本书中还有了很大的篇幅描写了对祖国崇高伟大的爱,有《帕都亚的小*》《伦巴底的小哨兵》《撒地呢呀亚岛的小鼓手》《爱国》《意大利》等。

  《伦巴底的小哨兵》一则老师在课堂上宣读的故事,故事讲述了一位流浪的小男孩给一只骑兵小队当哨兵,为了看清楚敌军的情况,他不顾危险、勇敢的爬上树梢,最后为祖国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故事宣扬了普通人对祖国的热爱之心,从故事中,我感受到了勇敢和忠诚,感受到了拳拳的赤子之心。

  通过这本书我感受到恩里科对祖国崇高伟大的爱国情意。

我写读后感5

  我今天阅读的,是一本书名叫《爱的教育》的书,作者是亚米契斯。

  我是和同学、老师一起阅读,我读了书中的《弗洛伦萨的小抄写匠》。这篇故事讲述了小抄写匠每天晚上十二点悄悄地帮父亲抄写信条,他父亲不知道。小抄写匠原来一直上学成绩非常好,他帮父亲抄信条的三个月里,一直上学不好。一天,小抄写匠正在写作业的时候,感觉非常困,就趴在练习本上睡起觉来。父亲看到了,非常生气,就说了小抄写匠。到后来父亲知道了小抄写匠一直在夜里帮自己抄信条,才知道不该吵儿子。

  我非常喜欢这个故事,因为小抄写匠是一个懂事的好孩子,知道为父亲母亲承担责任。

  我觉得书中最感人的是,小抄写匠的父亲说了他,小抄写匠的心里还非常甜蜜,继续在夜里十二点起床帮父亲抄信条。我的看法是,小抄写匠的父亲说了他,他的心里还是甜蜜的,要是我,我的心里会非常生气,不会开心。

  我觉得这本书很适合我看。我从书中收获了,父亲母亲说我们,我们要虚心接受,我也要做一个好孩子。

  我读的这本书是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

我写读后感6

  寒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书,<爱的教育>。他让我感触颇深。

  《爱的教育》一书有一个副标题——“一个意大利小学生的日记”。全书采用一个小男孩安利柯对在学校和在家庭的日常生活做记录的形式。书中讲述了发生在安利柯身边的各种感人的小故事;也记下了安利柯的父母在他日记本上写下的劝诫和启发性的话语;以及老师在课堂上宣读的“每月故事”……所有这些,都是以人与人之间的爱、关怀、谅解以及善良、互助、爱国、坚强、团结、感恩等为主题。诠译了一个个充满爱的故事,处处被渲染得淋漓尽致、感人肺腑。

  《爱的教育》就是这样一本充满了温暖的爱心与亲情的书。夏丐尊先生曾说:他在1920年初读此书的时候,一边读一边流泪。他把自己为人父为人师的态度与小说里比较,惭愧得直流眼泪。他当时就下决心要把这本书翻译出来,给小孩,给大人看,给自己的祖国看。

  作者亚米契斯通过这些故事在心灵与心灵之间架起了一座座理解与关怀的桥:怎样去爱你的父母,怎样去爱你的老师与同学,怎样去对待需要帮助的人,怎样去爱你的国家……这一切,你都可以在书中找到满意的答案。

  《爱的教育》这本书让我觉得,无论是学校还是家庭,好比是一个池塘,是方的还是圆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池塘里要有水!

  而爱,就是那清澈的水滴啊!

  但愿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每一颗心灵之中,永远不要留下干涸。

我写读后感7

  男生黄春荣和钟雷因为女生宋佳玲接下深仇。宋佳玲不想看到他们俩相互残杀,就叫一位叫元帅的“小混混”(也在学校上学,学名:刘新)去调解,元帅安排黄春荣和元帅到城郊(无人知晓的地方)去公*决斗,自己和黄春荣的朋友俞前进当裁判。得知消息后,宋佳玲带着女同学顾芳芳去阻止决斗。可战争马上开始时,大地震爆发了。他们6个人被困郊外,没有人去救他们。顾芳芳。地震中,顾芳芳腰被山上滚落的石头砸中了,黄春荣的腿也被砸得不得动弹,这使他们最后都剩下了一条腿。

  学生李全有和他的家人*安无事,于是他加入了*救援队。而且也是最小最出色的一员。

  刘新的奶奶因为思念刘新,竟把老鼠当成刘新,而且还饿得晕了好几次,不过最后还是靠四颗土豆活了下来。

  六位少年靠其中身体完好者:俞前进,去镇上找救援人员,他们才得救。在去求助的路上,俞前进遇到危险,为了同伴忍痛咬掉了手指。他们也是靠生的欲望而生存下来,不管有多么艰难,他们都坚持不懈的活了下来。何*老师为了找黄春荣,不幸牺牲了。他付出了,却不求回报,这种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他的这种品质,也是值得让人敬佩的。

  六位少年以前非常娇惯,可为了活下来,他们吃树叶,吃野果,吃生鸟蛋,和雨水,露天睡觉,饥寒交迫。值得庆幸的是,他们千辛万苦,终于见到了自己的家人。

  坚持不懈才有可能出现奇迹,因为坚持不懈的力量是伟大的,是强大的,是使人震撼的!

我写读后感8

  《爱的教育》是一部日记体儿童小说,从一个叫安里科的四年级的小学生的视角,通过一件件细微的、*凡的事,娓娓记叙了师生之情、父子之爱,朋友、同学之谊,展示人性的善良与纯洁,讴歌爱祖国、爱社会的精神。我读了每月故事《寻母记》后,激荡于胸怀的感情波澜久久难以*息。

  马尔科出生在一个贫困潦倒的家庭中。母亲为了赚钱,到了一个离家十里之外的城市当佣人。有段时间,母亲沓无音信。马尔科为了寻找母亲,在马路上四处奔波,走过了无数条路,找遍了整整6个城市,他找到母亲时,母亲生了一场大病,死活不肯动手术。见到他,便有了活的希望,最终,母亲活了下去。

  马尔科的决定恐怕连一些大人都不能做到,是爱给他无穷的力量。爱能扭转命运,爱能创造奇迹!

  如果世界上真的没有爱,那么会怎么样?没有爱,世界上将战争一片,没有爱,母亲就不会照顾我们,我们早已露宿街头,没有爱,世界上谁都不管谁,都非常自私……没有爱,就没有这个世界!

  我们要向马尔科学习,爱自己的亲人和父母,爱社会,不断创造奇迹;向马尔科学习,勇敢起来,自己走自己的路,取得新成绩。只要我们心中有一种坚忍不拔的爱,再大的困难也不会阻挡我们的人生之路!

  所以,我们要珍惜自己点点滴滴的爱,千万不要让它们慢慢地流失。因为,每一点爱都是珍贵的,都是如钻石般闪闪发亮的!

我写读后感9

  《爱的教育》是一本描写安利卡小学六年生活的书,它催人奋进,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安利卡、卡罗纳等。它主要描写了安利卡与同学们之间发生的一个个友谊的故事。如卡罗纳主动保护弱小,可莱谛用努力学习来孝顺父母……这些故事中的人物形象生动丰满,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卖柴人的儿子可莱谛,因为他的孝心感动了我。再想想自己,在父母的精心照料下,衣食无忧,却动不动就跟他们耍小脾气。我们有时候还嘲笑一些因家境贫困买不起新衣服的同学,与书中高尚的少年相比,我感到非常惭愧。

  我最喜欢的片段是每月故事《少年抄写员》中的“一天晚上,他等父亲上床睡下以后,就悄悄地摸进工作间,点上煤油灯……”。叙利奥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为家里补贴家用,实在太让人感动了!

  再想想自己,父亲工作这么忙,经常加班加点,而自己却向父亲要这要那,一点也不考虑他的辛苦。现在,我知道了,我不但不能只缠父亲而不学习,并且还要理所应当地分担家务,这才是真正的好孩子。

  读完这本书,我想:书中那些贫苦的少年都懂得努力学习、孝敬父母,那我们这些“小皇帝”不应该这么做吗?父亲母亲把希望都寄托在我们身上,所以我们要努力学习,健康成长,来报答父母。

我写读后感10

  延叔收到了一封信,一封来自他儿子的信。

  他的女儿菊一个字一个字的念给他听:“我一切都好,只是钱不够用。春节路上挤,不回家过年了。”

  延叔长长地“嗯”了一声,倒满一盅酒,咕咚喝下。菊娘一看延叔脸色不对劲儿,忙打起回场:“收到信就好。伢子在大学念书很忙,没工夫写许多话。”菊妈妈说,写今年的老母猪生下了小猪仔,卖猪仔还了债。老母鸡被打断了腿,让她心痛了好几天……延叔让菊写下了她的成绩,她写道:“上次期中考试我第一名,得了一张奖状和一支钢笔。娘还蒸了鸡蛋给我吃,那支笔很漂亮,我舍不得用,收在枕头底下……大学里也发奖状吗?你也要好好学习,争取得到奖状,让全家都高兴高兴。”……菊嚷嚷起来:“没纸写了。”延叔看到那密密麻麻的三大纸,说:“就不写了。”菊娘便说“对。你哥不相信这些。再说,写多了他也没时间看,他的信那么短。”延叔也硬邦邦的甩出一句:“重写一封。”正在有滋有味嚼饭锅巴的菊愕然睁大眼睛,随即就按延叔的话庄重地写好第二封信:信收到。钱就寄。儿子对父母冷冷淡淡,可父母依旧像跟儿子分享自己这里发生的趣事;儿子只说了点点的几个字,而父母却写了满满的三大张;儿子连春节都不回家过,父母还在信中一遍又一遍的叮嘱儿子……“心中不能只有金钱,更重要的还要拥有情意。”延叔和菊妈脸上虽然没有变现什么,但是心里却一定不好受。孩子既然对父母冷淡,而父母含辛茹苦把自己的孩子养大,不就是想要孩子出人头地吗。德智体三位一体为三好,德是最先被人提及的。百善孝为先,如果孝都不可以做到,那谈何其他?


我写读后感10篇(扩展2)

——写我与地坛读后感3篇

写我与地坛读后感1

  初读这篇文章时,我就被作者那朴实无华的文字,深沉幽邃的情感,意蕴绵长的哲思所深深地打动。于是,当我静下心来再读这篇文章时,我发现,这篇文章中所浸透的对人生的感悟,对生活的理解,对生命的揣摩已不再是表面浮起的清波,而是作者内心最深处,灵魂最地层,在经历了数十年的坚苦励炼之后,所积淀下来的洪流荡漾。

  有些事情发生得实在太快、太突然,不等你想明白,搞清楚,它就赤裸裸地摆在你面前,暴风骤临一般让你喘不过气来,而你所能做的只是默默地承受。作者无疑是令人同情的,在他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却忽然残废了双腿,在他人生篇章即将奏响之时却猛然印上了休止符,这样的打击的确是巨大的,不论换作谁,也会吃不消的。

  但是,作者无疑也是幸运的,他有一位理解他关爱他的母亲。在他深处荒园独自面对着残垣断壁、破瓦残转时,有一个人,正在沿着他的车辙苦苦地寻觅,有一个人,正在希求着苍天使她能够分担儿子的痛楚。但是她的儿子还太年轻,还不懂得生活的意义,还不懂得一位母亲加倍于儿子的痛。于是,这一切,她只有默默地忍受,默默地藏在心里——这个人,注定是活得最苦的母亲。

  最后,关于“母亲期望作者找到的那条路到底是什么”,就我个人认为,这条路是一条通往幸福与快乐的路。不论做什么,只要能够快快乐乐,健健康康地活着,这就是每一位母亲对她的孩子最大的渴盼啊!正可谓“游子身上衣,慈母手中线”,只要孩子能够找到自己的快乐,实现自己的理想,母亲都一定会默默地支持着,无私地奉献着,这也正是“母亲”所最伟大之处!

写我与地坛读后感2

  一个故事,一个有关一个残疾人的故事。他年纪轻轻就落得残疾,他不能和常人一样在操场在欢笑的跑来跑去,陪他只是他不得不带着的轮椅。他丧失了很多常人的快乐,但他还是很坚强。母亲的激励,自我的感慨,虽说也有惆怅的时候,但一次次的停过。他叫史铁生。

  《我与地坛》给人一种沉重的压抑感,凄凉和沧桑。它在无形之中,浓缩了人世种种无常,有一种缩命的味道。史铁生身处荒芜的古园,即地坛。思索的是人世和人生。然而,有许多思索似乎是多余的,因为“一个人出生了,从他开始泣哭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将会死去。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目”。但人总归要活着,而且是一如既往的活着,无论上天注定了什么样的结果,无论上天给予了什么样的归宿,既然已给予了生存,就必须思索如何生存,这是无可奈何的事。人世的情,无论亲情、友情还是爱情总染着无奈的色彩,有人老别世的,有相遇陌生的,有聚散匆匆的等等。这或许是老天的安排,也或许人世本如是,不可言说。

  母亲对他来说真的很重要。面对她那个被命运吓怕的儿子,她不曾放弃过。每天的鼓励与支持。她无时不期待她的儿子可以幸福,即使她自己承担着如此多的痛苦。她把她的痛苦埋在了心理,她用她无私的母爱,一点点打动自己那心已冰凉的儿子。一天又一天,一次又一次,终于她的儿子明白了,她的儿子懂事了。但,造化弄人,她自己已经不在了。留下了,她的儿子一个人的苦思。他的儿子一次次的希望时间可以重来,但逝去的不在回头,看着地坛从开花到落叶,从抽芽到朽去。没有了母亲的陪伴,只有自己孤单的一个人。

  看着大雪覆盖着熟悉的地坛,也许只能感到那种无能为力。时光匆匆,多少人不在后悔,今天做的明天后悔,明天做的后天后悔。无奈的摇摇头,只能但看这白雪皑皑的地坛。

  熟悉的"人不在了,空有这不变的风景,人生好像一场梦。快醒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自己一直在错下去。每个人如同过客,指不准哪一天自己就到头了,也许你会感叹自己还有好多事没有做,也许你还会不舍这尘世。但有谁可以去改变,超脱轮回。

  行文匆匆,人世也匆匆,在时光的流逝中,有些随意,如老人家喝酒的闲适;有些消散,如鸟儿不知何去何从。总之,事事匆匆,物是人非。在光阴如飞的日子里,给自己留些幻想,留些*静的安逸。或许更好。

  人生总逃不过无奈,岁月飞逝,孩提时代的无忧无虑一去不复返,面临的是人世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无谓的哀号,永不如无言给人以巨大的震撼,因为无言的背后,有一个人世的无常,默默地忍受一切。没有人把这个世界想个明白。

  铁生早老了,身体的病痛一次次打击着他,但,在他眼前,落日的黄昏,永恒与变迁的对比,使爱情更无常了些。夕阳下携手同行的老人,也不知道曾经有过多少的日日夜夜,度过多少的风风雨雨,人老了,情深了。那种素朴的,风雨无阻的真情,不会随时光流逝,但时光却把人从中年送到了暮年。

  相遇无奈,友谊无常,在人生的路上,有许许多多的人本就陌生,陌生地相遇,又陌生地离去。而其中总有些味儿,奈人寻觅,或许是甜的,或许是苦的。

  看不透,看不清,那些是过眼还是云烟。不懂,不清,那些是哭还是乐。尘世有太多的的不确定,也许不是可以说的出的。心有话,到了嘴边也许不再是那个味了。

  死亡,总会来,它难已预料。命运,总神秘,它让人心酸。

  夕阳还在照在那习惯了的地坛,一辆轮椅远去了,也许它不会再来了,也许它不会再出现在这习惯他的地坛,但他的文章已经永远留在这里。

  记住,曾经有个地方,叫地坛。记住,曾经有个人,就史铁生。

写我与地坛读后感3

  在我看来,这篇文章是作者发给人生的一封感谢信,他试图通过这次写作来回顾自己以往的生活,尤其是双腿残废之后,那段艰难的岁月,陪伴他的人或物。作者是幸运的人,当时的情景很容易就可以联想到,二十出头的青年,意气风发,正是大展才华,挥洒青春的年纪,就这样瘫了,出行不方便那到是次要,而在内心的愤慨与寂寥是常人无法体会的,于是他暴戾,阴郁。

  然而,他的头脑还是清醒的,他努力的克制自己,于是他遇到了地坛,也可以说是地坛找到了他,亘古不变的景象转化为内心的震撼,遍地的萧条,却让内心孤独的他找到了心灵的家园,于是他爱上了这里,这里的一切仿佛是专门为他设计的,宁静,空旷,没有人来打搅,他可以静静的坐在那,抑或看书抑或发呆,于是,先前的躁动便被地坛这宽宏的大气所吞噬,可以说,这使心灵的沉淀。

  可叹的是,作者忘记了,他不是弃儿,在他痛苦的时候还有一个人比他更痛苦,那就是他的母亲,年轻却饱受苦难的儿子,行动不方便,内心动,烦躁,却偏偏一个人去了那荒芜的地坛,作为母亲,怎能不担心,但只能待在房间干等,内心的煎熬却在激烈的进行,她没有错,但此刻却在默默忍受儿子给自己的惩罚,母爱是宽容的,儿子的安全才是她现在最担心的。

  回忆过往,当年那个自暴自弃的少年已经长大,于是他缅怀着那段时光,在那艰难岁月中对生命的理解,以及母亲给予的关爱与启发,地坛里他自省,弥漫着浓郁的人生况味,但那只说明过去,现在,作者有了自己的理解:幸福之路永远掌握在自己手中。


我写读后感10篇(扩展3)

——我写读后感精彩

我写读后感精彩1

  延叔收到了一封信,一封来自他儿子的信。

  他的女儿菊一个字一个字的`念给他听:“我一切都好,只是钱不够用。春节路上挤,不回家过年了。”

  延叔长长地“嗯”了一声,倒满一盅酒,咕咚喝下。菊娘一看延叔脸色不对劲儿,忙打起回场:“收到信就好。伢子在大学念书很忙,没工夫写许多话。”菊妈妈说,写今年的老母猪生下了小猪仔,卖猪仔还了债。老母鸡被打断了腿,让她心痛了好几天……延叔让菊写下了她的成绩,她写道:“上次期中考试我第一名,得了一张奖状和一支钢笔。娘还蒸了鸡蛋给我吃,那支笔很漂亮,我舍不得用,收在枕头底下……大学里也发奖状吗?你也要好好学习,争取得到奖状,让全家都高兴高兴。”……菊嚷嚷起来:“没纸写了。”延叔看到那密密麻麻的三大纸,说:“就不写了。”菊娘便说“对。你哥不相信这些。再说,写多了他也没时间看,他的信那么短。”延叔也硬邦邦的甩出一句:“重写一封。”正在有滋有味嚼饭锅巴的菊愕然睁大眼睛,随即就按延叔的话庄重地写好第二封信:信收到。钱就寄。儿子对父母冷冷淡淡,可父母依旧像跟儿子分享自己这里发生的趣事;儿子只说了点点的几个字,而父母却写了满满的三大张;儿子连春节都不回家过,父母还在信中一遍又一遍的叮嘱儿子……“心中不能只有金钱,更重要的还要拥有情意。”延叔和菊妈脸上虽然没有变现什么,但是心里却一定不好受。孩子既然对父母冷淡,而父母含辛茹苦把自己的孩子养大,不就是想要孩子出人头地吗。德智体三位一体为三好,德是最先被人提及的。百善孝为先,如果孝都不可以做到,那谈何其他?


我写读后感10篇(扩展4)

——《我喜欢》读后感10篇

《我喜欢》读后感1

  一生一遇,全靠运气!

  这本《别偷看了,我也喜欢你》是橘子宸记录她与Z先生的十二年日常生活片段。这不是我第一次读这种纪实性恋爱小说了。前有乔一的《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后有大柠的《和你在一起才是全世界》。好像比起虚构的爱情小说,这种讲述自己生活日常片段,更具有烟火气,来自生活,贴近生活,所以更能吸引我。

  年少时的爱情是美好的,没有狗血的剧情,也没有物质虚荣,更没有利益的诸多牵扯。我喜欢的仅仅是你这个人,如此而已。

  爱情有时候就是简简单单,**凡凡的。一起吃饭一起玩,一起开心一起笑。就像橘子宸在书中描写她和Z先生的相处。陷入爱情的两人,就连比赛吃饭这种很*常的事情也会觉得很甜蜜。买两杯西瓜汁也可以坐一起刷一下午题。我一直觉得最让人羡慕的爱情,不是一见钟情,一见钟情钟的是脸;也不是日久生情,我总觉得友情变爱情的很奇怪,友情就是友情,而日久生情更多的是是因为习惯吧。那种从校服到婚纱的爱情是我最羡慕的。从青丝到白发,陪在我身边的人是我爱的`他。

  不过羡慕归羡慕,这段感情一路走来也有些不容易,幸好橘子宸是开朗活泼的女孩,要换我,这段感情早就崩了。感情无论何时都是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守护的。

  有人问我:“这么多年,和同一个人在一起,你不觉得青春白过了吗?青春都不疯狂一下,多没意思啊。以后会后悔哦!”

  我想说的是:“我青春里做过最疯狂的一件事,就是和遇见的第一个人,从十三岁走到白头。我这辈子最不后悔的也是这件事!”

  其实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像橘子宸一样幸运,可以从懵懂遇见一个人直至白头,豆蔻年华,一见倾心,不掺杂任何杂质。花信之年许下承诺,携手度过一生。五十年后,见你白发苍苍,依然觉得可爱……

《我喜欢》读后感2

  我喜欢张晓风,喜欢她的散文——把我带进一个美丽的世界。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而当中午,满操场散坐着晒太阳的人,那种原始而纯朴的意象总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我喜欢》,读这样的文字的确是一种享受,感受着文章那头的笔尖之舞动,细腻的描写着声之灵韵。“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小山谷里的稻浪推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遂一一就位。”在这意境里,我的心仿佛也溶化在其中了。

  此刻,色彩的声音也是甜美的、清香的。张晓风的大多数散文是先要讲一个故事,有时甚至是几个,都是那么生动有趣——先是引人发笑,后又让人深思。就像那小孩儿向作者比电动玩具时她的话,“我告诉你,我根本没有电动玩具!一个也没有,大的也没有,小的也没有——你不用跟我比,我根本就没有电动玩具,告诉你,我一点也不喜欢电动玩具!”引人入胜的故事总会牵动我的心,以电动玩具来计量生命也太荒谬了吧!自然而然,在《生命,以什么单位计量》最后她告诉我“我是我,不以公斤,不以公分,不以智商,不以学位,不以畅销的“册数”。

  我,不纳入计量单位。”一句“我是我”点明了主题。张晓风的散文总是娓娓道来,深意令人不可捉摸,最后才隐约而神秘的把道理叙述出来。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高处何所有》——部落酋长的候选人面临着攀上山顶的难题,一个只走到山麓,那里繁花夹道,流水淙淙,鸟鸣嘤嘤;另一个人爬到了山腰,看到高大肃穆的松树林和秃鹰盘旋,可惜却不是山顶;只有最后一个人坚持到了山顶,“高处一无所有,你所能看到的,只有你自己,只有“个人”被放在天地间的渺小感,只有想起千古英雄的悲激心情。”

  留给我的,是无尽的思考与遐想,无尽地续写着这个故事。轻轻合上《张晓风散文集》,慢慢闭上双眼,回想着一篇篇优美的散文,一个个生动的故事,用心灵感受着。喜欢,我喜欢张晓风和她的散文……

《我喜欢》读后感3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每天活得特别的忙碌,没有时间停下来去感受身边的美好。我们总是抱怨生活的种种,可是,谁有曾明白,我们所过的一切都是我们自己的选择,我们应该学会去接受,学会理解生活带给我们的种种。

  其实,有时候,我也会抱怨生活中的烦恼、琐事,感觉自己过的生活没有一点意义,不明白自己每天做这些事情是为了什么,而又得到了什么。可是,在《我就喜欢捉弄你》这本书里面,我们感受到了生活的美好。

  那么,接下来我们就看看这本书里面到底讲的是什么吧!在书里面,我们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可爱的人,我们通过图画来看看他们的美好时光。我觉得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白云先生,其他的人就是和他有关,或者出现在他生活中的人。

  白云先生,有着一张呆呆的脸,应该就是因为他的脸爱你,所以,他就叫白云先生吧。他虽然没有什么表情,但其实为人热心,也很关心朋友,他的脸上总是一副放空的表情,但他坚持说自己是在思考重要的事情他最常穿着纯白色条纹的衣服,喜欢喝着咖啡,望着天空发呆。白云先生有丰富的想象力,对事物有独特的看法,他喜欢自由自在的漫游,随心所欲的思考,不受拘束的享受着世界的一切。我相信,很多人都想活成白云先生这样吧!可是却又很难。

  这本书的形式很独特,这本书全书都只有画面,文字部分很少。文字仅限于每一幅图画的标题,让我们可以知道这些图画拼凑起来到底是想要讲一个怎么样的故事。看这本书的时候,你不会受文字繁重的影响,你会特别的放松,甚至还会感觉到自己就像个小孩儿一样无忧无虑。

  在书里面还有其他比较可爱的人物,比如彩虹妹妹。彩虹妹妹是白云先生的妹妹。她的特征是它那彩虹色的连衣裙和那萌萌的笑容,彩虹妹妹纯真开朗,也有很高的艺术天分,她的创作经常为同伴带来惊喜,喜欢小动物的她也很多小动物的爱戴。她的身边永远有鸡仔陪伴,那是她的监护人玩伴及贴身保镖。内向善良的彩虹妹妹,个性温和包容,但有时也会受不了捣蛋兔的吵闹。

  在书里面我们可以看到许许多多简简单单的画面,拼凑起来一个小小的故事。虽然这些都很普通,在生活中也很常见,但是当你看到这些用画面表达出来的故事是,你会觉得特别的温馨。

《我喜欢》读后感4

  一口气读完《我喜欢出发》这篇文章,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不禁地想赞美一番,作者这篇文章写得太好了,每一句都触动着我的心,朴实的言语,内心的喜欢出乎意料。不停地探索着一个又一个未知的生命片段,在生命中永不停歇地探索,出发争取另一段新生活。

  怎能不喜欢出发?初出象牙塔的我对于外边的世界仍旧是一个懵懂的孩童,它的广袤与深度还有待于我不懈地追求与探索。我们的每一个行业领域都是一片浩瀚的海,每一起案件都能激发对未知领域探索的激情;每一次对数据的整合分析都是一次思想的交锋。作者所表达的感情难道不是给予我们生活以及人生道理的思考吗?在每一点每一滴中,我们在收获,我们在懂得。积累着,前进着。学习的过程便是量变的过程,只有达到一定程度时,才能促成质的飞跃,才能让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得更沉稳,更精彩。

  人的一生是短暂的,但世界上有不绝的风景,只是到达了的地方都属于昨天,太深的流连变成了一种羁绊,绊住的不仅是双脚,还有未来。大海的浩瀚,大漠的广袤,森林的神秘,谁不想不断的追求,追求完美和进步。我们能走多远?这不是要问两脚而是要问自己的志向。思想有多远我们就能走多远。观念改变,行动才会改变,行动改变,命运才会改变,要为自己树立一个目标朝着目标去奋斗,即使没有实现目标人生也会因为这一路的风雨跋涉变得丰富而充实。是啊,人就应该这样在挫折中学会坚强,在征服中凝聚力量。我们是蓝天上那鹰,每时每刻都在向远方展翅翱翔!每一次成功,都是一个新的起点,每一次起步,都是为了期待那个没有终点的远方。是的,远方是一条射线,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让我们用一生逼近远方。即便我疲惫成蜗牛,我也不会放弃跋涉的梦想;即便我衰老成标本,*枯的眸子里仍闪烁着对远方无尽的向往。因为,因为我的梦在远方!

  出发是忘记痛苦的良药,出发是实现梦想的阶梯,出发是证明我还活着的依据。人因出发而不再无聊,人因出发而更加激情四射,人也因出发而更加珍惜已拥有的幸福。

《我喜欢》读后感5

  汪国真在他的《我喜欢出发》中说:“哪怕那山再青,那水再秀,那风再温柔,太深的流连便成了羁绊,绊住的不仅是双脚,还有未来。”

  诚如汪老所说,我们身处在这样一个“五色乱目”的时代,太多的事情牵绊住了我们的双脚,使我们欲言又止欲进又退。我们不断地犹豫,不断地错失良机,却又不断地欺骗自己,说什么“三思而后行”。是的,你的顾虑都是对的,但你没有看到的是在你犹豫不决时,成功人士早已果断先行一步,用风雨兼程换回耀眼成功。本质上来说,人与人并没有差别,也许偶有智力之差,但那无关大雅,然而有的人扬名立万,有的人却卑如蝼蚁,探求根源,无他,在于敢做与不敢做。

  我们总喜欢谈论乔布斯、比尔盖茨的成功,总是惊羡马云、李彦宏的辉煌,然而我们却选择性地忘记了他们成功的前提,那就是看准时机果断出击。在智能手机的设想还未能为人人所接受时,乔布斯果断出击,毫不迟疑地摘下这颗新世纪的明珠,而犹豫了的诺基亚却因此无缘智能手机市场,最终沦为附庸。无独有偶,当国内电商业前景一片茫然时,马云以敏锐的思维当机立断,开启了*电商业大门,而紧随其后的京东虽也有所作为,但终究因一时之差而逊色不少。

  人类社会的众多实例无一不在警示我们要果断出发,勇敢地踏上征途。正如英国学者艾略特所说:“世上没有一个伟大的业绩时由事事都求稳操胜券的犹豫不决者创造的。”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太多的犹豫只会动摇意志,禁锢前进的步伐。只有当成功建立在果断之上,果断伴随着成功,历史才会勾勒出无数成功者的伟岸身躯。

  我喜欢出发,出发是我的宿命。即使出发不一定成功,即使一路风雨兼程,但只要尝试了、付出了,便永无悔恨。“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想好了就去做永远好过踌躇不前,不去尝试永远不知道前方是什么。

  喜欢出发的人不一定会成功,但不喜欢出发的人永远不会成功。让我们携手共进,踏上征途,与果断相伴一生,去创造出属于我们的时代,我们的辉煌!

《我喜欢》读后感6

  我家有好几个大书橱,里面全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有教科书,有大小词典,还有小说,历史书人物传记等等。这些都是爷爷学习,阅读和收藏的。他长对我说,要多看书,看好书,从书中可以学习到知识,可以明白做人的道理,书对人们的成长尤其是少年儿童的成长进步很有帮助。过去自己还小,贪玩,不爱读书。有时看一会就乏困,总也提不起兴趣。今年暑假,天气特别热,一天做完暑假作业后,无意中在书房找到一本《十万个为什么》,顺手翻看起来。

  “远到天边的浩瀚星辰,近到我们的日常事物,很多神奇异样的现象都可以用科学知识来解释

  ······”

  为什么说三角形是最稳定的图形?

  为什么说镜子里的影像左右相反?

  为什么影子会一直跟着我们?

  为什么不倒翁不会倒?

  苹果为什么会落在地上?······

  好多好多个为什么,大都是我们*常所遇见到而没有细想或琢磨的现象,看了之后得到科学正确解释,使我对过去一些不明白不懂得的事物、现象等顿时醒悟,明白其中的道理,真是越看越想看,真是爱不释手。虽然暑假中看了《十万个为什么》其中一部分,但书中那浅显易读易懂的解说勾起了我对科学知识的认识和探索,大大提高了我的学习兴趣,对我今后人生成长道路也有很大启发。

  读了部分《十万个为什么》使我认识到:宇宙世界千变万化,自然界的各种现象千奇百怪,但它们都有各自独有的规律。人们要想了解宇宙,了解自然,必须要多读书,多学习,多钻研,多问几个为什么,这样才能增长知识,增长才干,长大了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我喜欢》读后感7

  永不停歇的出发其实是一种不停的追求,一种不沉迷于现状的象征。自然可以赋予人类许多精彩:山青水秀,风光奇丽……生活也可以赋予人类许多精彩:功业显赫,成就辉煌……但是如果只是陶醉于一山一水,沉醉于一功一得,那就会停歇而沉沦。

  追求的脚步应该是永不停歇的,人生的道路上不会一帆风顺,尽管一路会遇到坎坷,波涛,风沙,猛兽,但这些会让我们不断充实,不断成长。可以说人生的追求就像登山,当你登上一个山峰后,一个更高的山峰又出现在了眼前,“山外青山楼外楼”追求就是这样, 高处不胜寒。当你到目的地之后,再看看前方你就明白了,要有目标。到达之后更要寻找更高的目标 不断挑战,人生才精彩。

  记得临近期末考试是,老师让我们看了好多关于名人从小立志追求理想的故事。其中记得最清的是陆羽的故事:唐朝著名学者陆羽,从小是个孤儿,被智积禅师抚养长大。陆羽虽身在庙中,却不愿终日诵经念佛,而是喜欢吟读诗书。陆羽执意下山求学,遭到了禅师的反对。禅师为了给陆羽出难题,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教育他,便叫他学习冲茶。在钻研茶艺和放牛的过程中,陆羽碰到了一位好心的老婆婆,不仅学会了复杂的冲茶的技巧,更学会了不少读书和做人的道理。当陆羽最终将一杯热气腾腾的苦丁茶端到禅师面前时,禅师被他打动了终于答应了他下山读书的要求。后来,陆羽编写了广为流传的《茶经》,把祖国的茶艺文化发扬光大!

  人生就是一个不断追求,不断完善自我的过程, 让我们不断完善自己吧!

《我喜欢》读后感8

  读《我喜欢出发》有感 我喜欢出发》 喜欢出发是一种不停的追求,不确切的说,这种追求实际上是在 追求着进步,给自己不断充电。人不可能生来就见大山的巍峨,大 海的浩瀚,大漠的广袤和森林的神秘,但是,正因为有了追求的想 法,有了充实自我的想法,才没有了遗憾,感受到了出发带给我们 的人生的完美。

  文中有一句话深深地打动了我“人能走多远?这句话不是要问 两脚而是要问志向;人能攀多高?这事不要问双手而是问意志。” 我们的人生就是要有志向,要有意志,这样的人生才完美。带着志 向和意志的出发是世界上最美好、最成功的出发。没有志向和意志 的你,也应该立即行动,去寻找他们,只有这样当你失败时,你才 有资格对自己说:“尽管我失败了,但我努力过了。”只有这样, 你才对的起自己的失败。

  “目标实现了,便是光荣;目标实现不了,人生也会因一路的 风雨跋涉变得丰富而充实,在我看来,这就是不虚此生”这句话给 了我很多的触动。即使我们失败了,但是我们努力过,我们奋斗 过,我们的失败,对得起自己的心。而失败则会充实我们的人生, 没失败的人生不是人生。有了失败,我们才更加期待胜利!我们追 求的不应该是结果,而是过程。只有这样,我们才会知道,即使再 坎坷的过程,再艰难的经历,也会因为我们的志向和意志而变得完 满。

  汪国真的《我喜欢出发》一下子就牢牢地抓住了我的眼睛,不 是因为这篇文章语言短小,却蕴含着深刻的道理,而是这篇文章字 里行间透露出的志向的意志。从这篇文章中你会感受到一种探险, 一丝美,触摸到一颗年轻的心,体会到一种豪情,明白了比路更远 的只会是人的脚和那颗追求完满的心灵!

《我喜欢》读后感9

  物转星移,多少人来了又去,成为我们生命中的过客,但幸运地是,我们依旧是我们。

  我喜欢我的初三,说得再透彻点,更多的还是喜欢那些人和事、喜欢曾与我并肩同行的她们。即使初三也很累,但有了她们的陪伴,一切都宛若浮云。

  我喜欢天刚亮的清晨。我们不约而同地起床刷牙洗漱,然后一同前往“老地方”共进早餐。早晨精神没这么激昂活跃,即便大家都言语不多,但也丝毫没有令人尴尬的情况。伴随着那听腻了的歌声,匆匆地来到教室,我们肆意爽快、积极向上、恣意自由,对未来充满无限的热爱与期待。

  我也喜欢那燥热的夏日午后。我们有着一颗敢冒着险偷偷不回宿舍的大胆的心,敢溜去操场“修身养性”一小段时间,抛开学习的烦恼,丢掉烦躁的心情。尽管那段时间它很短暂,但那是我少之又少与大自然接近的时候。那个闲暇的下午,我们难得为自己“放了一次假”,停下脚步去观望生活。地上那七零八落的树叶,有嫩绿的,也有枯黄的;那鲜红的散发着塑胶味的跑道上还是氤氲着被太阳烘烤出来的热气,像煮沸了的开水,滚烫烫的;远处是高树,是房屋,是蓝天并白云,那颜色相间的看台上烙着校运会的影子;其间还路过了一位年迈却身体健壮的老人。我们无所顾忌地靠在几道杆旁,试图在身边寻找乐趣:拾起地上的落叶写上自己想写的东西,值得一提——写的那可是我们认为犹为重要的人或事物——至今我还保存着,即使它已因岁月的摧残变得十分清脆。当时我们没有手机,只能通过笔,通过内心去记住,去感知这美好的一切,很庆幸,那时的感觉到现在还恍如昨日。

  同样,我还喜欢吹着小风的傍晚。天气好时还会有令人拍案叫绝的天空呢!虽然我们过的是几乎每天都一样的日子,但其中也不乏趣味。过完忙碌的大半天,我们也都很是疲惫。洗好澡洗好衣服,又要相与步于“中庭”了。要有钱的话我们就去小店买上一点吃的,边走边享用。上了回楼,我们在课室外的走廊上,靠在墙边,微风飘来,轻轻拂过发丝,惬意十足,比起只有风扇的闷热课室,外面简直就是仙境。我们都各自与同学在那儿有说有笑,实在是难以忘怀!

  俗话说得好:“念念不忘,必有回响。”虽我们现在都在不同的校园,但我们仍旧永葆初心,在互相看不见的地方熠熠生辉,也在随波逐流中一如既往地坚守着一份对友谊的执着。更值得讲的是:我们即将迈入的未来,是同一片未来。

《我喜欢》读后感10

  张晓风眼里装载人世间万千种美好,爱着生命中细碎的愉悦,我想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如她一般,将生活的惬意碎片通通保留喜欢。我喜欢寒风凛冽的冬日里洋洋洒洒的阳光,喜欢举起手臂张开五指,让光线在手掌心柔化。冬阳是不爱喧哗的,暖暖的打在身上,用橙色的干燥的温暖将人包裹。阳光穿梭在冷空气中,像是冷冬提笔写的一首温热的诗。

  我喜欢春天羞涩的风拂过发丝带来毛茸茸的痒意,喜欢春天的气息混入我的鼻息。嫩芽抽枝,好像把新绿的颜色融化进了空气,冰雪消融,天空向湖泊偷了蓝色,万物在春日里重生,世界从僵硬中苏醒,一切慵懒地呼吸着,软风不紧不慢地推人们走进明媚的浅光之中。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喜欢坐在黄昏里待着夹杂热意的风从袖中吹过,喜欢看着云一寸一寸朝着天空的边际挪动,喜欢湾边的柳叶摇曳在波光粼粼的背景中。夏天就好像是被打翻的暖色系水彩盘,灿烂的亮光会笔直地穿过枝桠交错的树,穿透叶叶深浅不一的绿,在地面上留下斑驳的浊色剪影。

  我喜欢观望秋风窸窸窣窣追逐落叶,喜欢难违的酣畅淋漓的秋雨,喜欢甜丝丝的糖炒栗子的香气,听见鞋子踏过落叶沙沙作响的脆生生的妙乐会感到欣喜,偶然抬头瞟见雁群掠过天空会目不转睛让目光尾随,心也托在那雁上飞了远方。

  张晓风喜欢看满山芦苇凄然地白,我同样喜欢着花,无论是瓶里摆的泥里栽的,娇美的素雅的,我心中都会卷起微波。花于我而言是可有可无的存在,我也总担心着自己是否能保持对它的珍惜与喜欢穿梭它的一生直至凋谢。不能对我的花负责,不如不拥有。

  山是岁月与自然这两位工匠合作雕刻的巨塑。山每每现我以一种无名的威严,总命我联想起现实里所要面对的山巅困渊。我喜欢的是山赋予我的使命感与脚踏实地的感觉,好像翻越过后任何困境都不在话下。

  我亦喜欢着海洋这类蓝色水域的神秘,喜欢波涛时而汹涌澎湃,泛滥的潮浪挣脱了枷锁一般自由地啸着;时而柔和纯良,温驯得像家中团子般的小狗,一拍一拍抚在肤上,让你的心柔软得一塌糊涂,呼吸不自觉地被海浪牵着去。

  我喜欢戴着耳机将世界隔绝,一个人坐在车窗边,陷入安静的柔软之中,全世界在我的眼里都慢下来,纷纷扰扰车水马龙都与我再无关。我同样喜欢在社交中穿梭,交谈几乎不会带给我压力,甚至乎是自然地去迎合各样的社交环境。我害怕孤独也享受着孤独,矛盾的喜欢常常将我占据。纵时光已逝,我仍是一个喜欢去游乐场溜达的人。我喜欢看小孩子带着稚气的笑容从我眼前风风火火跑过,双眸清澈透亮,干净的甜笑里总是忧愁很少。我喜欢暗自感叹:随着年龄的增长,人类摄取快乐的能力似乎在弱化。

  我喜欢写信,小学时便常与我异省的外公通信,落笔时思绪总是远远地飘忽不定,常常在信纸上胡言乱语忘了自己写信的初衷。人总说见字如面,旧时那一打打的信件和熟悉的字句常在我的脑海中滚烫,叫记忆的长河泛起涟漪。

  我喜欢时光沉淀下的美好时光,喜欢岁月大浪淘沙剩余的风情,喜欢这由万物编织而成的生活。


我写读后感10篇(扩展5)

——《我是白痴》读后感10篇

《我是白痴》读后感1

  《我是白痴》这本书里讲了一位叫彭铁男的小朋友各种各样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送给‘跛脚’的”,故事讲得是:‘跛脚’是后天的倒霉,‘白痴’是天生的倒霉,他们俩的关系很好,想兄弟一样,‘跛脚’最害怕的是上体育课,他的脚一长一短,很害怕上体育课,因为跑起来比别人慢,老师总让‘跛脚’在一旁休息,可他不愿意,他想跑,可他跑起来,屁股就扭得厉害,别的同学看见了,都会嘲笑他,只有‘白痴’在一旁鼓励他、支持他,‘白痴’跑步很快,但每次都跑的慢,有时还存心一跳一跳的跑,陪着‘跛脚’。到了跑步考试时,‘白痴’和‘跛脚’一个组,‘跛脚’跑的很认真,但很慢,‘白痴’每次都会跑很快。到跑步考试时,只要跑一圈的他总是跑二圈,老师就会骂他白痴,可‘白痴’对老师说:“我多跑一圈,是要送给‘跛脚’的。老师突然笑起来,再也没有骂他白痴。

  读了这本书,觉得‘白痴’并不是白痴,他乐于助人,不会嘲笑别人的缺点,会保护同伴,虽然在别人的眼里他是笨笨的,但他做每件事都很认真,很认真的学习。和他一比,觉得自己还不如‘白痴’,自己在学习上不太用心,在课堂上时常的捣乱,和同学之间会因为一点小事而争得面红耳赤,甚至还要动手,因为这样,时常给老师添麻烦,给同学添痛苦,给家长添烦恼。这些都是我要克服和改正的地方,我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争取做一个老师的`好学生,同学的好朋友,家长的好孩子。

《我是白痴》读后感2

  我在上体育课的时候,老师让我们跑圈,本来我和跛脚是不用上的,但是跛脚坚持所以我们俩就慢慢地跑。但是跛脚说我不用管他,让我快点跑,我没办法所以就一连跑了很多圈,老师他问我为什么跑这么多圈,我说是送给跛脚的,老师笑了笑,说我是个白痴。班会上班长说我应该得应该班级最佳贡献奖,引起了争议,不过最后我的奖还是班长去领了,那是我自己不去的`,也不知道要去。数学老师给我补习,老让我假装吃饼,我不明白,但是我知道老师是为了我好,所以我就算听不懂也要尽力去听。开家长会,丁同的妈妈是一个白痴在班了会影响学习的,白痴我知道是我,但是班长的爸爸反驳了,最后老师对我说:“彭铁男,你真可怜。”我知道可怜是会哭的那种。

  虽然“我”是个天生的智障,但是他的那种乐观的心态和天真是有些人一辈子都不会拥有的,“我”不仅对每个人都很好,还有一个向着“我”朋友跛脚,“我”虽然不聪明,但是“我”很有上进心,“我”的生活是快乐的!

《我是白痴》读后感3

  读完了《我是白痴》令我感慨万千!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纯真的乐观的学生,他叫彭铁男,因为他天生的智力缺陷,所以被大家嘲笑、抛弃、忽略。他有个真正的好朋友叫“坡脚”在彭铁男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他总会出来帮他解围并开导他。彭铁男虽然是“白痴”但他是快乐的,他不懂得什么是自卑,也不懂得什么是伤心,他只懂得这个世界是美好的",自己是快乐的!

  书中还有位同学他叫丁同,他是最歧视白痴的一位同学,我倒想让它将心比心,换个白痴的角度看一下并对他说:“你要不要也来当一回白痴,看看如果你是彭铁男你能承受得住吗?”

  我在心中默默地想:白痴也是人,他们也有家人,也有他们爱的珍惜的人,只有“白痴”才会拼死保护他的家人、爱人们,那些年嘲笑白痴的人们,你们能像“白痴”那样吗?

  合上《我是白痴》我想问:你们还会嘲笑白痴吗?

《我是白痴》读后感4

  我在上体育课的时候,老师让我们跑圈,本来我和跛脚是不用上的,但是跛脚坚持所以我们俩就慢慢地跑。但是跛脚说我不用管他,让我快点跑,我没办法所以就一连跑了很多圈,老师他问我为什么跑这么多圈,我说是送给跛脚的,老师笑了笑,说我是个白痴。班会上班长说我应该得应该班级最佳贡献奖,引起了争议,不过最后我的奖还是班长去领了,那是我自己不去的,也不知道要去。数学老师给我补习,老让我假装吃饼,我不明白,但是我知道老师是为了我好,所以我就算听不懂也要尽力去听。开家长会,丁同的`妈妈是一个白痴在班了会影响学习的,白痴我知道是我,但是班长的爸爸反驳了,最后老师对我说:“彭铁男,你真可怜。”我知道可怜是会哭的那种。

  虽然“我”是个天生的智障,但是他的那种乐观的心态和天真是有些人一辈子都不会拥有的,“我”不仅对每个人都很好,还有一个向着“我”朋友跛脚,“我”虽然不聪明,但是“我”很有上进心,“我”的生活是快乐的!

《我是白痴》读后感5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我是白痴》的书,这本书把我深深的打动了,并且对我有很大的教育。

  主人公彭铁男,因为有智障,所以大家都叫他白痴。大家都看不起他,当他从不生气,只是傻傻的笑笑。当他上初中的时候,他有了第一位朋友“坡脚”。他不懂“歧视”,他只懂数学就是吃饼。他不懂“英雄”,只懂考试的.时候全部填1。他不懂什么叫“前途”只懂涂圆圈。就是他这种单纯,打动了读者的心。

  这本书的动人之处是彭铁男对朋友的不离不弃:自己的好朋友“坡脚”因为跑得很慢,彭铁男就和他一起慢慢的跑,“坡脚”怕自己托累他,就让他先跑,等彭铁男跑过之后,又回来跟“坡脚跑了一圈。看到这了,我的心被这个单纯的彭铁男打动了,被他那友谊打动了。

  王淑珍说过这样的一句话:轻你不必嘲笑我,应为我听不懂;请你给我一点帮助,让我多认得几个字,学会一两样本事。聪明的你一定知道该对我做些什么”。现在的社会“歧视”越来越多,导致那些智障儿得不到关爱,长大后流浪街头。我们为什么要歧视这些人,他也是人,他又不缺胳膊少腿,为什么不能得到关爱。那些歧视被人的人,迟早,会被人歧视。

《我是白痴》读后感6

  《我是白痴》这本书让我感慨万分。书中的主人公——彭铁男因为有智力障碍,被同学们称作白痴。一些同学借此取笑他,欺负他。彭铁男却还是乐观地面对生活,毫不自卑。

  看完第六章,我觉得彭铁男并不是同学们所说的“白痴”。当他对体育老师说,“我多跑一圈,是送给坡脚的同学”时,我觉得彭铁男对残疾同学的那份友情应该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了。当我读到第十章的时候,我潸然泪下。彭铁男被摩托车撞倒了,那个车主还责怪彭铁男太笨,不会过马路。面对车主的指责,彭铁男的妈妈非常生气。而彭铁男却说:“希望那辆摩托车不要再撞倒其他人了。”他真是个善良的.孩子。

  那些所谓的“白痴”只不过是学习上速度慢一些,表达能力弱一点的人,不过是残疾还是智力障碍的人,都是我们社会中最需要给予他们关心的群体。我们应该真诚地跟他们交朋友,帮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让他们觉得世界到处充满爱的阳光。

《我是白痴》读后感7

  今天我又满怀着好心情来读我喜欢看的书——《我是白痴》。

  咦?今天丁同会让彭铁男当英雄吗?彭铁男知道大拇指是英雄小拇指是白痴,他觉得自己胖胖的就是英雄了!这所谓的“英雄”就是让彭铁男把班长林佳音的裙子掀开,看看是什么颜色的,由于彭铁男非常想当“英雄”,就去了,林佳音在椅子上坐着,彭铁男正在努力地想办法,林佳音就自己站了起来,彭铁男就把事情从头到尾的说了一遍,林佳音就知道了是丁同在作怪。

  唉,彭铁男真是一个即容易受骗又善良的天真活泼的男孩。

《我是白痴》读后感8

  听了这个题目你肯定会很好笑吧,没错,那是讲了一个智障儿童——彭铁男的故事,更让人惊讶的是,他到了七年级的时候还只会写“中、大、一”三个字。

  别人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大家都叫他白痴,但他一点也不生气,可像他这种类型的天真大童太少了,所以经常遭到别人的嘲笑。但是往往他们都是傻人有傻福,不用考试。

  书里写了他在班级中的许多趣事,别人举手表决的时候他不管三七二十一就举手,别人说的话他总是理解错误。

  作者利用校长发话的方式告诉我们,我们不能看不起白痴,白痴也是人,他们也有尊严。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真正懂得了什么叫单纯,什么叫友谊,什么叫尊严,我们也应该学习彭铁男的优点,比如学习他的友爱好学,他为家境困难的学生献上爱心,他的那份爱是真诚的,学习他能吃苦的精神,他总是乐意为同学们做事。他身上还有好多优点值得我们每一个去学习。

《我是白痴》读后感9

  昨天,我终于看完了《我是白痴》这本书。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的心情久久不能*静。

  书里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他叫彭铁男。可是,同学们都不叫他的名字,都叫他“白痴”,因为他的智商有点低。不过,我觉得他是一个可爱的“白痴”。虽然,他只认识“大”、“中”、“一”这么几个字,但是他却会每天给好多同学提开水,主动打扫教室的卫生,帮同学倒垃圾;他很有爱心,捐钱的时候他是学校捐的最多的;他走过操场的时候会停下来认真的听榕树上的鸟叫。班长说很羡慕他,因为他不像普通人一样要思考那么多的题。

  他有一个好朋友,外号叫“跛脚”。“跛脚”总是跛着脚走路,跑步时总跑不快。不过,你可别这样叫他,因为他会生气的!

  他有一个妹妹叫彭秀秀,但是彭秀秀却不让“白痴”碰她,彭铁男就希望妹妹会多摔倒几次,这样彭铁男就可以多当几次哥哥,可以把彭秀秀扶起来。

  我觉得,他虽然是个白痴,但是他也懂得快乐,他也会给别人带来快乐。

《我是白痴》读后感10

  《我是白痴》这本书让我感慨万分。书中的主人公——彭铁男因为有智力障碍,被同学们称作白痴。一些同学借此取笑他,欺负他。彭铁男却还是乐观地面对生活,毫不自卑。

  看完第六章,我觉得彭铁男并不是同学们所说的“白痴”。当他对体育老师说,“我多跑一圈,是送给坡脚的同学”时,我觉得彭铁男对残疾同学的那份友情应该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了。当我读到第十章的时候,我潸然泪下。彭铁男被摩托车撞倒了,那个车主还责怪彭铁男太笨,不会过马路。面对车主的指责,彭铁男的妈妈非常生气。而彭铁男却说:“希望那辆摩托车不要再撞倒其他人了。”他真是个善良的孩子。

  那些所谓的“白痴”只不过是学习上速度慢一些,表达能力弱一点的人,不过是残疾还是智力障碍的人,都是我们社会中最需要给予他们关心的群体。我们应该真诚地跟他们交朋友,帮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让他们觉得世界到处充满爱的阳光。


我写读后感10篇(扩展6)

——《我的大学》读后感10篇

《我的大学》读后感1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三部曲第3部——《我的大学》。

  这本书讲述了在作者十六岁的时间,便离开自我的家乡,独自一人去喀山求学。但是作者高尔基并没有上成大学,上大学便成为了高尔基的1个梦想。没上成大学,作者为了能够生存下去而四处奔波,住在贫民窟;卖苦力;和流浪汉接触;在面包店上班……后来,事情有了一丝转机,高尔基在和古里·普列特尼奥夫,杰连科夫以及霍霍尔那样的大学生和进步人士的交往中,高尔基进了一所广阔的社会大学。在这所社会大学里,作者历程了许许多多,经受了多要素的日常考验,对人生好处和世界的.复杂性有了最初的探索。

  高尔基从小善良懂事,当他来到喀山,寄住在1个贫困中学生家里。这个家里有三个小孩,小孩的妈妈很可怜,高尔基也注重到了这一点,就算是“妈妈“给一块小面包心里也觉得如岩石般沉重,后来,高尔基决定找个上班,让这位妈妈缓冲些负担。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无论什么状况,多么艰难,也要想方法克服。并且要懂事,学会为他人着想。

《我的大学》读后感2

  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经历这样或那样痛苦的事情,知识程度不同。可能是涉世不深,可能是一直在家人,朋友,老师的呵护,陪伴下,对于“痛苦”这两个字我没有太深的感触。然而,再读完着本书后,真的让我对这两个字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这位作者所经历的痛,所经历的苦,真的让人都为之心痛。好多次,都让我留下了泪水。灾难的降临真的是不期尔至,猝不及防。着灾难过早而又彻底的毁灭了萦绕在那个六岁小女孩那幼年的*静与温馨。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说话。”读了《我的大学》这部文学后深有感触,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了主人公青年时代的生活及命运,还使我懂得了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翻开人生的一页书,相当于走向人生的道路。

  这是苏联作家高尔基的著作,是高尔基三部曲的第三部。讲了:在一个中学生的股动下,阿廖沙来到喀山准备读大学,却发现梦想根本实现不了,只好在复杂的生活环境中小心工作,并认识了很多有思想的热心人,自己也成了一个有抱负有责任感的新青年。

  当看到《我的大学》这个名字时,我还以为是讲的阿廖沙在大学的生活,其实却不像我想的"那样。阿廖沙在那个黑暗的社会连上大学这个愿望都那么难实现。他那么爱读书,考上大学一定没问题,可是他很穷,没钱读书,只能打工挣钱,挣够钱了,或许还有一线希望。但这并不妨碍他一直追求理想。

  我一下就想到了今年陕西省高考理科状元李宁宁,她家也很贫困,可是她考上了北大,北大还免了所有学费,还给了奖学金。所以,如果生活在现在的社会,只要学习成绩好,不用为钱发愁。

《我的大学》读后感3

  拜伦曾说过“逆境是达到真理的一条通道。”在高尔基的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中,就塑造了一位逆境成才的阿穆沙,他在三岁时,就已失去父爱,母亲也离他而去,可是外祖母给予他温暖,他的祖父比他去当乞丐,两个舅舅要分家,这让外祖父更加自私,残暴,心狠手辣。阿穆沙也开始了他的艰苦生活,在面包店打工,最终他在大学里取得了成功!这一本书不但是在说高尔基的童年是不幸的,还可以衬托出俄罗斯19世纪时,俄国人民,特别是处于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人是经过种种磨练后走向新生活。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一本书令人意味深长,让我觉得,自己的童年比高尔基幸福,快乐得多,我要珍惜这一段美好的.时间。还要像高尔基,一样喜爱读书,正如他所说“读了一本书,就想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不仅如此,我们还要学会如何坚强起来,保护自己,要有坚韧不拔的精神,敢于向困难挑战。

  在生活中,当我在做鸡蛋皮时,由于蛋皮太薄,导致在拿蛋皮时,有一小部分不小心粘在了勺子上,我手忙脚乱地拿着皮,心中犹如有一把大火在燃烧着。越来越越热。唉,只好重做啦,我又做了一个,可还是失败了。我有些灰心了,可是我不甘心,又做了一个,呵呵,成功啦!我开心极了!原来只要肯花时间,有持之以恒的耐力就一定可以把事情做好!

  这本书就想一瓢清澈的水,洒在我脸上:犹如一阵迷人的花香,使我陶醉在知识的海洋;犹如那清新的空气,然我再一次感受到“大自然的魅力”……

《我的大学》读后感4

  这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三部曲的最后一部,名叫《我的大学》。

  这部里有《来到喀山》《杂货铺老板》《当面包师傅》《到乡下去》这几篇文章。主要讲了在阿廖沙十六岁那年,背井离乡,怀着一点上学的希望,去了喀山。但是,他想上大学只是一个梦想,不能实现。希望破灭后,阿廖沙为了生存而奔波,住在破房子里,卖苦力,和流浪汉接触,在面包房工作……而且,他在面包房的时候,听到了一件很不愉快的事——他的外祖母去世了。在过了一段时间后,阿廖沙上了一只拖船,离开了喀山,来到了里海地区……

  读完之后,我有很多感想,在当时的苏联、俄罗斯有多少像阿廖沙这样的"青年,历经重重困难,却没有上到大学,还经历了可怕的事实:外祖母去世了,多不好的消息,多无法让人接受,外祖母是阿廖沙生活中最好的伴侣,是最关心阿廖沙的,是本书里最光辉的人物之一,可她却去世了,为什么好人死得快,坏人活命长呢?还有,我还喜欢阿廖沙坚强的品质,他做事坚定不移,坚贞不屈的品格,也值得我们学习,还有,他身上有一种说不出的性质、性格,反正,和坏没有关系,只和好有关系。而且,他并没有放弃那一丝的希望,经过七天七夜的乘船航行后,来到了里海地区,这一段经历,也可以算是阿廖沙最伟大的、最让人受益的大学了。

《我的大学》读后感5

  最近,班里流行起一股“童年”风,每天到了教室,一本本《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便出现在面前。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一本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本书里总共有三个部分。

  书中讲了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在父亲去世后,随外祖母和母亲来到外祖父家,在这里,阿廖沙度过了自己三岁到十岁的童年生活,字里行间涌动出了一股生生不息的热望与坚强。在这个部分里,高尔基用幽默生动的语句描绘了一个慈祥的外祖母,两个自私的舅舅和一个暴力的外祖父,让人回味无穷。

  第二部分是1871年至1884年的事,这便是《在人间》,在这段时间里,他为生活,与外祖母摘果卖钱过活,为了挣钱,阿廖沙不惜当绘画馆的小学徒,船上的洗碗工,圣像作坊的徒工。尽管在人生道路中经受磨难,但是各种书籍最深深地吸引着他。他怀着自己坚强、坚定的信念奔赴喀山。

  到了《我的大学》,整本书便接近了尾声,虽然阿廖沙来到这里,没有实现梦寐以求的大学梦,而这里的贫民窟、码头成了他的社会大学,在码头、面包店、杂货店都看到过他的身影,后来,阿廖沙阅读了大量革命民主主义的书和马克思主义著作,直到参加了革命。在喀山的四年,他的思想、学识、社会经验得到了长足进步。

  读完这篇本书,我不禁被高尔基妙笔生花的写作方法感到震惊,尤其是对人物的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神态描写......仿佛一个个鲜活的人物跃然纸上,比如《童年》第一章的一句话“她低下头,默默地站在那里,直到墓穴被填*”,读了这句话,我好像真的看到外祖母满脸樵椊,看着父亲的棺材被两个乡下人埋到地下去。令读者也不禁感到悲痛。

  在这本书里,高尔基埋下许多伏笔,剧情一波三折,让人难以琢磨,给人以神出鬼没的感觉。让读者也有时喜笑颜开,又有时悲痛欲绝,又有时为人物命运而担忧。既表达了自己对苦难的认识,和对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又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倔强、富有同情心和不断追求的青少年。

  相比起高尔基,我们的童年该是多幸福、多美满啊!

《我的大学》读后感6

  暑假,按时完成作业的同时读了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这是作者的自传三部曲,讲述了主人公阿廖沙从童年到青年时代的生活经历及其心路历程,透彻而生动地描绘了俄国19世纪末期社会政治生活的历史画卷。我很喜欢这本精典著作。

  这本书太好看了!语言丰富多彩,情景描写活龙活现。主人公阿廖沙童年的经历是非常艰苦的,经济的极度贫困家庭矛盾错综复杂,但和蔼可亲的外祖母让他感受到亲情的温暖,严厉暴燥的外祖父在阿廖沙母亲离开之后也渐渐改变了对他的态度……在这种情况下,阿廖沙仍然坚持克服困难努力学习,读书学习是他的快乐。

  读这本书后,让我增长了许多丰富的知识,在增长知识的过程中让我学习到了主人公阿谬沙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仍然酷爱,顽强学习的精神。他爱抄记诗歌,好词好句也感染了我,让我更加的爱读书。这就是我的收获。

  苦难是人生的老师。正悲惨凄凉的`童年生活,使阿廖沙过早体验到世态的冷暖炎凉,也使他感受到了学习的快乐。这部自传体作品成就了马克西姆。高尔基终于成为俄国近代作家。这本书也是世界无产阶级文学的第一个伟大代表,是我们小学四年级小学生的必读课外书籍。

  阿廖沙的精神深深感动了我。今天的我们有着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生存环境,父母的关爱,老师的谆谆教诲,衣食无忧的生活,与阿廖沙当时的环境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这本书非常不错!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读书真好!在获取知识的同时,我们的精神也得到了升华。

《我的大学》读后感7

  翻开人生的一页书,相当于走向人生的道路。

  《我的大学》是写高尔基当翻开人生第三页书的人生道路!

  这本书叙述高尔基抱着上大学的念头来到喀山,但他很快明白穷人上大学是无法实现的。他住在贫民窑里,为了谋生,他去当码头工人,又在面包作坊里干活。这使青年年代的高尔基更多地接近了搬运工人和其他劳动者,密切了和他们的联系,更深切的体会到受剥削.受压迫的痛苦,增强了争取*的革命欲望。这个读马克思的书,接受革命理论。他还不断地发动工人与剥削阶级进行斗争。虽然在这个时代中,由于*势力的猖狂,革命斗争常常遭到失败和挫折,事得高尔基有时悲观失望,但是,在和工人群众的共同斗争中,高尔基受到了锻炼,革命思想日已形成。高尔基就在这样的“大学”中,成长起来了。

  高尔基从小就受苦,但是他没有放弃,我向我们应该学习他,虽然人生的道路有长有困难,但是只有我们有决心一定会给自己开辟一条新的道路。

《我的大学》读后感8

  暑假里,我读了《我的大学》这本书。它是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写的。主要描写他在喀山时期的活动与成长经历。

  书中讲述了,高尔基16岁抱着上大学的愿望,告别了年迈的外祖母,从下诺夫哥罗德来到了伏尔加河岸的喀山市。到了喀山,主人公就清楚地看到,严酷的现实生活使他上大学的美好愿望顿时化为泡影,因为他必须直面人生,必须首先为生存而受雇去干活。于是他住“大杂院”,卖苦力,同流浪汉接触,,和形形色色的小市民,知识界与思想界人士交往。喀山的贫民窟,穷街陋巷和轮船码头变成了他踏上人生之路的头一所“社会大学”,他从此进入了一所天地广阔的社会大学。在这所大学里,他经历了精神发展的复杂道路,经受住了多方面的生活考验,对人生的意义,对世界的复杂性进行了最初的探索。

  从这本书可以看出青少年时代的高尔基对小市民习气的深恶痛绝,对自由的热烈追求,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强烈向往。高尔基的生*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困难与不如意。也让我更加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

《我的大学》读后感9

  如果说人生是一本书,那么大学生活便是书中最美丽的彩页;如果说人生是一台戏,那么大学生活便是戏中最精彩的一幕,如果说人生是一次从降生到死亡的长途旅行;那么拥有大学生活的我们,便可以看到最灿烂的风景。

  读书节来临之际,我们学校开展了一系列关于读书的活动,在这同时,我也读了一本书《我的大学》,期待我的大学时光。

  为了这个久违的梦想,我们十年寒窗磨一剑,那些刻苦铭心的日子如今仍旧历历在目。在那收获的日子里我们深刻的理解通过自己的努力完成一件事情是多么有意义,栉风沐雨我们一同走过,风雨同舟抵达美丽的大学校园。站在新的起点上,我是那么的激动,又是那么的神往……

  在生活中我总希望快乐伴随着成功,微笑在每一个青春的季节里,我深知:有大海的呼唤我们就不能让搏击的勇气在海浪中却步,有蓝天的呼唤,就不能过让纷飞的翅膀在暗云中退化。

  大学是我们每一个人梦想的殿堂,为了来到这个殿堂我们经历了风风雨雨。既然跨进了这道门槛,那么就让我们在这梦想的殿堂里尽情的挥洒个性吧。

  大学不是幻想,不是梦想,更不是妄想,而是我们伟大的理想。只要我们为之奋斗,为之拼搏。总有一天我们会满载而归的!那时你会听到枫叶流舟,你会看到金菊在笑,你会闻到硕果飘香,因为你到了收获的季节!

《我的大学》读后感10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三部曲第3部——《我的大学》。

  这本书讲述了在作者十六岁的时间,便离开自我的家乡,独自一人去喀山求学。但是作者高尔基并没有上成大学,上大学便成为了高尔基的1个梦想。没上成大学,作者为了能够生存下去而四处奔波:住在贫民窟,卖苦力,和流浪汉接触,在面包店上班……后来,事有了一丝转机,高尔基在和古里。普列特尼奥夫,杰连科夫以及霍霍尔那样的大学生和进步人士的交往中,高尔基进了一所广阔的社会大学。在这所社会大学里,作者历程了许许多多:经受多要素的日常考验,对人生好处和世界的复杂性去了最初的探索。

  高尔基从小善良懂事,当他来到喀山,寄住在1个贫困中学生家里。这个家里便有了三个小孩,这位妈妈很可怜,高尔基也注重到了这一点,就算是“妈妈“给一块小面包心里也觉得如岩石般沉重,后来,高尔基决定找个上班,让这位妈妈缓冲些负担。

  《我的大学》是部自传体小说,故事节简便,突出。作者用美丽的语言写出了他成长的片段。这本书是1923年完成的,作者此时已有55岁,年过半百。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无论什么状况,多么艰难,也要想方法克服。并且要懂事,学会随时随地为他人着想。


我写读后感10篇(扩展7)

——《我飞了》读后感10篇

《我飞了》读后感1

  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黄蓓佳的小说《我飞了》。这本书主要介绍了两个个性鲜明的小主人公:杜小亚,一个身患重病、善良、仁爱的男孩;单明明,一个皮肤黝黑、身材高大、仗义热情的男子汉。

  杜小亚非常聪明,但是命运对他非常不公,让他患上了可怕的白血病。在杜小亚的心中有着许多的梦想,他想有健壮的`身体在操场上狂奔,与男生们比力气等。因为白血病,杜小亚转学认识了单明明。他们成了形影不离的伙伴。他们互相帮助,互相鼓励。杜小亚为了自己的伙伴,他会不顾一切,像天使一样奉献爱。我也为单明明为朋友着想而感动,他们的感情真深厚啊!

  读完这本书,使我体会到朋友之间的友谊是那么的纯洁,那么的真挚,那么的可贵。是啊!主人公单明明和杜小亚之间的感情真是感人肺腑!杜小亚去世后,还变成一个只有单明明才能听到和感受到的小天使,忠实的守护在单明明的身边,两人心心相印,互相帮助,不分你我,真是一对情深意重的知己啊!

  在现实生活中,让我们大家好好珍惜朋友之间的友谊。

《我飞了》读后感2

  迎着毛毛的.细雨,迈开轻松的脚步,我走进新华书店,汲取精神食粮。我来到儿童天地门口,轻车熟路的找到黄蓓佳的作品柜,翻开《我飞了》,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我飞了》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两个小男孩单明明和杜小亚之间的故事。单明明12岁生日时,没有得到期待的生日礼物——滑板车,他失望极了。就在那天,杜小亚转到了他们班。杜小亚患有白血病,一直需要吃药,他的性格羞羞答答的像个女孩子。而单明明却是是仗义、乐观、勇敢的小男孩,他擅长跑步,却并不是为了取得比赛的胜利。两个性格迥异的孩子偶然间成了很好的朋友,他们在一起经历了许多的事情:一千五百米比赛、白中透蓝的鸽子、帽子班、长翅膀的小天使……一件件事情的背后,都是一串串深厚又珍贵的友谊!

  杜小亚刚转来时,被人嘲笑是“杜小丫”,单明明勇敢的帮助了杜小亚,不许别人欺负杜小亚。杜小亚变成天使后,一直鼓励单明明,杜小亚说,单明明你其实蛮聪明的,就是不肯动脑筋。最后单明明取得很大进步。

  读这个故事时,我的心随着故事的发展而起伏不定,一会儿跟他们一起兴高采烈,一会儿又和他们一起顿足捶胸,一会儿为这事火冒三丈,一会儿又为那事而悄然落泪……书看完了,我的身边出现了一团又一团的湿湿的面巾纸,我深深地为单明明和杜小亚之间的友谊感动。

《我飞了》读后感3

  《我飞了》这本书是儿童作家黄蓓佳 阿姨写的一部脍炙人口的作品。

  故事发生在一所学校的六年级三班,六年级三班有一个叫单明明的同学,他爱好长跑,为人勇敢而仗义。无意中和新来的同学杜小亚结成了好朋友和邻居。

  他们约定:单明明长大后要开飞机征服北极,到时杜小亚就钻到北极熊的耳朵里,大声喊口令,让北极熊不受伤害。然而他们的家庭却都是残缺的,单明明从小就失去了母爱,杜小亚的爸爸在牢里。更可怕的是杜小亚患有白血病。但是他们的梦想,没有被这些残酷的事实吓退。俩人每天形影不离,相互帮助,取长补短。他们热爱生活,坚定地相信一些奇迹会发生。可是,温柔多病的杜小亚最终因白血病离他而去,单明明很伤心。

  每次走进教室时,单明明都会看见,在杜小亚的座位上,有一顶深棕色的帽子,而这顶帽子,又勾起了许多他和杜小亚在一起的美好回忆,杜小亚将会永远地活在好朋友----单明明的心中!

  那个关于“飞”的理想和对杜小亚的深深怀念,伴随着单明明成长。从此以后杜小亚变成了一个只有单明明能看见的天使,在单明明的肩膀上陪伴他,帮助单明明,使他和六三班的所有同学们一起不断进步。在毕业前夕,终于有那么一天,单明明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热切关注下“飞”了起来。今后,还会有更高、更远、更美的飞翔在等待着他和他的同学。

  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深深地被单明明和杜小亚之间那纯洁的友谊所感动,这份友谊是那样的.宝贵。他们相互鼓励,克服了生活和学习中一个又一个的困难,经历了生与死的牵挂,这份纯洁的友谊地久天长!

《我飞了》读后感4

  这个寒假我读完了一本长篇小说《我飞了》,它使我深受感动,《我飞了》读后感。

  讲述了寒冷的冬天,单明明失去了母爱。生活在沮丧中的他一心盼望生活中能有奇迹发生。在他和新来的男生杜小亚,即成为了朋友又成为了邻居,在不久,杜小亚因有白血病离他而去。后来,杜小成为了一个小精灵,整天落在单明明的肩膀上,帮助他。那个关于“飞”的理想,在毕业前夕,单明明终于“飞”向了天空,实现了他永久,难忘的愿望,读后感《《我飞了》读后感》。今后,他还会更高,更远,更美的飞翔!把跑到打开吧!我飞了!

  单明明和杜小亚之间的友谊,热情,友情永远留在我的信件,我非常的感动,他们的每一点每一滴,都打动了我,这本书是我收受到了深刻的体会,《我飞了》这本书永永远远的令我难忘,我一定会记住这本书的!

《我飞了》读后感5

  我看完《我飞了》,一滴豆大的泪珠从我的脸上滑落……单明明和杜小亚的友情像一排城墙,坚不可摧。

  我想起了我自己。我为什么常常没有朋友?因为我没有立起友谊的责任。我为什么没有立起友谊的责任?因为我很自私,只想着自己,没有为他人着想。

  俗话说得好:水涨船高,柴多火旺。我为什么一定要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这个世界上呢?我为什么不能与别人团结合作呢?我为什么不能让自己安静下来,听一听别人的想法呢?为什么别人犯错误时,我总不能试着宽容一下呢?

  也许只需要一个宽容,一个微小,一个……就能建立友谊。难吗?也许只有一句随意的脏话、一个瞪眼、一句坏话、一个……就能一下子摧毁友谊的城墙。对吗?

  没有父母,是没了一块肉,没了兄弟姐妹,也失去了一块肉,那没有朋友呢?那不是天天都不快乐吗?不快乐活着有意思吗?

  我真该好好反省一下!

《我飞了》读后感6

  他,一个体弱多病,聪明善良的孩子——杜小亚。

  他,一个身材高大,仗义热情的孩子——单明明。

  当我轻轻合上黄蓓佳的倾情小说《我飞了》时,脑海里清晰地浮现出书中杜小亚。单明明的形象,不禁回味起他们之间感人的点点滴滴。过早失去母爱的单明明偶然与患有白血病的杜小亚成为了真挚的朋友。杜小亚为了提高单明明的长跑成绩,便向一位素不相识的体育老师写信求助这使单明明很感动;杜小亚因做了化疗掉光了头发,单明明怕他在人面前“出丑”,就和杜小亚一起戴上了帽子。他戴的帽子很古怪,转移了所有人的注意力,避免了大家对杜小亚的嘲笑。不幸的是杜小亚最终没能逃出病魔的魔爪,永远地离开了单明明。

  单明明和杜小亚之间的友情真让我感动,羡慕和同情。每当脑海里浮现出他们之间一起上学,一起玩耍一起帮助别人的情景,真真切切地让我重温了友情的温暖,快乐和美好。同时也告诉我们:虽然杜小亚和单明明各有各的不幸,但幸运的是他们能真诚的为对方付出,着想,分享友情带来的快乐。我真的好羡慕他们这段可歌可泣的友情,时常被感动得热泪盈眶,一心盼望着自己也能有这样的朋友。

  从单明明和杜小亚身上让我看到友情的珍贵,使我情不自禁的怀念起上学的那段美好的时光。以前我在学校里和好朋友一起学习,玩耍,多么快活啊!现在放暑假了,没有人陪我玩,心里总觉得孤单那段和好朋友朝夕相处的学习生活显得倍显珍贵。我多么想变成一只小小鸟,飞到好朋友家门口,和她们痛痛快快地玩一场啊!我盼着早日开学,这样便可以和好朋友见面了。相比之下,我还是幸福的,我还有机会和好朋友一起玩耍,学习。而单明明却失去了最好的朋友,想到这,我的心里充满了对单明明的同情。这使我想起了李白的《赠汪伦》:“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是啊,一个人一生会有许多朋友,但彼此能成为知己的有能有几人,十年修得同船渡,我们应该珍惜着来之不易的情!

《我飞了》读后感7

  在假期里,我和妈妈去书店时买了一本名叫《我飞了》的书。这本书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故事的主人公叫单明明,他从小就失去了母亲,和奶奶还有爸爸生活在一起。他学习不好,在班里也一直没有什么朋友,直到班级里来了个新同学——杜小亚。杜小亚是他的邻居,他们每天都一起上学放学。但是杜小亚有白血病,他的鼻子只要轻轻一碰就会流血。他的`爸爸在监狱里,他的妈妈是化妆师,杜小亚一直和妈妈生活在一起。他们在学校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他们不仅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他们还会帮助其他同学。

  杜小亚做了化疗,头发都掉光了,单明明就让杜小亚和他一起带一个帽子,所以杜小亚就带了一个咖啡色的帽子。但杜小亚还是因为白血病离开了他。单明明特别伤心就把杜小亚的帽子放到杜小亚的桌子上。单明明发现杜小亚变成了一个天使,一直站在自己的肩膀上,只不过自己摸不到他,别人看不见他。杜小亚就一直陪着单明明。单明明遇到困难的时候,杜小亚就会帮助他,他们两个还一起帮助别人。杜小亚就这样一直陪着单明明直到单明明毕业。

  这本书让我感觉到了友情的力量。杜小亚的出现使单明明更加自信,单明明也让杜小亚变得勇敢坚强。最让我感动的是单明明在杜小亚离开后,心里一直想着杜小亚,使他看到了一直陪在他身边的杜小亚。我更明白了,要用真心去对待自己的朋友。和自己的朋友一起努力一起进步一起成长,这才是真正的友情。

《我飞了》读后感8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我飞了》。

  这本书里主要讲了一个叫单明明的六年级学生在开学的一天里作业有几页没做,被数学老师李小丽罚当着全班的面,做一道数学题:做出来,放他一马;做不出来,要叫家长。然后班主任文一涛来介绍新同学杜小亚。他看见了老师与单明明的气氛,小声说了题目的解答办法,只不过是唇语,而单明明听懂了,说出了答案,缓解了气氛。

  下课后,帮助了单明明的杜小亚惹到了同学左凡兵与吕晓晓的嘲笑,因为他长得很白,像一个女孩子。这时,单明明挺身而出,大声怒吼将吕晓晓的嘲笑推向左凡兵。杜小亚渐渐有了立体的感觉,开始与单明明一起玩耍、做作业、回家。(。)

  有一次,单明明到杜小亚家玩,杜小亚让单明明看了一只小肉鸽,说舍不得吃它。单明明问他为什么要吃鸽子,杜小亚坦白的说明了自己天生就有白血病,那时单明明的心中有了一种必不可少的震撼,时刻想着杜小亚……

  后来,杜小亚在一次流鼻血中,血流太多,丧失了性命。但他的灵魂变成了一个小天使,永远隐藏在好朋友单明明的耳旁,时时刻刻保护他、帮助他。

  读了这本书,我有了一个想法:单明明跟他的好朋友杜小亚整天形影不离,单明明有难时,杜小亚还来帮助他,为单明明着想。我们也应该帮助、保护自己的好朋友,为我们的朋友、全班同学着想啊!

  《我飞了》真是一本好看的书!

《我飞了》读后感9

  本篇小说写了一个少年微微疼痛的成长和两个少年之间清澈纯真的友情。小学六年级男生单明明的生活和其他同龄人不太一样,在家里,母亲和奶奶的去世使这个家庭早早地失去了温暖,父亲单立国根本顾不上管他,因为单立国莫名其妙染上了麻将瘾,开出租车辛苦赚来得钱总是轻飘飘地飞进人家的口袋,所以单明明总是一副邋遢的样子。在学校,单明明的学习成绩勉勉强强,既不是同学喜欢的学生,也不是老师宠爱的学生。使他骄傲的是他唯一的跑步特长,但他也开始感到力不从心了。一天,班上新来了一个清秀瘦弱的男生杜小亚,在其他男生欺负他时,单明明挺身而出保护了他,两个人成为了好朋友、邻居。和杜小亚的友情成为单明明趿拉的生活中出现的唯一亮色,也给他原本单调压抑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乐趣,可是杜小亚却因白血病离他而去。一个清晨,杜小亚回来了,不过只有单明明能看见他,别人都看不见……

  杜小亚,这个柔弱无助的孩子碰到他生命中的守护者——顽劣、皮实、善良而且忠实的男孩单明明。

  生命永远无常,柔弱多病的杜小亚终于因为不可抗拒的命运劫数随风而逝。他死后变成了一个小天使,只存在于单明明的听觉和视觉之中。两个孩子的角色忽然间发生逆转,杜小亚反过来成了单明明的守护者,它忠实地伴随好朋友在学校和家庭之间来来往往,影响、帮助、改变着单明明的一切,使他不断地较正生活轨迹,朝着理想的目标一步步奔跑,最终他的灵魂在跑道上高高地飞翔起来。

  看完黄蓓佳写的第三本儿童长篇小说《我飞了》后,我坐在窗前,心中感受着一种无边无际的纯净和光明……

《我飞了》读后感10

  今天,我把《我飞了》这本书读完了。这本书的作者是黄蓓佳,这个名字对我来说十分熟悉。我很喜欢她写的书,不过每一次读她写的书,感觉都不一样。虽然这本书很长,但因为我很喜欢,一口气就读完了,其实呀,这已经是我第6次读了。

  这本书中有2个主角,一个是单明明,一个是杜小亚。小学高年级男生单明明热情、仗义,酷爱中长跑,却过早地失去了母爱。生活在沮丧中的他一心盼望牛活中能有奇迹发生。他与新来的男生杜小亚无意中成为邻居和朋友,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他们之间的友谊一天一天的加厚,可是杜小亚却因病离他而去。我本来以为到这里,故事应该结束了。可是,让我意想不到的是作者竟把杜小亚变成了一个有双翅膀的天使。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以后的一次次惊险而又刺激的事情在他们俩人的身上发生了,但每一次都化险为夷,让我觉得像是有人在暗中帮助他们一样。书中的结尾是那样的耐人寻味,和书名是那样的相配,我也真心希望在作者笔下的单明明能“飞”起来,能“飞”得更高,更远!虽然,单明明只能独自分享快乐,但是他也很开心了。杜小亚永远陪着他,不会离开,这也是单明明所相信的!

  书中的精彩片段很多,每一段并不长,但却让人百读不厌。我最喜欢的是本书结尾中的一段:“单明明忽然真切地感觉到无形的杜小亚还是有分量的,他会永远沉沉地站在自已的肩上,注视着自己一生所做的一切。”朋友的情意是永恒的呀!这让我更加看重友谊的价值了。

  当然,在生活中,我们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勇敢地面对,坦然地面对,微笑地面对,我们要让自己变得快乐热情起来,一起去拥抱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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