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不老泉》读后感24篇(完整),供大家参考。
《不老泉》读后感(精选24篇)
《不老泉》读后感 篇1
《不老泉》是娜塔莉·巴比特的成名之作。它主要讲述了小女孩温妮赌气离家出走,却在小树林里无意间发现了“不老泉”的秘密——喝了可以长生不老,容颜也永远不会发生变化。然后,她被善良的塔克一家“绑架”了一天,并与他们过了一天。却不知这一切都被黄西装看见了,他从温妮的爸妈那里要来了小树林,报酬是找回珍妮。他来到塔克一家的家中,逼迫他们交出温妮,供出“不老泉”,并搬出森林。迫不得已,梅用枪托砸死了黄西装,而这一幕正好被林间村的治安警察目睹了。梅将面临被绞死的命运,但是,却没有一个人能置她于死地,因为她喝了不老泉。为了保全这个秘密,也为了梅,温妮做出了一个决定:让迈尔斯在晚上撬开监狱门,自己进去替换梅,让梅乘着夜色逃走。而杰克,则交给了温妮一杯“不老泉”的水,让她在十七岁那年喝下它,这样他们就可以一起走了。可是,这个愿望最终并没有达成,温妮为了救一只蟾蜍,将“不老泉”的水倒在了蟾蜍身上,自己却在78岁时去世。
这本书将善良的塔克一家和珍妮与为了发财而不顾一切的黄西装做了鲜明的对比。黄西装为了利益,为了发财,而不惜将不老泉的秘密公布于世,也不顾别人喝下后是否开心,只是一味地为了金钱。甚至当他遭到塔克一家的阻止后,竟想将他们打伤。那时,他的眼睛里只有利益,只有金钱,完完全全成了一个“利益的奴隶”
这让我想起了社会上的一些人。他们为了金钱,为了利益,不惜大打出手,有的甚至去杀人放火,不顾一切地以各种手段获得金钱,
最后因此进了监狱,穿上了囚服。他们也是一个个金钱的奴隶啊!
人要学会控制自己,别让自己成为“金钱的奴隶”,最终误入歧途!
《不老泉》读后感 篇2
《不老泉》这本书刚开始的时候我不爱看,结果,看着看着,入了迷。原来,它讲的是有一口泉,谁喝了谁就长生不老,塔克他们一家就是这样的,有一个叫温妮的小女孩,无意之中知道了这个秘密。可是,有一个穿黄衣服的人也知道了这个秘密,想尽办法得到他。
自从我读了《不老泉》,我感受到了温妮善良、关爱的心。也学到了很多好词好句。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在一片茂密的树林里,住着一家人:温妮和她的姥姥、妈妈、爸爸。某一天,温妮出来玩,玩着玩着,她在树林里迷路了,然后,就坐在一棵大树下,忽然,她看见旁边有一个男孩,他叫:杰西。正趴在那里喝水,这么一想,自己也渴了,就问:“这水好喝吗?我也想喝。”杰西说:“不行。”“为什么”温妮说。因为,这是不老泉,你长到十七岁的时候就可以喝。这时,迈尔斯和梅也来了,这是杰西的弟弟和妈妈,最后,温妮跟着他们一起回家了。不过,有一个穿黄衣服的人偷听了他们的谈话,心中暗暗的笑了,因为,他了解一个不老泉的秘密。
这个穿黄衣服的人真坏,是个坏人,随便偷听别人的谈话,这样做很不好。
在这里,让我心里想到的最放心的事情是:塔克一家非常善良,关爱温妮;他们一家人还会照顾温妮。特别是杰西对温妮很好,他给了温妮一瓶不老泉的水,让她长到十七岁的时候喝下去,然后就去找他。
穿黄衣服的人不幸没有得到泉水,而且还被梅用枪打死了。警察把温妮送回了家,把梅给抓起来了,然后,温妮又把梅给救了,让他们赶紧逃脱。
最后,温妮没有喝珍贵的不老泉水,而是给了那只大蟾蜍,因为,这只蟾蜍能听懂她说话,是她的朋友。
这本书真有意思,我最喜欢里面的杰西,杰西非常善良、友好,帮助迷了路的温妮。我不喜欢温妮,温妮离家出走,害的爸爸妈妈非常着急。你们呢?
《不老泉》读后感 篇3
不老泉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温妮·福斯特的小女孩有一个很大的家,她家住在一片树林中。她的母亲和奶奶对她管教甚严,她准备离家出走,在走之前,她和一个蟾蜍成了好朋友。她出走了,在树林里发现了一个名叫杰西的小男孩,她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他。后来,杰西的母亲跟哥哥把温妮带到了他们家,让温妮知道他们已经有几百岁了。后来,穿黄色制服的老人发现了他们,梅杀死了他,警察把梅带到了警局,最后,温妮救了她。塔克一家走了。回来时,发现珍妮的墓碑。在走之前,杰西给了温妮一瓶不老泉里的水,她没喝,而是把那瓶水倒在了蟾蜍身上。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其实,人永远的活着并没有什么好,只有经历一次死,那才是真正做人的滋味。其实,在一般情况下,要是有一瓶不老泉的水,我会喝。但是,读了这本书之后,再让我选择喝不喝,我会选择不喝。如果我喝了,那我就只有一个人孤孤零零的永远活着,其实,经历死也是很幸福的。像塔克一家,他们想死都死不了了。这让人知道了,人要活着,也要死去。
温妮幸好没有喝那瓶泉水,不然,她也会永远也不死去,永远活着,就算想死,也不能死,也没办法死。温妮的选择是正确的。其实,在现实生活中,谁也不想死。可是,如果自己亲身体会一下,就一定不想喝那瓶让人长生不老的泉水。这本书告诉了大家:活着有活着的乐趣,死也有死的快乐,如果不能死的人,那他一定是最难受的人。我们一定要安分守己,不能像塔克一家人那样,不小心误食了不老泉,而导致后悔莫及。
《不老泉》读后感 篇4
今天,我读了美国的著名作家纳塔莉· 巴比特写的 《不老泉》,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温妮· 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长生不老!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诅咒?
喝过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秘密地像温妮一一道来…… 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平平凡凡的过生活,选择经历生与死。若干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了这里见到了温妮,不过见到的是她的坟墓。她已经去世了 ,活了 78 岁。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她已经领悟了人活着的真谛。
人之所以害怕死亡,是因为死亡总是伴随着各种伤痛,各种离别,各种恐怖,各种残忍。你可能还想和你心爱的人多说几句话,你可能还想多看这美丽的世界几眼,但死亡断绝了你的这些希望。死亡绝然地带走你的亲人,或把你从你的亲人身边带走,带走你的爱、你的希望、你的快乐和健康。可是永生,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风光。
死亡与出生就挨在一起,你没法儿只挑自己喜欢的,不要自己不喜欢的,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种福气。人活着就得死,所以我们这模样,不能算活人,这能算是死人,是死物,就像路边的石头。这是塔克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曾经,我也向往长生不老,这样可以和家人永远呆在一起,可看完这本书,听完塔克先生说的这句话,我顿时觉得自己错了,错的太离谱了,我发现如果永远不死的话,那么你就不会去珍惜这个生命,去感悟这个世界!
所以,死亡真的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像塔克一家一样,永远死不了。
《不老泉》读后感 篇5
生命因青春而美丽,生命因价值而光彩,同时,生命也因死亡而悲伤。但是,如果有一口不老泉,让你永保青春,不断的释放生命的活力,你会去喝吗?通过阅读这本书,给我的感触特别大,让我感受到了生命的价值不在于长度,而在于宽度和深度。
如果一个人,没有尽头的活着,他会厌烦生活,不懂得珍惜生命,就像书中的塔克说的那样:生命是一个轮子,死亡它也在这个轮子上啊。可是现在,死亡从这个轮子上掉下来了,我们塔克一家不在这个轮子上了。我要是知道有什么办法爬回轮子上,我会毫不犹豫的上去,“从而看出了塔克已经厌倦了生活,对一模一样的日子是多么的无奈。因为生命不死,就不是完整的人生,就像永远停在岸上的船一样,水在不断的流动,身边的事物在不停的变动。它却永远的搁在了那里,不能驶出,不能冲刺,没有沉没,生命对它来说也就再也没有了歌唱和诗篇,即然帆不能再拉起,那么还有热情歌颂吗,正如人一样,如光一成不变的活着。还会对生命珍惜吗?
死亡也许是残忍的,死亡也许是遗憾的,死亡也许对生活充满着不舍,但是人 生就像赛场,许多人都在奔跑,不管在 赛场上跑多长时间,最后总归有终点,如没有死亡也就是等于别人在跑你却站在原地不动,那人生还有什么意思。所以我们要珍惜有限的生命,不在幻想长生不老,在有限生命里发挥出无限光芒,多为社会做点什么,就如{钢铁是怎样炼成}中的保尔·柯察金说的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它给予我们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他临死的时侯就能够说:‘我已把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不老泉》读后感 篇6
故事讲述的是关于温妮和塔克一家的故事。有一天温妮在森林里玩,他看到了不老泉,就被梅给绑架走了。温妮来到了塔克的家里,知道了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那些泉水喝了可以让人长生不老。然后他就和他们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可是有一个穿黄色西服的人,一直跟踪着他们,秘密也都知道了。梅怕他说出去,就把他打死了,但还住进了监狱。最后他们一家人和温妮成功的把梅给救出来了。他们一家人走了。但是温妮的长生不老水,自己没有喝,没有和他们在一起了。
我的感受:我在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很想长生不老,因为我们之前读过《天蓝色的彼岸》这本书让我很珍惜生命,所以我不想死。但是读完这本书后我才知道,长生不老也未必是一件好事。就像故事中的塔克一家似的。他们一家活的像小偷似的,干工作不能让别人发现,还要来回的换工作,一辈子都很穷。一点意思都没有,生不如死。所以我认为生在世上度过自己一生要经历的事情,就可以了,老是活在世上也不是那么高兴的事情。大家都很像长生不老,但是生命只有短暂才会去珍惜,如果都可以长生不老,要珍惜生命干什么。
有时候我认为生命像个摇篮,随时都可能失去生命,所以这才可以让大家珍惜生命。真实的世界上没有不老泉,如果有我也不会喝,因为如果喝下去了,虽然永远都不会死去,但是永远也感受不到幸福。所以只有那一段段的时光才是最好的时候。只有那一段时光才是最美好的,最幸福的。
我认为故事写的很好,可以让人从一个小故事中脱节对长生不老的渴望。看后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希望大家有机会也可以读一读。
《不老泉》读后感 篇7
在7月22日至7月28日,我在家里读了【和时间赛跑】这本书,里面的情节令我惊心动魄,里面的小主人公杰茜最令我感动。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与外界毫无联系的历史保护村克里夫顿里面突然爆发了一种叫白喉的传染病,由于得不到村外世界的救援,有许多孩子丧失了生命,杰茜的妈妈让他偷偷跑到外面的现代社会找尼利先生求救,一路上发生了许多惊险的事情。后来,来到尼利家,杰茜从门外偷听得知,本来要帮助他的尼利先生早在五年前已经死了,现在的只是一个替身,而且这个替身要杀了杰茜,然后杰茜跳窗而逃。逃到了一个新闻发布会大楼,自己勇敢地向准备采访的记者揭发了替身尼利要在克里夫顿村做的惊天大阴谋,救回了村民,不活了保护村的建设者克里夫顿和幕后策划者替身尼利,让村民们重回现实社会的道路。
书里的小主人公杰茜聪明勇敢,为了解救村民们不惜一切代价和时间赛跑,争取最短的时间内拯救全村人民,她还几次从敌人的魔掌中死里逃生,大胆向新闻发布会记者揭发所有阴险事情的真相;而且杰茜的好奇心,作为一个有1840年来到1996年的11岁女孩,她既没有浪费黄金时间,有充分的利用空闲时间来观察新事物、从没见过的事物。
我对杰茜十分佩服,因为她身上大多是优点、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让我们汲取。
【和时间赛跑】这本书的作者想象力惊人,能想出并写出这一本几乎毫无漏洞的一流穿越小说,既有文学性,又有趣味性,还有吸引力。文章里的内容扣人心弦,看了这一章,又想接着看下一章,令人废寝忘食。如果有机会,大家一定要亲身体会一下这本书的奇妙之处哦!
《不老泉》读后感 篇8
俗话说,一句话可以说得人笑,也能说得人跳。这话究竟该怎么说,完完全全是有门道的。中国台湾着名主持人蔡康永最近出了一本新书——《蔡康永的说话之道》,浏览翻阅,发现确实是一本值得阅读的实用之书。
在书的序中,蔡康永就一针见血:把说话练好,是最划算的事。报告、开会、道歉、要求加薪、演讲、倾听诉苦等等,都只跟一件事情有关,就是你会不会说话,知不知道听你讲话的人想听到什么。卖了这样的一个关子,确实能把人吸引住,引发读者继续阅读下去的兴趣。看来,深谙“说话之道”的作者果然功力不浅,很会抓住人心。
全书一共包括40篇精彩的短文,每篇其实都是一个故事,当你沉浸在故事有趣的情节中,末了就会发现在愉快的阅读中已经不知不觉学到了蔡康永的“说话之术”,阅读的过程是愉悦的,学习的过程也就变得轻松有趣。而不像有些教人说话的书,理论一大堆,说教的方式又让读者难以忍受,完全像在学“术”而不是学“道”,心理距离远,效果自然不会好。深入人心、通俗易懂、妙趣横生,应该就是《蔡康永的说话之道》这本书最大的特点。
如果你想要升职加薪,该怎么说话讨好老板呢?一群朋友聚会,如何炒热气氛呢?和女(男)朋友吵架了,如何打破僵局,和好如初呢?聊天时话题卡住了,又该怎么解决呢?……这些都是我们生活中完全会碰到的事情,因此学上一招真的非常有用。作者认为,从我们嘴巴说出去的话,很大程度上变成了别人评价我们的依据,不可小看,如果稍加玩味自己说话的内容和说话的方式,会比较懂得别人是怎么形成对自己的印象、怎样定位我们在他人的心中该占的比重。
所以读了这本书以后,真的是很多的感触,学会了很多,为人处事之道,我会像书中说的那样,很努力的去学习一切。
《不老泉》读后感 篇9
《最想要的礼物》是老师推荐的五本书里我最先阅读的一本,礼物是多么的诱人呀!没有哪个人不喜欢收礼物。每个人都有自己最想要的礼物,你们最想要的礼物是什么呢?
我妈妈也陪我看了这些书,我们俩个读完后讨论的时候妈妈就说大碗是现在大多数孩子的代表。大碗非常的叛逆和任性,就像她能把每次的幸福生日会变成“灾难日”,她也把自己有小寿星变成小灾星。而且她把生日闹的一次比一次更离谱,她讨厌小碟得到了所有人的爱,她让爸爸妈妈一次次丢尽颜面,也伤透了家人的心最后只有狠心把她送到很远的地方上学。所以相比较而言美丽、安静、可爱的小碟就吸引了全家人和亲戚朋友的所有目光,和大碗比起来小碟就是一个什么都让人满意的可爱公主。其实大碗在学校也非常的聪明,她做的一切叛逆的行为也都是为了吸引大家的目光想让身边所有的人也喜欢自己,但她所表达的方法往往让身边的人更不喜欢她。她渴望爱,但一次次伤了家人的心,也让她更加的叛逆。所以孤独无助的大碗就幻想出了一个和自己性格和爱好都一样的筷子,她有什么烦恼都可以和筷子倾诉,这样更显出了她是多么的孤独,多么渴望有人爱她陪她。小碟也是现在很多孩子的一个鲜明代表,在家人外人面前只展现自己最美好的一面,讨大家的喜爱。怕大家知道她的缺点和缺乏关爱别人的心,其实内心一样有叛逆的时候。
不过这个故事的结局还是很让我满意的,小碟发现了大碗的字条,也理解了姐姐的心,爸爸妈妈也通过了那些字条明白了大碗所做的一切都是因为更加渴望得到他们的爱。他们一家人终于可以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我也希望所有的小朋友和家人都能好好的相处幸福的生活!
《不老泉》读后感 篇10
贝多芬,一个一点儿也不陌生的人名,但事实上,我是前阵子才真正地接触到他。罗曼罗兰的《名人传》把我带到贝多芬的世界。
《贝多芬传》是法国文学家罗曼·罗兰着名的人物传记之一。这是一颗受伤后近乎窒息的心灵勃发而出的一曲激昂的交响乐,是对音乐艺术大师贝多芬一生的真实素描。贝多芬所处的年代,正值旧的毁灭与新的勃发交加,他的成功掩隐着无可言说的苦痛,他的一生就是一个天才的艺术家与多难的命运斗争的过程,那是“苦难铸成的欢乐”。
这本书主要讲贝多芬,米开朗基罗,托尔斯泰,屠格涅夫的赞歌。从诞生之日起,它就以其独特有的旋律震撼着世界,使一代又一代的读者的心里中掀起了狂澜。
在世界文学史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罗曼。罗兰以极其丰厚而卓越的创作,发展了传记文学的体裁,成为了20世纪的一道风景线。
我十分佩服罗曼·罗兰,把书中的人物详细的写了出来,活灵活现的展现了人物的特点,以及值得我们引以为荣地方,如贝多芬在耳聋的情况下仍保持着不屈不挠的高昂的斗争精神,巨大的创造力和高尚的道德标准,有一个伟大的人格对讨厌的人也会忍耐,他虽是不幸的人,但他却创造幸福给予世界,
他的一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只要你愿意付出,成功一定会来到你的身边。
《不老泉》读后感 篇11
:源氏物语读书笔记 读书笔记首先《源氏物语》成书于1000年前,那个时候世界上各个国家几无交流,文学发展各自成体。当时的西方正在普遍建立封建制度,宗教运动,也是中世纪的黑暗年代,当时的西方人人自危,疲于求存,几乎没有什么具备影响力的文学作品留下。但是《源氏物语》出现了,紫式部即是开拓者,又到达了一定的高度,填补了公元1000年左右文学史的空白。其次,紫式部写《源氏》的时候正好身处大唐影响后的日本,平安时代女性地位不高,写作用汉字是男性的特权,女性一般多用假名,于是导致我们今天看来即便翻原著也觉得文字晦涩难懂,并且假名文风柔美细腻,语言环境愈发神秘,日本艺术审美趣味中的“物哀”与“幽玄”被书写得淋漓尽致又如隔着重重雾纱见而不得心向往之。据说作为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日本文学大家川端康成也是在看过英译本的《源氏物语》后才喜欢上这部作品的,他觉得原著生涩难懂读起来艰难,而英译本却让他感动得要落泪。东瀛民族善于以小见大,世界之大都不过是春之曙夏之夜秋之昏冬之晨,花草鱼虫皆有禅意。而中国深受儒家教义,胸怀世界,民族大义,宇宙苍穹皆为我忧,所以《源氏物语》只源氏公子一人的情仇爱恨便已成巨著,而《红楼梦》则与乱世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余下皆是野狐禅。
第三,紫式部书写《源氏物语》当年,日本妇女并没有权利拥有名字,众人只知作者本姓藤原,“紫”是因书内女主人公紫姬而得名,“式部”是后来以父兄官衔为名以显其身份,才被人称为紫式部,可见当年女性地位之低。但是如同林黛玉一般,紫式部有幸出生于书香家庭,自幼便随父学习汉诗与和歌,熟读中国古代典籍,对白居易的诗有很深的了解与体会。在那样的一个大背景环境下,紫式部以细腻独特的女性视角写下了男权社会上层贵族一夫多妻制下女性悲歌也就可以理解她的无奈与喟叹了。说是女性悲歌,其实主角光源氏也是个可怜人,一生也轮回在无常里,找不到归宿。其母亲虽然深得皇上宠爱但是因为出身低下处处遭人算计,于是在源氏三岁时便不堪凌辱折磨含恨而去。
幼年成长中母亲的缺席导致了源氏一生都在各种女人身上追随母亲的影子。《源氏物语》这本书被很多不了解的人诟病为“大叔推倒萝莉”“萝莉养成计划”“百人斩”其实是与之有很大关系的。用佛洛依德的话来解释就是俄狄浦斯情结,这种情结伴随了源氏一生,儿时的恋母情节没有得到良好的疏导最后才演变的如此花心,也害了所有女子。他追寻了一辈子的真爱,懂得欣赏每个女人的美,不论对方美丑贫富,他都可以为了每一段感情付出所有,痴于女子千娇百媚,醉于女子风情万种,敬于女子博学多思,但却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方向,猛一回头,发现紫姬才是自己的真爱,可惜那时紫姬已经香消玉殒。这样的男人放现代不能容忍,但是放在那个时代背景下来看,的确没有什么恶感。每一部经典作品都不应被因为一些狭隘的思想而被批判。读源氏物语,能读出日本文化中许多东西——知道世事无常,却又深陷在世间看似繁花似锦的荣华富贵之中,不能自拔,很矛盾纠结的心理。萝莉养成之类的,是情节。看客们看到了源氏养育紫上,最后娶她为妻的圆满剧情。而这个故事最终是个悲剧:源氏年过四十,内心却依然不满足,而迎娶了朱雀帝的三公主之后,紫上发现多年以来自己认为很牢靠幸福的人生,居然什么也不是,自己人生的三观都是源氏教导出来的:女性要美丽温婉有才华,重要的是,要顺从,要能够忍受男权社会给予的一切重压。但是,在三公主的问题上,紫上的世界观完全崩溃。三公主是个呆板的13岁少女缺乏女性风韵,源氏对她不过尔尔。紫上一点也不嫉妒她,但就是这个毫无魅力的少女,居然毫不费力夺走了她拥有的一切。万事,转头空。紫上因此而死。书中,能够“顺从,能够承受男权社会给予女性的一切重压”的女性,才有良好结局,比如用自己的一生去韬光养晦的明石之上,还有玉鬘这样理智的不选择爱情而选择面包的女人。紫上一生中唯一的一次不顺从,就送掉了性命。胧月夜、六条等等这些反抗了女人都是悲剧。另一方面,书中描写的日本民俗文化、上层贵族丝竹雅乐、平安时代风雅清丽、大唐影响下审美情趣甚至是借用的白居易唐诗造词都能让人感觉到作品的美感。顺便说一句,《源氏物语》因进入西方世界较早,全球翻译语言众多,光是在中国形成影响力的几个译本便有钱稻孙译本、林文月译本和丰子恺译本。个人偏爱更具女性气质的林文月译本,辞藻优美,和歌翻译古风悠然,意境凄清。举个小栗子 源氏欲见空蝉而不得的时候泣不成声写的和歌: 环露痴心仍重逢,岂料啼多袖已朽。 蝉翼单衫缘何弃,寒冬来时哭声哀。 秋去冬来凄心苦,泪眼茫茫生死别。空蝉死后: 蝉衣一袭余香在,睹物怀人亦可怜。 蝉衣凝露重,树密少人知。 似我衫常湿,愁思可告谁? 桐壶更衣的绝命诗: 面临大限悲长别,留恋残生叹命穷。冷露凄风夜,深宫泪满襟。遥怜荒诸上,小草太孤零。 纵
《不老泉》读后感 篇12
书中讲述了从开始的杨业,到最后杨文广的一代人的抗辽故事,这本书歌颂了杨家将维护国家神圣领土的英雄主义精神。杨家将中,人人都文武双全,各各以一敌百,杨业孤身一人曾轻易杀败二百人,杨延昭带兵五千歼灭一万余人,杨宗保带小将四名,兵三千歼灭敌军大将三名,大军二万。杨家将中各各都有万夫不当之勇,他们万夫莫敌。
看了此书,我很敬佩周夫人和杜夫人,她们一个很有智识,一个能呼风唤雨,武艺高超。读了这本书我还知道了一些历史背景。在我国历史上,宋、元、明三个朝代民族矛盾十分尖锐,北方民族日益强大,而地处中原的朝廷却腐败无能,国力相对减弱。因此便时常爆发外族进犯中原的战争。故事中杨业一家子孙相传。前赴后继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感人至深。故事中的佘太君、柴郡主、穆桂英等女将突破封建社会中妇女谨守闺阁、忍耐柔弱的传统,勇敢地冲向反侵略的战场。成为叱咤风云、纵横驰骋的战将。就连百岁的老妇和烧火的丫头也都临阵挂帅和领军打仗,令敌人闻风丧胆、不寒而栗。
我们应该向杨家将学习,在危机时刻,保家卫国,对抗敌人要奋不顾身,有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
《不老泉》读后感 篇13
这是一个与历史的残酷性进行较量的故事,较量究竟是谁的生命更长久的故事。这更是一个写爱的故事。
故事的情节从葡萄以童养媳身份掩护公爹尽孝与作为寡妇以强烈情欲与不同男人偷欢之间的落差展开,写出了人性的灿烂,体现了民间大地的真正能量和本原。
这是四O——八O年代流传在中原农村的一个真实的传奇故事。时间的流逝是通过门缝外的腿体现出来的。在那个天灾人祸的年代,葡萄常常是跪在地上,眼睛挤住门缝,透过门缝看世界。看到了什么呢?门缝外满是人腿,全打着布绑腿。也有穿马靴的。枪声也时而发生,一拔人把另一拔人打跑了,再过两天,又一拔人打回来,成了占领军。葡萄从门缝看出去,都是同样的人腿,不过是布绑腿不一样罢了。有时是灰色,有时是黄色,有时不灰不黄,和这里的泥土一个色。
而在这“捉迷藏”的几十年里,葡萄仿佛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看这个社会的。她最常说的就是:“真正愁人的事是没有的。躲一步是一步,这里什么事都发生过:兵荒、粮荒、虫荒、人荒,躲一躲就躲过去了。这就是葡萄,一个好赖都能活着的女人。
书中两个地方很让我感动。一处是葡萄把二大送下红薯窖的第一天:那天他两个直打虚的脚踩在窖子壁上掏出的脚蹬上觉得一阵子万念俱灰,他抬起头,见葡萄脸通红,两手紧抓住系在他腰上的绳子,绷紧嘴唇说:”爹,脚可踩实!“他不忍心说什么了。下到窖底,他喘一阵说:”让我利索走了不挺美?“他听见她在地窖上边愣住了。他从那愣怔中听出她的伤心来,爹这么不领情。
另一处是葡萄怀了二伯的孩子,可因为是他请求枪毙咱爹的,葡萄牺牲了自己的爱情。可二大看出了葡萄的身孕。有几次,他吃着饭,听葡萄扯麻线扯得气息长了,深了,马上要睡着了,他想说:孩子,你就和我闰女一样,啥事不能让你爹给你分担分担呢?不然你啥也不懂,活着老难呀!你连身孕闹瞌睡也不知道哩。
字里行间我看到的无非只有一个字”爱“。在这片饱受折腾的土地上,在这段沉重的历史中,他们爱的深沉。在那样难熬的日子里,没有这样美好的事物,人是撑不过来的。这不由让我想起了一部外国名著《飘》,想起另一个美好的人儿,郝思嘉,同样经历着战火与乱世,同样是男人眼里的尤物,不同的是《飘》里面还有一个能撑起一片天空的男人—白瑞德,而我们的葡萄绝大多数时候是一个人坚忍的活着。而她们的爱是相同的,爱她们的土地,爱她们的家,爱她们的家人,虽然有时候为了保卫自己所认定的那个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会不择手段,但那些在爱的面前,显得是那么的渺小,那么的微不足道,那么的可以忽略不计。
这就是葡萄,强大而嚣张,坚忍而娇媚,浑然不分的仁爱与包容一切的宽厚使其超越了人世间一切利害之争。
《不老泉》读后感 篇14
《小团圆》看完了第二遍。
现在看书,总是习惯于先初略翻过,再来细读。
大学的时间很多,看书的时间却远远少于以前。也许正因为如此,文学书籍看得越来越少了。
这本小团圆,初翻时,容易看得云里雾里,主要是时空变换太快,一会儿南京,一会儿香港,一会儿上海,一会儿小时候,一会儿读书时,一会儿又是抗日时。再细看时,明白了套路,便清楚了好多。可以细细品味爱玲笔下,种.种细微的心理感触。
其实挺喜欢,爱玲式的笔调,时时如露珠般闪现的句子。 很喜欢爱玲,她是那么一个真实的人!
刚开始看了介绍,说里面写了张爱玲与胡兰成的一交往过程,便想看看。实际看来,注意力全不在此。直到全书过了一半,他才出现。其实,全书更象是张爱玲一部自传,只是编年全被打散。把这些珠子按顺序串起来,便可以看到一个小女孩子的成长,最后成为一个被针扎在胸口,仍复平静的人。
爱玲的原话是:欣喜起来若狂,悲伤起来却不觉得,木木的。
其实想想!
我便也是如此。当一些事情发生,心中抑郁,但仍平复。
又能怎么样呢?如同多年前的月亮,像朵云被信笺上的水浸湿过,只留下一团晕黄。那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故事,也终将成为一个晕黄的月亮,淡淡的,在记忆里温暖着彼此。
所以,总须有个好的结束方式,以免回忆时,自己受不了。
《不老泉》读后感 篇15
读师范时,我从教育学教材和老师的授课中知道了苏霍姆林斯基名字和他的帕夫雷什中学。从那时起,苏霍姆林斯基的一些话语便深深地记在我的脑海之中。
做老师以后,我阅读了苏霍姆林斯基的《帕夫雷什中学》,《帕夫雷什中学》全书分为前言和七大章。“前言”部分言简意赅地阐述了他的基本教育信念。第一章介绍了该校从校长到教师整个集体朝气蓬勃的概貌。第二章则把该校富于教育性的物质环境生动形象地展示在读者面前。第三、四、五、六、七章分别就体育与健康、德育、智育、劳动教育、美育五个方面详尽地阐述了苏霍姆林斯基的见解和做法。而贯穿全书的一条红线就是“设计和造就全面和谐发展的人”。这是他终生执著追求的目标,也是他的教育思想的核心。他认为全面和谐发展的人,就是把丰富的精神生活、纯洁的道德、健全的体格和谐结合在一起的新人,是高尚的思想信念和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融为一体的人,是把对社会的需求和为社会劳动和谐统一起来的人。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就必须实施全面和谐发展教育,即把教育看作由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美育五部分有机地相互联系并相互渗透的统一的整体,
他在谈及学生的全面发展的问题时,总是强调要尽力发掘每个孩子的天赋才能。他指出:“最主要的是,要在每个孩子身上发现他最强的一面,找出他人为个人发展根源的‘机灵点’,做到使孩子在他能够最充分地显示和发挥他天赋素质的事情上达到他的年龄可能达到的卓著成绩。”而教师的技巧就在于捕捉这一点,并提出相应的适合他提高的任务。以前我们讲“成功教育”,让每个学生都能享受到成功的乐趣,而事实上我们在实践中还是在吃“大锅饭”,仍然缺乏对学生个体的充分研究,缺少分层的具体措施。新课改背景下我们似乎更有必要来反复咀嚼苏霍姆林斯基的这一信念。
苏霍姆林斯基确信,最完备的社会教育就是学校――家庭教育,他在他的中学内创办了“家长学校”,并授之以“父母教育学”,而且他的可敬和独到之处还在于这样的体系范围所及,不只限于学龄期,而是早至学龄前,这样的认识使得帕夫雷什中学在造就全面和谐发展的人上得益非浅。在这个方面我们有很多学校做了许多的尝试,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家长会变成“批判会”、“告状会”的情形也并不在少数。我们对学生的评价的不够专业也在某种程度上也造成了这样一种现象:无法给家长提供更多的专业的、有建设性的建议。而家长在教育子女的问题上也大都存在着这样一种误区:教育孩子是老师的事,我只要给孩子提供必要的物质环境和条件即可。所有这些问题都是学校与家庭没有做好有效的沟通所造成的,这当中,作为社会教育的主要执行者的学校恐怕难辞其咎。
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精神环境,所有的教育活动都在这样的一种“丰富而多方面的精神生活”的背景进行,每个人都可以找到适合自己形成、满足自己的需求的兴趣,以及展示自己才能和创造的场所。在这个方面他作了如下的尝试:为学生提供充足的课余时间,他认为离开这一点去谈论全面发展,谈论素质、爱好、秉赋才能,只不过是空话而已;为学生建立了为数众多的,足以满足每个学生精神需要的课外活动小组;引导学生突出三项爱好:最喜爱的课外读物、最喜爱的学科、最喜爱的劳动创造项目。在这里他把课外读物的教育作用提到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他曾这样自我表白说“无限相信书籍的教育力量,是我的教育信仰的真谛之一。”他确信,书如果没有成为学生获取精神的源泉,那么他的心灵中也不会产生其他精神需要。他在给学生列举的书目中,仅文艺性书目就有270部,而且按照他的说法绝大部分学生在他的青少年期能读完。也就是十年不间断读的话,一年也要读将近三十本大部头作品。
另外,就是作者对“大自然”的教育观,他坚信,大自然是美育的源泉,从赞赏家乡的自然美景到热爱祖国的山川,是德育的起步内容和有效途径,花朵树木、阳光空气都是养身至宝,变幻万千的自然现象是综合训练观察、思考语言表达能力的极好手段。
除此之外,我感触最深的还是他的“全面发展”教育思想,不正是现在我们大力提倡的“四个面向”的素质教育观吗?而且在书中他还提出了具体的实施办法,真使我受益非浅。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体会到:集体力量最重要。“全体教师团结一致,是教育教学工作的保证”。作为一名普通教师,我们更应该与全校教师团结一致,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用我们投身教育事业的火一般的热情,用心做好教育教学工作,为教育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不老泉》读后感 篇16
中华民族的历史源远流长,从古到今,书都与人们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从竹简到奏折,从奏折到线订书,再到现在的纸制书本。炎黄子孙知识的增长怎能离开书?所以,为了增长知识,我就阅读了一本令人印象深刻的外国名著 ——《堂吉诃德》。
说这本书是一部名著一点也不夸张,如今这本书已用一百多种文字译成数百种译本,广为流传。这本书的作者是西班牙的塞万提斯。他是一个命运坎坷的人,但他却谱写了不朽著作《堂吉诃德》。
《堂吉诃德》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西班牙的拉曼查有一位年近五十的老单身吉哈达先生,他整天沉浸在骑士侠义小说里,梦想做一个勇敢的骑士。于是他全副武装,还给自己取名拉曼查的堂吉诃德,还模仿古代骑士忠诚于贵妇人的传统做法,物色了邻村一个挤奶女工做自己的意中人,并给她取名为托博索的杜尔西内娅,可事实上这个挤奶女工与堂吉诃德从未见过面,更不用说相爱了。堂吉诃德第一次想解救放羊孩子,可是却使放羊孩子的处境举步维艰。后来他又和桑丘来到许多大风车下,他硬把大风车看成是巨人,结果他连人带马都狼狈不堪,后来他又和桑丘遇到了拿他们寻开心的公爵夫妇,他们二人受尽了公爵的残酷捉弄,几乎丧命。
堂吉诃德所做的事没有一件不荒唐,没有一件不失败。他所做的事情就好比在当今社会有人穿着古装茹毛饮血一样可笑。他是可笑的、可怜的,也是可悲的。堂吉诃德直到临终前,才醒悟过来,不许他的亲人—唯一的侄女嫁给读过骑士小说的人,否则就剥夺她的遗产继承权。真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啊!堂吉诃德的一生可以用八个字来形容:生前疯癫,死后留名。
《堂吉诃德》这本书有力地抨击了西班牙空洞的骑士文学,也不禁让我思考:如果当今社会尔虞我诈,持强凌弱,那么与乐于助人,行侠仗义的堂吉诃德相比,究竟谁更可笑?
书合上了,心开始思考了……
《不老泉》读后感 篇17
《老虎哈雷》讲述了一只看似威猛的老虎,居然是年老的宋大妈一手抱大的。如今,哈雷在马戏团悠闲自得地生活着,高导演想让哈雷学会钻火圈这个节目,可偏偏哈雷最怕的就是火,怎么也不肯钻,在那万般无奈之下,只好请来了哈雷的母亲——以前看守动物园的宋大妈来教哈雷钻火圈,可也无济于事。于是,高导演便想用十块钱把宋大妈打发走,可宋大妈却灵机一动,闪过一条妙计,高导演对她的话半信半疑。最后,宋大妈假装一哭,哈雷赶紧奋不顾身地钻过火圈。为此,宋大妈还得到了每月一千元的奖金作为报酬呢。
看完了这个故事,我心里大为感动。想起宋大妈的两个孩子——老虎哈雷和亲生儿子,两者比起来,显然有着天壤之别:哈雷作为一只动物,为了不让曾经收养过它的主人伤心难过,硬是凭着对主人的爱,不仅不给母亲增添麻烦,还克服内心的恐惧,战胜自我,不顾安危钻过了火圈,并且给“母亲”挣养老金;而亲生儿子却赌博、吸毒、喝酒、吸烟……样样坏事都少不了他,连母亲的生活费都拿来挥霍,还谈什么孝敬父母!
请别把动物不当回事,其实,有时候,动物的感情比人类还要强烈、浓厚。人类有一些事情还不及动物呢!想想生活中,有时,我们一点儿不如意就会对爸爸妈妈耍小脾气;有时,还会让爸爸妈妈为我们的学习操心。爸爸妈妈还要上班工作,多么劳累呀!
在这里,我想和大家说:“行动起来吧,体现出人类和动物的不同;行动起来吧,向老虎哈雷一样孝敬父母;行动起来吧,让祖国的未来更加文明、美好!”
《不老泉》读后感 篇18
很偶然的,我在上网时看到一个大学同学的QQ签名上写着:不跪着教书,我很诧异,亦很迷惑,更百思不得其解,心想:这人,平时骄傲得很,怎么难道真的有学生给他难堪了?原来,丢脸丢大发了的一直是我,他说他指的是吴非老师撰写的教育随笔《不跪着教书》,亡羊补牢,我立马跑到图书馆买下了这本书。
我对这本书的感觉真的可以用“贪婪”来形容,可能是工作一年以来一直感觉自己很忙,根本就没时间好好的阅读,现在一定要好好恶补一番。正如吴非老师在“序”中说:“想要学生成为站直了的人,教师就不能跪着教书。如果教师没有独立思考的精神,他的学生会是什么样的人呢?”这段话发人深省,也许一直以来教师这个职业的真谛很难捉摸:教师到底是什么,怎样才能成为一个好教师呢?
常常有人这样形容老师这份职业,老师是辛勤的园丁。但是我并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教师不应该是园丁,他自己本身就应该是一朵美丽无比、赏心悦目的花,吸引着学生;教师也不仅仅是春蚕,他的生命在每一个季节都在奉献的,都在实现自身价值;教师还不仅仅是工程师,人类的灵魂不可能用一个固定的工艺流程去塑造、冶炼,教师更不仅仅是蜡烛,他不应该用“燃烧”自己来“照亮”学生。
但是,一直以来,提倡的是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然而,吴老师也在书中提到,现在的老师是对课本,对参考书是顶礼膜拜的,记得在我记忆中听过这么一句话:老师是神,放的屁都是香的,意思就是说老师的话都是真的,而老师的话大多来自于书本,今天这个话题有些沉重了。在课堂中,也不乏有一些照本宣科的,缺乏的是教师自己独立思考的精神。一个学生,只有成为一个思想者,他才有充实的内心,才有可能始终充满活力,才能称得上知识分子。现今课堂上最缺少的通用语是“我认为”,我们不能培养驯良的思想奴隶,要培养学生的怀疑精神。一个优秀的教师如果自己都丧失了对思考的精神,能靠他去“立人”吗?作为教师,应当时常提醒学生学会识别皇帝的新衣,敢于提出自己的观点。而且,吴老师的认为,作为一个语文老师,更不能跪着教语文,如果教师是跪着的,他的学生就只能趴在地上了。这比喻非常生动形象,现实中,教师就是一个“传道授业解惑”的角色。
其实,教师就是教师,教师和学生是一对相互依赖的生命,是一对相互影响的伙伴,是一对共同成长的朋友;教师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有自己的油盐酱醋,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有自己的生活理想。但教师应该是一个“站直了”的人,一个头顶天,脚踏地的人,一个能够影响学生健康发展的人,一个永远让学生铭记在心并学习的人。而要做到这样,教师就绝不能跪着教书。
同时,吴非老师还认为,评价一个老师的工作,简而言之三句话:让学生喜欢你的课,让学生喜欢你任教的学科,让学生有终身学习的意识。这话虽说简单,做好的还需花一定的功夫。
首先,让学生喜欢你的课。我觉得要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不然学生听了两三年也说不出对这个老师上课的印象。其次,让学生喜欢你任教的学科。说实话,语文是最有灵性的学科,让学生喜欢很难,讨厌也很难,毕竟这是最为基础的学科。所以,让学生单纯的照着课本的知识点梳理,机械记忆,这远远不够的,最关键的是要引学生“举一反三”的思维。这种思维,理科适用,学习语文同样也合用。从课本出发,学习阅读课外的名著,提高自身的人文素养。最后,也是最为关键的,让学生有终身学习的意识。吴非老师说:“只要肯读书,什么都好办。”我想现在的学生家长,包括大部分老师也是持这样的观点的。关键学生自己是这么认为的吗?如何做呢?老师要有表率作用——要让自己的学生出色;想让学生多读书,教师首先应当多读书,自觉地多读书。
吴非老师的《不跪着教书》的第二辑是“我美丽,因为我在思想”,这是有一年由吴非老师出的一道作文题,我同样深有感触。现在所谓的美丽,都被外表的光环罩住了,真正的独立的思想者鲜有所闻。而吴非老师就是其中一个充当思想者的角色,他在本书中不仅仅“找出了中国教育的痼疾”,还“开出拯救痼疾的良药”。纵观全书,你就会发现,作者在书中谈到的教育教学中的一些问题或者说痼疾,比如不让学生请假过生日、不让学生迟到、不让学生组织课外活动,教师接受学生礼物,以及怎样做一个出色的教师、做一名优秀的校长、做一位合格的父亲等等,这些除了在文章中可以找到答案以外,作者还为所有的阅读者开出了一副普遍适用的“良方”,那就是:读书。
不跪着教书,不做刻板思想的奴隶,“站直了”教书,才能教出“大写的人”。吴非老师的《不跪着教书》给了我一次思想的洗礼。
《不老泉》读后感 篇19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百科全书》,这本书让我知道:目前科学家已知最大的恒星在御夫座,叫做“柱六”,它比太阳的体积大二百亿倍,而最小的恒星是蟹状星云中的一颗中子星,它的直径只有20千米,相当于地球的1/637,但密度大的惊人。我还知道了银河系是由许多星团及其他天体组成的一个庞大的天体。银河系中大约有1000亿颗,它的质量是太阳的质量的800倍……
大自然真奇妙啊!
《不老泉》读后感 篇20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幸福,同样,每个人有每个人的不幸;我想过埋怨别人,想过叛逆,可最终的结果如何,没有人会为我的过失买单,我只能自己摸索着前进。
寒假无聊,就想着读几本书,上网搜了很多适合女孩子读的书,最后决定先看《撒哈拉的故事》,不仅仅因为豆瓣对它的评分是9.3,还因为推荐的书里面我仅有《撒哈拉的故事》。
实际上这本书我上初中的时候就看过,当时印象最深的是哑奴,看的时候不知道流了多少眼泪;现在看这本书,又有了不同的看法。
现在的我读《撒哈拉的故事》,看的是三毛的生活和她对生活的热爱,在物质缺乏的沙漠里,三毛利用妈妈航空从中国寄过来的部分特产做着各种美味,把粉丝换作“雨”,开着吸引同事的“中国饭店”;沙漠的生活,不同与正常的生活,对三毛来说是一个重大的考验,但三毛终究把生活过得美好起来。三毛和荷西的家是在坟场区的一大片垃圾场附近,起初三毛称之为“房子”,这个房子里有两个大小不一的房间、有一个四张报纸平铺起来大小的厨房、有一个带白浴缸的浴室和一个公用天台。
三毛在《白手起家》中是这样说道“这个房子其实不必走路,站在大洞洞下看看就一目了然了。”房子是租来的,但生活是自己的。三毛解决了民生问题后,开始着手于对“房子”的布置,沙漠的东西贵的让三毛灰心,购买了基础生活起居用品后,不敢再买下去,虽购置了一些东西,但不太大的家看得见的东西也只是地上铺满的席子。这样的家,三毛是不喜欢的`,只是结婚的事被公告后,那个家,便成了一个离不开的地方。沙漠现实生活的枯燥和艰苦,都需要三毛独自去面对,忙于生计的荷西只能到了周末才回到那个家来陪伴她。
《撒哈拉的故事》是三毛中期的作品,即是三毛与荷西结婚后,居住在撒哈拉沙漠的期间,这本书记叙的是三毛和荷西生活在沙漠中的所见所闻、所经所感;每一篇文章,每一个细节,都在叙说着他们在撒哈拉的点点滴滴。《撒哈拉的故事》收录了《沙漠中的饭店》、《结婚记》、《悬壶济世》、……等17篇文章和附录:《回乡小笺》、《尘缘》,以及三毛与家人的书信。
《观浴记》看着让人恶心到呕,沙漠上的澡堂,用很少的水,冲一遍,然后用石头刮(而不是搓),一直刮到黑浆一样的污水从颈部头部流到,怀里的孩子还在污水中吸着奶水!
《哑奴》是我印象最深的一篇,记录了她眼中的一名撒哈拉奴隶。由于出身的关系,奴隶只能终生为奴,世代为奴。他们自己改变不了身份,掌握不了自己的命运。而三毛对这一切无法熟视无睹,努力为他抗争和呼告,可是连她自己也知道,她不可能改变这一制度。
她写到:“哑奴呆呆地望了一会天,比比自己的肤色,叹了一口气,过了一会儿,他又笑了,对我们指指他的心,再指指天上的小鸟,又做了一个飞翔的动作。我知道,他是在说,我的身体虽不自由,但是我的心是自由的……”
越长大越孤单,不管怎样,随心所欲是不可能的;只能且行且珍惜,慢慢走,慢慢看。
《不老泉》读后感 篇21
“弱小的人才习惯嘲讽与否定,内心强大的人,从不吝啬赞美与鼓励。”
不是你们告诉我们,应该用辩证的思想去看每一件事情,不能永远以形而上学的角度去看待世界。
那不能有不同的声音出现么?
只要否定你的观点,我们就是弱小的人?
刚刚还说着更年轻的身体容得下更多元的价值观,瞬间就打脸。
可能我们容得下,但有些人容不下吧。
《不老泉》读后感 篇22
很久以前,有一位非常活泼可爱的小姑娘,她有一位继母,继母还给她带来了两个姐姐。她很高兴,因为她觉得家里以后就会很热闹了。可没过多久,灰姑娘就高兴不起来了,因为她的新妈妈总是让她做着做那,她每天都要早早起来干活,而她的两个姐姐却在一旁玩耍,晚上继母让她睡到炉灶旁。有一天,国王要为王子选新娘,灰姑娘的两个姐姐也受到了王子的邀请,高高兴兴的去参加舞会了。灰姑娘在仙子的帮助下,也去参加舞会了。王子喜欢上了灰姑娘,就带着灰姑娘遗留的水晶鞋去找她,最后终于找到了灰姑娘,他们结婚后过着幸福的生活。
我读了这个故事,很同情灰姑娘,不喜欢那个狠心的继母,因为她一点儿也不爱灰姑娘,总是让灰姑娘做着做那的。我想:要是灰姑娘在我家那该多好啊,我会照顾她的,让她和我一起吃,一起玩,一起睡,一起学习……
《不老泉》读后感 篇23
礼物就是一次美好的回忆,它使你记忆犹新。
礼物就是一杯香浓的咖啡,它令你意犹未尽。
礼物就是一个神秘的东西,他令你满怀惊喜。
《最想要的礼物》是一本令我读它有回味无穷的心情的书。我读着它,就像是在拆一件神秘的礼物,怀着惊喜往下读。这本书像一个画家,描绘出我好奇的表情;像一个诗人,写出我惊喜的神情;还像一个歌唱家,唱出我欢快的心情。
主人公大碗能把每一次生日搞成爸妈的受难日,是一个又臭又倔的小姑娘。而妹妹小碟是一个漂亮讨人爱的小姑娘。于是,因某种原因,爸妈把大碗支配到寄宿学校,但13岁回家过生日时,大碗才知道,亲情是多么重要。
我气小碟,他怎么能把大碗不放在眼里,怎莫能威胁大碗,怎么能对大碗指指点点,把大碗当仆人,直呼其名,;连声姐姐都不叫。我气大碗,怎么能忍气吞声。我气爸妈,怎么能把爱统统给了小碟。我要是小碟,我会和姐姐和平共处,互相帮助,后退一步海阔天空嘛!我要是大碗,我不会忍着受气,而是会和小碟、爸妈讲道理,让小碟不再欺负我,让爸妈相信我。我要是爸爸,我会和小碗小碟一起做游戏。我要是妈妈,我会跟对待小碟一样对待大碗,不强迫大碗,把爱平均分给他们两个。经过了许多事情,大家都开始珍惜亲情,最后他们又变成了幸福的一家。
当我翻过最后一页时,我想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亲情是不可分割的,亲情是用来维护的,我们要珍惜现在的亲人。如果还没有做到,那就请开始相亲相爱的第一步吧!
《不老泉》读后感 篇24
俄罗斯伟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是世界文学史上一部不朽名著。
它以战争问题为中心,以库拉金、保尔康斯基、劳斯托夫、别竺豪夫四家贵族的生活为线索,展示了19世纪最初15年的俄国历史,描绘了各个阶级的生活,是一部再现当时社会风貌的恢弘史诗。
小说最突出的艺术成就是那气势磅礴、宏大复杂的结构与严整有序的布局。托尔斯泰以一天才之笔,游刃于战争与和平、心理与社会、历史与哲学、婚姻与宗教之间,主次分明,匠心独具。作品中的各色人物刻画精准细腻,景物如临眼前,虽是19世纪的小说作品,但流传至今,却没有任何隔阂感,其中流露出来对人性的悲悯情怀,穿越时空背景,仍旧撼动人心。
里面有很多精彩的片段,值得我们咀嚼回味,如罗斯托夫一家因战乱迁出莫斯科时娜塔莎与皮埃尔告别的场景。娜塔莎从车窗里探出头来,看到穿着邋遢匆匆走过的皮埃尔,就向他打招呼。他们简单聊了几句,皮埃尔因为痴恋娜塔莎又考虑到自身的处境而显得漫不经心,最后他向娜塔莎挥手道别:“明天,不!再见,再见了。”随即停下脚步落在了马车后面。娜塔莎则好一阵子还把头伸出窗外,对渐渐远去的皮埃尔露出亲切、快乐的微笑。
这一段特别使我感动,虽然他们之间的谈话非常平淡,几乎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但我仍然可以感觉到战争阴影下人与人之间的依依真情。尤其是皮埃尔那句:“明天,不!再见,再见了。”更加可贵。他似乎觉得这一分别,与娜塔莎将永无再见之日,战争逐渐临近,明天风雨不定,所以说出这么看似不经意却沉痛之极的话来。
这就是被称作史诗的《战争与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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