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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工作交流发言材料

发表于:2023-12-20 15:00: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督察工作交流发言材料,供大家参考。

督察工作交流发言材料

学思践悟第四卷 推进督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蕴含着坚定的政治立场、真挚的为民情怀、深邃的战略视野、丰富的从政箴言,是党员干部必备的案牍卷、枕边书。其中《坚持敢于斗争》篇章深刻地阐明了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的核心要义和本质要求。警务督察是公安机关内部监督部门,俗称“管警察的警察”,是工作落实“最后一公里”的有力推动者,斗争精神应是每位督察必备的精神品质。因而,督察要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部署,按照“四个敢于四个善于”要求,在落实从严管党治警中弘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做到敢督、会督、善督,为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一、始终牢记“必须坚持斗争精神”的新要求,在“敢督”上下功夫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敢于斗争是我们党的鲜明品格”“年轻干部要自觉加强斗争历练,在斗争中学会斗争,在斗争中成长提高,努力成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勇士。”督察工作是一项一般人不愿干、一般人不易干好的工作,容易得罪人。但督察得罪的只是“极少数”,通过得罪“极少数”,来警示“大多数”。警务督察作为内部执法监督部门,担负着促进一线单位和民警严格、文明、规范执法的重要职责,因而,督察民警应当把督察工作看成是落实从严管党治警的一种政治责任、一种职业担当。

敢督,是态度问题。督察坚持严督实察,应保持三种态度:一要有敢查敢纠的态度。要树立“得罪人就是帮助人”的理念,敢于亮剑,敢于查纠,敢于揭短,坚持原则,不藏着披着,不当“老好人”。事实证明,揭露问题越多,越能体现督察存在的价值,越能体现督察工作刚性的一面,越能提高督察威信。二要有跟踪到底的态度。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要紧盯不放,抓住不丢,跟踪到底。对整改不到位的,采取下发督察通知书、督察通报、绩效考核等措施督促整改,直到问题真正解决。三要有结果运用的态度。督察结果的充分运用,可转化警示效应、促进效应和规范效应。但目前我支队对督察结果的运用还不够充分,导致督察效果打折扣,下步将加强改进。

二、始终牢记“不断增强进行伟大斗争的意志和本领”的新要求,在“会督”上下功夫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定担当责任,不断增强进行伟大斗争的意志和本领”“要善于经一事长一智,由此及彼、举一反三,练就斗争的真本领、真功夫”。有人戏称“督察”为“都查”,什么都管。确实,当前,督察工作已延伸到治安、刑侦、消防、法制、警卫、反恐、信访、审计、党建等各项工作和各个警种,但不意味着“都懂”“都专”“都对”。查纠有据是督察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这个“据”,就是法律法规、党纪党规、警纪警规和文件规定。如果督察不知法、不熟规,不能做到查纠有据,而是凭经验督察、凭印象督察、“想当然”督察,那么督察过程就可能出错,就会被督察对象质疑,指导就变成了误导,检查无水平,背后有差评。因而,熟悉业务、查纠有据是督察工作的基本功。

会督,是能力问题。那么学什么、怎么学?我认为,身为督察要成为“三才”:既要成为博学的“全才”,方方面面的公安业务都要学、都要懂;
又要成为精学的“专才”,对枪支、车辆、执法、酒纪和党建等经常检查的内容不能泛泛而学,不能一知半解,对重点条文要学精学透,才能督得准、查得服;
此外,面对不断更新的法律规定和规范性文件,还要成为好学的“秀才”,保持“学而不已,阖棺而止”的终身学习态度,不断丰富知识底蕴,确保胜任工作岗位需要。

三、始终牢记“依靠斗争赢得未来”的新要求,在“善督”上下功夫

古人云:“善战者,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唯有主动迎战、坚决斗争才有生路出路,才能赢得尊严、求得发展”“我们党依靠斗争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斗争赢得未来。”在多数民警的眼里,督察大多是“黑脸包公”。所以有人说:成为督察不难,难的是成为受欢迎的督察。工作中,由于宣传沟通不到位,一些干部民警对督察工作不理解、不支持、甚至逃避抵触。

善督,是技巧问题。我觉得,督察既要有威严,也要树立“和谐督察”的理念,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当好“四大员”。一是沟通要讲技巧,当好“教导员”。身为督察,我们与检查对象沟通时,需要讲究一定的技巧,“良药不必苦口,忠言也可顺耳”,可以既讲问题,又讲成绩;
既有批评,又有表扬;
既有否定,又有肯定,交接意见时注意语气平和、态度诚恳,这样沟通效果会更好,更让人容易接受。二是要反馈好典型,当好“宣传员”。督察经常明查暗访,对所队的“酸甜苦辣”“好差美丑”了解得更清楚准确,而且可以直接向局处党委主要领导反映。因而工作中,我们发现一些所队有好的经验做法和突出事迹时,都会向处领导、办公室或宣教室等部门反馈,有的还编成经验简报转发,减少了对立,融洽了关系。三是投诉要妥善处理,当好“消防员”。维护执法权威是督察的一项重要职责。公安处维护民警正当权益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维权办”)设在督察支队。对正在发生的投诉事项和侵害民警权益事件,要像消防队员那样迅速出警,妥善处置,维权正名。督察通过挺执法,让基层更敢执法。四是检查要先提示,当好“预报员”。两千多年前,《黄帝内经》提出“上医治未病,中医治欲病,下医治已病。”同样的道理,督察工作也应当重在“治未病”“治欲病”,重在事前监督、重在提醒督促,多当“预报员”,少当“裁判员”;
宁当“体检医生”,不当“手术医生”,防患于隐,治病于先,止危于萌。日常工作中,每逢开展专项督察时,我支队侧重于提醒督促。如今年开展百日行动专项督察,我支队连续下发了6份《专项督察提示》,提醒各所队先对标自查,这样做,既提醒了各单位工作抓重点,迎检有准备,又方便检查,督察过程省时省力,营造了和谐督察氛围。

啄木鸟是森林益鸟,羽毛并不光艳,叫声也不悦耳。然而,它有一双锐目,且嘴如凿,因啄开树皮清除虫害,获得“森林医生”、“志木”的美誉,其凿木痕迹甚至可作为森林采伐的卫生指示剂。一片10公顷的森林,只要有一只啄木鸟天天巡护,就不用担心发生虫灾。公安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一支纪律队伍,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永远在路上。督察作为落实从严治党治警的主力军,就应当发扬敢督善督的“啄木鸟”精神,不忘建督察的初心、牢记当督察的使命,“奋起千钧棒,澄清万里埃”,致力成为除虫防病的“警营啄木鸟”,督出好风气,察出精气神,在锻造过硬队伍、建设平安铁路中贡献督察力量、展示督察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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