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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具体措施

发表于:2023-04-27 20:00:06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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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具体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实施办法、*市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着力解决“三多”、“三少”、“三慢”问题,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具体措施。

一、关于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

1.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积极构建大调研工作格局,建立经常性调查研究制度,*党政领导同志每月调研和现场办公时间不得低于当月工作日的1/3,其他*级领导同志每年到基层调研和现场办公原则上不少于60天,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引导全*各级紧盯群众最盼、最急、最忧的问题主动调研、掌握实情,拿出破解难题的实招硬招。要结合分管工作,精准选题,既根据当前工作的战略部署和重点任务来确定调研选题,也根据具体工作的瓶颈问题来选定调研题目,制定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解决方案并有计划的推进方案实施,不断总结适宜普遍推广的调研经验,每年至少选定1个重点调研课题,撰写1篇高质量调研报告。根据工作需要,*领导赴苏木镇(街道)调研时,可以召开会议听取苏木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工作汇报,汇报工作要讲真话、报实情、说重点。*领导调研指导工作,既要讲成绩,也要讲问题,发现重要问题、了解到重要情况要及时向*、政府报告。调研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深入了解真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完善工作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办公室、*政府办公室要统筹安排好领导调研行程,避免多名领导同志同时或轮番到“一地、一点、一线”进行重复调研。各调研点要保持原貌,坚决杜绝“群众演、领导看”,坚决杜绝为迎接调研制作展板、装饰布置等现象。要改进调研方式方法,真正放下架子、扑下身子,实地走访、现场查看、座谈交流、经常蹲点,形成真真实实的调研对接,根据调研实况进行真实交流和如实汇报,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

2.严格坚持一切从简。大力提倡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开展调研活动。*领导到基层调研,安排集体乘车,减少陪同人员和随行人员数量,无直接工作任务人员一律不到现场。*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到基层调研,陪同的*直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3人、苏木镇(街道)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随行媒体记者一般不超过2人;
其他*级领导同志到基层调研,陪同的*直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苏木镇(街道)不超过1人、不安排媒体记者随行。要简化调研接待,*领导到基层单位和企事业单位调研不搞边界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清场、封闭交通。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安排宴请,一般安排在当地政府机关食堂就餐,吃当地家常菜,不上烟酒,严禁随意扩大接待范围和提高标准。城*内调研不安排工作餐。遇到来访群众,可就地安排接访。不准以任何名义赠送礼品、纪念品,不准要求调研点临时装修或增添设施。

3.严格遵守公共秩序。*级领导同志到基层调研一律不得安排干警、交警及脱产干部值勤,不封路、不清场,以保证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和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除工作需要外,不得在名胜古迹、风景*停留。

二、关于精简会议活动

4.严格会议报批程序和规模次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议管理,年初制定会议计划,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确保会议召开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各部门单位拟以*、政府名义召开的全*性工作会议或部门单位承办的全市性、全*性会议,严格执行会议报批程序,经审批同意后,由*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在年初计划之外还需以*、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或举办的庆典活动,除特殊紧急情况外,须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向*、政府请示。能以*、政府部门单位名义召开的会议,不以*、政府名义召开。能通过电文、网络传达会议精神、部署具体工作的不开会。其它会议,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的坚决合并,已发文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再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严禁组织异地开会。从严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除*全会、*“两会”和*、*政府一类会议或以视频形式召开的会议外,其他全*性会议参会人数不超过150人,会期不得超过半天。*直部门召开的全*性综合性工作会议,人数不得超过100人,会期不超过半天。按照“谁分管谁出席”原则,合理安排领导出席会议,切实减少陪会现象。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严肃会风会纪,严格按会议通知要求参会,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

5.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格会议经费预算管理,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安排会议宴请,一般不安排会议举办地参会人员的食宿。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摆设水果香烟、不制作背景板。会议期间,不得组织会议代表开展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除现场会外,不得组织参观活动,严禁将其他开支列入会议经费报销,严禁摊派或转嫁会议经费。党政机关的会议一律在本行政*域内召开,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举办会议和活动;
涉及旅游开发、生态保护等工作的专业性会议,确需到旅游景*召开的,须按归口报*、政府批准。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费用,一律不准报销。

三、关于精简文件转变文风

6.严控发文数量。从严控制文件数量和发文规格,凡能通过电话、传真、政府专网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凡法律法规已作出明文规定或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一律不再发文。上级有明文规定和明确要求,执行中不需要采取新措施的文件,一般不再转发,确需转发的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意见和方案。属于*、*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以*、*政府名义单独行文,不得联合行文;
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由部门行文,不以*、*政府或其办公室名义行文。会议上作了具体部署,并已印发了会议材料的,一般不再发文。减少简报数量,上报*、政府的简报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原则上只保留一种,且版面形式应统一,印发范围和数量应固定。通过文件和信息资料上报的情况,不再通过简报报送。

7.规范公文签批程序。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公文处理工作的各项规定,严格按要求对文件报送程序和格式进行规范,加强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完善前置审核机制,做到优质高效,切实提高运转效率。要严格按照各部门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行文,凡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应由部门自行行文或联合行文,不得搞文件升级升格。凡属贯彻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一般应由对口部门自行发文。能以*、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通知,不得以*、政府名义发文。各苏木镇(街道)和部门单位报送*、政府审批的公文,必须交由*、政府办公室统一按规定程序呈报*、政府领导审批,除*、政府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或特别紧急的重大突发事件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政府领导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等,不得将文件直接报送*、政府领导审批,也不得多头乱送。

8.提高文件质量和时效。起草文件和讲话稿要注重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突出主题,不搞“穿靴戴帽”,尽量减少关于重要性或意义的一般性论述。倡导清新简练的文风,做到意尽文止、条理清楚、文字精炼,坚决杜绝照抄照搬、层层转发文件现象。要严格控制篇幅,部署某领域重要工作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5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3000字。各部门、各单位报*、政府的请示事项要具体明确、一事一报,一般综合性报告不超过5000字,专项报告不超过3000字。报告工作或反映问题要有实质内容,不得泛泛而谈。简报要简明扼要、体现时效,重点反映重要动态、举措、经验、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等内容,篇幅应控制在1000字以内。各部门单位要加快机关信息化建设,推行电子公文和无纸化办公,逐步实现文件、简报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缩短文件、简报流转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9.严格文稿发表。严格落实刊发*领导署名文章和个人出版著作请示制度。*常委代表*、*政府发表讲话和文章(含个人理论文章,下同),*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代表*人大常委会、*政协主席代表*政协发表讲话和文章,个人发表署名文章,个人出版著作,须报*批准。其他*领导发表个人署名文章,个人出版著作,须按程序报所在党组(党委)批准。除*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作序。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明确由组稿单位按程序报审并把关负责。

四、关于严格规范因公出国(境)和外事活动

10.从严管理因公出国(境)。*级领导同志因公出国(境),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出国(境)有关规定,认真遵守各项审批环节要求、履行审批手续。非属必要的出访团组一律不批,坚决禁止无实质任务的团组出国(境)。*级领导同志年度出访计划,由*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政协办公室会同*外事办统筹协调,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认真落实因公出国(境)备案制度,科级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由出国(境)人员所在单位填写《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备案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11.严格遵守因公出国(境)和外事活动纪律要求。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维护国家尊严和利益,遵守出访国家的法规和习俗。严格控制出访人数,因公出国(境)出访团组总人数不得超过6人,并实行团长负责制,切实做好在外安全保障工作。在涉外活动中接受国(境)外授予的学位、勋章及荣誉称号等,须按照规定事先报批;
对外赠送礼品和接受外方所赠礼品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因公出访要注重节约,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经费,按规定选择交通工具和食宿,杜绝高档菜肴和酒水。要精心准备、周密安排公务活动,不得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不得擅自变更出访路线,不得开展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其他活动。外事接待工作要坚持服务外交、友好对等、务实节俭的原则,具体形式、礼仪由*外事办按照中央和自治*、通辽市相关规定抓好落实。

五、关于改进新闻报道

12.精简*级领导新闻报道。*级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开展调研、研究部署重大专项工作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进一步压缩新闻报道数量、字数和时长,切实精简新闻报道图片和画面。除党代会、*全会、人代会、政协全委会等重要会议外,出席会议、开展调研、研究部署重大专项工作以及*、*政府统一组织的各类评比、表彰、庆祝、慰问等活动,凡是涉及*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出席的,新闻通稿不超过500字(可配发图片),科尔沁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2分钟;
涉及*副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1位或者多位*其他常委同志出席的,新闻通稿不超过250字,科尔沁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
涉及其他*级领导同志出席的,刊发简短消息,科尔沁新闻不作报道。涉及多位*级领导同志出席同一个活动的,新闻通稿按出席活动职务最高的领导同志报道标准执行。除*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外,*级领导同志出席部门召开的会议、到部门开展调研不作报道。除具有全局意义和重大影响的会议活动外,一般不安排电视直播或网络直播。

13.规范外事活动和非外事会见活动新闻报道。*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出访和会见重要外宾、出席重要外事活动,新闻通稿不超过500字,科尔沁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2分钟;
一般性外事会见活动,刊播简讯或标题新闻,科尔沁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30秒;
其他*级领导同志的出访不作报道。*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参加的礼节性会见活动一般不作报道,一般性会见活动确需报道的,可刊播标题新闻、简讯或综合消息,文字稿不超过250字、科尔沁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
其他*级领导同志参加的非外事会见活动,不作报道。

14.规范其他新闻报道。*级领导出席的活动,各网站、客户端、微信、微博等平台的账号可转载敖包云、科尔沁新闻时政报道,一般不另行组织新媒体报道。除*批准外,*级领导同志参观展览、观看文艺演出以及出席其他文艺活动,出席颁奖、纪念会及各类论坛等,一律不作报道。给部门、单位的指示批示等不作报道。

15.统筹做好新闻报道。牢固树立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新闻理念,将镜头的主体转向群众,加强民生新闻报道力度,弘扬“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精神,进一步优化改进新闻报道,牢牢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和话语权。新闻报道要科学筹划、统筹安排,*级领导同志的新闻报道工作由*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和日常监督,并指导各新闻媒体严格落实相关规定。涉及全*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新闻报道,*宣传部商*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统筹安排。*级领导同志个人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直接向新闻单位就报道字数、时长、版面、画面等提出要求。

六、关于厉行勤俭节约

16.严格执行有关待遇规定。*级领导同志要严格执行办公用房的待遇规定,从领导职务上退下来后要按照规定腾退办公用房。严格执行国内差旅、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生活待遇及社会组织兼职等方面的要求,不得超标、不搞变通。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规定,不得超编制超标准使用公务车辆、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严格执行工作人员配备、休假休息等方面规定,不得违规配备身边工作人员,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安排休假休息,实行严格报批制度。

17.坚守廉洁自律底线。*级领导同志要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决同各类“四风”现象作斗争,自觉把高标准、严要求贯穿到平时工作生活的每个环节。带头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有效回应企业合理诉求,热情周到服务企业,聚力为企业发展解决难点、疏通堵点;
坚持秉公用权、依法办事,不得以权谋私,不从事营利性活动,不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修身齐家,特别是对亲属、身边人要经常教育提醒,防止亲属、身边人逾矩失范。

七、关于加强执行落实和督促检查

18.压实工作责任。*级领导同志要切实扛起领导责任,始终紧绷作风建设这根弦,带头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严”字当头盯住抓、持续抓,在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上下功夫,破解会议多、活动多、外出多,调研报告少、工作思路少、解决实际问题少,决策慢、行动慢、结果慢等问题,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深入、新风正气不断充盈。*党政主要领导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政班子成员及其他*级领导同志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紧抓实分管领域日常监管、常态教育,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切实做到纪律严明、政令畅通。

19.强化督促检查。*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和*级领导同志所在部门以及本措施涉及的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对照各项规定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做好定期汇报工作,每年向*报告执行落实情况。*办公室、*政府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关键作用,督促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检视和纠正各单位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款出国(境)、“三公”经费支出等环节中的违规行为,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以监督执行本措施为契机,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紧盯违规公款吃喝、公务接待、公车私用等关键环节,多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干部群众举报,采取“末端工作法”,将明察暗访、派驻监督和专项督查相结合,对顶风违纪、不知敬畏、影响恶劣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审计部门每年要对各部门单位“三公”消费和会议活动等经费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纳入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严格做好“三公经费”离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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