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全力推进塑料污染治理争创桐庐标杆行动方案(2022年),供大家参考。
小小塑料袋,呼唤治理大智慧。建立健全各环节管理制度,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一定能为治理塑料污染、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力量。下面是范文网小编为您推荐全力推进塑料污染治理争创桐庐标杆行动方案。
为贯彻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我县塑料污染治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xx〕80号)、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及杭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争创桐庐标杆,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率先在星级宾馆、酒店、民宿推广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并逐步延伸至其它宾馆、酒店、民宿。塑料垃圾实现零填埋。
到2021年底,完成“无废城市”建设,县城以上建成区的重点商场、超市等场所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到2022年底,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县城以上建成区国有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
到2023年底,县城以上建成区的其它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全县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胶带。
到2025年底,农村地区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场所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动源头减量
1.部分塑料制品项目禁止准入。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范围产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禁止审批、核准、备案上述禁限范围内的塑料制品项目(含新建、改、扩建)。到20xx年底,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和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禁止生产。(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以下工作均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配合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开展不可降解塑料袋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求,制定并有序实施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书店、药店等重点场所以及餐饮外卖打包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不可降解塑料袋减量实施方案。到2022年底,县城范围内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国有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推进其它类型的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3年底,县城范围内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5年底,农村地区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场所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委宣传部)
3.开展一次性塑料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餐饮、酒店等重点领域一次性塑料用品使用监督管理,全面实施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实施方案。全县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xx年底,全县范围大型餐饮企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星级宾馆、酒店、民宿推广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1年底,全县所有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县文广旅体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4.实施绿色快递专项行动。严格落实《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邮政快件绿色包装规范》,结合打造全球快递之都,开展快递业过度包装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并实施减量实施方案,推动应用绿色包装技术和材料,逐步减少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胶带和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的使用。到2022年底,全县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降低不可降解塑料胶带使用量。到2023年底,全县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胶带。(县邮管局)
5.实施绿色马术行动方案。根据“绿色、智能、节俭、文明”的办赛理念,落实亚组委工作要求,结合马术赛事推进计划,全面实施绿色马术行动,推广绿色马术产品识别标志,推出系列绿色产品,在场馆、亚运村、酒店等领域,全面推广可重复使用的环保布袋、纸袋等替代产品,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制品。树立绿色典型、普及绿色知识、宣传绿色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深入推进垃圾分类,配备相应处理设施。(县马管委、瑶琳镇)
6.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强化企业绿色管理责任,推行绿色供应链。开展电商、外卖等新兴领域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制定并实施减量实施方案,鼓励县内外卖平台将一次性餐具减量、一次性塑料袋和替代情况作为平台入驻商户的审核条件,增加“无需餐具”等选项供消费者选择。鼓励电商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开展供应链绿色流程再造,创新包装设计,推广可重复性使用的包装新产品,有效增加绿色产品供给。以连锁商超、大型集贸市场、物流仓储、电商快递为重点,积极推广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鼓励企业建设可循环包装跨平台运营体系。(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邮管局、县交运局)
7.加快替代产品推广力度。支持生产全降解和环保产品的重点企业,引导生产企业与本地终端企业对接合作交流,为替代产品推广提供政策支持。鼓励塑料制品生产企业逐步向生产可降解的环保产品转型。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在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书店、药店等场所,倡导消费者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鼓励采取自助扫码取袋、免租金、低押金等方式推广可循环使用的“共享购物袋”。建立集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度。要求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国有企业等单位带头使用塑料替代产品。(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委宣传部)
8、实施农膜减量行动。加大农膜减量技术试验示范力度,推广使用植物纤维素等可再生资源制成的新型地膜,示范推广“一膜两用”“一膜多用”及茬口优化等农膜减量替代技术,实施轮作倒茬制度,持续开展农田地膜残留监测。深入开展降解地膜集成示范点建设,到2021年底,争创降解地膜集成示范点3个,到2025年底,全县可降解地膜替代率达90%。(县农业农村局)
(二)加强回收利用处置
9、推进塑料废弃物分类收集全覆盖。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加大塑料废弃物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依法依规禁止随意堆放、倾倒。建立健全农村塑料废弃物分类收运体系。到20xx年底,实现塑料废弃物分类投放、收集。(县城管局、县商务局)
10、推动回收模式创新。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等方式,推动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管理,鼓励打造上接前段分类、中接仓储物流、下接利用产业的再生资源供应链。积极培育有实力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鼓励企业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线上线下分类回收融合发展。到20xx年底,废弃物回收网络基本覆盖社区和行政村,到2023年底,实现全覆盖。(县商务局、县城管局、县经信局、县邮管局)
11、创新产废回收体系建设。引导包装生产企业、电商企业和快递企业主动与回收利用企业合作,建立“互联网+”平台与线下物流相结合的机制,采用押金、以旧换新、设置自动回收设施、网购送货回收包装物等方式,推动塑料废弃物回收途径多元化。鼓励企业使用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建立可循环物流配送器具收回体系。推动快递、电商外卖平台、环卫部门、回收企业等开展多方合作,推动快递等企业建立包装容器逆向物流体系,通过积分、返现、抵现等形式,在校园、社区、商圈等设置快递包装物回收点、外卖餐盒回收设施,到2021年底,建成一批快递包装物回收点。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开展进商超、进社区、进机关、进市场、进宾馆、进餐饮,签订塑料废品回收协议。(县商务局、县邮管局)
12、探索兜底回收机制。更新发布再生资源回收品种指导目录,将部分塑料制品纳入回收目录,制定社会回收和分类分拣标准。落实低附加值可回收塑料制品补贴政策,引导支持重点回收企业对低价值可回收物实行兜底回收。(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13、强化农业生产类塑料用品回收。落实废弃包装物常态化、长效化回收处理机制,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处置率分别达80%、90%。探索农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试点,依托废旧农膜再利用企业,布局废旧农膜回收网点,健全农膜生产企业、农膜销售商、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废旧农膜再利用企业等多方参与的废旧农膜回收体系,制定“以旧换新”激励机制,对于无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规范废旧渔网渔具回收处置。(县农业农村局)
14、建设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推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集中化和产业化,加快推进桐庐循环产业园建设,实现污染集中控制、基础设施共享、土地集约利用,形成“资源—产品—再生资源”闭环的资源循环利用模式,切实提高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水平。(县国投公司、县城管局、县商务局、凤川街道)
(三)强化塑料污染治理
15、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监管。结合“五水共治”、“美丽乡村”等重点工作,对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道路和江河沿线、坑塘沟渠等处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放导致的塑料污染问题及时开展检查整改。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结合互联网+、双随机检查、掌上执法等方式,对发现的有关塑料污染和破坏生态行为的,应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由其依法立案查处。开展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行业等重点领域禁限塑推进情况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行为,按照国家规定的禁限期限,对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等开展执法工作。对随意堆放、倾倒垃圾等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按照《桐庐县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进行惩戒。(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邮管局、县数管局)
16、制定信用治理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求,建立塑料污染治理领域的失信行为惩戒办法,将违反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塑料污染治理要求的行为纳入失信行为惩戒办法。(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数据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县城管局)
(四)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17、组织专题宣传。结合生活垃圾分类、世界环境日等主题活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新闻媒体和网络、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在学校、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社区、旅游景点等公众聚集、大流量区域,通过户外大屏、移动电视、墙体标语、灯箱展板、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题宣传,增加趣味性和可读性,深入介绍各领域推进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总结推广工作成效和典型做法,提高公众塑料污染治理意识和理念,引导公众自觉参与垃圾分类,主动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抵制过度包装。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科普宣传,引导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开展专业研讨、志愿活动等,加强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生活的宣传教育。(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文广旅体局、县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18、加强教育引导。结合垃圾分类宣传活动,采用主题讲座、课外实践等多种方式,将塑料污染治理知识纳入中小学生、幼儿园日常教育内容和社会实践内容,引导青少年树立生态责任意识,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县教育局)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专项工作机制。成立由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桐庐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经信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邮管局组成的联合工作小组,全力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由县发改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专项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全县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由市生态环境桐庐分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专项检查机制,开展塑料污染治理领域检查、抽查、巡查工作。出现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
(二)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根据工作职责分工和工作时间节点要求(详见附件),采取有利的工作举措,做实做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各有关部门)
(三)完善政策支撑。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加大对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绿色包装的研发生产以及专业化智能投放运营项目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可降解塑料材料和制品产业化示范项目,强化可循环、可降解材料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优先支持可降解材料和产品生产骨干企业扩产项目列入省、市重点项目和省重大产业项目,加快可降解塑料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和推广应用。争创农膜回收和废旧回收利用等示范试点,开展新型供应链架设和新产品新模式推广。支持专业化回收设施投放,消除设施进居民社区、车站和写字楼等公共场所的管理障碍。将符合绿色包装标准的产品纳入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各级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绿色包装的商品和物流服务,逐步将绿色包装作为政府招投标和采购的强制条件。(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商务局、县城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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