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中高层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办法,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高层管理人员考核评价体系,客观公正地了解和评价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实绩,建立正常的晋级、任用、调配机制,激励全体中高层管理干部更加勤政敬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各个公司主管级以上,总经理以下中高层管理干部。
第三条 考核评价工作在集团和各二级集团经营班子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和各二级集团办公室负责。
第二章 年度考核内容
第四条 中高层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德:是指职业道德、思想觉悟、价值观和道德品质等方面表现。
能:是指业务知识、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和任务完成情况。
勤:是指工作态度、勤奋程度和敬业进取精神。
绩:是指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廉:是指遵纪守法,办事公正,清正廉明,严于律己。
第五条 中高层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三章 考核机构
第六条 集团成立以集团总裁为组长,集团经营副总裁为副组长,集团其他经营班子成员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集团人资总监兼任。
第七条 各二级集团成立以本二级集团总经理或执行总裁为组长,各二级集团副总经理或总监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行政办公室主任兼任,在集团人力资源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各二级集团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
各级考核办公室具体职责:
(一) 负责中高层管理干部年度考核的组织和沟通协调;
(二) 负责述职考核大会的组织和沟通协调;
(三) 负责考核资料的准备、发放、计算和汇总;
(四) 负责考核申诉处理;
第八条 年度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第四章 年度考核方法和程序
第九条 中高层管理人员按年初是否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分类考核。
(一) 年初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的,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考核方法,满分为100分,其中年度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考核得分占80%权重,德能勤廉综合考评占20%权重。
(二) 年初未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的或年中加入公司的,采用综合考评的方法,满分为100分,其中德廉考核权重占20%,业务能力占30%,勤占20%,岗位业绩占30%。
第十条 年度考核周期为一个公历年,年度考核时间为当年1月至12月。
第十一条 考核维度分工
(一)年度目标责任书的考核,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
(二)综合考评采取360度考核方法,权重分配为:上级考评权重占60%,横向测评权重占25%,民主评议权重占15%。
第十二条 综合考评办法
(一) 上级考评:按照一级选一级、一级管理一级、一级考核一级、逐级负责的原则确定考核权重:
1、对副总经理考评权重:集团分管领导权重20%,总经理权重80%。
2、对中层正职(含总经理助理)考评权重:总经理权重60%,公司分管领导40%;
由总经理直接分管的权重100%。
3、对中层副职考评权重:总经理权重30%,公司分管领导50%,单位部门正职20%;
由总经理直接分管的权重80%。
4、对主管考评权重:公司分管领导30%,单位部门正职50%;
单位副职20%,无副职的,部门正职权重为70%。
(二)横向测评:由同级别人员互评打分确定,取算术平均值。
(三)民主评议:考核办公室从各个部门表现优秀的员工中选择职工代表参加述职考核大会,一个部门至少一名。民主评议最终得分取各个职工代表的算术平均值。
(四)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中高层以上管理人员考核评议结果和实际表现,有权在10分范围内进行调节,调节分为绝对分。
第十三条 中高层以上管理人员考核评议程序和要求
(一)被考核者按评议内容的要求,对自己一年来的工作进行回顾总结,认真、客观、全面的撰写述职报告,并于12月20日前报考核办公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二)考核办公室组织述职考核大会,由公司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代表参加,述职人上台做5分钟年度述职发言,公司领导可当场进行质询,述职人回复,总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三)与会人员根据被考核者的述职报告和一年来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按评价标准分别进行评议打分。
(四)考核办公室收集汇总述职报告和评分表,在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指导下进行分数统计计算,然后根据被考核者最终得分情况确定考核等次:优秀(≥90分)、称职(90>N≥75分)、基本称职(75>N≥60分)、不称职(<60分)(四个等级),汇总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
(五)当年度中高层以上管理人员本人受罚款以上处分的,或者当年度所在单位(部门)发生重伤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获“优秀”等次。
(六)本年度内调整职务的,分段由不同领导考核后进行加权平均,权重按时间长度/12的比例加权。
(七)考核办公室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
中高层以上管理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公司考核领导小组或考核办公室申请复核,公司考核领导小组或考核办公室在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公司考核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通知申请人。
第五章 奖惩
第十四条 中高层以上管理人员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分别按以下办法予以处理:
(一)年度考评得分与年度绩效工资兑现挂钩。
(二)考核等次被确定为优秀的,具有续聘、晋升职务或工资的资格,有被优先推荐为公司后备管理人员及推荐评选公司级先进个人资格。
(三)年度考核等次被确定为称职等次的具有续聘的资格,有被推荐为公司后备管理人员资格。
(四)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的,视情给予诫勉谈话或者给予降职使用。
(五)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解聘。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