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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及其在当代中国的运用与发展

发表于:2022-10-23 10:20:03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马克思认为,社会形态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社会形态的更替既具有客观必然性,又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就一般规律和人类社会整体而言,社会形态的更替由低级到高级依次运行,但由于内因和外因的综合作用,单个国家或地区社会形态的更替则呈现出多样性。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是一个开放的系统,中国共产党人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自觉运用和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

[关键词]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中图分类号]B0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81X(2009)05—0569—05

社会形态理论是马克思整个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核心构件。在《德意志意识形态》、《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和《(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等著作中,马克思集中地阐述了社会形态理论,既对社会发展阶段、社会类型以及社会结构进行了系统分析,也就社会形态发展的客观规律性、社会形态更替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以及社会有机体的整体性等提出了精辟的见解,从而使关于社会的理论成为真正科学的理论。这一理论对于社会现象的精辟分析,破解了社会结构之迷,使历来为繁茂芜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并为剥削阶级所歪曲的社会本质昭然若揭。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不仅有利于从整体上把握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而且对于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整体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马克思论社会形态发展的客观必然性

社会形态是与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体。马克思对社会形态的具体划分,主要依据社会的经济关系(生产关系),其旨趣在于揭示社会形态发展的客观必然性。

首先,马克思根据不同标准对社会形态进行具体划分,同时提出了“五种社会形态”理论和“三种社会形态”理论,从而揭示了社会形态历史演进的顺序性。马克思1859年写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第一次完整地准确地表述了“五种社会形态”理论。马克思指出:“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中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但是,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胎胞里发展的生产力,同时又创造着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因此,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可见,人类社会包括五种形态,即原始社会、奴隶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包括作为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马克思的“五种社会形态”理论,所依据的是生产关系的性质。它表征着与生产力相适应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构成的统一体即社会形态依次发展、由低级到高级的顺序性。与此同时,马克思还依据人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形态的关系,提出了“三种社会形态”理论,特别是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科学地表述了这一理论:“人的依赖性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社会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社会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马克思的“三种社会形态”理论,其出发点是人,反映了不同经济社会形态中人的发展状况,并由此揭示了经济社会形态由低级到高级依次发展即自然经济一商品经济一产品经济的顺序性。

其次,马克思从唯物史观出发,明确提出社会形态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从而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演进的客观规律性。马克思在《资本论》1867年第一版序言中说:“我的观点是把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史过程。”这就是说,人类社会的发展也像自然界一样,是客观的、物质的、辩证的过程,具有不依赖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性。“五种社会形态”和“三种社会形态”的表述方式虽然不同,理论的侧重点也有所区别。但它们共同说明了人类社会是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从原始社会走向共产主义社会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马克思的这一经典论述,不仅阐明了社会构成的基本要素之间的层次关系,而且说明了人类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规律性及其对于社会形态变化所必然产生的社会功能。社会基本矛盾存在于一切社会形态之中,决定着其他一切社会矛盾,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决定着整个社会的面貌、社会发展的必然阶段和客观趋势。在社会基本矛盾中,生产力是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处在经常的、不断的发展变化过程中,而生产关系则是相对稳定的因素。当一种生产关系形成后,它可以在一定限度内容纳发展程度不同的生产力,如果生产力的发展超出了这个限度,而生产关系又长期不能随之变化,那么生产关系就会成为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桎梏。为此,生产力就必然要求改变或变革生产关系。生产关系或经济基础的变化,必然会同原有的上层建筑发生矛盾,从而必然要求改变原有上层建筑。社会基本矛盾的这种运动是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可见,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它的不断发展引起生产关系的变革,进而引起上层建筑的变革。列宁高度赞扬马克思的上述思想,将其称之为社会学中“天才的思想”,并进一步指出:“只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高度,才能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作自然历史过程。”

最后,马克思基于社会形态更替客观必然性及其实现条件的分析,明确提出“两个决不会”的思想,从而深化了社会形态更替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的思想。马克思指出:“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按照马克思的看法,一种生产关系的消灭,另一种生产关系的产生,都是以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程度为基础的。换句话说,旧的生产关系的消灭和新的生产关系的产生,都是以生产力的发展程度为条件的。生产力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

物质基础,是不能任意选择的物质力量和活动前提。人们可以按照自己的目的和需要改变原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但人们不能自由选择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在一种生产关系所容纳的生产力还有发展空间时,提出消灭这种生产关系是不现实的;相反,在某种新的生产关系的物质条件成熟以前,人为地提出建立这种生产关系也是不切实际的。我们知道,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关于“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的科学论断,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向共产主义社会形态转变的历史必然性,这种必然性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但这种必然性的实现又是有条件的,这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马克思关于“两个决不会”的思想告诉我们,历史必然性的实现不凭主观愿望,而依赖于现实的条件。当今世界,资本主义制度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对其生产关系的某些环节和方面进行了自我调节和改善,包括借鉴社会主义的一些做法,从而使得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可以容纳现实的生产力,与此同时,资本主义统治下的阶级关系和社会矛盾也有一定程度的缓和。尽管这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资本主义最终灭亡的命运,但对于资本主义的新发展,我们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并制定正确的应对措施。否则,我们就难以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掌握主动。

二、马克思论社会形态更替的历史辩证法

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阐明了社会形态发展的客观必然性,揭示了社会形态更替的普遍性(统一性)和特殊性(多样性)相统一的历史辩证法,为我们正确认识社会形态历史演进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

列宁在解读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时指出:如果对于社会现象的分析只是局限于思想的社会关系而不是物质的社会关系即生产关系,则始终不能发现各国社会现象中的规律性。而“一分析物质的社会关系,……立刻就有可能看出重复性和常规性,把各国制度概括为社会形态这个基本概念”。在这里,列宁通过对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形成过程的分析,用“重复性”、“常规性”揭示了社会现象的本质联系和一般规律,从而更明确地阐明了社会形态概念的基本内涵。我们知道,概念是对于思维对象本质属性的正确反映,因而具有抽象性和概括性,“社会形态”概念也是如此。这一概念的提出,标志着马克思从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中找到了它们之间的本质联系,从生产关系的区别中认识不同制度的国家或民族的性质。无论是“五种社会形态”说还是“三种社会形态”说,都是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普遍规律和共同本质的科学概括,它们反映了社会形态依次更替的一般规律,表征着社会形态演进的普遍性和统一性。从社会形态发展的纵向轨迹来看,在没有外来因素干预的情况下,按其自然历史过程,人类社会发展一般都会沿着从低级到高级的轨迹运行,依次经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是它的第一阶段);或者依次经历人的依赖性社会、物的依赖性社会和个人全面发展的社会。就“五种社会形态”而言,人类社会总体上是依次更替的。原始社会是人类社会的“原生形态”,所有民族在“人猿相揖别”之后,首先进入的都是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形成于原始社会之后,封建社会形成于奴隶社会之后,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能先于封建社会产生,社会主义社会不可能早于资本主义社会出现。社会发展形态更替的普遍性和统一性,既表现为纵向上经由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再到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也表现为横向上同一社会形态的不同国家或民族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方面具有某些共同特点。

虽然人类社会的发展在整体上体现了马克思“五种社会形态”依次更替的普遍性,但是,从单个的社会有机体(民族或国家)来看,却很少有五种社会形态依次更替的情形。因此,对于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尤其是社会形态依次更替的思想,不能作机械的、简单化理解。事实上,社会形态更替具有特殊性、多样性,其主要表现有三:一是处于同一社会形态的不同国家和民族的历史具有各自的特点,如东方民族和西方民族进入奴隶社会时生产力水平并不完全相同,东西方奴隶社会土地所有制具体形式和奴隶主剥削奴隶的具体方式不同。二是在由较低社会形态向较高社会形态转变中不同国家采取的过渡形式不同,如有的采取革命的形式(法国1789年资产阶级大革命),有的采取改良的形式(德国和日本由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的情形)。三是一个国家和民族超越某个或某几个社会形态直接进入高一级的社会形态,如西欧的日尔曼民族在征服罗马帝国之后从原始社会直接走向封建社会,东欧的一些斯拉夫国家以及亚洲的蒙古族也是如此;北美洲在欧洲移民进入后迅速地在原始社会基础上建立起资本主义社会;在非洲,一些民族分别在原始社会或封建社会的起点上直接走上资本主义道路。马克思在概括资本主义社会产生的途径时指出:“在现实的历史上,雇佣劳动是从奴隶制和农奴制的解体中产生的,或者像在东方和斯拉夫各民族中那样是从公有制的崩溃中产生的,而在其最恰当的、划时代的、囊括了劳动的全部社会存在的形式中,雇佣劳动是从行会制度、等级制度、劳役和实物收入、作为农村副业的工业、仍为封建的小农业等等的衰亡中产生的。”可见,社会形态更替并非千篇一律,在更替的形式、途径等方面具有特殊性和多样性。

那么,社会形态更替何以具有特殊性、多样性呢?马克思主义认为,事物的发展是内因和外因综合作用的结果,社会形态的更替也是如此。由于各个国家和地区自身地缘、血缘以及外部环境的作用,其社会形态在更替过程中体现出有别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特殊性。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交往的扩大,社会形态更替的特殊性表现得更为明显。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来说:一方面,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在不同民族或国家具有不同性质、结构和运行机制;另一方面,随着交往的普遍化,尤其是世界市场的开拓以及世界历史的形成,各民族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便超出民族的狭隘地域,在“世界历史”的背景中形成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的整体运动。正是由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民族性和世界性的相互作用,使得社会形态的更替具有特殊性、多样性。当各个民族或国家处于封闭状态时,每一个民族的历史发展都要重复“同一的历史必然性”,社会发展主要表现为“原始的、通过自然发生的途径产生的”的自然形态。当交往步入区域性、世界性之后,“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从而形成了每一个民族同其他民族的变革都有依存关系的状态。于是,社会发展又主要表现为“派生的、转移来的、非原生的生产关系”的派生形态或超越形态。可见,人类社会形态更替的特殊性和多样性,取决于内因和外因的综合作用,一如马克思所说:一个民族“本身的整个内部结构也取决于自己的生产以及自己的内部和外部的交往的发展程度”。

列宁指出:“个别一定与一般相联而存在。一般只能在个别中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任何个别(不论怎样)都是一般。任何一般都是个别的(一部分,或一方面,或本质)。任何一般只是大致地包括一切个别事物。任何个别都不能

完全地包括在一般之中。”社会形态更替的普遍性、统一性与其特殊性、多样性并不是绝对对立的,也不是绝对一致的。因此,既要从社会形态更替的特殊性和多样性中概括出社会形态发展的普遍性和统一性,又要从社会形态更替的普遍性和统一性中把握社会形态发展的特殊性和多样性。

三、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运用和创新

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是一个开放的系统,经由其继承者的补充和发展而日臻完善。中国共产党人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实际运用,着眼于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发展,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过程中,创造性运用和发展了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

(一)在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上彰显“中国特色”

社会形态更替的特殊性和多样性,蕴涵着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特殊性和多样性。就新旧社会形态的交替而言,社会主义社会可以在一定条件的作用下,通过“跨越”建立起来。马克思针对俄国的情况提出,在一定的条件下,“俄国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把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切肯定的成就用到公社中来”,使之“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跨越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是在特定条件下特定国家可能产生的一种历史现象,不具有普适性,它反映了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特殊性和多样性。各民族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多样性和特殊性,不仅表现为从旧的社会形态向社会主义形态转变的形式各不相同,而且表现为社会主义建设模式各有自己的特点。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也是多样的,没有固定不变的模式。正如列宁指出:“一切民族都将走向社会主义,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一切民族的走法却不会完全一样,在民主的这种或那种形式上,在无产阶级专政的这种或那种形态上,在社会生活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速度上,每个民族都会有自己的特点。”中国共产党人开创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都是对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是由我国生产力发展状况和社会发展阶段决定的,又是由我国历史文化传统决定的,时代和条件的新特点也是造成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多样性的现实原因。然而,在很长时期内,人们简单地认为苏联模式就是典型的社会主义模式,我们只能按照苏联的模式建设社会主义,正如毛泽东后来总结的:“那时候有这样一种情况,因为我们没有经验,在经济建设方面,我们只得照抄苏联,特别是在重工业方面,几乎一切都抄苏联,自己的创造性很少。”在社会主义发展史上,苏联模式的神圣化、凝固化,束缚了人们的思想,产生了严重后果。实践证明,不同国家试图用一条道路、一种模式发展社会主义是行不通的。发展社会主义不能照搬苏联社会主义模式,更不能照搬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模式,只能“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从本国实际出发,走自己的道路,既是社会主义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的创造运用和发展。

(二)在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上实现“四位一体”

社会形态作为与一定生产力相适应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统一体,客观上要求社会诸要素协调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由强调“两个文明一起抓”到提出“三个文明建设”,再到强调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使社会主义发展目标更加贴近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在实践上正确地指导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在理论上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

社会是由经济、政治、文化等要素按照一定方式构成的有机整体。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有机整体的存在和发展有着自身的特点和规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能否据此自觉地组织国家建设,关系到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胡锦涛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着眼于社会主义社会结构的整体优化和社会文明的全面进步,注重于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社会有机整体的生机与活力,正确反映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规律和特点,从而赋予了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新的内涵。这一总体布局强调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突出了发展经济在优化社会整体结构中的基础地位;这一总体布局揭示了社会结构基本构件的互动关系,阐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辩证统一关系;这一总体布局十分重视社会结构非基本构件的重要功能,要求深入认识和分析阶层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人口结构、就业结构、社会组织结构等的发展变化和发展趋势,阐明了社会建设和管理对于社会整体发展的重要意义。“四位一体”总体布局,强调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的统一性,突出社会建设对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的重要作用,从而为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增加了新的思想内涵。

(三)在社会主义发展谋略上坚持改革开放

社会形态的发展,既表现为旧的社会形态向新的社会形态转变的质的飞跃,也表现为同一社会形态自我革新的量变过程。恩格斯指出:“所谓‘社会主义’不是什么一成不变的东西,而是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改革对于任何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形态而言具有普遍性。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进入新时期,改革开放成为这一时期的鲜明特点,也是这一时期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实践。从性质和功能上说,改革是中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过程。实践证明,“改革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引起了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工作方式和精神状态的一系列深刻变化。改革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在一定的范围内也发生了某种程度的革命性变革”。30年的实践足以证明,改革是解决中国社会基本矛盾的有效途径,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动力。社会形态的发展,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开放对于任何一个国家的发展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外部条件,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更是如此。现在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不但要高度重视内因的作用,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搞好内部改革,而且也要高度重视外因的作用,坚持对外开放,善于利用国际有利条件来发展自己。只有坚持对外开放与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辩证统一,只有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才能形成合力,加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可见,中国共产党改革开放的实践和理论,既是对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运用,也是对这一理论的具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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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胡锦涛:《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载《人民日报》2005年6月27日。

[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责任编辑 涂文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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