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范本五篇,供大家参考。
代表国家公平正义的法官,因为捍卫法律尊严,而被残忍杀害,令人痛心和惋惜。下面是由77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范文五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学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范文五篇【一】
1月12日晚间,x省高级人民法院在_公众号发布通报,1月12日上午,该院审监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周春梅被犯罪嫌疑人向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公开信息显示,周春梅出生于1976年1月,xx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人,本科、硕士均毕业于x大学法学院。
在周春梅的大学同学、多年好友陆磊(化名)看来,周春梅性格柔和,“认识这么多年,我们身边的朋友没有一个对她有微词的。”陆磊说,周春梅出事后,大家都不敢相信这种事会发生在她身上。
大学期间多次获得奖学金
在陆磊的记忆里,大学刚入学时,周春梅长得比较秀气,不太喜欢讲话,但气质很好、给人感觉很舒服,“这个女孩在你身边就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由于家境并不宽裕,周春梅读书时非常勤奋、刻苦,几乎每年都拿奖学金。
大学毕业后,周春梅先短暂工作了一年,后在x大学攻读了硕士学位,2003年毕业后进入x高院工作。陆磊说,尽管周春梅为人温和,但学习、工作中非常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是个很坚定的人。
据《中国审判》报道,周春梅读研期间因科研成果突出获得x大学校长奖,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先后在《法律适用》《西南政法大学学报》《当代法学》《行政与法》等国家核心法学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
此外,周春梅还是x高院2014年年度办案能手,全年办案数位居全院3个民事审判庭第一,所办案件经评查全部为优秀,且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闹访,无一因过错被发回、改判。
最后一条朋友圈,分享与女儿的日常
陆磊介绍,周春梅在大学期间认识了丈夫陈某,二人感情稳定,有两个孩子。“老大是个儿子,十六七岁,刚上高中。老二是个女儿,二胎放开后生的,两岁多。”
由于同在x工作,陆磊、周春梅一直保持着联系,两家人也经常往来。2018年年底,陆磊去周春梅家做客,那是两人最后一次见面。“当时主要跟她爱人聊一些法律、学术方面的问题,跟她就是聊一些家常。”
周春梅的最后一条微信朋友圈,定格在了2021年1月9日。朋友圈中,周春梅分享了七张女儿的个人生活照、两张与女儿的合照。她写道,“路过施工地,小妞看到两辆挖机:‘一个挖机在工作,一个挖机在睡觉,还没起床!’”
据x省x市公安局天心分局1月12日发布的警情通报,12日7点30分,天心公安分局文渊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文渊街道某小区地下车库有人被刺伤。民警赶到现场时,被害人周春梅已无生命体征,犯罪嫌疑人向某被警方控制。
经x警方初步调查,向某与周春梅系同乡,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周春梅为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
陆磊说,周春梅出事后,大家都不敢相信这种事会发生在她身上。“认识这么多年,我们身边的朋友没有一个对她有微词。”
学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范文五篇【二】
曾经有一段时间,对自己的职业产生过迷茫与徘徊。当谈及自己工作的时候,他人总流露出羡慕的眼光,通过司法考试,顺利考上公务员,在别人的赞誉与羡慕中,让我产生了一丝羞愧,不禁扪心自问,自己的能力是否能够与这份工作相匹配,自己是否真正知道什么叫做司法为民,自己是否能够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对得起法官助理这个称号。
直到我学习了周春梅同志的先进事迹——2021年1月12日,x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周春梅同志因不徇私情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向某为其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向某残忍杀害,年仅45岁。同事们追思的话语为我勾勒出一个鲜活的周春梅法官:“她热爱自己的事业,并恪守着法官的良知。”“人们不知道春梅有多好,就无法想象我们有多痛。”“性格坚韧、做事认真的周春梅,时常处于高强度的工作中。”“她善良、简朴是治学为人的榜样。”就是这样一位有口皆碑的好人,没有等到春暖花开的时节,就离开了人世。她虽然离开了,可她坚守原则,守护公平正义的精神,将永远存在人们心间。
一番热泪盈眶后的我,心情久久不能平复…请允许我将脑海中的第一抹字迹献给周春梅法官:你的身影定格了最美的时代芳华,指引我前进的方向!我曾在报刊上见过你,纸墨香里,你的故事、你的思考、你的追求,启发我去探寻生命的意义;
我曾在微信上了解你,光影变幻间,你对理想信念的执着和坚守、扎根一线的奉献和奋斗,给予我精神的财富和能量;
我曾在街头巷尾听到过你,口口相传中,你敢为人先的勇气和魄力,努力拼搏的身影和模样,成为纷繁复杂世界里我的精神坐标。
回顾自身,作为一名普普通通的基层法院干警,我的工作没有惊心动魄、剑拔弩张的大场景,有的只是在这个艰辛的、有责任的、有风险的平凡岗位上默默奉献。也许我做不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也成就不了什么丰功伟绩。但在日常工作中,无论是小到一次当事人的接待、一份法律文书的送达、一次简单的释法明理,还是大到一次疑难案件的调解、一个重大信访案件的化解、一份复杂案件公正的判决,都需要我们以敬畏之心认真对待、以公正之心执掌公权、以爱人之心为民服务。曾有人说过“选择了司法工作就意味着奉献”,但这种奉献却是平凡中透露出来的伟大。当我们付出自己的热情和心血,付出艰辛和努力,换来的是社会和谐稳定,这就让人感到无比欣慰与自豪。
我们都应该铭记,手中寸尺权、心中千斤担,以无私奉献的精神笃定前行,谱写出一首“向周春梅法官九死不悔的报国之心致敬,向周春梅法官百折不挠的坚韧之志致敬,向周春梅法官心系苍生的爱民之情致敬,向周春梅法官夙夜在公的赤子之魂致敬”的法院新赞歌。
学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范文五篇【三】
聆听了报告团的宣讲后,周春梅的先进事迹始终环绕在耳边、萦绕在心头。
“严谨细致”“品学兼优”“善良贤惠”“刚正不阿”“学法报国”“脊梁不弯”……, 聆听事迹的过程中,一个个掷地有声的词语落在了我的笔记本上。春梅的领导、徒弟、爱人以及x日报社的记者,他们用质朴的语言、生动的事例,从不同的角度讲述了她的先进事迹,展现了她牢记初心使命、坚守法治信仰,用生命捍卫司法公正的崇高精神,诠释了一位新时代共产党员、青年法官的忠诚与担当。作为人民法院的一份子,作为一名女干警,我被春梅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格深深地感动了。她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勤奋敬业、廉洁司法的奋斗形象和优秀品质是我们新时代人民法院青年干警学习的榜样。
春梅就像一道光,她用自己鲜活感人的事迹为我们法院人上了一堂毕生难忘的课。这是一堂英雄课:英雄不曾远去,英雄就在身边;
英雄不仅高大,更多出于平凡;
英雄并非冷血,而是可亲可敬。这是一堂信仰课:信仰不是高高在上的教条,而是脚踏实地的付出;
不是堂而皇之的空话,而是深耕于心的坚持。这是一堂奋斗课:奋斗不会突然成功,而要一件件小事积累;
奋斗并非“躲进小楼成一统”,而要将小我融入大我。我们应该永葆一颗热爱之心,像春梅一样去爱家人、爱事业、爱祖国、爱我们伟大的党。
学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范文五篇【四】
年仅45岁的周春梅因不徇私情、坚守公正司法被同乡杀害,是值得惋惜的,同时也是令人愤怒的。什么时候,不徇私、不过问案件也是一种致死的过错了,这个令我陷入沉思。
作为一个法院人,能够过问案件吗?《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就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并对我们的工作做出了指引,凡是过问与本人承办案件无关的内容都是不被允许的,像周春梅一样不过问案件、不说情才是法院人应有的职业操守,但为什么会因为这种拒绝而被当事人记恨,归根结底还是我们的工作作风没有完全转变,还存在少量法院工作人员说情的情况,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好的影响,让很多当事人认为在中国这个人情社会当中说了情就有用或者说了情总比不说好,在这种错误的认知中逐渐污化了法院的形象,以至于不说情不徇私就是法院人的错。所以,从自我反省,我们应该严格遵守规定,从我做起,为法院树立良好形象做出贡献。
作为一个法院人,我们应该怎么做?我们要像周春梅学习,做一个热爱审判事业的法院人,无论在大学就学、择业,都始终坚守“初心”。我们应该结合此次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改造,提升“政治三力”。并在在日常的工作当中,严格要求自己,比照六大顽瘴痼疾,约束好家人亲属,约束自己手中的权利,提高自身的服务群众意识和服务审判的业务能力。就跟周春梅最喜欢的一句话一样要“说实话,干实事,脊梁不弯”,做一个正直、踏实、肯干的好法官、好政法干警。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请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由群众评价。始终将学习放在首位,将学习教育贯穿于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的全过程,通过政治教育、警示教育,提高认识,做到以学促查、以学促改、边学边改。将党史教育、英模教育与查纠整改有机结合,做好英模宣传工作,奏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树立政法队伍良好形象。通过自查自纠,深刻领会“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从自身和科室同事中做好政策解读,有问题说明问题、无问题谈心谈话,解决多年未解决的“老问题”,防止各类可能发生的“新问题”,自我革新、自我净化。
周春梅,女,苗族,x龙山人,1976年1月出生,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8月参加法院工作,生前任x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2021年1月12日,因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向某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向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年仅45岁。参加法院工作17年来,周春梅同志始终坚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对党的无限忠诚转化为对人民司法事业的执着坚守,精研实干、勤勉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她刚正不阿、清正廉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面对人情干扰、金钱诱惑和暴力威胁,坚持立场不妥协,坚守原则不退缩,坚定信念不动摇,用生命捍卫了法治原则,以实际行动兑现了对党和人民的铮铮誓言。2021年2月2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周春梅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2月24日,中共x省委追授周春梅同志“x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全国妇联追授周春梅同志“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通知指出,周春梅同志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优秀干警,是司法人员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典型代表,是政法队伍在本职岗位上履行使命、践行使命的先锋模范。她的事迹生动诠释了政法干警对党忠诚、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秀品质和职业精神,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先进性和代表性,其崇高精神境界具有强大的感召力和凝聚力。
学习周春梅同志坚守初心、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对党的绝对忠诚、对法治的坚定信仰、对人民的真挚情怀体现在对崇高事业的追求、对政法事业的奉献上来,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要学习周春梅同志坚持原则、守望正义的价值追求,严守政法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自觉抵制外界干扰诱惑,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用实际行动坚守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学习周春梅同志牢记宗旨、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根本宗旨,用真心倾听群众呼声,用真情感受群众疾苦,用真诚回应群众需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学习周春梅同志攻坚克难、敢于担当的时代品质,以对政法事业极端负责的态度,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让每一起案件经得起人民、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学习周春梅同志乐于助人、大爱无疆的高尚情操,继承发扬优良传统,立足本职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新时代政法干警的良好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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