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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发表于:2022-10-27 20:15: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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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5篇

第1篇: 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学前教育资助实施方案

  【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入园问题,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加快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和《xx省财政厅 xx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助范围

  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公办、民办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

  二、 资助对象

  残疾幼儿,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三、资助标准

  按照在园时间每人每天不低于2元(一年按200天计算)的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资助。

  四、资助资金来源

  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所需资金,由幼儿园所在县区筹措安排。市属实验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经费由市级解决。市级以上财政、教育部门根据各县区资助政策落实、经费投入及资助资金实际发放情况进行奖补。

  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比例由县区自行确定。

  五、实施程序

  1.每学期入园报到时,幼儿园在显要位置张贴该方案,确保宣传到每一位幼儿家长。

  2.享受资助幼儿的家长持相关证件及复印件(残疾幼儿及残疾家长持二代残疾证;低保幼儿持低保证;家庭主要成员丧失劳动能力或受到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困难的持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社区)的证明),由幼儿监护人填写《学前教育阶段国家资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交幼儿园审核存档备查。

  3.各幼儿园依据《学前教育阶段国家资助资金申请表》,填报用于汇总资助对象相关信息的《xx省学前教育资助受助儿童信息登记表》(附件2),于每年3月底和9月底前报送至同级财政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逐级上报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备案。

  4.各幼儿园按照上级要求根据本学期实际资助情况填报《xx省学前教育受助信息统计表》(附件3),报送至同级财政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逐级汇总上报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5.各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本学期学前教育阶段国家资助资金的实际落实情况,填写《xx省学前教育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4),报送同级财政部门的同时逐级汇总上报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工作要求

  1.制定方案,加强宣传。县、区教育、财政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市属实验幼儿园幼儿资助实施方案,由市教育局、财政局制定),落实资助资金,确保资助政策执行到位,并于9月15日之前将实施方案上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幼儿园要把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为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公开资助政策、评审程序和评审结果。

  2.完善信息,夯实基础。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幼儿园要做好学前教育资助报表、信息的上报工作,并确保在园幼儿信息真实、可靠。要对汇总表、资金发放记录等文字资料按照档案、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规范管理。

  3.通力合作,狠抓监督。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与审计、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加强对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虚报资助幼儿人数等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违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公办幼儿园不得因免除资助幼儿保教费而提高其他收费标准,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未从事业收入中按比例提取资金用于困难幼儿资助的幼儿园不得享受学前教育财政奖补资金。

  【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学前一年教育资助实施意见》精神,做好我市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享受学前教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准确公开学前教育儿童资助政策,公平公正确定资助对象,及时面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与群众监督。

  (二)坚持科学严格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和孤、残儿童数据库,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前儿童按时足额资助。

  (三)坚持统筹兼顾原则。既要落实好政府资助政策,又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捐资助学积极性,既保障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儿童应助尽助,也要考虑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及时资助。

  (四)坚持突出重点原则。以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孤儿和残疾儿童为主要资助对象,同时兼顾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儿童及其他入园有困难的儿童。

  二、主要内容

  (一)资助范围

  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前一年级在园儿童中的10%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予以资助。各县区可结合实际,适当扩大资助面,并向乡镇、村级中心幼儿园倾斜。

  (二)资助对象

  孤儿和残疾幼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的幼儿;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家庭困难的幼儿;家庭贫困单亲幼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幼儿。

  (三)资助标准

  按照在园时间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一年按200天计算)给予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资助。

  (四)资助资金来源

  学前教育政府资助所需经费按照幼儿园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省级财政按照市县财政投入的40%进行奖补。市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经费由市级财政解决。

  幼儿园要从事业费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学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比例由各县区自行确定。

  (五)申报及审批程序

  资助对象每学年在秋季学期评定一次,符合资助对象条件的,均可以提出申请。

  1.家长(或监护人)申请:在秋季学期开学两周内,各幼儿园通过告家长书或幼儿园公示栏等将政府资助的有关政策和办法告知各家长,符合资助条件的儿童家长向所在幼儿园申请,填写《学前教育国家资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并递交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孤儿证、残疾证、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相关材料,经所在村委会(社区)、乡镇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送幼儿园进行评审。

  2.幼儿园评审:以幼儿园为单位成立5至7人的评审小组,根据家长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班主任意见、实际调查情况,按下达的名额认真组织评审,确定受助幼儿名单。

  3.公示汇总:受助名单确定后,要及时将评审结果在园内、外显要位置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进行复议,并做出答复。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统计汇总资助幼儿信息,填报《学前教育受助儿童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上报各乡镇学区,由各乡镇学区填报《学前教育受助信息统计表》上报县区教体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审批,并逐级汇总上报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六)发放形式

  根据已审批受助幼儿的信息,将资金拨付到县区学生资助中心,按每生每学期300元的标准直接打入幼儿家长的“惠民卡”,每学期发放一次。

  三、工作要求

  1. 落实政策,加强宣传。市、县(区)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省上规定的补助原则将本级财政应承担的资金纳入预算予以落实,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各幼儿园要把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资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实行园长负责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为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公开资助政策、评审程序和评审结果,确保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顺利实施。

  2. 完善信息,夯实基础。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幼儿园要做好学前教育资助报表、信息的上报工作,并确保受助幼儿信息真实、可靠。要对申报表、资金发放记录等文字资料和影像资料按照档案、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规范管理。

  3. 通力合作,狠抓监督。市县教育、财政部门要与审计、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加强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编报虚假信息和违规使用资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应追回资助资金,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取消享受资助资金的资格,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公办幼儿园不得因免除资助幼儿保教费而提高其他收费标准,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未从事业收入中按比例提取资金用于困难幼儿资助的幼儿园不得享受学前教育财政奖补资金。要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指导。幼儿园要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查处乱收费。

第2篇: 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学前教育资助实施方案

为贯彻《关于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我园困难幼儿家庭入园难的问题,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1、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及评审小组

组长:苏良占

组员:各班班主任教师

2、具体工作

以组成的资助贫困生管理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拟定评审、确定和发放学前教育资助金的具体办法等。

二、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年满3—6岁的在园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三、资助项目和标准

对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按照1000元/生.年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资助期限为一年。

四、具体实施方案

(一)2018年9月15日召开专门会议,传达有关文件的具体实施办法,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二)办理程序

1、申请程序

(1)领取表格

儿童监护人持户口本及相关证件向古城文才幼儿园提出申请,领取《郫县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并据实填写,于2018年9月18日前教至幼儿园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申请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凡是本园在园幼儿都可以申请资助,首先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招收适龄、本地户籍幼儿)

①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

④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提供材料

(1)低保家庭儿童。须如实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及其复印件两份;

(2)孤儿。须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及其复印件两份;

(3)残疾儿童(残疾家庭儿童)。须提供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及其复印件两份;

(4)烈士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烈士子女的证明及其复印件两份;

(5)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儿童,需有有县级医院医生的诊断书、实际居住地镇政府(街道办)、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共同出具的意外灾难等而致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6)其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注:申请时必须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原始证件和按规定复印的复印件,原始证件经幼儿园核对与复印件相符后当场退给受助儿童监护人。

2公示、审核

(1)古城文才幼儿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由各班班主任初审。

(2)经审核确认后,古城文才幼儿园将初审的结果在园公示5天。

(3)公示后,古城文才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领导小组复核审查、核对,正式确定受助学生名单,于10月25日上报教育局审批。

(三)资助资金分发

资助金到位后,及时发放到受助儿童监护人手中。若幼儿发生离园、休学等情况时及时处理并停发资助金。

五、建档立案

由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整理相关资料,总结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经验,建立专门档案,将监护人申请、公示、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六、实施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我园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充分认识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重大意义,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园长直接负责学前教育资助工作。

(二)完善幼儿信息建设。我园认真做好在园幼儿信息和受助幼儿信息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完备的、可查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三)加强资金管理。资助经费实行校长负责制,园长(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资助工作负主要责任。我园严格加强资金管理,结合实际制定资助经费管理细则,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资助资金的发放及名册登记、档案保管工作。并建立学前教育资助领导小组,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学期末或学年末古城文才幼儿园在醒目位置公示资助资金使用情况,接受老师及幼儿家长的监督。

第3篇: 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工程实施方案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对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智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解决全县人民日益增长的对优质均衡学前教育的需要与不均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推动我县学前教育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提升学前教育整体水平,构建“广覆盖,保基本,多元化,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满足广大群众“能入园、好入园、入好园”的迫切要求,特制定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山东省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目标和第三个“三年行动计划”方案,缩小县域内学前教育城乡和园际差距,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推动县域内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目标要求

2018年全县城乡幼儿园布局更加合理,学前教育资源相对充足,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师素质普遍提高,管理质量逐步提升,基本能够满足全县儿童享受3年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扩大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省级示范幼儿园覆盖率达到10%以上,市一类幼儿园覆盖率达到20%以上,市二类幼儿园达到50%以上。规范办园行为,提升保教质量,以课程游戏化建设为抓手促进幼儿素质教育,做精中心园,做优农村园,做好民办园。完善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培训机制,逐步提升幼儿教师资格、学历达标率。

三、主要措施

(一)联盟引领,优质提升。充分发挥幼教联盟龙头带动作用,细化联盟方案,延伸基层,抓点带面,提质增效。

1.优质引领。联盟总园要促进内涵发展实现优中求精,进一步提升办园质量,充分利用自身条件,盘活幼儿园内部资源和潜力,构建有利于幼儿发展的机制,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满足园内每一位幼儿个体真实的发展需要。对联盟内各园实施优质引领,促使联盟内大家平等交流,优势互补,实现资源共享。

2.示范引领。联盟总园要在帮扶乡镇中打造二到三所优质农村园。从一日流程、环境布置、配套设施、师资培养等方面给予全力帮扶,力争达到市级一类园的标准。

3.特色引领。联盟总园对所帮扶幼儿园现状进行诊断分析,拟定帮扶措施;
通过送管理、送理念、送课程、送设施等进行专业引领。被帮扶的幼儿园应按照总园方案、措施和要求开展各种活动。总园要建立和完善联盟内的园长联席会议制度、以及园际交流等各项制度,并参与指导计划制定、重要活动开展、绩效评价与督查等。

(二)集团经营,均衡发展。乡镇教育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积极探索乡镇区域内集团化办学新途径。

1.统筹盘活教师资源,让教师流动起来。建立园际之间教师共享机制,实行“教师统一调配,绩效统一考核,工资统一标准”。中心园每学期要有一定比例的教师到村级园巡回支教,村级园也要选派教师到中心园跟岗锻炼,让师资流动起来,盘活用好教师资源。

2.分类施治,实现区域内优质均衡。坚持顶层设计,突出办园特色,制定好“一园一案”。通过采用中心园办分园、名园带弱园、乡村共同体等形式,做精中心园,做优农村园,做好民办园,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大农村园的硬件投入、经费保障,并积极配合联盟总园开展活动,促进农村园提档升级。扶植民办园,规范其办园行为。将民办园的业务指导纳入学前教育整体工作中,积极探索建立公民办园园长统一管理机制,将民办园长队伍管理与培训一同纳入到公办园长队伍管理中,建立“手拉手”互助联谊,共同发展。力争通过一年的努力,各乡镇50%以上的幼儿园(包括两所以上民办园)达到市级二类园标准。

3.清理整顿未注册幼儿园常态化。在大力改善公办幼儿园办园条件的同时,通过清理整顿、限期整改等方式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行为,以此推动全县学前教育管理质量的全面提升。县、乡镇政府成立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工作小组,在每学期开学前,由乡镇政府联合教育、公安、消防、食药、卫计等部门对未注册幼儿园进行全面清理,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整治的合力。对达不到要求的无证园坚决取缔,并妥善分流安置在园幼儿。同时通过民办公助、联合办园等措施改善办园条件,规范办园行为,将其中经过整改达到办园标准的幼儿园予以登记注册。

4.加强幼儿教师队伍管理。在积极争取幼儿教师编制的基础上,各乡镇要重点抓好有资质教师的聘任工作,同时鼓励中小学教师通过转岗培训方式到幼儿园任教。要创造条件提高教师待遇,通过择优缴纳保险、改善生活条件、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学习培养等措施,关爱幼儿教师队伍成长,创造育人留人环境。

(三)名师带动,活动助推。

1.名师引领。教育局成立名师教研团队,负责学前教育的保教理念、五大领域教学、及《指南》、《规程》等方面的落实、指导工作。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开展经常性的培训活动。发挥“名师大讲堂”阵地作用,聘请省内外专家、名园长、名师开展专题讲座和系列培训。组织园长和骨干教师外出观摩培训,学习先进幼儿园的办园理念和管理特色。依托东北师范大学和德州学院两大幼师培训基地开展专业系统培训。争取德城区区直机关幼儿园、德州跃华幼儿园到我县送课下乡。同时,鼓励幼儿教师参加学历进修及幼师资格证培训,提高幼儿教师的持证比例,对取得相应资格的教师给予奖励。

2.活动助推。丰富活动载体,提升学前教育质量,促进县域学前教育快速优质均衡发展。开展幼儿园特色项目创建活动。组织幼儿园环境创设评比等活动,促进幼儿身心的健康发展,同时在五大领域中,开发园本课程,加强园本教研工作,强化办园特色,以教师为研究主体,总结和提升教学经验,提高执教能力,提升保教质量,推动特色幼儿园建设。开展学前教育“树立良好师德师风 弘扬爱生敬业精神”主题系列活动。弘扬幼教正能量,让学前教育沐浴在社会关爱与信任的阳光之下。开展全县幼儿园观摩活动。分别对一日流程、绘本阅读、区域游戏、户外活动、特色教学等进行现场观摩,达到观摩一点、带动一片、影响全县的效果。开展教师基本技能大赛。针对幼儿教师保教技能方面存在的问题,每学期开展一次教师基本技能大赛,促进幼儿教师专业技能普遍提高。开展幼儿教师优质课评选活动。每学期开展一次优质课评选、教学设计评选、说课比赛、微课比赛活动,搭建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提升的平台,促进全县幼儿教师的保教水平不断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资金保障。充分发挥县域内保教资金的主导作用,建立保教专项资金统筹制度,加大以奖代补力度。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重点对下列项目予以扶持奖励,发挥集聚优势,激发各自积极性:增加对联盟总园的资金扶持,以满足正常的支教经费需要;
对提档升级的幼儿园给予不同级别的奖补;
对通过进修取得相应学历和资质的教师给予一定奖励;
对为教师缴纳保险、改善教师待遇的乡镇给予资金扶持。

(二)建立督导考核评价制度。制定考核方案,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县教育局对各联盟园及乡镇的管理和运营情况进行考核评价,重点开展各幼儿园保教质量与管理水平的专项督查,将考核结果计入各乡镇教办及联盟总园绩效。

五、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实现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工程是提高我县学前教育水平的必要之举。各乡镇肩负着抓规划、抓落实、抓提升的重要职责,要按照“十二要”(定位要准确、师资要流动、队伍要稳定、园长要选准、经费要托底、民资要注入、硬件要完善、服务要规范、经营要灵活、体制要创新、考核要到位、家园要互动)的要求,创新思路,奋发有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明确职责。县教育局成立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统筹全县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工程的具体工作,协调解决学前教育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教办主任要切实担负起学前教育发展的主要责任,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解除教师的后顾之忧。

(三)营造氛围。各乡镇、各幼儿园要利用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平台,宣传科学育儿的知识和正确的学前保教方法,坚决杜绝“小学化”现象,在全县上下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形成工作合力,促进我县学前教育向优质均衡跨越。

2018年2月

第4篇: 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学前教育资助实施方案


学前教育资助实施方案

为贯彻《关于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我园困难幼儿家庭入园难的问题,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1、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及评审小组

组长:苏良占

组员:各班班主任教师

2、具体工作

以组成的资助贫困生管理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拟定评审、确定和发放学前教育资助金的具体办法等。

二、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年满3—6岁的在园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三、资助项目和标准

对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按照1000元/生.年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资助期限为一年。

四、具体实施方案

(一)2018年9月15日召开专门会议,传达有关文件的具体实施办法,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二)办理程序

1、申请程序

(1)领取表格

儿童监护人持户口本及相关证件向古城文才幼儿园提出申请,领取《郫县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并据实填写,于2018年9月18日前教至幼儿园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申请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凡是本园在园幼儿都可以申请资助,首先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招收适龄、本地户籍幼儿)

①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

④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提供材料

(1)低保家庭儿童。须如实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及其复印件两份;

(2)孤儿。须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及其复印件两份;

(3)残疾儿童(残疾家庭儿童)。须提供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及其复印件两份;

(4)烈士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烈士子女的证明及其复印件两份;

(5)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儿童,需有有县级医院医生的诊断书、实际居住地镇政府(街道办)、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共同出具的意外灾难等而致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6)其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注:申请时必须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原始证件和按规定复印的复印件,原始证件经幼儿园核对与复印件相符后当场退给受助儿童监护人。

2公示、审核

(1)古城文才幼儿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由各班班主任初审。

(2)经审核确认后,古城文才幼儿园将初审的结果在园公示5天。

(3)公示后,古城文才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领导小组复核审查、核对,正式确定受助学生名单,于10月25日上报教育局审批。

(三)资助资金分发

资助金到位后,及时发放到受助儿童监护人手中。若幼儿发生离园、休学等情况时及时处理并停发资助金。

五、建档立案

由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整理相关资料,总结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经验,建立专门档案,将监护人申请、公示、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六、实施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我园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充分认识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重大意义,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园长直接负责学前教育资助工作。

(二)完善幼儿信息建设。我园认真做好在园幼儿信息和受助幼儿信息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完备的、可查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三)加强资金管理。资助经费实行校长负责制,园长(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资助工作负主要责任。我园严格加强资金管理,结合实际制定资助经费管理细则,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资助资金的发放及名册登记、档案保管工作。并建立学前教育资助领导小组,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学期末或学年末古城文才幼儿园在醒目位置公示资助资金使用情况,接受老师及幼儿家长的监督。

第5篇: 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孙六湾小学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我校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工作,确保我校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上级补助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教育资助制度,实现资助政策在全园的全覆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教育强县的客观要求,是优化教育结构、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有交手段,是健全公共财政服务体系、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二、组织机构

组长:孟素侠

成员:孙红兵刘杰

三、主要内容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实施办法

1、补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优先考虑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幼儿、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幼儿和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幼儿。享受入园补助政策的幼儿人数按照上级文件分配的指标全镇统筹分配。

2、资助标准。2017年春,按资助对象保教费600每年,生活补助400每年标准。

3、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程序组织评审。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前教育资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段碧芳为第一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靠的实施方案。幼儿园要将实施方案(要有幼儿园学费减免和社会助学的措施),上报中心学校备案。

2、加大宣传力度。幼儿园要充分对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进行宣传,召开好各种资助工作会议使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3、完善基础信息。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要设立资助工作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资助管理员要根据有关要求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住处管理系统,在全国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做好在园幼儿和受助幼儿基础管理工作,根据幼儿数量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有关数据,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受助幼儿信息真实可靠。

4、确保资金落实。要切实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资金的管理,确保及时发放、专款专用。同时各幼儿园每学期也要拿出相应的资金用于减免贫困幼儿的学费,资助贫困幼儿。要广开渠道,积极开展社会助学活动。

5、加强档案建设。幼儿园制定资助档案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资助档案。将上级的资助文件、受助幼儿申请表、受助幼儿明细表、受助幼儿名册汇总表、学前教育基本情况统计表、公示和发放照片、幼儿园经过公示的贫困幼儿减免学费签字名册和统计表以及社会助学等有关资料和资助工作情况分学期、分年度装订成册,建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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