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力生产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电力生产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5篇
第一篇: 电力生产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山东省电力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一、整治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责任链条,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压实,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全覆盖、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部达标,安全文化建设不断深入。通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提升,电力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持续下降,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可靠的电力安全生产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落实法定责任。抓好《关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落实,强化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制的内容要涵盖责任人、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建立健全党组织会议、行政办公会议、安委会全体会议、生产经营例会等定期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工作机制。
2.加强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合理设定安全监察管理岗位,依法依规设置安全总监职位,为安全生产提供组织保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选派能力过硬、专业对口的人员从事安全管理。推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团体、科研院所的智囊作用,为安全生产提供智力支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标准和使用管理要求,确保费用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杜绝压减、挪用以及将安全生产费用列为竞争性费用等现象。
3.严格安全考核奖惩。进一步健全电力安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电力安全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健全以安全绩效为引导的动态薪酬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企业领导班子年度及离任专项安全履职评价考核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
4.防范重大安全风险。贯彻《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对电力发展规划、产业布局、技术路线、项目选点、勘察设计、建设运行等各环节,建立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制度,严防重大工程项目“带病上马”。建立危险源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估、风险控制为一体的闭环和分层次管理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立安全风险分析制度,定期发布安全风险预警,建立安全风险辨识培训制度,使从业人员立足岗位,清楚风险源分布,掌握风险防控措施,做到不同管理层次控制不同程度和类型安全风险,确保安全风险可控。
(二)进一步完善电力安全监管体系
1. 完善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健全省政府安委会电力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统筹、协调、组织和指导作用,建立各级负有电力安全生产职责部门的交流互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合和省市县协同监管,定期开展联合督查、联合执法。2022年年底前,构建完成上下联动、相互支撑、无缝对接的电力安全管理体系,共同服务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稳步提升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2.夯实电力安全属地责任。巩固和完善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电力安全监督管理模式。提升市、县级电力管理部门安全执法能力,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市、县两级电力安全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力量。
3.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把电力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和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分级分类执法检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电力安全执法检查,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和信息公开制度。
(三)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深入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双重预防体系通则、细则和实施指南,将原有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融入双重预防体系中。实行安全风险分类分级动态管理,逐级落实管控组织、制度、技术和应急措施,实现规避、降低、监测、控制等管控目标。分解落实全岗位隐患排查责任,细化明确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加强对高危作业环节和高风险场所的隐患排查,制定治理工作方案,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实现闭环管理。2021年年底前,电力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现全覆盖。
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明确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对象范围和批次安排,并有序推动实施。突出教育培训重点,对新进人员、转岗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实习见习人员,全面开展三级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培训合格方可上岗制度。通过教育培训,提升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水平,培养良好行为习惯。
3.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家与行业规定要求,从责任确立、规章制定、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投入、风险防控、隐患查治、应急管理、事故查处、绩效评价、持续改进等方面,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开展企业内部自主评定和外部评审定级,准确评估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已经达标的企业要巩固强化既有成效,开展更高级别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和法制化水平。2021年年底前所有电力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
4.推动电力安全文化建设。按照《电力安全文化建设指导意见》要求,推动全省电力行业营造“和谐守规”的安全文化氛围,加强安全文化引导、安全奖惩激励、从业约束等,提高从业者对安全的敬畏意识,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使“安全是自身需要”成为主旋律、“我要安全”成为从业者自身一致的追求。2022年年底前实现政府引导、企业自律、职工全覆盖、社会参与的电力安全文化建设格局。
5.强化电力应急能力建设。各市电力管理部门要积极推进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地市级应急演练。电力企业要规范开展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发布、培训、修订及备案等工作,及时开展应急演练和总结评估,持续开展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强化应急队伍管理和专业培训,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提高应对处置和协同作战能力。对储备物资实施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加快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应急救援效能。
(四)开展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开展电网安全整治。针对交直流混联、多直流馈入、电磁环网、大规模新能源接入等问题,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韧实筑牢电力系统“三道防线”,增强电网主动防御安全风险能力。加强涉网安全管理,强化并网安全技术监督,开展新能源高比例接入安全风险研究,防范大面积脱网危及系统安全现象。探索“源网荷储”友好协调管控新机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成熟做法。排查整治特高压输电风险隐患,确保重要通道、密集通道运行安全。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完善电力设施保护制度,落实法律责任,强化政企协同。
2.开展发电安全整治。排查整治老旧设备,明确整改时限,严格落实“二十五项”反措,保障机组稳定、可靠、经济运行。鼓励开展发电机组安全性评价,完善我省并网安全有关技术规范,准确评估机组安全状态。加强涉网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开展机组涉网试验和涉网改造,提高并网运行安全水平。加强危化品管理,依规开展重大危险辨识评估、监控检测、登记建档等工作。高度重视利用小时减少、调峰频繁启停、经营效益下降等问题对火电安全生产造成的影响,制定落实应对管控措施,防范人身和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3.开展大坝除险加固治理。依法依规做好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备案、信息报送等工作。推行大坝安全检查、监测机制,及时发现缺陷隐患。加强大坝安全监测与信息化建设工作,强化大坝安全监测和运行安全分析,对高坝大库和病险坝推行大坝安全在线监测,提升大坝安全状态监控水平。加强灰场堤坝安全管理,定期对坝体位移、沉降、浸润线埋深变化等开展安全监测,发生地震、暴雨、洪水、泥石流等灾害时,要增加监测频次和项目。
4.开展施工安全整治。建立工程项目安全风险分析制度,编制工程项目安全风险管控方案,对特殊或重大风险项目的施工方案,要进行严格安全论证。明确基建工程开工前必须具备的安全条件,开展过程风险评估,对关键施工节点,提前发布预警通知;
对安全风险较大节点实施风险预警管控,实施安全监护,施工、监理、项目单位管理人员要到现场旁站督导。积极推行“智能化工地”管理,充分运用在线监控和互联网技术,2022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对重点工程实时监控和信息化管理全覆盖,初步实现重大施工作业全过程安全信息化监管。
5.加强工程质量监督。进一步规范质量监督工作,深入整治质量监督程序不合规、未经质量监督即投产、企业质量管理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积极推进“互联网+质监”行动,加强质量监督信息化建设,强化数据归集共享,提升质量监督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严格落实参建单位的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加强对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开展质量监督的监管。
6.开展网络安全整治。严格按照“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原则,加强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特别是新能源和中小电力企业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推动重点企业加快建立首席网络安全官制度,设立专门网络安全管理和监督机构,信息和生产等关键部门设置网络安全专岗。定期组织开展实战演练,提高网络安全事件应对能力。电力企业要加大网络安全投入,有关经费在生产建设中单独列支,不少于信息化总投入的8%。2021年年底前,电力企业要将网络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确保网络安全责任全覆盖。
7.开展外包安全整治。强化外包资质资格审核,坚决查处资质租借挂靠、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揽业务等违规行为。督促业主单位将各承包单位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实行同样培训、同样检查、同样管理、同样考核。合理确定项目工程造价预算,科学设定评标指标权重分配,将竞标单位安全生产能力、管理水平和历史业绩作为中标重要依据,坚决杜绝超低价中标单位被迫压减安全费用和造价成本,进而危及作业安全和工作质量的问题发生。
四、时间安排
从现在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各市按照省政府安委会总体安排和本方案要求,制定电力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全面动员部署、宣传发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市对本辖区内电力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系统性研判和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各电力企业针对所列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持续深入的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好的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施差异化整治。通过现场督导、挂牌督办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确保按时整改销号,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电力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分析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建立有力有效抓落实的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夯实本地区、本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保证我省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各市及各电力企业要总结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报送省政府安委会电力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省政府安委会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汇总整理,向国家能源局和省政府安委会报告。
五、工作措施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电力行业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和国务院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能源局有关部署安排,深刻汲取各类事故、事件教训,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我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各市、各电力企业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要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领域,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要通过主流媒体、社交平台等加强宣传并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三)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实施分级分类执法检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电力安全执法检查,完善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和信息公开制度;
采用约谈、通报等方式来督促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令企业整改隐患、提醒告诫企业苗头性问题,积极推进电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和“黑名单”制度,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
严格事故责任处理,研究建立责任处理与职务晋升挂钩机制,存在履职不力、整改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强化舆论宣传和示范引领。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采取多样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强化分类指导推动,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树立正面优秀标杆,通报典型事故案例,激励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第二篇: 电力生产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深化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及及《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于印发四川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川安委[2020]7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会议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和管理办法,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本质化安全生产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为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安全整治行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实现公司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1.专业人员素质得到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配备率达到100%;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期培训率达到100%;
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中注册安全工程师占比达到50%;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2.安全环保信息管控平台运行质量显著提升。岗前安全确认实现100%,完成重大危险点数据录入平台100%,风险数据库风险点实现全覆盖,增设岗位履职履责考核模块,平台化年度全员安全教育执行率达到100%,资料档案录入进度95%以上,实现证照及“三同时”手续办理全过程跟踪,自行监测周期、结果、公示情况实现全过程监控。实现对安全风险的动态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闭环管控。
3.本质化安全生产水平有效提升。严格执行国家严禁使用的工艺设备目录,易燃易爆区域火灾报警系统实现全覆盖,实现防爆区域100%使用防爆设备设施。
4.安全基础管理持续夯实。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达标。岗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率实现100%,接触职业危害劳动者上岗、在岗、离岗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100%。新、改、扩建项目建设“三同时”及证照办理实现动态清零。特种设备等安全检测检验实现100%。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实现100%。
5.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得到强化。外包单位、外包工程 “不会管、管不住、不敢管”等问题得到解决,减少外部输入风险。“三违”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管理执行力不强的问题得到彻底根治。
6.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提升。应急预案覆盖率达到100%,现场处置方案实现全覆盖;
应急救援培训合格率达到100%,应急演练实现实战与盲练相结合,实现预案演练全覆盖;
应急物资及装备按照预案体系配置齐全。
三、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1.组织集中观看学习。采取个人网上学习、集中组织学习,以上带下学习、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分层次学习宣贯“生命重于泰山—学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2.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安全培训内容安排专题学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
3.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开展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将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4.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康杯”、“中谷杯”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以多种方式开展总书记重要论述宣讲工作。
(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基础。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清单制管理。实现“一岗一清单”。安全环保部对履职履责情况实现过程管控,提升责任体系运转效能。2020年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职责清晰、机制健全;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履职尽责专项检查和“回头看”,2021年底,对所有生产建设单位实现尽职检查全覆盖,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完善安全生产函示约谈机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单位及反复违规违制人员实施约谈和黑名单制。
2.建立并完善结果指标、过程指标相结合的目标责任体系,推进《HSE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量化,促进安全生产过程指标的个性化,建立通用化、各部门个性化的目标责任体系,根据现状及发展趋势,设置针对性的动态过程指标,进一步增强对各单位指导和考核的针对性,将隐患整改闭环率、重大安全隐患实现动态清零、一、二级风险占比等过程指标纳入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
3.继续推动目标责任的层层落实,在《HSE目标管理责任书》中明确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督促各单位逐级签订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岗位。
4.健全完善责任制完成情况的分析、反思与考核评价制度,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按季度进行评价考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5.落实安全生产社会治理要求。2021年制定出台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构建多方位监督机制,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对安全生产失信单位及个人,在评先评优中,严格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2021年,安责险投保率100%。
(三)健全以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体系
1.强化源头防控,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管控要求,落实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落实各项安全设施及措施,每三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现状评价,落实评价提出措施、要求,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强化对新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审核评估工作,排除安全生产风险。
2.与四川联合大学共同搭建安全环保信息管控平台并强化运行质量。一是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搭建安全环保信息管控平台风险数据库,对风险数据库每半年进行评价、分级,调整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对安全风险实施动态分级管控,分单位建立安全风险清单;
二是加强风险管控;
从工程技术、管理、培训教育、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五个方面完善管控措施,强化风险数据库和作业风险管控、设备检修消缺等有效融合,建立风险管控措施清单;
三是健全隐患排查与治理机制,抓实安全环保信息管控平台,提升岗前安全确认质量,确保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常态化,安全隐患录入安全环保信息管控平台,对隐患治理实施全过程管控,防止失控漏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抽检比例不能低于5%,安全管理部门抽检比例不能低于30%;
安全环保部检查过程中抽检比例不能低于5%,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风险清单,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四是优化岗前安全确认、档案管理、在线培训等模块,增设履职履责、预警评价模块,达到平台建设预期目标,岗前安全确认抽检比例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实现岗位月度全覆盖;
安全环保部部检查过程中岗位抽检比例不能低于20%;
2021年完成验收工作。
(四)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对标一流企业安全管理,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安全标准化建设,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流程。
1.建立公司、生产型单位安全管理手册;
以风险管控为核心,以标准化和信息化为手段,构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按照“一企一清单”的要求,分单位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清单,工作标准、规范工作流程。
2.推进生产型单位建立系统性的安全管理体系,鼓励进行HSE等安全管理体系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提高体系与实际工作的融合度,逐年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覆盖率,2022年底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项目达到100%、二级达标项目占比提升至50%。
3.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到2021年底,建立配置符合法律要求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及安全技术、管理团队,对安全生产专兼职人员的专业素质、工作经验、职业素养提出规范要求, 通过会议培训、交叉检查、参观学习、在岗考核等,开展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岗位交流,逐步提高认识、提升能力。2022年底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中注册安全工程师占比达到50%。
4.提升从业人员安全履职履责能力。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和危险及重点工艺环节作业人员上岗考核,提升现场安全技能。严格执行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严格师带徒制度;
试验和开展安全环保信息管控平台线上安全培训教育,强化安全生产日常培训;
结合2020年员工培训考核及素质提升工作,开展岗位员工理论与实操考核;
加强公司员工安全技能培养;
强化岗位员工在岗安全能力素质考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年度抽查考核不低于15%,初检达标率不低于90%,复检达标率100%;
安全管理职能部门月度抽检不低于10%,初检合格率不低于90%,复检达标率100%,年度要实现岗位员工全覆盖;
安全环保部在检查过程中,要对初检、复检达标人员进行抽查考核,达标率不能低于95%,抽查比例不低于岗位设置的30%。
5.保障安全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要求,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确保足额提取,满足配备安全生产装备、隐患治理、劳动保护等所需的费用。外包工程、项目在合同中明确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费用支出需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对外包单位安全投入不足的,直接从合同中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积极争取政府对安全生产技术设施设备改造等政策支持。
(五)健全应急救援体系
1.健全现有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组织对各单位开展预案内部审核及评估备案工作,2020年形成健全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覆盖率达到100%,现场处置方案实现全覆盖。
2.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充实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加强应急装备的配置与管理,应急物资及装备按照预案体系配置齐全;
开展应急处置、应急指挥等专题培训,应急培训实现全员覆盖;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邀请政府监管部门现场观摩,应急演练实现实战与盲练相结合,实现预案演练全覆盖,提高应急管理与应急处置技能。
3.建立与大英经开区应急联动机制,与大英应急管理机构、周边有条件的单位、承包单位签订应急联动协议,形成联动机制,强化信息及时传递和共享,实现统一指挥、多方联动、协同应对,提高应急救援效率。
4.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效能评价,对各层级应急管理能力定期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差距和不足,促进持续改进。
(六)全面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1.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
(1)按照《危险化学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重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安全附件、仪表控制系统、气体检测报警等安全专项整治。
(2)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全面实施重大危险源源长责任制、领导带班值守制度,切实落实主要负责人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责任。
(3)严密防控设备风险,对生产系统老化设备及时进行更换,防止因设备设施老化、故障和安全设备设施失效而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
(4)严密防控特殊作业管理。对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分单位制定危险作业清单,严格危险作业审批,规范危险作业安全措施确认,规范危险作业培训与技术交底,对外包危险作业严格安全条件审查,对防火防爆区域的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危险作业的风险管控进行提级管控。
(5)提升危险化学品生产工序自动化控制水平。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装备实现全覆盖,开展烷基化、氨基化工艺安全仪表评估。
(6)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严格审查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安全资质,危险化学品发运量较大的单位2020年底前应固定厂区内危险化学品运输专用通道,并指定危险化学品空车等候区,确保危险化学品厂内运输安全。
2.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
(1)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特种设备管理责任清单,形成完备高效的特种设备管理体系。
(2)规范特种设备管理,依法依规做好特种设备登记、备案及定检工作,对不能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备逐步淘汰。
(3)提升特种设备本质安全水平和管理水平。开展基层特种设备管理、作业人员“传帮带”及培训考核活动,提高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相关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
3.开展建设工程专项整治。
(1)督促建设施工各方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在建项目全过程安全管理,加强对参建各方履约管理及安全履责管理。
(2)针对建筑施工易发的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起重伤害、机械伤害、坍塌等典型事故隐患开展集中整治。
(3)强化现场文明施工,现场施工用具、物料、成品、工具零件按定置摆放,保证作业环境整洁、安全通道畅通。
(4)做好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架、大型起重吊装、复杂地质条件隧道工程等重大风险管控。
(5)完善安全生产作业规程,严格现场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在关键节点施工前安全条件核查。
4.开展外包单位专项整治。
(1)完善外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对外包单位“准入、使用、评价”全过程的安全管控要求,理清公司与外包单位安全责任、管理工作界面,规范高效推动公司外包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外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及履责标准、考核标准。
(2)落实外包单位等同管控要求 。将外包单位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进行管理,进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培训、统一奖惩进行管控,对外包工程进行风险辨识、制定风险管控措施,纳入安全环保信息管控平台,对风险进行动态管控,对外包单位全员进行入厂(场)安全教育培训,坚持承包商所有人员100%培训,100%考试,100%达到考核合格后,方可允许进场。
(3)加强外包单位安全过程管控。一是对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作业方案论证制度论证,并对外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二是对施工现场安全风险高、人员集中作业、交叉作业等部位,进行24 小时连续监控;
对施工设备进场、退场组织进行审核,未经检查验收的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强化交叉作业区域安全管控,对同一区域交叉作业的外包单位之间组织签订安全互保协议,安排专人现场进行管控与协调,督促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4)加强外包单位使用安全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加大对外包单位的现场违章的处罚力度,对违章人员、所在班组、项目部要进行连带考核;
对外包单位要结合日常安全考核情况,按季进行全面分析、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公司合格供应商评价。
四、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 排查整治(即日起至12月)。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严格落实本方案主要工作任务,对本单位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搭建安全环保信息管控平台管理问题隐患整改台账,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扎实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初步成效,切实管控住各类风险隐患。
(二)第二阶段 集中攻坚(2021年1月至12月)。继续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动态更新安全环保信息管控平台问题、隐患整改台账,制定与推进整改措施,及时闭环。对安全风险大,隐患多的单位开展重点督导,精准施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系统性风险防控能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三)第三阶段 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深层次矛盾和原因,针对性开展纠偏思想、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完善风险管控措施等工作,确保专项整治成果落到实处。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成立安全生产专项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值班长、专业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主要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协调、督进及日常工作等。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全面领导。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公司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署采取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级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加强工作组织策划,狠抓措施落实,要以不发生安全事故作为衡量专项行动成效的重要标准,坚持严字当头、严抓严管、严守安全防线。
(二)强化统筹协同。各单位要把常态化疫情防控、专项整治以及日常安全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各专业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要严格落实“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协同,切实解决影响公司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
(三)强化过程管控。滚动梳理公司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各项改进措施具备针对性和可操作行;
加强工作督促,结合日常检查,对各单位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及时开展总结分析和纠偏,确保工作目标不偏移。
(四)严肃问责问效。各单位要按计划推进各阶段工作任务,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固化有效措施,加快形成“重预防,治根本”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公司将对各单位工作成效随机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不落实的要进行严肃考核。
第三篇: 电力生产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4月25日国家传达国家煤监局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视频会精神、x月x日xx省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及省、市、县政府关于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安排部署,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大环境。
二、整治目标
用三年时间,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改进,装备水平不断提高,素质能力不断提升,有效防范化解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消除较大及以上安全隐患,防范事故能力显著增强。
1.安全生产持续保持稳定,井下杜绝死亡事故,地面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2.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
3.完善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4.煤矿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标准动态达标;
采煤工作面基本实现智能化。
6.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和工艺。
7.煤矿职工学历满足要求,职工素质显著提高,安全意识明显提升。
一般从业人员初中以上;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中专以上;
安全管理人员大专以上,矿长和总工程师本科以上;
职业技能人才比例达到40%以上;
安全管理人员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达到15%以上。
8.劳动用工更加规范。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长:xx(矿长)
副组长:xx(总工程师)
xx(安全矿长)
xx(生产矿长)
xx(机电矿长)
xx(矿长助理分管通防)
成员:xx(安全副总)
xx(通防副总)
xx(防突副总)
xx(地测副总)
xx(机电副总)
xx(运输副总)及各部室、区队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江海成兼任。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督促、协调、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活动。
四、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一)成立工作领导组
组长:xx(矿长)
副组长:xx(党委书记)
xx(总工程师)
xx(安全矿长)
xx(生产矿长)
xx(机电矿长)
xx(矿长助理分管通防)
成员:副总工程师及各部室、区队负责人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学深悟透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做到两个维护;坚决以决不牺牲安全为代价的底线红线,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贯穿到安全管理全过程;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必须"原则,按照"四铁"要求,压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平稳发展。 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到2022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涉及化工行业的省级、市级人民政府和重点化工园区要结合现有化工产业特点、资源优势、专业人才基础和安全监管能力等情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2年底前,设区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2020年10月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化工园区进行认定并公布名单,在认定基础上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A级(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升,2021年底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22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或D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
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在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地方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2020年底前要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逐一再次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4.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xx)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2020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2022年底前完成;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要确保按期完成。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
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xx),在2020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20年8月前必须予以拆除。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于2021年底前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按照《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xx〕1号)的有关方法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2022年底前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
4.推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按照《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安全保护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推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管理指导意见,整合完善提升化工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建造、维护、监测标准,着力解决标准空白、滞后和标准执行不一致问题。制定出台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等技术规范。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x级培训,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022年底前,化工重点省份和设区的市至少扶持建设一所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20年4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结合本地区化工产业特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根据本地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2022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各省和有关市、县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
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2020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
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培育引导一批有能力信誉好的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对设计不合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立足化工园区、辐射周边、覆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强化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公安、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进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从项目准入、财税、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
(三)加强示范引领。各地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抓好督导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相关中小企业解决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 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xx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xx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国xx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预控"体系,引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努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等级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
领导机构
xx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领导机构明确为xx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带头学习贯彻xx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各部门、各下属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定期研究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结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绩效考核。
工作专班
组长:xx副总经理
副组长:xx安全总监
成员:集团公司总部各部室负责人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部,主任由安全监督部部长担任,负责日常工作。根据安全生产委员会决策部署,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协调、督导、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制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分工、主责部门,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督促主责部门落实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检查下属单位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和工作进展情况。
三、主要任务
落实2个专题任务
1.学习宣传贯彻xx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
二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
2.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是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三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
四是分级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五是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六是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七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八是推动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九是加强应急体系基础建设。
重点开展10项专项整治
1.大临建设安全整治。
2.隧道施工安全整治。
3.高墩大跨桥梁施工安全整治。
4.高边坡路基施工安全整治。
5.深基坑(基础)安全整治。
6.支撑体系安全整治。
7.大型(特种)设备安全整治。
8.营业线、工程线(轨行区)安全整治。
9.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
10.火工品安全整治。
四
进度安排
从2020年x月至2022年xx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2020年x月)。
排查整治(2020年x月至xx月)。
集中攻坚(2021年)。
巩固提升(2022年)。
五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规章制度。
严格督导检查。
注重典型引路。
内容仅供参考
第四篇: 电力生产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山东XXX科技有限公司文件
XXX发[XXX] 39号
山东XXX科技有限公司
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公司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市相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部署要求,经公司安委会研究讨论决定,特制定《山东XXX科技有限公司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大家,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总经理:
20XX年XX月XX日
山东XXX科技有限公司
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存在的系统性安全风险,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形成和落实一批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和完善我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对重大安全风险的智能分析和动态监测预警。
——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显著提高。
XXX年年底前,确保“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落实。
——危险化学品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坚决杜绝安全事故,为公司安全发展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XXX年8月底前,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年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计划》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公司各部门,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对查出的重大隐患依法上报,实施重大隐患闭环管理。XXX年年底前,组织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回头看”活动,编制隐患治理清单和台账,对已整改完的安全风险隐患再次逐一进行核查,举一反三,从源头提升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XXX年年底前,全面建成并规范运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2、强化危险化学品装卸、使用和废弃贮存等安全管理。
加强公司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装卸安全管理。强化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全链条安全管理。加强废弃废物全过程控制,确保危险废物贮存安全。
(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 全面排查公司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开展风险外溢安全评估,充分考虑风险外溢、风险叠加等因素。公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必须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
2.进一步提升自动化控制水平。XXX年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对公司内部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对新建的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严格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12),设计、建设和加固。严禁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等。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
4.推动技术创新。从XXX年起,加快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独栋厂房限人、二道门防人”工程,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全面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XXX年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技能培训,XXX年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资格证的比例要达到20%以上;
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XXX年9月起,对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XXX年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班组达标、岗位达标和专业达标。XXX年年底前建成并有效运行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
2.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深入开展反“三违”行动,落实《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反“三违”行动指南(试行)》,防范“三违”行为引发事故。组织开展危化品动火和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外来施工队伍、试生产、开停车、检维修等环节的安全检查。
3.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规范公司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南,按标准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演练工作,并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时间安排
从现在开始至XXX年12月底,共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制定公司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制定公司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协调工作机制,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排查整治(XXX年8月至XXX年12月)。
巩固深化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结合公司年度隐患排查计划和实际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做到问题隐患全覆盖无遗漏,聚焦根源性、本质性问题,逐一落实针对性制度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深入实施,集中发力。
(三)集中攻坚(XXX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XXX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监察部,xxx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统筹推进公司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专项整治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加强对专项整治的监督指导和督促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抓好工作落实。
(三)加强跟踪检查。
公司各有关部门要定期检查梳理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研判分析和信息归集,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检查,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四)严格闭环管理。
对专项整治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时下达整改指令,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各部门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限期整改完毕。公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通报、警示、责任追究等制度,强力推进工作落实。
(五)广泛宣传发动。
公司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好宣传栏、互联网等平台,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和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公司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要鼓励本部门职工举报违法违规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积极引导全员参与支持,形成全员共治的良好局面,有效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发展。
第五篇: 电力生产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XX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省、市、区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我街实际,制定XX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XX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入开展“系统治理、终端治理、常态治理、注重本质安全”行动,实现全街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持续“双下降”,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控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进“三个走在前列”、“两大战略任务”和“六个奋勇争先”,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思想引领。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不少差距等突出问题。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以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带动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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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社区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和社会公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一是强化学习宣传。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纳入党委(党组)学习宣传重点,精心制定学习宣传方案,广泛部署宣传活动。二是广泛开展教育培训。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纳入干部培训学习课程,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分类分批组织街道、社区安监干部开展培训。组织辖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三是多形式开展宣教活动。要利用小区、公园广场、商场站点等场所;
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网络平台开展宣教;
要发放《致企业负责人一封信》、三年整治行动宣传单和学习读本;
积极开展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四进”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认真落实《XX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
要认真学习《XX市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手册》和《XX市安全生产法纪手册》;
深入推进“源头治理、终端治理、常态治理、注重本质安全”行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街道管理的重要内容。应急办要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办法,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完善落实安全诚信、专家服务、举报奖励等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加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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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XX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好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充实街道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在街道安全监管干部中推广“注册安全工程师”三年行动计划,力争2022年底前,街道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明显增加。
(二)、强化制度建设。一是要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要强化属地管理原则,各社区的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和环节要由街道挂点的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关注,具体抓总,确保辖区不出现安全生产事故。三是要完善常态化排查整治,每月至少全面排查一次,重大节假日或活动至少排查一次。
(三)、突出企业主体。要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以健全落实“五个体系”为重点任务,推动企业充分发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以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为重点,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切实做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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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对街道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统一轮训,实施日周月工作法,在企业实施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培养计划。强化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一岗双责”制度。二是以深化提升“两张表”作用发挥为契机,推动完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体系。结合企业开展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突出关键领域、关键人员、关键设备,精准制定“两张表”,落实风险防控措施。结合“两张表”的运用,加强企业全员全方位安全培训,做到企业安全风险点、风险管控措施、事故隐患、治理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措施、劳动纪律等“七个清楚”。在2020年底前开展“两张表”和安全培训教育的专项监督执法活动。要将“两张表”与日常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四个纳入”,并培育一批“两张表”典型企业,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以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为抓手,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2020年底,企业要全面完善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部对接省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监管系统,不断提高“两个15天”登录率和整改率,及时向监管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做到自查自改自报。推动工会组织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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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吹哨人”和内部举报人制度,完善安全生产“12350”有奖举报奖励制度。四是以安全标准化有效运行为目标,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巩固“双千示范”工程成果,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安全标准化建设任务,建立企业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通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的监督评估和安全标准化运行的评估,促使企业建立与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五是以完善激励约束措施为着力点,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严格执行“一报告、双签字”制度。开展技术服务机构评估和评价结果公开,并形成工作制度。加快完善安责险保险机构深入参与事故预防、教育培训等社会服务的工作机制。
(四)、全面防控风险。以危险化学品、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城市建设、建筑施工、工业园区开发区、危险废物、特种设备、工业小微企业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1.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一是制定XX街道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具体方案,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加强辖区内危化企业和燃气(汽油)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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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三是加强烟花爆竹监管,杜绝批发企业仓储设施和零售点超量储存、超范围储存,杜绝零售点在经营点附近试放等违法行为。加强零售店(点)规范和许可,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零售店(点)。
2.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危险化学品企业、“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新材料新业态等重点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集中解决突出风险隐患。二是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加强消防站点、力量、装备、水源和通信等保障建设,打牢社区火灾防控基础。三是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建成“智赣119”消防大数据中心,推进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2020年,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四是着力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质,结合“一警六员”为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技能实操实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
3.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开展辖区安全查漏补缺和基础设施补短板工作。二是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着力解决城市道路路面坍塌、城市危险桥梁、城镇燃气设施设备、城市供水安全等影响城市建设安全隐患。三是全面排查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严查“四无”建设、擅自改变房屋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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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使用功能的建筑。四是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对地下基础设施要开展摸底调查,落实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五是加强对辖区内危旧房隐患排查整治,积极与上级部门衔接,争取纳入棚改或零星棚改项目。
4.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一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勘察、监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推进线上隐患排查和履职报告制度。二是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强化对危险性较大的部分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管;
切实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三是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现场施工与安全管理,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实施。四是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各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
严格参建单位与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管理,发挥查处典型案例的威慑作用。
5.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健全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落实特种设备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工作,强化“两张表”的作用发挥,明确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创建三年任务。二是对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单位、码头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客运架空索道、“三无”电梯、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油气长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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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法定检验制度落实等重点问题开展整治。三是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监管,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维保单位信用监管等工作。四是加快特种设备监管信息化建设,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完成建立和使用气瓶充装质量追溯信息系统建设。
6.工业小微企业安全整治。一是加强监管力量,进一步压实街道和社区的属地监管责任。二是突出规模以下工业小微企业为重点,建立由街道牵头,应急、工信、消防、市监等部门参加的“乡镇吹哨、部门报到”联合检查模式;
针对性开展危险作业和危险场所专项治理,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三是要建立企业基本情况台账、风险分级管控情况台账、重大危源台账、安全生产检查台帐、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台账等小微企业台帐。四是企业每年应当向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提交安全生产履职报告;
所有小微企业要结合企业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认真执行“两张表”安全管理模式。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要召开三年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全面启动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动员每个基层监管干部和各整治企业,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具体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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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要对本辖区的隐患重点深入分析、认真研究,剖析历年事故发生的主客观原因,对本地区、本行业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要根据调度要求,定期将阶段整治情况报送至区安委会。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
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通过选树标杆企业、现场推进会、学习借鉴有关地方和部门的经验做法,认真研究,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要将阶段集中攻坚情况报送至区安委会,并梳理总结全街专项整治工作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及时向区安委会报送。
(四)、巩固提升(2022年)。梳理出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上,安全管理和监管制度的短板不足,补充完善常态化具体制度机制,逐项推动落实。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报送区安委会。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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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抓好组织实施,杜绝上热下冷、虎头蛇尾、讳疾忌医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XX街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任组长,街道主任任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应急办,负责日常工作。
(二)、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每年根据工作进展制定完善相应制度,2020年市安委办将陆续制定出台“四个实施意见”,即:《关于进一步深化“两张表”作用发挥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安委办作用发挥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发挥工业园区安监站作用的实施意见》。每年根据整治要求对原有制度进行修改完善,重点完善落实事故结案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运行制度;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吹哨人”和内部举报人制度。
(三)、提升服务保障能力。一是积极响应由市应急管理部门建立的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二是组织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机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和全市安全生产专家组的第三方评估,提升排查整治工作的技术支撑服务水平。三是在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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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四)、改进监管服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一是制订街道、社区两级重点监管企业清单和监督检查计划,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实行差异化管理。二是创新监管执法方式,要善于利用信息化监控平台,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方式明查暗访,创新开展错时执法、延时执法、交叉执法活动,发动职工参与举报,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三是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四是三年整治行动要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执法措施。
(五)、强化督导务求实效。一是街道要加强对各社区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按照市、区安委会要求,做到“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一年一总结”,强化《XX市安全生产“卡单函令”工作制度》的运用和执行,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二是要建立和落实与纪委监委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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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三是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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