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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4篇
【篇1】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总结
上半年来,我办始终把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充实行政复议力量,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较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为推进人防建设与经济社会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人防行政复议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一是强化行政复议组织领导。根据领导分工调整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变动的实际情况,迅速充实了行政复议领导小组的人员组成,成立了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行政复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党组书记、主任宁超群同志亲自主持研究、部署、督促解决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年初,制定下发了《XX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贯彻《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和《湖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通过部门网站发布,明确工作标准、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并将行政复议工作作为一项硬指标,纳入对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和县(市)人防办年度考核目标体系之中,确保了行政复议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健全行政复议工作制度。修订了《人防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制度》、《人防行政复议制度》、《人防行政处罚听证制度》等10多项制度,以及人防行政复议文书示范样本的统一,形成了内容明确、程序规范、指标细化、奖罚分明的人防行政复议运行规程,进一步规范了我办行政权力的运行行为。
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培训。将全办人员学习人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情况,纳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使全办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化、常态化。利用办党组会议、办公会议、科务例会,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并组织举办各类专题法制讲座和培训班。通过学习培训,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行政复议的自觉性明显增加,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二、人防行政复议工作全面推进 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全市人防系统各级行政复议机构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提高行政复议效率和质量、市本级行政复议机构强化对县(市)区行政复议机构的行政复议工作监督指导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切实加强领导对行政复议工作的认识。市本级成立了行政复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规室,负责处理行政复议的日常事务;其它人防系统行政复议机构也都明确了行政复议工作的分管领导;建立了每年举办一次依法行政知识讲座学习制度,进一步增强领导依法行政观念,争取行政复议机关主要负责人重视和支持行政复议工作,把行政复议工作摆到单位工作的重要位置。
三是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行政复议工作氛围。充分利用开会、举办专题培训班、内部刊物等形式,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工作,提高行政复议机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水平,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对行政复议工作的认识。
四是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人防系统实际情况,制定了《湘潭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复议办理程序规定》和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工作职责。从案件的受理、审查、现场勘查、询问调查和决定的作出等各个环节都作了详细的规定。这些程序和制度的建立,为行政复议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
三、人防行政复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建议 一是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明显滞后。全市人防系统专、兼职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不少于2人的要求,有80%以上的行政复议机构没有办案场所和办案专项经费。多数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业务培训,开展工作多靠传、帮、带和在工作中边学边干,自我摸索,加之行政复议机构多数为单位内设,工作人员混编使用,行政复议队伍稳定性差,造成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素质难以稳步提高。
二是缺少专用的行政复议接待室、听证场所。目前,我市人防系统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还没有专用的行政复议接待室和听证场所。
三是行政复议宣传途径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广大干部职工对行政复议法和实施条例了解的还不够,不会或不懂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
四是没有及时申请建立和启用行政复议信息管理系统。
此外,我办建议通过编制部门将行政复议机构设置成本级行政复议机关的直属机构,配齐配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落实好工作场所和专项经费,使其能充分发挥其独立行使行政复议职能作用,更好地化解行政争议,构造湘潭和谐人防。
【篇2】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行政复议应诉试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
1、关于行政诉讼的范围和行政复议范围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
A能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也一定能提起复议
B能提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也一定能提起行政诉讼
C有些案件只能提起行政诉讼,有些案件只能提起行政复议
D两者的范围是相同的
2、人民法院以( )为由判决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 行政机关可以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A主要证据不足 B违反法定程序 C超越职权 D滥用职权
3、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 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内提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15日 B30日 C2个月 D3个月
4、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审查行政行为的()。
A合法性B真实性C适当性D合法性和适当性
5、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A3日 B5日 C10日 D15日
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不服,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A行政处罚B行政强制措施C行政处分D行政许可
7、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
A经复议机关批准B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 C经同级政府批准D自己认为有必要
8、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 )应当责令其受理。
A上级行政机关 B上一级行政机关 C同级人民政府D同级监察部门
9、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申请复议的,()是被申请人。
A委托的行政机关B受委托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组织所在地街道C受委托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组织 D委托的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
10、孙某不服某派出机构对其依法作出的30元罚款裁定,应向()复议。
A该派出机构B设立该派出机构的行政机关 C乡人民政府D该派出机构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11、居住在某市A区的公民赵某对该市B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要求复议。本案的复议机关是()。
A、A区行政机关B、B区行政机关 C、B区人民政府D、A区人民政府
12、一般情况下,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30日 B60日 C90日 D1年
13、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具体的行政和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 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内依法处理。
A15日 B30日 C45日 D60日
14、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内作出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于此期限的除外。
A10日 B15日 C30日 D60日
15、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 )
A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B应当书面申请C必须书面申请D应当口头申请
16、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的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 )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向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A同一的事实和理由B同一事实C同一理由D新的事实和理由
17、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 )可以撤回;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A经说明理由B经复议机关批准C无须说明理由D经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批准
18、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变更行政复议决定的,应当()强制执行。
A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B由公安机关依法
C由行政复议机关或者申请人民法院D由申请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19、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3个月 B1个月 C2个月 D6个月
20、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
A10日B15日C30日D7日
21、下列哪项内容不属于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A收容审查B劳动教养C行政拘留D逮捕犯罪嫌疑人
22、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由下列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A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B复议机关所在地C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复议机关所在地DC选项中人民法院共同的上一级法院指定的
23、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A被告所在地B被告或原告所在地C原告所在地D不动产所在地
24、《行政诉讼法》第55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下列哪项内容属该条规定的例外情况? ()
A人民法院以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为由判决撤销的
B人民法院以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为由判决撤销的C人民法院以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判决撤销的D人民法院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为由判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的
25、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这两种处理行政争议的途径在( )方面是相同的
A审查范围B适用的法律依据C审查对象D处理效果
26、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死亡,( )可以提起诉讼
A其近亲属B其所在单位推荐的人C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D经人民法院指定的人
27、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A30日 B两个月 C三个月 D一个月
28、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组织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受理的,( )应当责令其受理。
A上级行政机关B上一级行政机关 C同级人民政府D同级监察部门
29、行政机关作出下列行为中( )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A对工作人员小李开除的决定B对公民王某错误刑事拘留
C内部调整人员的决定D对于一起治安案件迟迟未作处理
30、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复议机关应当()。
A建议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B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C决定其履行,但不明确期限D判决其违法
二、多选题
1、以下哪些选项的内容符合行政复议申请撤回的条件( )
A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提出B复议申请人申请撤回复议申请C被申请人向复议机关申请调解D复议申请人决定改变复议机关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依法申请复议
A对行政机关作出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B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变更,中止决定不服的
C认为行政机关乱收费的
D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3、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遵循合法()的原则。
A公正 B公开 C及时 D便民
4、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A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B有明确的被告
C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D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行政诉讼法规定,因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引起的行政诉讼,由原告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原告所在地指以下哪些选项的内容? ()
A临时居住地B经常居住地C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
D户籍所在地
6、()可以成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
A行政复议机关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
C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D接受行政机关的委托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组织
7、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A受理行政复议申请B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
C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
D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依法申请复议
A对行政机关作出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B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变更,中止决定不服的
C认为行政机关乱收费的
D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9、( )在我国境内申请行政复议的,适用我国《行政复议法》
A我国公民 B无国籍人C外国公民 D外国组织
10、行政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以( )为依据
A上级行政机关对案件处理的意见B地方性法规
C法律、行政法规D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判断题ab
1、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复议死亡的,其他人无权代为申请行政。
b
2、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4、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可以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
b
5、上级行政机关认为责令下级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利于合法、公正处理的,上级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受理。
6、行政复议申请人应当以书面形式申请行政复议,不能以口头形式申请。
b
7、各级行政机关的法制部门是具体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事项的法定机构。
8、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行政复议期限,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60日。
b
9、公民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b
10、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1、单选题
1-10、ABDDBCAAAB
11-20、CBBDAAACAD 21-30、DCDCCACADB
2、多选题
1、A|B;
2、A|B|C|D;
3、A|B|C|D;
4、A|B|C|D;
5、B|C|D;
6、B|C;
7、A|B|C|D;
8、A|B|C|D;
9、A|B|C|D;
10、B|C|D
3、判断题(A对,B错)
1-10、BAABABABBA
【篇3】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公安机关收集证据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刘奕武
【摘 要】当前,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浪潮正推动着公安刑事执法水平不断向前发展,然而部分侦查人员证据意识淡薄,取证能力不强等问题不容乐观,这在客观上制约了公安刑事执法水平的提高.主要表现在:重主观证据轻客观证据;重内容轻形式;重事后轻现场;忽视外围证据的收集.其根源在于司法理念落后,证据意识坚持"主观证据"和"客观证据"并重,迅速扭转目前的现场勘查观.
【期刊名称】《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年(卷),期】2006(005)002
【总页数】3页(P50-52)
【关键词】证据;证据意识;现场勘查
【作 者】刘奕武
【作者单位】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1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哲学政法
2006年第 2 期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No.2,2006General-No:-23; Vol.5’曹5卷{总第 23 期}Journal of Anhui Vocational College of Police office「S公安机关收集证据存在的问题及对策②刘奕武(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安徽合肥 230031){摘要]当前,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浪潮正推动着公安刑事执法水平不断向前发展,然而部分侦查人员证据 意识淡薄,取证能力不强等问题不容乐观,这在客观上制约了公安刑事执法水平的提高 。
主要表现在:重主观 证据轻客观证据;
重内容轻形式;
重事后轻现场;
忽视外围证据的收集 。
其根源在于司法理念落后,证据意识 不强;
基本功不扎实,素质有待提高 。
因此,妥提高刑事办案质量,就必须树立侦查工作就是证实犯罪的观念, 坚持“主观证据”和“客观证据”并重,迅速扭转目前的现场勘查观 。【关键词]证据;
证据意识;
现场勘查【中图分类号] DF793.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671-5101 (2006)02-0050一03在“二五”司法改革纲要中,最高人民法院明确 提出,“……改革庭审制度,要求证人、鉴定人和其他 法院认为应当出庭的人员必须出庭;
还要求侦查人 员出庭,以确保侦查预审机关依法办事 。
”在司法改 革大潮的冲击下,我国公安机关相继出台了一系列 措施,并通过加强对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狠抓执法 规范化建设,公安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有了较大提 高。但目前我国公安执法工作 , 特别是刑事执法仍存 在着诸多问题,冤假错案时有发生 。通过对这些错案 的剖析,我们不难发现,程序违法、证据不足是这些 错案的共同特征,而证据意识淡薄,取证能力不强, 已成为制约公安刑事执法水平提高的瓶颈 。
因此,研 究刑事证据立法的趋势和走向,把握刑事证据立法 的精神和原则,并在此基础上恰当地调整和转变收 集犯罪证据和证明犯罪事实的观念,是摆在侦查人 员面前的一个不容回避的课题 。
【篇4】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8AUnit2Schoollife单元测试卷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范我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局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或行政诉讼被告的案件。
第三条被复议或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科室、事业单位应派遣1至2名工作人员组成行政复议或行政应诉的责任小组(简称责任组,下同),承担涉及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的组织、协调和应诉工作。
第四条局法制工作小组(简称法制组,下同)负责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二章庭审准备
第五条责任组在收到复议答复通知书或行政起诉状后,应在1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复印件或起诉书副本复印件报送法制组。
第六条责任组在收到复议答复通知书或行政起诉状后的5日内向法制组提交答辩书,并提交当初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应针对复议申请或诉讼请求,根据材料的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进行整理。
第七条法制组接到答辩书和相关证据、依据及其他相关材料后应进行初审,并在2日内将初审意见予以反馈。
责任组应根据初审意见修改答辩书并及时补充相关证据、依据及其他材料。法制组将初审修改后的答辩书和相关证据、依据及其他材料报局长审批,形成正式文本,由责任组在法定答辩时间内送达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
第八条行政复议答辩或行政应诉的委托代理人,由责任组成员担任,法制组予以配合。
重大、疑难案件,需要聘请专职律师的,由责任组提交申请报告,经分管局长同意后聘请。
第九条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D1
8AUnit2Schoollife单元测试卷
(一)责任组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报局领导批示后停止执行;
(二)上级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责任组认为其合理,报局领导批示后停止执行;
(四)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停止执行的情形。
第三章应诉及执行
第十条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的委托代理人应认真细致地做好出庭答辩准备工作,按时出庭答辩,并及时向局领导及法制组报告庭审情况。
第十一条上级机关作出复议决定或法院判决后,责任组及法制组应及时将结果报告局领导,并由责任组及相关部门做好决定或判决的执行工作。
第十二条行政复议案件审结后,应根据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采取以下相应措施:
(一)决定维持的,应依法按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使职权;
(二)决定撤销或被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责任单位应重新指定工作责任人依法处理;
(三)决定限期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任部门应指定相关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职责;
(四)决定变更的,责任部门应按复议机关变更后的决定行使职权。第十三条行政诉讼案件判决后,责任部门应根据人民法院判决,采取以下相应措施:
(一)判决维持的,依法按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使职权;
(二)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和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责任部门应指定相关责任人,重新立案处理;
(三)判决限期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任部门应指定相关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职责;
(四)判决变更的,责任部门按人民法院变更后的决定行使职权;
(五)对一审判决不服的,责任部门会同法制组共同研究,提出上诉意见报请局领导批准,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按二审法院的终审判决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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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归档总结
第十四条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的案卷材料应在结案后15日内由责任组完成整理工作,并移交法制组审核归档。
第十五条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中所涉及的抽象行政行为或具体行政行为出现的问题或瑕疵,应及时总结、认真整改,采取相应的政策调整和制度创新。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以上1日、2日、5日均指工作日。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信你自己罢!只有你自己是真实的,也只有你能够创造你自己
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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