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关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建设情况调研报告(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关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建设情况调研报告5篇
第1篇: 关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的思考
监督是党章和宪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如何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日常监督,打牢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的基础,是摆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课题。
近日,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的工作实践进行专题调研,重点查找监察体制改革后日常监督存在的短板,并在深入分析基础上提出提升日常监督效果的对策建议。
一、存在问题
监察体制改革后,各级纪委监委实行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前后台”分设,新成立的监督检查室主要承担日常监督、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处置以及谈话函询等职责,重在发现问题。但是在履行日常监督职责上普遍出现了“不便监督”“不会监督”“不善监督”等诸多难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监督信息不足,存在“无的放矢”问题。过去开展日常监督的信息来源主要依赖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专项监督检查、信访举报以及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立案查处等渠道,既没有“事前”对被监督单位的基本情况、政治生态、权力运行风险点进行全方位研判,也没有对监督对象的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履职状况等深入了解。信息匮乏造成日常监督往往是一叶障目、就事论事,难以从政治的高度和全局的角度把握,精准确定监督重点。以晋城市为例,近年来靠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线索不足5%,多数还局限在“四风”问题上。
监督方式不多,存在“缺乏抓手”问题。虽然在监察体制改革前对日常监督进行了一些探索,比如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重要节点进行提醒谈话、组织专项监督检查等,但仍然没有真正把监督融入到日常工作当中,日常监督的形式大于内容。日常监督抓什么,从哪里抓,新成立的监督检查室普遍感到茫然。特别是对非党监察对象如何开展日常监督,还找不到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办法不多、方式不新。
监督效果不显,存在“事倍功半”问题。突出表现为:一是抓早抓小效果不明显。由于“事前”功夫下得不够,很多问题未能在苗头性、倾向性显现时及时纠正。二是线索处置效果不明显。很多问题线索由于缺乏日常监督的信息支撑,导致在处置研判时不够全面精准,经常出现“一谈了之”“初核未果”等问题。三是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很多问题处理往往就事论事,既没有加深教育、警示惩戒,也没有举一反三、堵塞漏洞,还缺乏主体责任的反思剖析,未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目的。
第2篇: 关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调研报告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十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继续解放思想,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根据市纪委的部署和安排,市纪委正处级纪检监察员李瑞南同志率学习考察组一行8人,于4月16日至24日,带着“谁来监督纪检监察工作”和“如何让纪检监察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课题,
先后赴甘肃省兰州市、重庆市江北区、云南省昆明市三地纪委进行学习考察。通过学习考察,我们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汲取了经验,同时也找到了差距,更新了观念,明确了方向。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兰州、重庆、昆明三地纪委监察局内部监督成功经验和做法
党章赋予纪委行使党内监督职能是很明确的,但如何加强内部监督又是很薄弱的。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在现实中也会受到各种的诱惑和腐败思想的侵蚀。据有关资料显示,在全国查处党内的违纪违法案件中,纪检监察干部就占了一定比例,有的案件还让人触目惊心!“纪委在监督别人的同时,谁来监督纪委?”这是摆在我党和纪检监察工作面前一道非常重要和难以回避的课题。在这次学习考察过程中,三地纪委对此都产生了很强烈的共鸣。他们认为:“佛山市纪委提出的‘谁来监督纪委,怎样监督纪委’这个新课题,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值得共同借鉴和探讨。”三地纪委在这方面也做了一些探索并取得了一些新的经验。
(一)兰州市纪委的主要经验
一是实行监督与管理相结合。在内部监督方面,分管领导对下属负监督责任,个人发生问题,分管领导要作检查。在外部监督方面,重点是发挥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该市纪委从社会各界的专家中聘请了11名特邀监察员,每半年向特邀监察员通报工作情况,提出监督要求,使他们既参与纪委的案件检查工作,又参与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二是成立工程招投标机构。去年,市政府成立了招投标管理局,负责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市纪委、监察局对一般性的工程不直接参与,重大工程才进行全程监督。在参与监督中,他们注意保护干部,对那些不熟悉的项目,或认为没有必要参与的项目,就不派人参与,防止被人当“花瓶”、被利用、被“收买”。三是兰州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纪检监察工作,批准市纪委、监察局设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奖,每年从财政拨专款给市纪委、监察局,对连续3年考核优秀的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奖励2-3万元。
(二)重庆市江北区纪委的主要经验
江北区纪委以“充实、交流、提高、制约”八字方针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充实”就是对党组织实行全覆盖,凡是建立党(工)委的组织都要建立纪检监察机构,对临时机构也派出纪检监察员。“交流”就是加强纪委与其它部门干部的双向交流,活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使纪检监察干部有奔头。这次纪委换届,通过交流,常委的平均年龄从46岁下降到41岁。“提高”就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近几年,他们经常让干部走出去学习考察,达到一看、二巡、三讨论、四提高的目的。“制约”就是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防止信访、检查、执法、纠风、党廉等职能部门以权谋私,相继出台了区纪委、监察局内部监督实施办法,并成立“自律委员会”,区纪委书记任委员会主任,副书记任副主任,成员由常委组成,专门负责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实施监督。区纪委每半年将纪检监察工作取得的成效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定期不定期邀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评议组对纪检监察工作进行评议,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外部监督。
(三)昆明市纪委的主要经验
仇和同志到云南省任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以来,非常重视机关作风建设,全力开展了以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为目的机关作风大整顿,并组织制订了《昆明市领导干部问责制办法》。要求市委、市政府所有部门都必须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在《昆明日报》公开领导干部的工作电话,并对各级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制、服务承诺制。市纪委、监察局具体负责对各部门的服务承诺进行监督,对领导干部实施问责。同时,市纪委、监察局的工作也受全社会的监督。昆明市纪委的领导同志说,“昆明市委、市政府这次整治活动力度之大,效果之明显是前所未有的,各级干部都感受到工作上有很大的压力,但人民群众是非常欢迎和赞许的”。
二、纪检监察内部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纪检监察机关,肩负党和人民的重托,承担着反腐倡廉的重任。应该说,自恢复纪检监察机构以来,在惩治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的威信和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方面,确实发挥了别的机关无法替代的作用,老百姓对此也是充分肯定的。无庸讳言,我们也应看到纪检监察机关在自身建设和内部监督方面,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存在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归纳起来:
(一)纪检监察内部监督出现“三失”
1、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失灵”。一方面,自律意识不强,存在“四多四少”现象(即谈工作多谈思想少,谈现象多谈实质少,谈宏观多谈具体少,谈优点多谈问题少),绕道而行,避实就虚;
另一方面,正常的党内思想斗争和批评难展开,错误认为“批评上级仕途错,批评同级麻烦多,批评下级选票落”,结果庸俗了党内政治生
活。
2、执行民主集中制“失硬”。一是在民主作风上,开言纳谏不够,民主意识淡化,重大问题决策审批程序不规范,制约措施不到位。过去,在研究重大问题时,往往出现“一把手”定“调子”,书记会代替常委会的情况。二是在组织观念和思考、处理问题时,权责没有统一,有的滥用职权,我行我素,我说怎么办就怎么办。个别领导甚至办关系案、人情案、利益案,领导说查就查,说存就存,说停就停。三是在干部管理上,仍存在凭领导个人意志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讲关系、搞亲疏、凭感觉,助长了少数干部“只对领导迎合,不向群众负责”等不良现象。
3、监督制约机制“失力”。一是上级对下级监督漂浮不实,“关爱”有加,监督作用难以发挥。二是党组织对党员监督松散不严,领导“训话”、组织学习读报代替监督,组织监督功能流于形式。三是纪检监察干部相互监督处于“游离”状态,盛行“多栽花少挑刺,留下人情好办事”的好人主义。四是机构监督乏力。在现行体制下,纪检监察机构地位和职能受限,出现“监督上级有难度,监督同级没力度,监督下级缺强度”现象。
(二)纪检监察内部监督出现“三不对称”
一是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素质不对称。多年来,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尤其是一些领导干部未能真正解放思想,提高素质,反而认为自己的水平不错,而实际离中纪委的要求相差甚远。具体表现在领导分管工作呈现“诸侯割据”、各管一方现象,缺乏整体协同作战意识;
部分领导工作计划性、前瞻性不够,经常是工作走到哪算到哪,上级叫怎么做就怎么做,甚至有时拍脑袋安排工作;
由于管理上的不规范,导致有的领导按照自己的好恶来处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甚至有的个别领导利用手中的权力换取个人的最大私利。如有的以自己的亲疏来处理群众的信访举报问题,有的在查处重大案件时按自己的主观想象来决定案件的深浅,甚至从中以信谋私、以案谋私、以纪谋私。
二是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不对称。现在,对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仍然是提倡以内部自觉遵纪守法为主、外部监督为辅的格局,市纪委、监察局每年除了向市人大、政协通报工作情况外,只在纪委全会上作个工作报告就了事了。
三是体制与机制不对称。我们的体制是在党的领导下,实行层级领导,但在机制上确有一定的不均衡性。例如在党内监督已逐步形成了惩防体系,但在党外监督仍然处于初级阶段。
(三)纪检监察内部监督呈现“三个失调”
一是思想观念与形势要求“失调”。新的历史时期势必赋予纪检监察工作新的使命。前几年,我们由于固步自封,思想不解放,观念出现“沉积”,没有走出去向人家学习,使得我们的工作出现了滞后。纪检监察工作虽然做了不少,但“亮点”不多,更没有多少值得推广的东西,囿于一隅,自我陶醉。
二是制度与监管“失调”。各项制度制定了一大堆,但就有一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甚至领导干部带头破坏制度,把制度放一边。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和领导把党的信任,人民给的权力视为自己的特权,不受约束,在接待、各项经费支出等方面都是分管或主管领导说了算,有的甚至出现拿现金打白条的情况。
三是选人、用人“内分泌失调”。纪检监察机关在选人、用人上出现监督不到位现象。长期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隐蔽性和封闭性。选拔任用干部,未能按正常程序,往往是领导提名,书记会定调,常委会表态,再到群众“推荐”打“√”,让本应该早公开的情况神秘化了,使得要官、跑官、卖官、买官的人有了市场。
(四)造成纪检监察内部监督弱化主要原因
1、自我监督意识谈薄。有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上存在着“三怕三不”意识。一是下级对上级监督怕打击报复,群众中流传一句话“不怕领导扔‘炸弹’,就怕领导扔‘小鞋’”,所以不敢监督;
二是上级对下级监督怕失去群众基础,不愿监督;
三是领导班子内部互相监督怕伤情面,不便监督。
2、监督视野狭窄。其一,长期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把查处党内腐败分子视为最高职责,但忽视了纪检监察干部自己也是党内监督的对象;
其二纪检监察机关“包打天下”惟我独尊,只拿“手电筒”照别人,不拿“镜子”照自己。
3、机构缺失,机制不健全。一是缺乏一个内部专门的监督机构。二是缺乏规范性、权威性强的纪检监察内部监督法规条例。三是缺乏系统的、操作性强的“内循环”和“外循环”监督体系。四是缺乏科学严谨的“在线”监督保障机制。
三、加强和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途径和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和产生的原因,我们认为,纪检监察干部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也容易受各种利益的诱惑。为了保持纪检监察队伍的廉洁性和纪检监察权力不被滥用,除了运用常规的教育、查处、再教育的方法外,还应该运用现代科学的手段强化内部监督,以保障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真正使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特此建议:
第一,增设一个新的内部监督机构。按照党要管党、纪要管纪的原则,建议市级以上纪委、监察机关成立一个内部监督室(或内部监督管理组),负责本委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干部监督检查工作。为了便于开展工作,更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内部监督室的监督检查工作应直接受纪委书记领导并向纪委书记负责。室(组)领导实行高配,市纪委内部监督室主任(组长)为正处级,副主任为副处级。监督室人员必须在纪检监察系统连续工作5年以上,有过硬的政治素质,有较全面的纪检监察业务水平,有较强的党性和好的人品。内设机构(室、组)配置人员3-5人。其主要职责:专门监督检查本级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从政的廉洁性,履行职责的正确性、行使权力的合法性和执行纪律的公正性问题,并依据有关规定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第二,引入iso质量认证管理模式,强化内部监管。iso质量认证管理是一个先进的“国际标准化”质量管理模式,纪检监察内部实行iso质量认证管理有以下几点好处:一是利用这一先进技术作为手段把各项制度和规范的东西进行“编程”并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网络固定下来。二是强化办事过程的监督管理,把办事流程(亦叫办事程序)固化后,记录、存档办事结果,就象高速公路的监视器,没有任何人为因素。三是实行iso质量认证管理不会削弱纪检监察工作和领导的权力,实际更强化了领导对全局的制控能力。iso认证质量管理说到底就是实行一种客观、真实、公正、规范的“在线”管理。通过这种管理,使我们的工作真正实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三,加强“内外循环”监督。重点是逐步实行纪检监察工作公开透明,从实际出发尽量减少纪检监察工作的神秘感,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如借鉴兰州市纪委、监察局的做法,聘请社会各类专家为特邀监察员。让特邀监察员参与案件检查和审理工作,在参与中实施监督。同时,定期、不定期在新闻媒体公开纪检监察工作,纪委、监察局还要经常向人大、政协、老干、民主党派等通报工作,接受他们的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室也要定期或不定期的与外部监督组织交流情况,接受监督。
第四,建立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激励机制。纪检监察机关是执行党纪、政纪的主体,一言一行,倍受关注,纪检监察干部出了问题,在社会上影响很大。因此建议: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在模范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同时,也要对他们的模范行为进行表彰和奖励(就象计划生育奖一样),并形成制度。明确规定,凡在纪检监察系统工作,年终总结评比时,对一年来能模范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给予1-2万元奖励。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的,给予2-3万元奖励。在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上退休,退休前没有发生过违纪违法问题的,给予5-8万元奖励。
当然,对那些隐瞒违纪事实,骗取奖金的,一经查实,不但要责令其退回全部奖金,还必须依其违纪违法事实加重处分。通过实行这种激励机制,弘扬正气,在纪检监察队伍中,形成一种人人守纪律,有原则,敢讲真话、实话、直话,廉洁向上的良好工作氛围。
我们认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是一个新的课题,也是必须要解决的课题。党内要“环保”,纪检监察机关更要“环保”,打铁先要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只有“自监到位,才能监天下”,才能把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的队伍;
才能有资格、有能力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第3篇: 关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纪检监察机关调研报告
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也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前提条件。随着新形势的发展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的要求越来越高,在继续保持案件查处强劲势头的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能否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新思路,在案件查处中坚持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关系到案件查办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案件质量的高低。笔者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研究,发现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将直接制约办案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的贯彻落实,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一、存在的问题
从调研的情况看,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四个问题:
一是办案程序有瑕疵。主要表现在,有的立案、调查、审结时限有超期限情况,且未办理延长时间的报批手续;
有的错误事实见面材料未与被调查人见面,有的见面材料在调查报告之后;
有的对突发性事件采取突击审理方式,有的审理人员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直接参与案件的调查。
二是证据收集不规范。主要表现为,有的没有依照法定程序及方法收集和认定证据,定性要素不够充分;
有的证据来源不明确,存有多次复印的现象;
有的证据之间的关联性不足,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尤其是贪污贿赂类方面的案件,过分依赖言辞证据而缺乏相关的书证、物证支撑。
三是办案行为不文明。有的办案人员,将被调查人员放在对立面上,对被调查人持有私人情绪,以致对被调查人员的合法权益和诉求视而不见;
有的为了达到快速结案的目的,个别地方甚至有指供诱供、变相体罚现象,或从精神上侮辱、从言语上刺激被调查人等不文明行为。
四是职责履行不到位。有些案件违背法律条规进行处理,如被判刑人员未开除党籍或公职;
从轻、减轻情节使用不规范,有些将非法定情节也作为从轻减轻的处分依据;
有的不能正确处理查办案件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存在有案不查、处理不严、纪律处分执行不落实的情况。
第4篇: 关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乡镇纪检监察机关三转问题调研报告
十八大以来,为进一步加强纪检队伍自身建设,中央纪委监察部根据新形势提出了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要求,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的方向、原则和基本遵循,体现了党从更深层次上把握了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规律。乡镇纪检监察组织作为基层执纪机构,面对新形势,如何实现“三转”成为提高纪检监察机关 履职能力的关键,需要不断探索和实践。 一、xx乡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主要做法 争取党委政府重视,统一思想认识 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要求,离不开党委政府的支持。xx乡及时召开乡党政班子会和纪委会议,深入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深刻理解中央纪委“三转”的重要内涵和基本要求,争取主要领导对纪检监察机关科学履职的理解,克服思想不重视、等待观望等模糊认识,摈弃僵化思维和陈旧工作模式,解决职能泛化和弱化的问题,做到态度坚决、行动自觉,扎实有效地推动“三转”任务落实。 厘清职责,明晰职能 一是阵地建设较规范。xx乡纪检监察机关现有一名纪委书记、一名纪委副书记及一名纪委委员。配置了专门的办公室,并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办公设备。二是分工更加科学。为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的能力,在分工上进一步精简效能,突出主业,纪委书记不兼管除党风廉政以外的其他五票工作,促使纪检队伍进一步集中力量和时间抓好纪检监察业务工作。 聚焦中心任务,创新机制,转变工作方式 一是变直接参与为督查办理。根据相关规定,乡镇纪委不直接参与人事财务、重点工程及招商引资等中心工作,为了更大程度的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作用,乡纪委工作方式变直接参与为督查办理,督促各职能线履职尽责,对各项工作推进程度和完成效果按期督办,对工作拖沓、办理不力、影响全局工作的进行通报。 二是变上访为下访。目前,随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全面展开,乡党委创新载体,搭建“做群众贴心人,当发展排头兵”平台,全体乡、村干部下村入户走访群众,乡纪委把干部下访作为一项硬性工作措施,通过多下基层,广泛接触群众,及时了解信访信息,掌握信访动态,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抓重点部门监察,防微杜渐。加大对国土、规划、民政等具有执法权或财政权的重点部门监察力度,由纪委对工作人员进行警示谈话,严防工作人员发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尽职尽责、索拿卡要行为。 加强队伍建设,转变作风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严明队伍政治纪律。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纪委干部带头学习中央、省、市、区关于干部作风的若干规定、《廉政准则》、《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等文件,坚定信念,确保政令畅通。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机关《考勤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公车运行制度》,加强对政府干部职工的管理力度,促进了工作作风的转变,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工作时间打牌、玩游戏、看电影等现象得到有效控制,XX年三公经费支出减少30万元以上。三是坚决执行上级有关决定决议,加大宣传力度,预防违规赈酒、违规买卖土地、建私房、索拿卡要等现象发生。XX年xx乡纪委干部未发生一起违纪违规事件。 二、“三转”面临的矛盾和困难 纪检队伍力量薄弱,职能体现不足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人员分工上兼职较多。纪委书记虽然不参与中心工作,但仍然分管人大及党群线业务,线上工作任务重,应付会议和调研检查多,且多属于即时型工作,无预见性,无法提前统筹安排。此外,乡纪委班子三名成员中一名纪委委员已退休,纪委副书记兼任党政办主任和多条分线秘书,占据精力多,从而在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主业工作上精力较少。二是村级纪检队伍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已成立2年,但大多成员一直认为自己的主责是配合村支两委开展村务工作,工作时对村支两委采取下级对上级的“请示”态度,有依赖性,不独立,无主见。且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本身文化程度有限,无经费,工资刺激小,工作积极性不高,加之村民的长期以来只认村书记村长的传统思想,村务监督委员会地位得不到体现,作用也就无法发挥。三是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乡镇纪委干部中仅有纪委书记接受过几次区级培训,但纪委书记一般只安排工作,具体工作都是纪委副书记在实际操作,由于不懂业务,只能闭门造车,存在办案无章法、卷宗不规范等现象,无法应付新形势下复杂的案件查办工作。 工作体制不健全,方式转变乏力 一是体制上纪检工作缺乏独立性。现行体制明文规定,乡镇纪委是在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这种体制针对性不强,缺乏基层现有的特点。而在实际工作中,乡镇纪委往往是在同级党委的绝对领导和控制下做事。如今年是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年和换届年,在抓好乡镇日常工作的同时,主要精力占据在教育实践活动和村支两委换届两项重点工作上,乡镇纪委开展其他工作要看党委的“脸色”,只能暂时放一放。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乡镇纪委能否正确履行职责,工作成效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委书记,这是基层纪委工作的最大特点,也是难点。二是机制上纪检工作监督乏力。在对外部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区级垂直管理,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乡镇纪委仅凭一纸通报难以造成震慑,对其影响不大,导致乡镇纪委监督困难。 基层地位受限,作风转变疲软 自中央提出要“精简文风会风”、“多下基层调研”后,省、市、区各级机关积极响应号召,将更多精力安排在下乡调研上,乡镇作为一线的基层单位,不得不耗费更多的精力接待领导、应付调研、撰写调研材料,纪委干部同样不能避免,本已沉在“田间地头的身子”也不得不浮在“下面的上面”,疲于迎接各种调研和汇报材料准备,走村入户转作风也就渐渐流于形式,难以坚持见成效。 三、工作建议 加强制度完善,规范职责 一是出台规范性工作意见,明确乡镇纪委职责内容。建议由区纪委或区委直接下文,界定纪委干部分工范围。纪委书记不可交叉任职,不得分管其他任何除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若由于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必须兼职,则可以考虑设置专职纪委副书记,但不得参与其他综合性工作,不承担其他分线的秘书责任。确保纪委干部有充分时间进行本职工作。 二是强化考核机制,科学制定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实施细则,以平时工作完成情况为主,年终资料考核为辅,减轻纪检干部工作压力。明确党委“一把手”是纪检工作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提高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对乡镇纪委工作的认识。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并作为评优选先、提拔使用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三是建立培训机制。强化办案队伍业务水平,采取跟班学习、轮训等方式,提高干部素质。培训对象不能仅限于各机关纪委负责人,对从事纪检具体业务的工作人员,上级纪检部门更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对乡镇纪委在工作或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区纪委要改变命令和限期交办的工作方式,主动帮助解决,帮助其克服畏难情绪,增强工作信心。 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 制度规定要科学合理,切合实际。上级机关发文针对性不强,乡镇纪委和区直单位纪检系统由于单位性质不同,职责也不同,应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对区直机关在基层开展调研活动和日常工作检查出台规范性意见,对乡镇的调研活动以实地查看为主,座谈为辅,一般不要求书面汇报材料;
对村级的走访调研无必要的可不经乡镇过度,无需乡镇干部陪同。不能减轻了上面的文风会风,却加深了基层的文山会海。绩效考核以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及硬性指标为主,降低年终迎检资料考核比例。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纪委干部党性观念教育,认真开展党风廉政理论学习,认真领会中央精神,带头做到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要坚持原则、改进作风、作出表率,加强业务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履职行责的能力。 二是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力量。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基层纪检队伍的重要力量,在财务管理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上具有重大监督权力,其作用的发挥直接关系到村依法行政和民主程度的体现。上级纪委、乡镇党委政府应该对监督委员会给予更多重视,不能选举出来了就放任大流,不管不问。要明确规范其权力和义务,加深监督委员会的自我认识,增强工作信心和责任感,鼓励其多向乡党委政府或纪委汇报沟通。 三是在经济和政治待遇上给予双重保障,提高纪委干部工作积极性。乡镇纪委至今没有专项工作经费,连基本的办公设备都是由乡党委政府配置,财务上的不独立造成了工作上的依附性。办案、监察等工作开展要看党委“表态”,一年只能应付性的查办一两个任务性案件,无法做到有案必查。
第5篇: 关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局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监督情况调研报告根据区纪委10月19日《调研通知》的要求,我们对局属单位进行了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监督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纪检组在对本局下属单位人、财、物实施监督的现状
农林局(同时挂牌水产局、农机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农业、林业、畜牧、水产、农机等行业生产与管理的职能部门,局机关现有职能股室*个(办公室、农业股、综合股),所属职能单位**个(绿委办、蔬菜办、能源办、执法大队、农技站、林果站、畜牧站、动检所、农机监理所、水产站、农广校),共有行政在编在岗人员*人,事业在编在岗人员**人。
通过调研,在广泛听取干部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过疏理分析,我们认为纪检组在对单位的人、财、物等监督上发挥了一定的职能作用的。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一是抓好经常性的教育,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夯实拒腐防变基础。首先进行了共产党员先进性、理想信念、宗旨意义、从政道德、、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其次,把法纪教育、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纳入干部的选拔使用过程,做
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三是高度重视提高干部的学习能力,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的学习,通过抓班子、带队伍、抓机关、带基层,确保干部队伍素质有效提高,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和能力。
二是始终坚持正确的干部任用机制,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在干部选拔上,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在选拔任用干部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做到没有经过民主推荐或票数达不到要求的不提名,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讨论,党组集体讨论时多数不赞成的不通过,今年来,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经局党组研究被推荐或已提任到各站所任职的干部,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三是严格财务管理,完善了财务制度。在经费开支中严格明确费用审批权和规范费用审批程序,坚持大额开支集体审议,日常开支“一支笔”审批的费用审批制度。认真抓好大宗物品采购招投标制度,有效地防止招投标中的暗箱操作和弄虚作假等行为。在吃喝招待上,坚持招待审批制度,按招待的相关规定,实行对口和标准招待,私自吃请或超标准招待的一律由当事人自负。
四是严格加强对单位公物的管理监督,及时登记、建立台帐。农林局单位较多,办公分散,为了防止公物的损坏和
流失,制定下发了加强公物管理办法和奖惩措施,各单位都设有公物管理员,局里定期对各单位的贵重物品(电脑、空调)进行检查,对购臵新物品要履行审批制度,对私自购买贵重物品的单位领导要追究责任。二、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农林局纪检组在对单位人、财、物实施监督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受到全局同志的认可。但在实施监督中还存在死角,个别单位和个别同志的身上还存在着一些违规的现象,如个人私自倒卖生猪检疫证,个别单位私自设立小金库等现象。
存在的困难。农林局在区直机关中是较大的局,业务上和市里对应5个部门,几乎涉及农口各个方面,事情很多,但80%人员为自收自支和差额拨款,大部分单位资金紧缺,有的单位连人员工资都不能按时发出,财政每年拔给全局里办公、工资及事业经费只有72万元,办公经费极为紧张,再加上招商引资客商招待,平时车辆保障等费用支出较大,使一些单位无力承受,致使个别人和个别单位动起了歪脑筋。同时也给纪检进行有效监督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三、对策
通过调研,大家认为,纪检部门要想对所在单位的人、财、物的管理成为规范化,必须采取7个方面的对策。对策一:抓教育,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教育是构建和预防腐败的基础。要完善和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新格局,必须切实加强廉政文化教育。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共产党员先进性、理想信念、宗旨意识、从政道德、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其次,要把法纪教育、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第三,要高度重视提高干部学习能力,突出抓好各级班子和机关干部的学习,通过抓班了、带队伍,抓机关、带基层,确保干部队伍素质有效提高,增强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
对策二:抓制度,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抓制度,重点是要完善和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从容易产生腐败的工作环节入手,有效防止腐败的发生。首先,要不断完善和严格落实各项廉政制度规定。执行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礼品礼金上缴登记、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对策三:抓监督,制约腐败行为的发生
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要以领导干部和权力集中的执法环节、人员为重点,推进关口前移、过程监控,充分发挥监督在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中的关键作用。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接受监督,切实纠正把上级监督看作是对自己不信任,把同级监督看作是和自己过不去,把下级监督看作是对自己不尊重的错误思想,全面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做到上下监督、左右监督,形成相互监督的合力。二是在人事管理方面,重点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在财务管理方面,重点对大宗物品采购、固定资产使用和管理、接待费支出等进行监督;
三是要加强外部监督。坚持落实特邀监督员制度,广泛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民主党派、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
对策四:抓班子,确保政令畅通权力透明
大量事实证明,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能够带出一支优秀的干部队伍。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既是提高领导班子感召力、创造力的基本要求,更是反腐倡廉取得实效的一个关键。一是要在执行力、落实力、监督检查力上狠下功夫,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各项
具体规定,认真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二是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林系统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的决议,严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三是要不断加大巡视工作力度,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建设。四是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约束机制,提高领导干部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五是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凡是重大决策以及与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权力运作的透明度。
对策五:抓惩处,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依法依纪查处腐败,是维护党纪政纪严肃必的重要方面。要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力腐败分子,做到查一个教育一方。对重大案件,不论涉及到哪个部门、哪个人,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查案不结的单位和有关人员,不管是谁,一定要追究责任。要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和比较强烈的问题,要认真做好初查工作。要继续抓好涉农案件的查处工作,特别是对涉农案件中存在的干部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熟练、管理不到位甚至参与作案的,一律严肃查处。对策六:抓服务,努力构建和谐服务环境
行政机关必须进一步强化提高依法行政、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意识和能力,倾听群众呼声,认真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借、赊”等问题,切实保护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对策七:抓保障,充分维护干部的工作热情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涉及到人的问题,必须慎之又慎,既要开展好工作,又要切实保护好、维护好干部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查办案件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政纪为准绳,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严格遵守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保障被调查处理人的合法权利。同时,要尽力创造一个“不愿贪”的环境,坚决落实和完善最低经费保障线制度,确保基本支出经费能够满足基层部门正常开展工作的基本需要。各级领导要切实关心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为干部办实事、办好事,尽力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廉政执法环境。
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