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有企业保密工作制度(完整),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国有企业保密工作制度3篇
【篇1】国有企业保密工作制度
保密工作制度
保密工作制度
为加强部机关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省委组织部及市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领导小组职责
(一)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主任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部长担任,副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和有关法规制度。
(三)审定部机关年度保密工作要点,召开保密工作会议,部署保密工作任务。
(四)指导、协调、督促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保密工作。
(五)对重大涉密事件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向市保密局报告。
(六)在部长办公会领导下,负责督促检查保密工作和本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保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一)保密责任制度。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在主任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对保密工作负责,各科室分工负责。
(二)例会制度。保密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
三、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在保密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保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制定年度保密工作要点,报保密领导小组审定,组织召开保密工作会议。
(三)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和涉密人员培训工作。
(四)确定部机关范围内的保密事项和密级。
(五)协调、指导部机关重要涉密活动、会议、涉密事项的保密工作。
(六)组织开展保密安全检查。
(七)对重大涉密事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保密领导小组报告。
(八)负责部机关保密技术应用和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九)负责同保密局的日常沟通、联系。
(十)完成保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保密范围
(一)酝酿中的市及县(市、区)党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会议换届人事安排方案。
(二)酝酿中的党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划、方案。
(三)未公布的县级以上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调整意见、方案以及审批中的干部任免、调动事项。
(四)市管干部和部管干部汇总名单。
(五)干部档案、干部考察材料。
(六)公开选拔干部的试题及有关资料。
(七)市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
(八)党组织、党员、干部、人才、公务员、领导班子配备情况和后备干部的统计报表、数据、资料。
(九)市管后备干部情况。
(十)反映市管干部和部管干部问题的信函、摘报、谈话记录、报告调查和审查过程中的有关材料。
(十一)部内各科室计算机存储的属于保密范围的信息资料及计算机安全保密措施。
(十二)其它保密事项。
五、定密工作
(一)定密工作是指部机关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包括文件、资料、光碟、软盘、U盘、移动硬盘、计算机终端等),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确定密级坚持谁生产谁确定的原则,做到合法、准确、及时、经常、依法管理。
(二)部机关秘密及其密级的确定。承办人员根据中组部、国家保密局印发的《组织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中组发〔2001〕14号)进行对照,准确“对号入座”,提出拟定密级的意见。从拟定之日起按照拟定密级保管。密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对拟定的密级进行审核。
(三)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确定或有争议的事项,报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予以确定。
(四)涉密载体密级已经确定的,应标明密级和保管期限。
(五)国际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变更及解密:
1.国家秘密事项保密期限届满无特殊规定的自行解码。秘密事项在保密期限内,因情况变化,不需继续保密的可以解码。
2.对解密后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可作为内部事项管理。
3.对部机关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变更密级,变更保密期限或解码,由承办人员提出意见送办公室审定,报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审批。
六、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的确定
(一)市委组织部机关保密工作要害部门和部位,根据涉密程度确定。
(二)要害部门:办公室(机关党总支)、干部一科、干部二科、干部监督一室(举报中心)、干部监督二室、组织员办公室。
(三)要害部位:部领导办公室、干部档案室、统计工作岗位(党组织、党员、干部、公务员)、干部考察任免工作岗位、干部监督工作岗位、各科室综合工作岗位、各科室兼职保密员工作岗位。
七、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的保密管理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的保密管理,保密领导小组与各科室兼职保密员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
(二)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所在科室应制定相应的重点防范措施,建立和落实相关制度,形成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的综合防范体系。
(三)对产生秘密较多的重要工作,或在一个时期内传递秘密比较频繁的重要部门,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临时性保密措施。
(四)加强对核心涉密人员的教育管理。对核心涉密人员上岗、在岗、离岗各个环节制定严格规定,实行严格监督。
(五)加强对计算机和涉密载体的管理。严格管理涉密计算机,严格执行计算机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U盘、移动硬盘和光盘等存储介质,无特殊情况不得将涉密载体带回家中或在其他公共场所使用。不得擅自复制、留存工作中有关涉密信息。
八、涉密文件的保密管理
(一)各科室对发出、收进和内部传递的涉密文件、电报、刊物、资料等必须认真登记、编号,呈阅转办应迅速、准确,退回时应及时销号,做到手续严密,责任分明。
(二)涉密文件应确定专人保管。一般情况下,保管涉密文件人员与指定阅读人员之间只能是直接的交接,不允许他人间接转递,以免涉密文件丢失。保管涉密文件的人员如外出,应指定专人临时接替其工作,并做好交接工作。
(三)涉密文件传阅完毕,应及时交回办公室。涉密文件传阅周期一般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电报、快件、急件必须快传、快阅、快退。办公室每半年对涉密文件进行一次清理。
(四)由于工作需要借用涉密文件,应办理借阅手续,并妥善保管,按期归还。借阅一般涉密文件,由办公室主任批准;
调阅部长办公会记录,需经部长批准。一般不向外单位借阅涉密文件原件。
(五)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将涉密文件带回家或带到公共场所,机要人员外出递送绝密文件应配备专车,实行二人护送制。
(六)领导同志必须在自己办公室阅读重要涉密文件,阅后亲自交保密人员。办公室负责部领导保密文件的清退工作。
(七)涉密文件原则上不得复制,因工作需要必须复制的需经制发机关允许,再经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复制文件应加盖单位戳记,并视同原文件管理。
(八)涉密文件的成文草稿,应同正式文件一样登记和管理,除必须存档的以外,应当有监督地销毁,涉密文件装订后的剩页,也必须监督销毁。
(九)销毁文件必须由办公室或保管涉密文件的人员登记,交保密局实施。销毁的全过程应有专人护送并进行现场严密监督,销毁干净,不留残屑。严禁将涉密文件当作废品出售或当作垃圾随意扔掉。
(十)文书和保管涉密文件的同志调动工作时,必须对自己经办、管理的涉密文件进行清理,登记造册,经有关领导签字,与接替人员办理移交手续。
(十一)工作人员办公桌上,平时严禁乱放涉密文件;
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必须将涉密文件收存好。节假日期间应封存文件,并对重点保密部门进行查封。
(十二)应销毁文件可暂时存放在相对安全的指定地点,定期由办公室统一交市保密局销毁。
九、涉密会议保密管理
(一)召开涉密会议前应认真研究安全保密措施,对会场和与会人员住地进行必要的保密检查。
(二)涉密会议应当选择在具有保密条件、保证会议秘密安全的场所召开。
(三)严格掌握出席、列席涉密会议人员。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四)明确会议保密纪律,不得对外泄露会议内容;
绝密文件只能在会议室内使用,会后立即收回;
凡规定不准记录的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或录音。
(五)禁止使用无线扩音设备。
(六)需要新闻媒体报道的稿件,必须送会议主办方和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审核。
(七)涉密会议应指派专人管理会议文件和材料,管理人员必须严守保密规定,对会议文件和材料进行全程保密管理。
(八)与会人员对会议文件、材料、记录本要妥善保管。
(九)会议结束时,要求收回的文件、材料应如数收回;
需要与会者带回传达贯彻的文件、材料应严格按照携带密件外出的规定携带;
文件带回单位后,应及时交保密员按密件管理规定妥善保管。
(十)会议结束后应及时清点文件,清查会议场所及住地,以防文件、资料、笔记本等散失。
十、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家属、子女、亲友面前和公共场所谈论秘密。
(八)不在不安全的地方存放涉密文件。
(九)不通过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
(十)不携带涉密文件、涉密笔记本电脑或移动存储设备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十一、责任追究
涉密人员未严格执行本制度,造成涉密文件和存有涉密内容的笔记本电脑及移动设备遗失的,或发生失密、泄密事件,以及违反保密工作纪律的,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十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市委组织部全体干部。
【篇2】国有企业保密工作制度
中共涧西区纪委驻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纪检组
保密工作制度
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模范遵守国家保密法规,是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职责,根据国家保密法规的规定,结合纪检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严守纪检监察工作秘密。对上级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指示、批示;
纪检监察计划、规划、重大决策;
清查重大案件的执行方案,立案调查材料及领导批示;
重要检举揭发材料,涉外案件的有关材料和情报等,加强管理,严格保密,防止丢失和扩散。
二、不该自己知道的党和国家秘密及重大案情不问、不看;
自己查办的案件不与无关人员谈论;
不在私人通信、通讯中涉及重大案件和秘密内容,不与家属、子女、亲友谈论党和国家秘密。
三、不准携带秘密文件到公共场所;
不准将案件材料带出办公室阅办;
不得与外部无关人员谈论未公开的案件;
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案情及党和国家秘密。
四、加强对文件的管理,建立案件材料和重要文件专传制度,专人办理传送,一般不得横传;
秘级以上文件存放在保密橱柜内。
五、严格遵守秘密文件的借用制度。不准擅自复制、外传案情材料和秘密文件,需要摘录内容的,应使用保密本。
六、严防丢失秘密文件和案情材料。需携带秘密材料外出时,要经委、局领导批准,并认真办理登记手续。
七、工作调离时,认真清退自己经管的文件、资料及保密本;
各种文件、资料,要定期清理,按时归档、清退,销毁机密、秘密文件必须认真登记,由2人以上监销。
八、在宣传报道中,不提泄露国家秘密事项,凡涉及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案件,要严格把关,并报纪检组领导批准。
九、未经组织批准,个人不得与外国的机关、团体、人员往来,在涉外活动中,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十、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经常进行保密检查。如发现失、泄密时,要及时报告,并对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
【篇3】国有企业保密工作制度
拟 编
审 核
批 准
标题:
王兴江
陈王平
陈和祥
保密工作制度
生效日期
文件编号
2006.09
ZDHB01-03
保密工作制度
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技术和经营秘密,促使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司技术保密制度。
一、为贯彻党和国家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指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劳动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规精神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室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保密工作制度,主管本公司的技术保密工作。属于国家和公司的保密文件资料和物品统一由资料室分类管理。
三、公司技术保密范围:
1、属于公司技术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
2、属于出国实习、外出开会学习、或者对外交流等科技活动中带回的技术资料和物品;
3、属于公司正在实施或者正生产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样品;
4、属于公司管理的科学技术文件资料和物品;
5、属于职务性技术研究成果方面的文件和物品;
6、其它有关技术管理文件资料。
7.机床说明书和电脑软件、配件、驱动等易遗失物品
四、涉及公司技术秘密的单位(班组),应当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落实各项保密措施,使所属人员明确树立保密意识,知悉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制度。
五、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签订技术保密协议书。
六、参观、接待保密制度
1、经理办公室是参观接待的主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来我公司的所有人员应热情、礼貌接待。凡来洽谈业务的外部人员,应首先进行登记来人姓名、工作单位、来公司时间,然后通知相关人员见面。凡需出入生产现场的外来人员,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由我公司陪同人员引入,未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员工有权谢绝入内。
2、经批准可进入现场的外来人员要并严格服从公司有关人员的管理,严禁在现场录像拍照,严禁翻动产品、设备和仪器等。对外来人员涉及技术管理方面的询问、探讨,相关公司内人员应谢绝回答。
3、陪同人员在陪同中严禁讲解工艺技术秘密、设备精度、生产能力、材料性能等事项,职工更不得与参观人员交谈本公司的工艺技术及生产能力,设备负荷大小等问题,任何人不得陪同参观者观看公司的作业指导书及质量原始记录。
七、技术文件资料和管理文件资料保密制度:
1、科技文件资料和管理文件资料是公司的宝贵财富。属于国家和公司的保密文件资料档案,统一由资料员管理。各单位应严格按IS09000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经技术人员、各主管领导会签完后,资料员分类管理。
2、属于公司的工艺技术资料,不准携带外出、摘抄、翻印、拍照。特殊情况必须携带、摘抄、翻印、拍照时,需经保密领导小组同意,公司领导批准,履行必要的相关书面手续,承担保密义务,方可进行。
3、因工作需要可以借阅公司秘密文件、资料,履行相关借阅的书面手续,并按约定归还,不得转借任何人。
4、技术资料的调拨、索取、引用、汇编、向外提供工作,需经公司保密领导小组同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任何个人无权自行办理。向外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得擅自改变原件的保密性。
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应采取保密措施。
①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②指定参加会议的人员;
③依照保密原则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资料;
④限定会议内容的传达及范围。
6、涉及公司秘密的重要活动,可以制定专项保密方案,档案室同意后,共同组织实施方案。
7、执行本公司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条件所生产的技术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公司。公司对生成研究等新技术任务,做出贡献,成绩显著的技术人员进行必要的奖励。
8、涉及技术保密的工作人员应加强保密教育,规范个人言行,切实全面履行保密义务,以主人翁的态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9、公司科技文件、资料的销毁,需经主管领导批准,登记,红头文件、行政管理文件、会议纪要等文件,每年年底由资料管理人员按文件签收人收回,并统一销毁。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处理所签收的文件及丢失文件。违者给予经济处罚500—1000元。
10、凡涉及工作机密的各种文件、资料、刊物、图纸、管理“软件”等,根据工作需要限定于一定范围内的人接触,严格履行保密审批手续。
11、对保密文件、资料、图纸要严格管理,登记归档,借阅手续齐全,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禁止将属于公司秘密文件、资料、技术参数及其它物品携带、传递、寄运到他厂及境外。
八、对外交流时的保密制度
1、在涉外活动中(包括推销产品、合作、外出学习和向用户提供技术服务等,必须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任何人都不得将公司己生成的产品和目前研制及自行设计、己开发的科技项目、新成果、新产品的性能、独有的工艺设计、资料、样品等,未经领导批准,私自向公司外人介绍和提供。
2、在对外合作中带回的技术文件、资料和物品一律交回,办理有关交回手续。根据平等互利原则对于第七条第(4)项情况,向外提供公司秘密,除按该条办理手续外,应该通过书面形式要求对方承诺保密义务。
3、拟发表的文章及学术会议的论文等,需经理室同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发表。其内容不允许涉及公司的技术秘密。
4、在业务洽谈及参观接触中,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保密制度。特别是不谈制作开发的科研项目,以及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的功能。公司的经济指标、经营状况、产品售价、材料供应、产地、型号等,不得向第二方透露。在经营过程中,如有必要,则要经总经理批准方可。
5、对外交往中,所需要拟寄出的样品或者对方索取的各种样品,经总经理认可后进行。任何人无权私自外寄和提供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样品。
九、发生泄密情况应当迅速查明被泄漏的内容、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围和严重程度、事件的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及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1、对于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它不正当手段索取公司技术秘密的行为要坚决的制止和揭露,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公司技术秘密,以及违约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所掌握的公司秘密行为是侵权的违约行为,要坚决的制止和揭露,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
十、公司从事接触技术保密工作人员因主客观因素调离或离开公司时,必须将借阅的文件资料和物品(包括复印件)、对外交往、合作时带回的文件、资料和物品一律交回、办理书面清退手续,方可离公司,离公司后十年内应该继续承担保密义务。
十一、奖惩
1、公司对以下表现之一的个人或者集体,经公司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奖励。
①在紧急情况下,保护公司秘密安全的;
②对泄露或者非法获取公司秘密的行为及时反映检举的;
③有证据证明发现他人泄露或者可能泄露公司秘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
④在公司保密技术开发、研究中取得显著成绩和重大成果的;
⑤长期经管公司秘密的工作人员,一贯忠于职守、确保公司技术秘密安全的;
2、对于泄漏公司技术秘密尚不构成刑事处罚,有下列情节之一,经公司会议研究决定,视情况给予经济重罚2OO0--20000元现金,解除合同(分处或合并处〉,或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①泄露公司技术秘密已造成损害后果的;
②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公司技术秘密的;
③泄露公司技术秘密危害不大,但次数较多或数字较大;
④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强制他人违约秘密制度的;
以上情况严重,损失较大可通过地方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于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制度自下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经理办公室。
推荐访问:工作制度 国有企业 保密 国有企业保密工作制度 国有企业保密工作制度 国企保密工作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