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6篇
【篇1】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XX学校因病缺课缺勤登记与追踪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传染病监测和预防,有效遏制学校传染病的流行,做到对传染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因病缺勤登记与病因追踪制度具体内容
教职工、学生因身体状况请假或缺勤,如有发热、咳嗽或其 他可疑的不适症状时,科室部负责人、班主任要对该职工或学生进行症状问询,并填写《学校因病缺勤人员登记表》(如出现症状明显的疑似传染病例时,需汇报学校防控办公室,联系疾控中心或120 送往就诊)。对缺勤在家的学生,班主任应通过电话等形式,保持联系,咨询该生离校返家后治疗情况、与疫区人员、传染病病人接触情况,详细记录其缺勤原因及相关情况。病愈返校学生,询问身体恢复情况,查看医院诊断证明材料,验证解除隔离材料。
二、康复复学制度
对已确诊或者疑似传染病的教职工、学生,班主任要及时报告给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好登记工作,及时上报教育局、或疾控中心。对治疗完毕后要求返校的教职工或学生,必须提供正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康复证明)由班主任报送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核实后方可返校。
三、实行报告责任制
班主任每天须认真填写《学校因病缺勤人员登记表》并按要求及时上交。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全校传染病疫情的统计工作,对各办公室、各班报告来的有传染病疑似症状和体征的师生进行筛查。对传染性疾病应当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四、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对拒不执行登记制度或瞒报、隐瞒、谎报的教职工、学生,将视情节,对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对执行制度不力造成传染病扩散的人员,将依法依纪查处。
【篇2】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2020学校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一、辅导员、班级学生干部和任课老师按照学生考勤制度的要求,认真清查班级学生考勤情况,如有学生缺课/缺勤,做好记载,及时上报。
二、辅导员根据上报情况,第一时间找到学生,了解学生缺课/缺勤原因,检测缺课/缺勤学生体温。如有体温异常,第一时间上报学院应急处置工作专班。
三、应急处置工作专班按照附件1中《体温异常学生处置办法》处理。如医院确诊,报党办院办,按照医疗机构治疗要求处理;
如未确诊,按照附件1中《集中隔离处置办法》处理;
如排除新冠肺炎,交回二级院校,合理治疗,自行监测身体健康状况。
四、学生一旦确诊、疑似,辅导员应统计学生同寝室、同班级等亲密接触者,按照附件1中《集中隔离处置办法》对其进行集中隔离。
五、学生病后复课。应按照附件1中《集中隔离解除隔离流程》,持有xx市第一人民医院查验医生开具的病愈复课证明,且集中隔离14天后,上报复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解除隔离。
六、疑似和亲密接触者,集中隔离5天后,按照附件1中《集中隔离解除隔离流程》,上报复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解除隔离。
2020学校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
为了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病人杜绝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的蔓延,认真做好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工作,保障学院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湖北省高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导方案》等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发现有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疑似症状的师生员工,应当及时到学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区检查。疑似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的,按照有关要求暂时隔离,不得再回班、回岗上课或上班,并通知学生家长或教职工家属进一步诊治。
2.凡经医院确诊患有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的师生员工,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院相关要求,即刻进行隔离治疗,不得到校上课或上班。
3.患有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的师生员工病愈且隔离期满后,应督促其到相关医院开具病愈证明,并将病愈证明上报学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区复核确认登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区出具复课或复工证明后,方可入校上课或上班。
4.学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区复核结论与师生员工的医院病愈证明不一致的,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区的结论为准,师生员工暂不返校上课或上班,并遵照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区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
5.若学生家长或教职工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学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区应立即将情况上报学院,由学院与市疾控中心等相关机构部门协商后做出是否返校的决定,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或教职工。
6.学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区出具的师生员工复课或复工证明应为一式两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区与师生员工各执一份。
7.学院医临时隔离点应将师生员工的诊断证明、病愈证明、复课或复工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8.师生员工无相关证明擅自复课或复工,导致学院其他师生员工感染的,学院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院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9.师生员工未经批准擅自复课或复工,或相关人员擅自安排无相关证明的师生员工复课或复工,造成后果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篇3】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为了加强校园师生安全防护,严肃学校规章制度的执行,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构建平安校园。学校的每日因假、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就是一项重要的预防措施。学校由政教处、班主任、考勤人员,校医每天执行因假、因病缺勤的登记,班主任追踪本班因病缺课缺勤学生情况。我校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有关要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本制度。
1.学校考勤人员每天早上、中午必须到校门口和各教室登记学生到校人数,向班主任、政教处报告缺勤学生人数。
2.各班班主任对于因假、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事假、病假情况和可能发生的情况,如有怀疑,应及时追查学生的缺勤的情况和原因,以做到对意外事件和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事、因病缺课学生人数予以统计与登记,并做好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要将联系情况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
4.学生因事、因病缺课时要事填写好学校专用请假条,班主任签好意见,经校长室或政教处审批之后方能离开校园,班主任及时电话告知家长。
5.班主任对病假学生边治疗边要求上学的同学及家长要做好说服劝止工作,在家中治疗休息,在校期间如有不适,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在家就医的要将就医结论报告学校。
6.对晨午检后没有发烧在班里上课的学生,班主任应实时观察学生精神状态检查学生中有无发热,咳嗽,咳痰,皮疹,腹泻,黄疸,结膜充血等症状,发现情况立及填写表格告知校医。
7.对因事、因病请假学生,在校期间有症状学生人数严禁瞒报、少报,如有因瞒报少报造成相关公共卫生事件将负相关刑事责任
8.如出现以下情况a在同一宿舍,班级一天内三例或者连续三天内多个学生(五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有共同用餐、饮水史b、发现不明原因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的高危学生C.有咳嗽咳痰大于等于二周疑似肺结核症状者,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必须在24小时内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9.学校教职工因病缺勤人员由教务处登记追踪。
【篇4】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2020年学校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的执行是及时掌握师生身体健康异常状况信息的保证,要确保对每位因病缺课(缺勤)的师生员工进行排查,详细记录。
1.班主任在晨、午检中发现有身体异常状况学生,应提醒其到医院就诊,请假和未请假而没到班的学生,要与家长取得联系,问清情况,做好记载。
2.班主任对于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当电话追踪(可以家访)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的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要及时了解学生患病的缺课的缺情况和可能的病因,要在24小时内将学生因病缺课的信息上报“黄冈市学生健康监测信息系统",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3.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天对因病缺课人数的统计与登记,并做好与因病缺课学生的联系工作,要将联系缺课情况报告学校疫情管理人员,并做进一步的家庭联系。
4.告知学生因病缺课时要向班主任请假,说明病因。
5.班主任对边治疗边要求上学的同学及家长要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在家中治疗休息,在校期间如有不适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在家就医的要将就医结论报告学校,并实行传染病复学医学诊断报告制度。
【篇5】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学校
因病缺勤、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责任领导:*
责任人:*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传染病监测和预防,有效遏制学校传染病的流行,做到对传染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因病缺勤登记与病因追踪制度具体内容
教职工、学生因身体状况请假或缺勤,如有发热、咳嗽或其 他可疑的不适症状时,科室部负责人、班主任要对该职工或学生 进行症状问询,并填写《水浸坪乡天鹅九年制学校因病缺勤人员登记表》(如出现症状明显的疑似传染病例时,需汇报学校防控办公室,联系卫生院或市疾控中心或 120送往就诊)。对缺勤在家的学生,班主任应通过电话等形式,保持联系,咨询该生离校返家后治疗情况、与疫区人员、传染病病人接触情况,详细记录其缺勤原因及相关情况。病愈返校学生,询问身体恢复情况,查看医院诊断证明材料,验证解除隔离材料。
2、康复复学制度
对已确诊或者疑似传染病的教职工、学生,班主任要及时报告给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好登记工作,及时上报教育局、或疾控中心。对治疗完毕后要求返校的教职工或学生,必须提供正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康复证明)由班主任报送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核实后方可返校。
三、实行报告责任制
班主任每天须认真填写《水浸坪乡天鹅九年制学校因病缺勤人员登记表》并按要求及时上交。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全校传染病疫情的统计工作,对各办公室、各班报告来的有传染病疑似症状和体征的师生进行筛查。对传染性疾病应当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四、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对拒不执行登记制度或瞒报、隐瞒、谎报的教职工、学生,将视情节,对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对执行制度不力造成传染病扩散的人员,将依法依纪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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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9日
【篇6】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因病缺课缺勤登记与追踪制度做好缺课、缺勤、早退记录,对因病缺课、缺勤、早退学生和教 职员工及时追访和上报。
班主任老师负责每日登记缺课、早退的学生,追踪缺课、早退原因,并做好记录;
办公室每日登记缺勤的教职员工,追踪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
学校疫情报告人每天核实学生和教职员工因病缺课、缺勤信息,于当日定时上报给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有疑似新冠肺炎疫情或可能存在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还要向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
若当日无人因病缺课、缺勤,需进行零报告。
202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