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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社区大党委实施方案

发表于:2022-11-14 17:30: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社区大党委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社区大党委实施方案

...社区大党委实施方案3篇

第1篇: ...社区大党委实施方案

2017年社区大党委建设实施方案

  进一步提升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构建区域化党建工作新格局。下面是美文网小编整理的2017年社区大党委建设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2017年社区大党委建设实施方案1】

  为进一步健全延伸社区“135”党建工作机制,整合社区党建资源,推动社区党建工作,经研究,决定在社区全面开展大党委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服务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带头人和班子建设,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统筹基层党建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中心工作、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更好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党建工作效益最大化。

  二、具体要求

  在社区全面开展大党委建设,要在组织建设上实现“”,在党员管理上实现“三双”,在工作实施上实现“三制”,构建社区大党委工作格局。

  (一)进一步夯实“大党委”组织建设基础

  1.联片整合。要将社区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组织纳入社区党建范畴。社区党组织以党委的形式开展工作,对于党员人数较多的辖区大单位,将其党组织书记作为社区大党委兼职副书记,其余党组织负责人作为兼职委员,参与社区大党委相关学习、会议和日常工作,进一步整合社区党建工作资源,继续推进商会、楼宇、商业街等党组织组建工作,探索特色型联合党组织设置模式。要建立社区与辖区单位互访制度,定期邀请辖区单位参与社区活动,加强与辖区单位交流,实现在党建工作、文明创建等方面工作“互联互帮互促”。同时,要依托新闻媒体、宣传栏、信息简报等方式,对辖区单位参与和支持社区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2.联席议事。要健全社区党建联席会制度,将辖区文明单位、共建单位、挂点部门、非公企业、社会组织、业委会、物业公司和群团组织列为社区党建联席会成员单位,定期围绕区域内各类重大事项,共同研究协商、作出决定。要建立党建联席议事会信息台帐,对议定事项进行任务分解,逐项实行跟踪督办,确保各议定事项落实到位。要落实好党建联席会议牵头引领社区共建工作,积极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社区居委会组织实施作用、驻区单位参谋帮促作用、民间组织参与推动作用、群团组织引导发动作用等“五位一体”作用。

  3.联动服务。要积极推动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始终坚持“三定”,即定期研究社区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定期通报社区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考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每个社区在年初要确定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由各党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认领1-2件实事项目,每年定期上报提交区、镇(街道)2-3件项目作为为民办实事拟办项目。除每年“七一”期间区里开展全区性集中志愿服务活动外,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自行统筹,每月安排1-2个社区集中开展党员志愿服务。

  (二)进一步凝聚“大党委”党员队伍合力

  1.双向管理。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组织“目标管理”和个人“亮岗履职”工作,结合社区年度工作任务,科学设置岗位和工作目标,将社区党建工作与社区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在完善社区直管党员“全责管理”和社区流动党员“跟踪管理”的基础上,重点建立健全驻区党员“单位组织管理+社区属地管理”机制,结合区直部门挂点村(居)方案,建立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要求区、镇(街道)机关党员干部带头落实,并将工作向辖区单位、文明单位等驻区单位党组织延伸。

  2.双向监督。进一步健全驻区党员“单位管理监督+社区群众监督”机制,将驻区党员领导干部“3+1”公示、党员干部评先评优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区级荣誉表彰同步增加居住地社区公示环节,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建立驻区单位领岗定责和党员干部星级评定制度,党员干部每年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12次以上,并由社区对党员干部活动情况进行初评,并将初评情况报送党员所属单位党组织评定。同时,依托单位和社区公开栏对党员干部领岗履职和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动态管理,并作为各级“一先两优”推荐表彰依据,确保年度责任落实到位。

  3.双向考评。在统一分类管理基础上,推行“单位实绩考评+社区积分考评”办法,建立党员服务积分“存折”。积分“存折”实行加分制,记载党员依托自身岗位和专业优势参与社区组织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等情况,并根据履职服务情况由社区大党委进行相应积分奖励,每月初对上月积分进行汇总,年底按积分制考评的方式,对驻区党员自身认领岗位和帮助服务社区情况实行量化考评,做好星级评定。同时,要对社区直管党员和流动党员做好星级评定,鼓励镇(街道)探索建立积分兑换超市,采取以积分换物品的方式激励党员主动融入服务。

  (三)进一步优化“大党委”工作整体格局

  1.健全共建共享机制。建立健全社区辖区党组织共驻共建和党员共同参与机制,以文明创建、社区活动、公共管理为载体,社区每年与辖区单位共同组织开展1-2场活动,进一步加强社区党组织与辖区单位党组织及党员之间的横向沟通联系。进一步整合区域资源,建立互相开放的活动场所、文化设施等资源共享管理机制,推动党建资源和社会资源的集约利用和优势互补。

  2.健全管理联动机制。建立区处级领导挂点、部门(单位)挂包、工作队驻点相融合的三级联动管理机制,处级领导定期到社区指导推动共建工作,部门(单位)每月到挂包社区提供帮助不少于1次,挂点工作队随时帮助社区开展工作。建立辖区单位资源共享和志愿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调动辖区单位党员干部积极性,定期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并发挥辖区单位资源优势,为社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3.健全运转保障机制。按照社区党支部每年2万元、党总支万元、党委3万元的标准,落实党建专项工作经费,为社区大党委建设工作做好保障。注重经费向基层一线倾斜,根据社区承担工作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费随事转”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同时,采取“固定补贴+绩效补贴”的方式,对社区干部进行绩效考核奖惩,并对社区党建、文明创建、居民服务等工作实行定期表彰和激励。

  三、组织领导

  1.强化领导责任。各镇(街道)党委(工委)书记是推动落实社区大党委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组织委员作为直接责任人,社区党组织书记是具体责任人,要根据社区实际,认真研究,强化落实。要分梯次分层次分类型做好典型培树工作,区里每季度将选择一个基层党委(工委)作为组织工作会议现场点,推动大党委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2.强化整体推进。要结合社区实际情况,深入推进社区大党委建设工作,各镇(街道)党委(工委)可以采取以点带面方式铺开,选择1-2个示范点先行先试逐步推开,利用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实现工作全面铺开。原则上有条件的党总支都要实现升格组建,因党员人数等基础条件尚不具备的社区,要积极借鉴有条件的社区,参照其工作模式开展社区大党委建设活动。

  3.强化机制探索。要结合当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文明创建和“两违”整治等工作,积极探索发挥社区大党委建设工作作用,借助有效载体和手段,注重发现和总结党建促发展的先进典型,要将社区大党委建设工作与社区具体工作有机结合,杜绝就党建抓党建。

  4.强化督促指导。各党委(工委)要列出时间表,有计划有步骤推动工作落实,切实加强大党委建设工作指导和推动,着力解决好大党委工作推动中碰到的具体问题,区委组织部将在11月初开展对大党委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

  【2017年社区大党委建设实施方案2】

  关于全面实行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津党组发[20××]1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现就我区全面实行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一、总体要求

  实行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要按照“区域统筹、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共建共享”的原则,创新党组织设置,完善体制机制,整合服务资源,不断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在区域内各项事务中的领导、统筹、协调功能,全力构建以街道工委为核心,以社区党组织为基础,辖区单位党组织共同参与的区域化党建格局。各街道工委要充分认识实行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的重要性,积极争取驻区单位党组织的支持,到20××年底,现有街道和社区全部建成“大工委”和“大党委”,今后,新建街道和社区一律组建“大工委”和“大党委”。

  二、委员设置

  1、委员的组成。“大工委”和“大党委”采用“现有专职委员+兼职委员”的模式配备,兼职街道工委委员一般配备5-7名,兼职社区党委、支部(总支)委员一般配备3-5名,各街道和所属社区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兼职委员由辖区内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担任。社区党委兼职委员也可由双联系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和居住在社区的在职党员担任。

  2、兼职委员的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党员和群众开展各项活动;(2)参与讨论辖区内党的建设、社会事业、社会治安、城市管理、社区建设等重大事项,参与研究、制定辖区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3)协助街道社区党组织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指导辖区范围内居民自治和各类群团、社会组织开展工作;(4)协助街道社区党组织充分利用和整合辖区内各类服务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完善服务体系;(5)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兼职委员的产生程序。主要采取聘任方式产生,社区兼职委员也可采取选任方式产生。兼职委员的产生应遵循广泛推荐、组织遴选、上级批复、组织聘用、全面公示等五个步骤。

  (1)广泛推荐。街道工委和社区党委、支部(总支)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究酝酿,提出初步意向人选。

  (2)组织遴选。街道工委、社区党委、支部(总支)召开会议,对兼职委员初步人选进行研究讨论,投票表决通过拟聘用的兼职委员人员名单,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上级批复。街道工委兼职委员由街道工委提出人选,上报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讨论决定并作出批复,社区党委、支部(总支)兼职委员由社区党委、支部(总支)提出人选,上报街道工委会议讨论决定并作出批复。

  (4)全面公示。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应对拟聘用的兼职委员进行广泛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5)组织聘用。街道工委兼职委员由街道工委聘任并颁发聘书。社区党委、支部(总支)兼职委员由社区党组织聘任并颁发聘书,任期与本届社区党组织任期相同。

  4、兼职委员的退出和增补。因工作调动等其他原因不便继续履职的,经所在单位党组织书面通报区委组织部、街道工委和社区党组织后,由街道工委和社区党组织解除其兼职委员职务。因不认真履行职责、不遵守相关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经街道工委和社区党组织研究并上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后,免去其兼职委员职务。社区党委、支部(总支)兼职委员任期届满且不再担任下届委员的可自行解聘。需要增补兼职委员的,按照兼职委员产生的程序办理。

  三、工作制度

  1、建立大工(党)委决策议事制度。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召开街道“大工委”会议和社区“大党委”会议。因工作需要,街道工委和社区党组织可随时组织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有关部署要求,研究讨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和社区建设重大事项,对辖区内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作出决议。完善社区协商议事会,对社区内发生的重大问题以及事关社区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务进行民主议事协商,对社区民情进行收集、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社区居委会对物业公司、业委会的指导、监督和协调,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2、建立驻区单位党组织报到制度。驻区单位党组织要到社区党组织报到,定期与社区党组织联系沟通,每年至少1次。区党政机关党组织要走在前头、作出表率,落实好“双联系双报到”制度,做好服务群众联系社区工作。社区党组织要通过定期走访、召开联席会议或座谈会等方式,主动与驻区单位党组织联系沟通,了解驻区单位党组织的需求及意见和建议,对区域化党建工作进行部署、推进、督促和总结评议。

  3、建立街道社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党组织共驻共建制度。街道社区和驻区单位党组织要优化、整合社区人力、物力、财力和社会资源,共谋社区发展,共同开展社区公益事业和形式多样的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活动,做到条块联运、组织联建、党员联管、活动联搞、资源联用、服务联做,共同做好美化环境、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和帮扶困难居民群众工作,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支持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领导

  全区各工委、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把实行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作为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大力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区委组织部将把“大工委”和“大党委”的组建和运行情况、各单位党组织参与共驻共建情况,作为党的建设考核指标纳入绩效考核。驻区单位党组织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共同落实各项要求。各街道工委要结合本区域实际,按照本实施办法的原则和要求,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扎实有效地推进辖区基层党建工作。各社区党组织要做实做好基础工作,主动与辖区单位加强联络和沟通,结合实际制定简便易行的共建工作计划,进一步调动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参与区域性事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2篇: ...社区大党委实施方案

齐家庄社区“大党委”运行机制的实施意见

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精神,为不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统筹城市区域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事业协调发展,构建新型区域化大党建格局,特提出齐家庄社区“大党委”运行机制的实施意见如下:

一、深刻认识构建社区“大党委”运行机制的重要意义

1、构建社区“大党委”运行机制是城市社区快速发展的新要求。

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和社会的变革,城市社区群众的构成、就业方式和利益需求日益多样化,驻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类别日益多元化,社区外来人口的复杂化,社区承担的各类社会事务日益繁重。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出台之后,省、市、区相继出台了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指导性文件,这些都对新形势下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2、构建社区“大党委”运行机制是新形势下城市党建工作的新需要。

当前,传统的社区党建工作机制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区域化党建的需要,社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党的组织关系互不隶属、行政隶属关系互不关联、管理格局条块分割,呈现出“三难”状况:一是党建工作协调沟通难。由于缺乏有效载体和平台,社区党组织横向协调的力度很小,社区党组织和驻区单位党组织之间协调沟通较少。二是服务资源优势互补难。近年来,由于社会化管理程度不断提升,社区服务资源缺口不断扩大,而社区党组织服务资源相对较少,驻区单位服务资源对外开放不足,资源难以整合、优势难以互补,制约了社区整体服务能力的提升。三是在职党员在居住地社区作用发挥难。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居住在社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共建的意识淡薄,参与社区活动较少,作用发挥不够。建立社区“大党委”,就是要通过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突破社区党建“封闭单一”的传统模式,适应社区发展的新变化和新要求,推进社区资源共享、党员共管、活动共抓、和谐共建,构建更加开放、更加民主、更加和谐、更加有效的社区党建新机制。

二、社区“大党委”运行机制的主要内容

1、构建社区“大党委”运行机制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以“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为原则,建立完善社区“大党委”运行机制,推进社区党建从单一型走向复合型,从垂直管理走向区域整合,通过依靠区域内所有党组织的组织优势、职能优势和人才优势,实现社区党建资源和社会资源的共建共享,进一步健全完善以社区“大党委”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为城市社区经济社会快速可持续和谐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2、社区“大党委”的性质。

社区“大党委”是研究、协调社区党建和社区工作的区域化党建组织,是区域化社区工作的领导核心,实行“大事共议、实事共办、要事共决、急事共商”议事原则。“大党委”隶属于街道党工委,接受其党建工作的领导;
辖区内的每个党组织都是社区“大党委”的成员单位,社区“大党委”对辖区内的居委会、党组织关系无归属的新经济新社会组织等党组织实行直接管理;
对有上级党组织、关系不在本街道的其他企事业单位、政府职能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党组织,在不改变其党组织隶属关系的基础上实行双重管理。

3、社区“大党委”的主要模式。

建立社区“大党委”主要采用两种模式,一是可以在条件成熟的较大社区单独设置,成立“社区党委”;
二是可以由几个相邻或较小的社区联合建立,成立“联合党委”。社区“大党委”以书记每月或每季度定期召集党委会为主要形式研究讨论工作,遇有重大问题,联合党委党委会可随时召开。

4、社区“大党委”的组织设置和委员产生、任职条件。

社区“大党委”设党委书记1名,原则上由驻区单位有影响力和号召力的“一把手”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行常务副书记职责),或由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
专、兼职副书记2-3名,其中设专职副书记1名,由现任社区党组织成员担任;
兼职副书记和委员由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或办公室主任(中共党员)担任;
委员人数不限,原则上辖区内的党组织均应有1名以上同志进入社区“大党委”任委员,以确保社区“大党委”在成员构成上更具代表性,更具有统筹各方的能力。

社区“大党委”的产生实行“推荐任命”的方式,即由选举产生的现任社区党组织成员直接进入,其他委员由党员代表大会在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社区党员民警、非公企业党组织、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中推选产生,报街道党工委审批、区委组织部备案。委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是热心街道、社区事务;
二是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是能够正常参加“大党委”的相关活动。

5、社区“大党委”的主要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

社区“大党委”的主要工作目标:实施“党建工作联做、社区资源联享、精神文明联创、服务难题联解、公益事业联办、生活环境联建”,深化党建服务群众工作,共创美好和谐社区。

社区“大党委”的主要工作职责: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结合辖区单位和社区实际,讨论决定社区建设与管理、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民主自治、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发挥辖区资源优势,全面抓好社区内的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

——搭建社区工作的服务平台。积极推进“四有一化”建设,构建社区“大党委”工作和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机制制度,完善社区功能,从服务和解决问题入手,科学设计和实施各类载体活动,加强和改进社区建设。做好协调服务工作,服务“机关干部进社区”活动,监督和协调政府职能部门派驻社区人员的工作;
服务“共驻共建”,协调与辖区单位、共建单位的关系,协调与社区服务区、协管区的关系,促进社区和驻区单位事业的合力发展,维护辖区稳定;
服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共创新时期文明社区、和谐家园。

——加强区域化党的建设。创新党的组织设置,特别是要加强“两新”组织的建党工作;
加强对辖区党员的教育管理,提升党员服务社区的意识与能力,建立《在职党员双向管理办法》和《社区党员积分量化考核办法》,抓好流动党员和在职党员的管理、教育。建立“党员(社区)服务联盟”,加强对辖区内志愿者服务队的指导,将辖区内的党员志愿(义工)队伍、青年志愿者队伍、法律服务队、助老助残服务队等各类志愿服务队伍纳入服务联盟统一管理,优化资源配置结构,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加强辖区内党建资源的整合,带动引领党群共建。强化党内民主,带动和促进社区居民自治,支持和保证社区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弘扬培育先进典型,增强社区党组织的社会动员力和创先争优的能动力。

——打造社区品牌特色。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实施城市社区建设“六个一”工程等各项特色主题实践活动,营造浓郁氛围培育社区党建意识,提炼社区精神,铸造社区品牌,弘扬各类先进典型,打造和谐型、平安型、文化型、运动型等各类特色社区,大力提高城市居民和辖区单位的社区归属感和幸福指数,提升社区美誉度、知名度和星级指数。

6、社区“大党委”的基本运行机制。

——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健全《社区党委工作职责》,建立《社区“大党委”会议制度》、《社区重要问题审议决策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等制度,建立社区“大党委”科学化的长效机制。实行“1+3”工作模式:社区“大党委”行使领导权、社区居委会行使执行权、社区监督委员会行使监督评议权、社区内各单位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行使参与权、评议权。建立党委会协调议事机制。由社区“大党委”牵头,社区党组织、辖区单位党组织及区域内“两新”组织党组织共同参与,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社区“大党委”(扩大)会,引导辖区党组织和党员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民生热点集思广益,协商解决单位职工和社区居民关心的重大问题、监督政府部门落实综合服务。

——考核监督机制。为了保障社区“大党委”的正常运行,使其发挥区域性党建核心作用和领导作用,建立责任落实机制,将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大党委”建设情况纳入党建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实行重点考核,单位再参照社区提供的《年度鉴定》对党员个体进行考核;
对社区“大党委”成员实行《社区“大党委”委员考核办法》,并向其主管单位通报测评结果,建议作为考核评先、选拔重用的条件。

——经费保障机制。社区“大党委”的工作专项经费由各成员单位共同筹集,党委会商议确定出资比例。同时,从四个方面探索多元化党建工作经费投入机制:(1)财政支持+党费补助。对居民所需,有一定发展前途的社区服务项目,区财政和街道办事处要给予大力支持。同时,从区管党费、党内关爱专项资金、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推进社区“大党委”工作专项经费。(2)费随事转。政府或有关单位在交给社区工作任务的同时,也应将此项工作的经费交给社区。(3)增强社区造血功能。社区内提供的服务,在开展福利服务的同时,要拓展有偿和低偿服务。对社区内开展的服务项目,办事处、居委会要积极争取优惠政策,给予扶持。(4)社会赞助。鼓励共建单位和辖区个人捐款支持社区活动。

三、探索社区“大党委”运行机制的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各街道党工委要进一步提高对构建社区“大党委”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辖区内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统一思想,积极参与,通过探索和实践,不断完善领导方式和活动方式,发挥社区党委的实际作用。

2、探索试点,逐步推进。全区以建立城北街道铁牛街社区党委、南山街道御营新村联合党委为试点,2012年6月前全面完成试点单位的组建工作,6-8月探索总结可供全区学习借鉴的经验。各街道党工委要积极开展社区“大党委”运行机制的研究和试点工作,为全面建立社区“大党委”运行机制积累经验。从2012年8月起,各城市社区要结合本地本区域实际,按照本实施意见的原则和要求,逐步建立完善适合本区域化党建运行机制,扎实有效地推进辖区基层党建工作。

3、注重实效,推进发展。社区“大党委”要坚持实效第一的原则,结合中心工作和共建工作,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构建区域化党建格局,促进社区和单位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潍坊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潍城区“三区一中心”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3篇: ...社区大党委实施方案

Xxx关于全面实行村(居)“大党委”

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适应城市社会治理创新的需要,推动党建工作领导体制改革,根据区委部署要求,现就我镇2014年年底前全面实行村(居)“大党委”、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建立村(居)大党委的重要意义

我镇辖区内共有15个村及一个社区居委会,实行“大党委”建设,是更好服务人民群众、建设美丽乡村的现实要求。对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建设美丽八里台具有重要的意义。

1、构建村(居)“大党委”运行机制是农村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新要求。 随着经济发展和改革深入,人口流动加快、就业方式多样化,村(居)委会承担的各类社会事务日益繁重。这些都对新形势下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2、构建村(居)“大党委”运行机制是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的新需要。 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村(居)支部党员参与共建的意识淡薄,参与支部活动较少,作用发挥不够。建立“大党委”,就是要通过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突破基层党建“封闭单一”的传统模式,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和新要求,推进资源共享、党员共管、活动共抓、和谐共建,构建更加开放、更加民主、更加和谐、更加有效的村(居)党建新机制。

因此,实行村(居)“大党委”,要坚持以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重点,按照“区域统筹、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共建共享”的原则,创新党组织设置,完善体制机制,整合服务资源,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在区域内各项事务中的领导、统筹、协调功能。

二、委员设置

“大党委”采用“现有专职委员+兼职委员”的模式配备,兼职村(居)党委委员配备1至3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调整。

(一)兼职委员的产生

兼职委员由我镇辖区内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年龄5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观念强。

社区兼职委员主要采用聘任方式产生,也可采取选任方式产生。应遵循广泛推荐、组织遴选、上级批复、组织聘用、社区公示等五个步骤。

村(居)党委兼职委员由村(居)党委提出人选,报经镇党委讨论决定并作出批复、颁发聘书,任期与本届村(居)党组织任期相同。兼职委员可参加党组织换届选举。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宣传准备阶段,即日起至9月21日。镇党委研究制订建立各村(居)党委的工作意见,各村(居)党组织深入调查分析基层党组织及党员情况,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宣传和学习有关文件,明确成立村(居)党委的目的、意义和方法步骤,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推荐兼职委员人选,9月22日至10月12日。各村(居)党组织根据规模和党员人数,推荐符合条件的党员代表,汇总人员名单后准备召开选举会议。

3、确定候选人,10月13日至10月31日。村(居)党组织召开兼职委员选举投票大会,由本村(居)内所有党员及村民代表投票选举确认兼职委员,名单公示7日后无异议,报镇党批复。

4、组织聘用,11月3日至11月17日。镇党委对各村(居)已选举出的兼职委员进行资格复审,公示7日后无异议的,组织聘任并颁发聘书。

(二)兼职委员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党员和群众开展各项活动。

2、参与讨论辖区内党的建设、社会事业、社会治安、城市管理、村(居)建设等重大事项,参与研究、制定辖区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3、协助村(居)党组织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指导辖区范围内居民自治和各类群团、社会组织开展工作。

4、协助村(居)党组织充分利用和整合辖区内各类服务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完善服务体系。

5、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兼职委员的退出和增补

任期届满且不再担任下届委员的可自行解聘;
因不认真履行职责、不遵守相关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经村(居)党组织研究并报镇党委组织备案后,免去其兼职委员职务;
因工作调动等其他原因不便继续履职的,经所在单位党组织书面通报村(居)党组织后,由村(居)党组织解除其兼职委员职务。需要增补兼职委员的,按照兼职委员产生的程序办理。

三、工作机制

1、建立大党委决策议事机制。建立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村(居)“大党委”会议,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有关部署要求,研究讨论村(居)党建工作和建设重大事项,对辖区内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作出决议。因工作需要,村(居)党委可随时组织召开会议。

2、建立村(居)党组织与驻区单位党组织双向沟通机制。驻区单位党组织要到村(居)党组织报到,定期与村(居)党组织联系沟通,每年至少2次。区级机关党组织要走在前头、作出表率。村(居)党组织要通过定期走访、召开联席会议或座谈会等方式,主动与驻区单位党组织联系沟通,了解驻区单位党组织的需求及意见和建议,对区域化党建工作进行部署、推进、督促和总结评议。

3、建立村(居)党组织与驻区单位党组织双向服务机制。村(居)党组织要主动帮助驻区单位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积极为驻区单位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提供区域性党建和服务资源。驻区单位党组织要从基本任务、选择性任务、特殊任务三个方面参与区域内公益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积极到村(居)承接需要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的公益项目、志愿服务。

4、建立村(居)党组织与驻区单位党组织共驻共建机制。村(居)和驻区单位党组织要优化、整合社区人力、物力、财力和社会资源,共谋社区发展,共同开展村(居)公益事业和形式多样的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活动,做到条块联运、组织联建、党员联管、活动联搞、资源联用、服务联做,共同做好美化环境、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和帮扶困难居民群众工作,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支持的良好氛围。

5、建立考核监督机制。为了保障村(居)“大党委”的正常运行,使其发挥区域性党建核心作用和领导作用,建立责任落实机制,将驻区单位参与村(居)“大党委”建设情况纳入党建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实行重点考核,并向其主管单位通报测评结果,建议作为考核评先、选拔重用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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