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情况汇报,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情况汇报5篇
第一篇: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情况汇报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情况总结
xxx街道办事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情况总结
xxx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部署要求,坚持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社会稳定,全力推进平安下马塘建设,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以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现将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核心,统筹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将社会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重点;
抓好统筹结合,注重将国家治理的大政方针、制度安排、决策部署和市域社会治理相结合,注重将社会治理工作与平安创建、文明创建、精准扶贫、“放管服”改革、民生工程建设等中心工作相结合。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各项工作进行系统部署,推动社会治理的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推动建立各类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制度,使大量社会稳定风险得到有效预防、大量矛盾纠纷得到源头化解。健全多元主体参与平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调处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重要作用。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心理氛围,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防范治安风险。
三、 坚持以大数据应用为抓手,加快推进政法综治工作智能化。
推进社会治安基础大数据建设。依托综治组织统筹协调的职能优势,网格化平台等各类政法综治维稳专业数据资源,加快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数据联网应用,利用监控探头,基本实现对交通要道、重点地区、复杂场所、居民聚居区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全覆盖,有效预防了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
四、坚持重心下移和资源整合,健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现推进综治中心国标化建设。按照国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有效整合资源建立综治中心,信访接待中心实行一体化运作,建立网格化巡查、报告、解决、督查的闭环运行体系。完善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平安建设联创等工作机制,让基层综治中心成为政府治理社会、服务群众的“第一窗口”。积极构建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以自治为基础,把基层事务的决策权交给群众。以法治为保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用,以德治为引领,促进形成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以智治为支撑,不断拓展网上公共服务领域和内容,让群众随时随地都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第二篇: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情况汇报
大东社区2021年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大东社区开展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能认真贯彻上级相关部门关于建设平安楚雄、平安鹿城的工作要求,积极抓好平安创建工作,根据鹿城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社区高度重视,立足社区实际,成立了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实施方案,夯实措施,多点发力,有效维护社区的政治社会稳定,现将大东社区2012年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充分发挥社区各部门职能作用
1、率先完成社区人员定位定岗工作、社区书记主任任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社区综治维稳和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工作。
2、将综治维稳作为人的重要考量标准。在人员分工上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维稳人员用人关口,坚持把“对党忠诚”作为用人的第一政治品质来要求,将“干净干事”作为工作人员立身之本、工作之基,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建立综治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对在综治各项举措落实不力,导致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做到“一票否决”。同时,按照社区工作人员的要求和分工情况,严格做好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
3、把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纳入目标年度考核体系。社区将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评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年度任务两项指标纳入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二)加强社区核心党组织建设,构建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一是强化保障落实措施。按照加强社区基础和服务保障实施细则的要求,落实社区党建工作经费,严格执行经费支出审批和标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主导作用,防止党建工作经费“不乱用”,用得合理、用得其所。二是全面推行网格党建工作。在社区推进“党建网格”建设,以现有社区网格为基础,依托辖区单位、居民小组、学校,来开展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形成了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党小组为主体、党员为支撑的三级网格组织管理体系,并将党建工作、民情民意征集、矛盾化解等工作全部下沉到网格,有效打通了服务群众的任督二脉”提高了为人民服务宗旨和意识。
(三)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增强党对社会组织的核心领导地位。一是持续抓好社会组织党员队伍发展。紧紧围绕“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在年初制定社区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细化任务目标,层层压实责任,扎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壮大社会组织党员队伍。二是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各类党建主题活动。坚持以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双提升、双融入、双服务”为抓手,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在落实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的同时,开展“党员微党课”、云岭先锋夜校访谈视频学习“评星晋级、争创双强”和“党建引领强堡垒、争当先锋作表率”一季度书记讲堂竞赛等主题活动2次。三是制定社会组织党组织“梯形进阶”动态考核管理制度。以“梯形进阶”分级管理制度为着力点,按照党组织制度建设、主题活动开展、党员队伍发展、党组织作用发挥、典型培树等重点内容,对每个星级党组织实施梯形动态分级管理,切实抓实抓细党组织各项工作,使每项工作看得见、推进稳、有成效。
二、存在问题
社区在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保障机制落实还不到位。目前,全区社区都根据网格分布和各自工作实际建立了网格党小组,但在落实保障党小组活动经费和阵地建设方面还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单位行业系统党建融入属地工作成效不明显。在推进工作中缺乏工作思路,目前在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可复制、可参照、可借鉴的办法还不多,党建联席会议质效不够高,推行不力还不够强,共驻共建活动还缺乏载体,双向融入互动格局有效形成还需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全面发挥好网格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为人民服务务意识的提高,延伸党建工作触角,真正变为上面千条线下面一网兜的工作格局。同时进一步推进智慧化体系建设,切实充分整合现有信息化服务平台,打通壁垒,让管理服务更智慧、更有效、更便捷,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是大力推动辖区单位行业系统党建工作的推进。针对联建共享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进一步落实好社区党建工作制,不断的完善党建联席会议制度,深化与驻区单位组织共住共建工作、做到资源共享、服务共做、活动共联,着力构建融入式党建引领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是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着眼在换届工作后,加强社区“两委”班子研判,培养好下一步接班人,为提升各种经验提供人才储备保证。着力进一步加强综治工作队伍的长期建设,结合实际打造同步推进综治工作队伍建设,为全面提升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经验”注入生机和活力,培养好队伍接班人。
四是强化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不断的加强党的理论学习,不断强化对社会组织党员群众的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做好“三会一课”制度,不断优化党建工作环境。扎实开展“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培育党建工作示范点,通过示范点的带动效应,以点带面,促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大东社区居委会
2020年10月29日
第三篇: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情况汇报
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一、任务完成情况
(一)发挥职能作用。一是率先完成镇(街道)政法委员配备工作。按照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推动落实全省乡镇(街道)党组织配备政法委员的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王益区迅速开展1镇、6街道政法委员配备工作,按照干部任免程序,由各镇(街道)党委副书记兼任政法委员,负责本辖区政法及综治维稳工作,此项工作已全面完成。二是将综治维稳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考量标准。在干部酝酿时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选人用人关口,坚持把“对党忠诚”作为领导干部第一政治品质来要求,将“干净干事”作为干部立身之本、创业之基,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建立综治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综治各项举措落实不力,导致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做到“一票否决”。同时,按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的要求,在职级晋升考察环节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的同时核查信访举报,对发现有问题没有查清的,不得晋升职级,有效防止“带病提拔”。三是纳入目标年度考核体系。区考核办已将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评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年度任务两项指标纳入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
(二)加强街道社区党组织建设,构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一是强化保障落实。按照《关于印发铜川市加强社区基础和服务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落实每个社区每年1.5万元党建工作经费,严格执行经费支出审批和标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主导作用,防止党建工作经费“不乱用”,用得其所。二是全面推行网格党小组建设。充分借鉴红旗社区经验,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格党小组建设工作的通知》(铜王组发〔2020〕49号),在全区推进“党建网格”建设,以现有社区网格为基础,依托辖区单位、居民小区、商务楼宇、社会组织等,以单建或共建形式,在每个网格中建立党小组。将20个社区划分为261个责任网格,形成了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网格党小组为主体、网格党员为支撑的三级网格组织管理体系,并将党建工作、民意征集、服务代办、矛盾化解等工作全部下沉到网格,有效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目前,全区20个社区261个网格,单建网格党小组77个,联建53个,辖区单位在职党员、社会组织党员和党员志愿者等共1400余名参与社区网格服务。
三是全面实行“兼职委员”。聚焦破解城市基层党建统筹协调难、资源整合难、工作推进难的问题,在全区推行驻区单位负责人担任社区“兼职委员制”,通过签订共建协议、交叉任职、人才结对培养等加强组织共建,通过共同开展活动、加强党员教育等推进活动共联,通过整合盘活信息、阵地、文化、服务等实现资源共享,构建党员“一方隶属、多重管理”的党建共同体,做到组织融入、工作融入、感情融入,真正变“两家人”为“一家亲”。目前,全区已有48家驻区单位到社区担任兼职委员,共同研讨党建、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重大事项。
(三)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增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
一是持续抓好社会组织党员队伍发展。紧紧围绕“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在年初制定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细化任务目标,层层压实责任,扎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壮大社会组织党员队伍。二是积极引导社会组织人士、党员参加各类党建主题活动。坚持以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双提升、双融入、双服务”为抓手,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在落实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的同时,开展“党建指导员选派”、“党员微课”、“评星晋级、争创双强”和“党建引领强堡垒、争当先锋作表率”书记讲堂竞赛等主题活动8次。三是制定社会组织党组织“梯形进阶”动态考核管理制度。以“梯形进阶”分级管理制度为着力点,按照党组织制度建设、主题活动开展、党员队伍发展、党组织作用发挥、典型培树等重点内容,对每个星级党组织实施梯形动态分级管理,切实抓实抓细党组织各项工作,使每项工作看得见、推进稳、有成效。
(四)持续深化“六联六送六必看”行动。充分发挥老干部作用。为保障全区离退休老干部“学有组织、乐有场所、养有保障、为有平台”,区委老干局在全区离退休干部中持续深化“六联六送六必看”行动,以社区资源为依托,在云梦堤社区开展“四就近”服务试点工作,成立离退休支部及老年大学分校,为离退休老干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照顾、就近发挥作用”提供全方位的服务,积极引导离退休老干部自觉自愿为平安建设献计献策,引导参加居住地所在的社区(村)、周边小区的平安建设义务宣传服务,切实有效提升全社会的平安建设参与率、满意率、知晓率。
二、存在问题
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保障机制落实还不到位。目前,全区20个社区都根据网格分布和各自工作实际建立了网格党小组,但在落实保障党小组活动经费和阵地建设方面还不到位。二是单位行业系统党建融入属地工作成效不明显。各街道在推进此项工作中缺乏思路,可复制、可借鉴的办法不多,党建联席会议质效不高,兼职委员推行不力,共驻共建活动缺乏载体,双向融入互动格局未有效形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全面发挥好网格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织密为民服务网络,延伸党建工作触角,真正变为上面千条线下面一网兜。同时,推进智慧化体系建设,切实整合现有信息化服务平台,打通壁垒,让管理服务更智慧更有效更便捷,真正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是大力推动单位行业系统党建融入属地工作。针对联建共享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落实好社区“兼职委员”制,完善党建联席会议制度,深化与驻区单位组织共建、资源共享、服务共做、活动共联,着力构建融入式党建引领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是加强社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着眼明年换届,加强社区“两委”班子研判,培养接班人,为提升“红旗经验”提供人才保证。着力加强讲解员队伍建设,结合示范点打造同步推进讲解员队伍建设,为全面提升“红旗经验”注入生机和活力。
四是强化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强化对社会组织党员群众的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好“三会一课”制度,不断优化党建工作环境。扎实开展“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培育党建工作示范点,通过示范点的带动效应,以点带面,促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XXX深入学习贯彻____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部署要求,坚持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社会稳定,全力推进平安下马塘建设,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以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现将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核心,统筹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将社会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抓好统筹结合,注重将国家治理的大政方针、制度安排、决策部署和市域社会治理相结合,注重将社会治理工作与平安创建、文明创建、精准扶贫、“放管服”改革、民生工程建设等中心工作相结合。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各项工作进行系统部署,推动社会治理的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推动建立各类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制度,使大量社会稳定风险得到有效预防、大量矛盾纠纷得到源头化解。健全多元主体参与平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调处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重要作用。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心理氛围,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防范治安风险。
三、 坚持以大数据应用为抓手,加快推进政法综治工作智能化。
推进社会治安基础大数据建设。依托综治组织统筹协调的职能优势,网格化平台等各类政法综治维稳专业数据资源,加快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数据联网应用,利用监控探头,基本实现对交通要道、重点地区、复杂场所、居民聚居区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全覆盖,有效预防了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
四、坚持重心下移和资源整合,健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现推进综治中心国标化建设。按照国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有效整合资源建立综治中心,信访接待中心实行一体化运作,建立网格化巡查、报告、解决、督查的闭环运行体系。完善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平安建设联创等工作机制,让基层综治中心成为政府治理社会、服务群众的“第一窗口”。积极构建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以自治为基础,把基层事务的决策权交给群众。以法治为保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用,以德治为引领,促进形成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以智治为支撑,不断拓展网上公共服务领域和内容,让群众随时随地都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社会市域治理是新时期实现**县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关键环节,牢牢把握,就可以起到“一子落而满盘活”的效果。**镇地理位置特殊,是县城所在地,下辖有40个行政村,其中18个城中村,22个城外村,可以说是“市域”到“乡村”的承转之地,是落实社会市域治理工作的攻坚之地。**镇会高度重视,带头做好此项工作。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将社会市域治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政治任务,定期召开党委会专门研究,压实责任、齐抓共管。推进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确保社会治理的常态化良性发展,为“三创四建”工作保驾护航。
二是强化信访稳定。每周一邀请律师到**镇综治调解大厅为群众答疑解惑,每周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每日由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到信访大厅接访,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吸附、解决在当地,将传统的矛盾“中转站”变为问题“终点站”。同时充分发挥“三位一体”调解模式的优势,把党支部、党员先锋队的作用发挥到村级公益事业兴办、村级重大事件决策等工作中,从源头上化解信访矛盾,争取全镇无访村数目达到80%以上。
三是强化综合服务。改变传统乡镇“一把抓”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好**镇综合服务中心作用,将上级下放的审批职能、公共服务职能规范公开到位,执行落实到位,让城乡群众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同步健全公共服务评价机制,切实将评价的“表决器”交到城乡群众手中,倒逼服务能力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让优质资源、优质服务从城区“高地”流向农村“洼地”。
四是强化管理引导。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社会治理网格,利用好乡镇综合执法队的执法力量加强统一管控,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严厉打击,形成肃正之风;利用好线上线下双通道进一步加强对上级政策、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逐渐实现城乡跟风随俗向守规守法的民风转化。
第四篇: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情况汇报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情况总结
xxx街道办事处
xxx深入学习贯彻xxxxxx关于平安中国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部署要求,坚持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社会稳定,全力推进平安下马塘建设,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以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现将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核心,统筹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将社会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重点;
抓好统筹结合,注重将国家治理的大政方针、制度安排、决策部署和市域社会治理相结合,注重将社会治理工作与平安创建、文明创建、精准扶贫、“放管服”改革、民生工程建设等中心工作相结合。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各项工作进行系统部署,推动社会治理的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推动建立各类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制度,使大量社会稳定风险得到有效预防、大量矛盾纠纷得到源头化解。健全多元主体参与平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调处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重要作用。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心理氛围,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防范治安风险。
三、坚持以大数据应用为抓手,加快推进政法综治工作智能化。
推进社会治安基础大数据建设。依托综治组织统筹协调的职能优势,网格化平台等各类政法综治维稳专业数据资源,加快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数据联网应用,利用监控探头,基本实现对交通要道、重点地区、复杂场所、居民聚居区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全覆盖,有效预防了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
四、坚持重心下移和资源整合,健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现推进综治中心国标化建设。按照国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有效整合资源建立综治中心,xx接待中心实行一体化运作,建立网格化巡查、报告、解决、督查的闭环运行体系。完善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平安建设联创等工作机制,让基层综治中心成为政府治理社会、服务群众的“第一窗口”。积极构建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以自治为基础,把基层事务的决策权交给群众。以法治为保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用,以德治为引领,促进形成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以智治为支撑,不断拓展网上公共服务领域和内容,让群众随时随地都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第五篇: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情况汇报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以及企业控股等情况,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以下行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四、各行业中小企业划型定量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二)工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三)建筑业,组织管理服务。营业收入8亿元以下且资产总额1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800万元以下且资产总额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营业收入8000万元以下且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8亿元以下且资产总额10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从业人员
1
5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六)住宿和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4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5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亿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5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八)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且资产总额5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营业收入1亿元以下且资产总额5亿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且资产总额50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九)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不含组织管理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五、企业规模类型划分以企业有关指标上年度数据为定量依据。
没有上年度完整数据的企业规模类型划分,从业人员、资产总额以划型时的数据为定量依据,营业收入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营业收入(年)=企业实际存续期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六、不符合中小企业划型定量标准的企业即为大型企业。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
七、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企业的分支机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定量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大型企业:
2
(一)单个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直接控股超过50%的企业;
(二)两个以上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直接控股超过50%的企业;
(三)与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
八、企业规模类型采用自我声明的方式,企业对自我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在监督检查、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规模类型有争议的,有关部门可以向有争议的企业登记所在地同级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部门书面提请认定。
九、本规定由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部门、国家统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每5年定期评估,根据评估情况适时修订。
十、本规定由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部门、国家统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各部门各地区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十一、个体工商户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十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2011年颁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同时废止。
2020年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如果是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如果是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月平均=(月初值+月未值÷2;年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2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的相关指标. 企业补贴的条件一般是根据补贴政策的发布来确定的,不同的项目所需要满足的条件不一样,不过可以确定的是有以下几点:1、注册地现如今,企业补贴项目以市级为单
小型微利企业区分行业不同,标准不同,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2、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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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说的25%就是先把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5%,再乘以税率20%,相当于实际上是5%的税率!这项优惠政策仅针对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所得税. 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一、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二、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三、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符合以上三个标准的才是小微企业. 根据2007年12月6日***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工业企业,则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其他企业,则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小型微利企业通常指自我雇佣(包括不付薪酬的家庭雇员、个体经营的小企业.这类小型微利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对于创造大量自我就业机会、扶助弱势群体、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都具有积极作用.应努力营造比较宽松的政策环境,支持小型微利企业的创立和发展. 小微企业包括一般纳税人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一般纳税人是增值税税率,小规模纳税人是增值税征收率.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在2020.3.1~2020.12.31期间可以选择1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来确定,各行业划型标准不同.具体在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有详细的规定.国家针对小微企业推出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方面,小微企业可以享有很大的优惠;比如,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发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以及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目前,我国企业包括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等多个类别.不同类型是企业划分标准各有差异,现阶段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主要有以下三点:1、在资产总额方面,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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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从业人数方面,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3、在税收指标方面,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以上是通过资产、从业人数、税收指标等三个方面来认定小微企业.不同的行业,小微企业认定标准也会有所差别.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小微企业是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由于小微企业最近几年的政策非常好,所以现在很多小型的企业都想把自己的企业认定为小微企业从而得到政策支持。那么大家知道2020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宇辰管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2020界定小微企业的最新标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二、小微企业划型办法: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第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以工业企业为例,小型工业企业是指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以下;微型工业企业是指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第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划型是对于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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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含义的一种要求。创业者需要区分小型微型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的法律意义,正确利用国家政策进行相关费用的减免。通过上文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小微企业界定是按照企业的从业人数,还有应纳税的所得额的多少来进行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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