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对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及整改情况报告(完整),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对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及整改情况报告6篇
对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及整改情况报告篇1
第1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情况的汇报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园区全体党政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和相关细则,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发挥在推进园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做到“四个亲自”,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圆满完成2019年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在园区形成良好的法制建设工作格局。结合工作实际,现将一年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汇报:一、强化领导责任,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加大投入,健全制度建设,确保“三到位”。一是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常务副书记为副组长,各相关部室、外派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三是确保职能发挥到位。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部门,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二、推进依法执政,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依法执政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法治建设的关键和着力点。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长官意志,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二是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主动接受群众质询,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三是坚持督查整改,确保落实到位。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监督,排查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四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促廉保廉机制,加大廉政宣传。三、强化落实责任,全面推进依法治体工作(一)善于学习思考,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多种渠道,加强自身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制法规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在法律法规学习上,注重学以致用,强调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坚持会前学法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吴明全、法律专家唐朗君等在党组会和局务会前进行法律宣讲,提高班子法治观念。在行使职能过程中、在重大事项决策上,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现象,研究决策形成的文件无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的现象。(二)切实落实责任,深入依法治体工作。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地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地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每半年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做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充分发挥本单位法规部门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三)狠抓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严格做到“权力取得要依法,权力行使按流程,权力运行要公开,权力运行受监督”,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流程,完善审批文书,加强风险点监控。强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逐项在官方网站及时公布。(四)全面加强宣传,深入推进法治入户。由法治创建领导小组牵头,联合宣传、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出台大众公益普法制度,规定各商户拿出一定的宣传版面、时段进行公益普法活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行动相结合,坚持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公序良俗,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形成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的良好风尚,以法治的力量推进道德建设、提高全区人民思想道德水平,为法治园区建设创造良好人文环境;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指标,深化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创建;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与法治实践工作相结合,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开展符合实际、特色鲜明的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力量,帮助村(社区)、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梳理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将法治元素直接导入社会规范中,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四、严格自律,率先垂范,当好勤政为民的表率(一)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普法与围绕体育中心任务相结合,坚持普法和法治体育工作相结合,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强化法治理念、突出法治主题、创新法治形式,注重解决突出矛盾,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信仰,在大是大非、党纪政策面前立场坚定,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具体工作中,自觉增强大局意识,主动站在全省、全市的高度谋划工作,确保政令畅通,部署落实。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原则、恪守规矩,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金钱观,时刻警醒,防微杜渐,坚决抵制腐朽堕落思想,坚决克服正风肃纪,坚决反对不良风气,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以自身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的实际行动,当好班子和干部群众的表率。(二)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我始终坚持从高从严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承诺拒收红包,自觉抵制贪图享乐、讲排场、比阔气的不良风气,自觉抵制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奢侈行为。如实全面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没有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没有违规占用办公用房,没有出入私人会所。严格管教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准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影响办事,不准接受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利益,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坚持做到廉洁从政,保持人民公仆良好形象。2019年3月第2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情况的汇报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在全市形成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良好法治建设工作格局。现将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年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区档案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研读、掌握《实施办法》主要内容,领会《实施办法》基本精神,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及其他部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把《实施办法》列为重要培训内容,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带动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大理建设营造浓厚氛围。二、切实发挥党支部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一年来,严格履行依法治市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党支部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下发《关于开展2019年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对全区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指导,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三、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全区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严格践行《实施办法》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落实《实施办法》要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做到依法治州、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大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把法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要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实施办法》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大理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四、强化监督,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局党支部要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将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考核力度,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要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对于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将依照有关党内法规和规定予以问责,确保法治大理建设各项工作真正落地见效。第3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情况的汇报2019年,在阆中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年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我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在认真研读《实施办法》主要内容,领会《实施办法》基本精神的基础上,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机关及其下属部门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把《实施办法》列为重要培训内容,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带动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阆中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二、切实发挥党支部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一年来,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治市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2019年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三、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全区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严格践行《实施办法》要求,在年初下发了《关于2019年集中学法用法安排计划的通知》。提高了广大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阆中、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实施办法》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阆中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四、强化监督,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局党支部树立了鲜明的用人导向,将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了考核力度,使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与此同时,加强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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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分解方案
《河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明确了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所承担的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并开展定期检查、专项督查。现将该《实施办法》任务分解如下: 一、加强对本地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制定本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全面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为推动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 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方面的职能作用。 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合规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依法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并加强备案审查,做好定期清理工作。 完善政务公开配套制度,加强互联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收费清单等制度,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四、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强化廉政谈话和督查考核措施,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 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运用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充分发挥行政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作用,及时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 五、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开展工作,支持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自觉执行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 六、深入推进学法用法普法 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开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 健全行政执法机关以案释法等制度,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七、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当重视京津冀协同发展特别是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中的法治保障工作,支持有关部门推进京津冀协同立法、协同执法、协同司法,完善京津冀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八、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当重视落实法治建设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县级以上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政府部门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九、党政主要负责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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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
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
第1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推动法治央企建设,保障公司改革发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中国XX集团公司《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2条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和总经理是公司主要负责人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
第3条 推进公司法治建设,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公司党委的领导作用;
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共同推进,法治体系、法治能力、法治文化一体建设;
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权要担当、失责必究责;
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
第4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履行依法治企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贯彻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和集团公司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法治建设纳入公司全局工作统筹谋划,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第5条 公司党委书记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主要职责:
(1)促进公司党委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成立公司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督促公司领导班子其它成员依法履职,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在公司得到贯彻落实;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3)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等重大决策制度,党委研究讨论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要求公司总法律顾问或外聘专职律师列席会议,并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4)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完善企业领导班子知识结构,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5)落实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推动完善法律管理组织体系,支持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依法依规履行职能、开展工作。
(6)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党委中心组开展法治学习,推动公司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
第6条 公司董事长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主要职责:
(1)推动依法完善公司章程,合理配置权利义务,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在董事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中明确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并将依法治企要求写入公司章程;
(2)促进将法治建设纳入公司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3)组织研究部署法治建设总体规划,加强指导督促,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4)定期听取法治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并将其纳入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5)带头依法依规决策,董事会审议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应当要求总法律顾问出席会议并听取意见;
(6)推动建立健全公司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总法律顾问可由董事会聘任的相关规定,设立与经营规模和业务需要相适应的法律事务机构,促进公司法律顾问队伍建设。
第7条 公司总经理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主要职责:
(1)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推动,根据法治建设总体规划,研究部署年度工作计划,切实抓好组织落实;
(2)依法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确保企业各项活动有章可循;
(3)督促经理层其他成员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依法经营管理,加强内部监督检查,纠正违法违规经营管理行为;
(4)推动法律管理与企业经营管理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作用,不断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严格落实规章制度、重大决策、经济合同法律审查制度,加强合规管理和法律监督。
(5)完善法律顾问日常管理、业务培训、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拓宽职业发展通道,并为履职提供必要条件;
(6)组织实施普法规划,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提升全员法治意识,努力打造法治文化。
第8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对公司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察,并将其纳入经营业绩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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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1、(单选题)党委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起到( )作用。
A.至关重要的
B.支柱
C.最高的
D.领导核心
正确答案:D
2、(单选题)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适用于( )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
A.县级以上
B.村级以上
C.所有
D.省级以下
正确答案:A
3、(多选题)党委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的职责有( )。
A.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
B.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C.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D.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正确答案:ABCD
4、(多选题)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坚持( )。
A.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B.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C.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D.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正确答案:ABCD
5、(多选题)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的职责有( )。
A.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B.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C.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D.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正确答案:ABCD
6、(判断题)上级党委随时对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检查。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7、(判断题)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可以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被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8、(判断题)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党委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该履行的职责。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9、(判断题)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适用于所有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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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12月14日印发)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
第三条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第四条 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地区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第五条 党委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三)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四)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五)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
(六)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第六条 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加强对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五)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六)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第七条 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当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上级党委应当对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定期检查、专项督查。
第八条 上级党委应当将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予以问责。
第十条 中共中央、国务院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6年11月3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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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企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推动法治国企建设,根据市国资委党委《市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企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所称的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指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
第三条 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作用;
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共同推进,法治体系、法治能力、法治文化一体建设;
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第四条 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依法治企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工作统筹谋划,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第五条 党委书记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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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企业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企业改革发展任务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三)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坚持重大决策党委集体研究讨论前置,落实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等重大决策制度,落实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党委研究讨论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应当要求总法律顾问列席会议,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四)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完善企业领导班子知识结构,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五)推动完善法律管理组织体系,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支持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依法依规履行职能、开展工作;
(六)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党委中心组开展法治学习,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
(七)加强对班子成员依法履职行权的监督,及时咬耳扯袖进行提醒,定期召开班子会进行批评,促进领导班子依法履职。
第六条 董事长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推动依法完善公司章程,将依法治企要求融入公司治理结构,合理配置权利义务,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在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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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中明确推进法治建设职责;
(二)促进将法治建设纳入集团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三)组织研究部署法治建设总体规划,加强指导督促,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四)定期听取法治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并将其纳入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五)带头依法依规决策,董事会审议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应当要求总法律顾问列席会议并听取法律意见;
(六)推动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总法律顾问可由董事会聘任的相关规定,设立与经营规模和业务需要相适应的法律事务机构,促进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
第七条 总裁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实施,根据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法治建设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切实抓好组织落实;
(二)依法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确保企业各项活动有章可循;
(三)督促经理层其他成员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依法经营管理,加强内部监督检查,纠正违法违规经营管理行为;
(四)推进法务管理与企业经营管理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作用,不断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严格落实规章制度、重大决策、经济合同法律审核- 3 -
制度,加强合规管理和法律监督;
(五)完善法律顾问日常管理、业务培训、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拓宽职业发展通道,并为其履职提供必要条件;
(六)组织实施普法规划,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提升全员法治意识,努力打造法治文化。
第八条 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当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对集团公司及各级全资及控股子企业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并纳入经营业绩考核。
第九条 集团公司党委将集团公司各级全资及控股子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集团公司各级全资及控股子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应当依照有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问责。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各级全资及控股子企业应当根据本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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