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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窗口先进材料

发表于:2022-12-03 21:10: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务服务窗口先进材料,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政务服务窗口先进材料

政务服务窗口先进材料3篇

政务服务窗口先进材料篇1

公安分局人口大队窗口民警政务服务中心先进事迹材料

在枯燥平凡的户籍窗口岗位上以踏踏实实的作为诠释着“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

窗口工作面广、量大,任务非常繁重。在工作实践中,她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立足于户籍窗口岗位,不断开拓创新,以饱满的热情,优质的服务为办事群众排忧解难。在窗口工作期间,共办理各类居民户口5759余人次,发放临时身份证1647张,为各基层排除所审核临时身份证7876人次,为各办案单位查寻户籍资料并出具户证明 496人次,平均每天接待群众电话咨询和窗口询问60余人次。

在普通烦琐的岗位上以饱满的热情书写着为民服务的篇章。

在日常工作中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在提高办事效率的同时,她推出了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一是公开办事制度,公布收费标准,坚持推行普通话和户籍民警文明用语,时刻微笑服务。二是把群众需要办理的各种手续程序制成服务指南,放在办公台旁,谁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只需抽一张所办事项的指南便一目了然,极大的方便了群众。三是延长办公时间,特别是在大中专招生、学生分配、辖区企事业招工、毕业学生回原籍等特殊时期,她主动加班加点,遇到特殊情况,采取预约、预留服务,不惜牺牲节假日。此举赢得辖区群众、大中专院校及大中型企业的一致好评。

辖区中建三局是人员流动性较大的企业,除了机关总部在我区外,其余的项目部分布在全国各地,但单位每年招工的职工户口都落户我区。每次在招工结束后,中建三局人事部门才能把每个大中专毕业学生的完整分配手续和名单交到窗口,而此时单位又要立即把招来的毕业生分到全国各个工作点。为此,每年的8月该单位都会到区人口大队要求尽快解决职工入户问题,以方便办理身份证。20XX年8月,中建三局一次性招录了387人,可这个时间段又是各类业务办理的高峰,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在她得知入户进度会影响企业工作正常运转时,她没有向单位领导谈困难讲条件,而是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在17天内完成了387人的手续资料审核、登记、录入、分开归档等工作,无一例差错,没有影响一个职工的到岗时间,以实际行动续写了为辖区企业服务的篇章。

在默默无闻的背后以坚忍不拔的毅力谱写无私奉献的情怀。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公安机关的工作宗旨,“人人是窗口,个个是形象”,是公安机关执法为民的严格要求。从事窗口户籍工作使她铸就了一颗情系于民的“诚心”,她把户籍工作当作分局面向群众的一面窗口,牢记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前来办事的群众始终保持一张笑脸,一句问候,以真诚的微笑服务对待每一位来户籍窗口咨询户口政策、办理各类户政手续的群众,对老百姓的疑问和困难更是有问必答、有求必应,让群众们倍感亲切。辖区的购房入户一直是外地购房者的关注热点,至20XX年6月开始办理以来,每天来咨询办理的群众络绎不绝,而来办事的几乎全是外地人,素质参差不齐,情况各式各样,必须要有足够的耐性和对政策的绝对理解熟悉。20XX年7月的一天,一个年轻的妈妈带着一个不满两岁的女儿眼里噙满泪水来窗口办理购房入户的手续,蔡颖审完材料后告诉她还需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和女儿的关系证明时,年轻的妈妈当时就泪流满面。通过交谈得知她名叫邓红亮是一位单亲母亲,与男朋友未婚育有一女,男朋友不久前因伤人被捕入狱,现在男方家长不认她们娘俩,而她自己3岁就没了妈妈,7岁没了爸爸,一直随大他10岁的哥哥生活在一起,嫂子进门后关系一直处理不好,和现在的男友交往后哥哥一家就不认她了,好在之前男友为她在沿海赛洛城买了一处住房,不然连安身的地方都没有了,现在想把自己和女儿的户口转到这里,以解决今后女儿入学的问题。她们仙桃农村老家出具任何证明都要通过村委会,而她的现况被人蔑视,孤儿寡母的很受欺负,什么证明都不给出,就连现在的户口原件都是哥哥背着嫂子偷拿出来给她的。为了解决和女儿的生活,现在好不容易在一家单位找到工作,请假非常不易,回去还得带着女儿,小孩在这里无人看管,如果再为此丢了工作,母女两连生活都没有着落了,谈话中小女儿不时乖巧的问妈妈“我乖不乖”,看到听到这个情况让同为人母的蔡颖感到内心一阵酸楚,决定帮她想办法解决问题,先让她回家把女儿的出生证拿来(复印后作为子女关系证明),然后用数字身份证上网对她身份进行了查询,确认后当场受理了该件,还和她互留了电话号码以便随时联系,随后把这个情况跟大队领导进行了汇报,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快速进入流程,仅三天时间就为其办好了相关手续,邓红亮拿到迁移证感动的说“到底是大城市,这里的警察真好,就是再苦我也要让我的女儿在这里接受教育”。

刘元珍也是一位单亲妈妈,独自抚养女儿21年,带着女儿来窗口办理购房入户时,得知女儿已经过了随迁的年龄不能和她一起迁过来时,先是在窗口大发脾气指责工作人员刁难她,然后到区政务服务中心投诉同时还要拨打市长专线投诉,蔡颖没有因为她的无理取闹而不理她,反而还对她的境遇相当同情,请她在一旁稍坐等候,等办完其它群众的事情再来处理她的问题,当她看到蔡颖耐心细致的为每一个办事群众解释办理的同时深受感动,当再次为她耐心讲解政策出示相关文件,细致的为她清理所需资料,再告诉她几种可以解决女儿落户武汉的政策时,不由得对刚才自己的态度和行为连连道歉,非要请蔡颖共进午餐表示感谢,蔡颖婉拒了她的谢意,当得知她在城区开了一家美容院每天打理生意很忙往返一趟不容易时,执意利用下班时间帮她受理此项业务,12:30分拿到〈办理户口回执单〉时刘元珍不由百感交集,流着泪感动的说“自己走南闯北这么多地方,什么人都见过,碰到这么好的人还是头一次”,并拉着蔡颖的手动情的表示自己在武汉也没有亲人,通过这次办事也就是缘分,如果蔡警官不嫌弃就当是认了一门亲戚,女儿大学毕业后就让她在东西湖找工作,既可以和“姐姐”挨着近一些又可以为东西湖做贡献,蔡颖听了高兴的满口答应。

20XX年12月6日窗口接待了一名办理购房入户的群众,名叫林稳堂他的情况比较特殊,虽然婚后有两个孩子,但是属于事实婚姻,原来没有领取结婚证现在才补办,这种情况就必须到当地民政局和计生部门办理相关证明,还要缴纳一定的罚款,否则不能受理,而且他的大孩子是一九九二年元月一日出生,还有20天就满18周岁了,到时就意味着不能办理子女随迁,也不能在这里参加高考,听完解释后,林稳堂不由大为恼火,顿时在窗口大发脾气斗狠说工作人员刁难他,并拿出自己新买的手机当场砸碎,蔡颖并没有因为这样而坐视不理,反而对他相当同情,亲自带着他到民政局窗口咨询如何到当地民政局局去办理,问完后又打电话到区计生办,仔细帮忙询问该情况该如何办理,看着蔡颖对他的恶劣态度丝毫不计较还这么尽力的帮忙,林稳堂深受感动,连连致谢,经过蔡颖的全力帮助,终于赶在时限内如期办结。事情办完后林稳堂特意找到政务中心领导要求一定要对蔡颖予以表扬。这种事情多了后,每逢节日她都能收到很多不知名的群众送上的祝福短信。

每当来窗口排队等待办事的群众出现焦急烦躁的情绪,她也总能及时的好言相劝,没有一个群众因她的态度不好而投诉上访。她自己认为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虽然不会有惊天动地的壮举,但却可以留下一串串为民助民的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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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窗口先进材料篇2

政务中心窗口服务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一九五一年二月二十三日政务院第七十三次政务会议通过, 一 九五一年二月二十六日政务院公布)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保护雇佣劳动者的健康,减轻其生活中的特殊困难,特依据 目前经济条件,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的实施, 采取重点试行办法, 俟实行有成绩, 取得经验后, 再行推广。其适用范围,目前暂定为下列各企业:甲、雇用工人与职员人数在一百人以上的国营、公私合营、私营 及合作社经营的工厂、矿场及其附属单位与业务管理机关。乙、铁路、航运、邮电的各企业单位及附属单位。
第三条不属于第二条甲乙两款范围的企业及季节性的企业, 有关劳动保 险事项, 得由各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与工会基层委员会双方根据本 条例原则及本企业实际情况协商,订立集体合同规定之。第四条凡在实行劳动保险各企业内工作的工人与职员(包括学徒)不分 民族、 年龄、 性别和国籍, 均适用本条例, 但被剥夺政治权利者除外。第五条凡在实行劳动保险各企业内工作的临时工、 季节工与试用人员的 劳动保险待遇,在本条例实施细则中另行规定之。第六条本条例适用范围内的企业,因经济特殊困难,不易维持,或尚未 正式开工营业者, 经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与工会基层委员会双方协商 同意, 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机关批准后, 可暂缓实行本条例。
第二章 劳动保险金的征集与保管第七条本条例所规定之劳动保险的各项费用, 全部由实行劳动保险的各 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 其中一部分由各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直接 支付,另一部分由各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缴纳劳动保险金,交工会组 织办理。第八条凡根据本条例实行劳动保险的各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 须按月缴 纳相当于各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三, 作为劳动保 险金。此项劳动保险金,不得在工人与职员工资内扣除,并不得向工 人与职员另行征收。第九条劳动保险金的征集与保管方法如下:甲、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须按照上月份工资总额计算,于每月
一日至十日限期内, 一次向中华全国总工会指定代收劳动保险金的国 家银行缴纳每月应缴的劳动保险金。乙、在开始实行劳动保险的头两片内,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 月缴纳的劳动保险金,全数存于中华全国总工会户内,作为劳动保险 总基金,为举办集体劳动保险事业之用。自开始实行的第三个月起, 每月缴纳的劳动保险金, 其中百分之三十, 存于中华全国总工会户内, 作为劳动保险总基金;
百分之七十存于各该企业工会基层委员会户 内,作为劳动保险基金,为支付工人职员按照本条例应得的抚恤费、 补助费与救济费之用。第十条各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逾期未缴或欠缴劳动保险金时, 须每日增 缴滞纳金,其数额为未缴部分百分之一。如逾期二十日尚未缴纳,对 于国营、公私合营或合作社经营的企业,由工会基层委员会通知当地 国家银行从其经费中扣缴;
对于私营企业,由工会基层委员会报告当 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机关,对该企业资方追究责任。第十一条劳动保险金的保管,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委托中国人民银行代理
之。第三章 各项劳动保险待遇的规定第十二条因工负伤、残废待遇的规定:甲、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应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 医治。如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无法医治时,应由该企业行 政方面或资方转送其他医院医治,其全部治疗费、药费、住院费、住 院时的膳费与就医路费, 均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

在医疗期间, 工资照发。乙、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确定为残废时,按下列情况,由劳动保 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因工残废抚恤费或因工残废补助费。一、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其 因工残废抚恤费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五,付至死亡时止。二、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 其因工残废抚恤费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 付至恢复劳动力或死
亡时止。三、部分丧失劳动力尚能工作者,应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给予 适当工作,并按其残废后丧失劳动力的程度,付给因工残废补助费, 至退职养老或死亡时止, 其数额为残废前本人工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 二十,但与复工时本人工资合计,不得超过残废前本人工资。详细办 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四、残废状况的确定与变更,由残废审查委员会审查。详细办法 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第十三条疾病、非因工负伤、残废待遇的规定:甲、工人与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应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 特约医院医治,如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无法医治时,应由 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转送其他医院医治, 必须住院者, 得住院医治。

其治疗费、住院费及普通药费,均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
贵重 药费、就医路费及住院时的膳费由本人自理。乙、工人与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时,其医疗期间
连续在三个月以内者,按其本企业工龄的长短,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 资方每月发给其本人工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

连续医疗期间在 三个月以上时, 改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 济费,其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至能工作或确定 为残废,或死亡时止。但连续停工医疗期间以六个月为限,超过六个 月者按丙款残废退职待遇办理。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丙、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致成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不 能工作而退职者,按其本企业工龄的长短,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 付给非因工残废救济费,其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 十,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如有其他经济来源可以维持生活,此 项非因工残废救济费不予发给。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丁、工人与职员供养的直系亲属疾病时,得在该企业医疗所、医 院或特约医院免费诊治,普通药费减半,贵重药费、就医路费、住院 费、住院时的膳费及其他一切费用,均由本人自理。第十四条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甲、工人与职员因工死亡时,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丧葬
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 基金项下,依其供养的直系 59 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 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五十,至受供养者 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为止。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乙、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 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一个月。

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本企业工龄的长短,付给供养直系亲属 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三个月至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 细则中规定之。丙、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致成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 职后死亡时, 应按本条乙款规定的待遇付给丧葬补助费与供养直系亲 属救济费。丁、工人与职员退职养老后死亡时,及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 力不能工作退职后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 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一个月。戊、工人与职员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 给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死者年龄在十周岁以上者,其数额为该 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三分之一, 一周岁至十周岁者
为平均工资一个月的四分之一,不满一周岁者不给。第十五条养老待遇的规定:甲、男工人与男职员年满六十岁,一般工龄已满二十五年,本企 业工龄已满十年者,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本企业工龄的长短,付 给养老补助费,其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三十五至百分之六十,至死 亡时止。如因该企业工作的需要,商得本人同意,留其继续工作时, 除应得工资外,每月付给在职养老补助费,其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 十至百分之二十。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乙、女工人与女职员年满五十岁,一般工龄满二十年,本企业工 龄已满十年者,得享受甲款规定的养老补助费待遇。丙、 井下矿工或固定在华氏三十二度以下的低温或华氏一百度以 上的高温工作场所工作者,男工人与男职员年满五十五岁,女工人与 女职员年满四十五岁,均得享受甲款规定的养老补助费待遇。但计算 其一般工龄及本企业工龄时,每在此种场所工作一年,均作一年零三 个月计算。
丁、在提炼或制造铅、汞、砒、磷、酸及其他化学、兵工工业中 直接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者,男工人与男职员年满五十五岁,女工 人与女职员年满四十五岁,均得享受甲款规定的养老补助费待遇。但 计算其一般工龄及本企业工龄时,每从事此种工作一年,均作一年零 六个月计算。第十六条生育待遇的规定:甲、 女工人与女职员生育, 产前产后共给假五十六日, 产假期间, 工资照发。乙、女工人与女职员小产,怀孕在三个月以内者,给假十五日;

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七个月者,给假三十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丙、产假期满(不论正产或小产)仍不能工作,经医生证明后, 均应按第十三条疾病待遇规定处理之。丁、女工人与女职员或男工人与男职员的配偶生育时,由劳动保 险基金项下付给生育补助费,其数额为五尺红市布,按当地零售价付 给之。
第十七条集体劳动保险事业的规定:甲、凡在实行劳动保险各企业内工作的工人与职员,均有享受集 体劳动保险事业的权利。详细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之。乙、集体劳动保险事业,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统筹举办,但得委托 各地方工会组织、各产业工会组织办理,其项目如下:一、疗养所;
二、残废院;
三、养老院;
四、孤儿保育院;
五、休养所;
六、其他。
详细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另定之。第十八条 凡在实行劳动保险企业内工作的工人与职员,未加入 工会者,除因工负伤、残废、死亡待遇,生育假期待遇,因病或非因 工负伤治疗待遇,均得按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外,其他各项,如疾病或 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工资与救济费,非因工残废救济费,供养直系 亲属救济费,养老补助费及生育补助费等,只能领取规定额的半数。第十九条凡在实行劳动保险企业内工作的工人与职员,领取各种抚恤费、 补助费与救济费时,只能领取最高额的一种,不得同时领取两种。第四章 享受优异劳动保险待遇的规定第二十条凡对本企业有特殊贡献的劳动模范, 及转入本企业工作的战斗英 雄,经工会基层委员会提出,并经各省、市工会组织或产业工会全国 委员会的批准,得享受下列较优异的劳动保险待遇,
甲、疾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全部医药费、住院膳费,概由企业行政 方面或资方负担。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前三个月工资照发。疾病或非因 工负伤救济费及非因工残废救济费,一律付给本人工资百分之五十。

因工残废抚恤费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一百。

因工残废补助费为残废前本 人工资与残废后现领工资的差额。

因工死亡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为本 人工资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六十。

退职养老补助费为本人工资百分之 五十至百分之八十。

在职养老补助费为本入工资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 二十。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丙、有享受集体劳动保险事业的优先权。第二十一条残废军人转入本企业工作者, 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筥作医疗期 间,不计本企业工龄长短,前三个月工资照发,三个月以后,仍按第 十三条乙款规定办理。第五章 劳动保险金的支配第二十二条
劳动保险金的支配办法如下:甲、 劳动保险总基金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用以举办集体劳动保险事 业。乙、劳动保险基金由工会基层委员会用以支付各项抚恤费、补助 费与救济费,每月结算一次,其余额全部转入省、市工会组织或产业 工会全国委员会户内,作为劳动保险调剂金(以下简称调剂金) 。丙、调剂金由省、市工会组织或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用于对所属 各工会基层委员会劳动保险基金不足开支时的补助或举办集体劳动 保险事业之用。各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得授权其地方机构,掌管调剂 金的调用。中华全国总工会对所属各省、市工会组织,各产业工会全 国委员会的调剂金,有统筹调用之权,并得用以举办集体劳动保险事 业。如省、市工会组织或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调剂金不足开支,得申 请中华全国总工会调拨调剂金补助之。第二十三条劳动保险金,除用于劳动保险事业外,不得移作其他用途。
第二十四条各企业的会计部门,均须设立劳动保险基金的独立会计,负责办 理劳动保险基金的收支事宜。劳动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由中央人民政 府劳动部会同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之。第二十五条 劳动保险调剂金的收支事宜,由各级工会组织的财 务部门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规定办理之。第六章 劳动保险事业的执行与监督第二十六条各工会基层委员会,为执行劳动保险业务的基层单位,其主要工 作为:督促劳动保险金的缴纳;
决定劳动保险基金的支付;
监督本条 例所规定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直接支付的各顶费用的开支;

推动该 企业改进医疗所或医院的工作;
执行一切有关劳动保险的实际业务;

每月编造劳动保险基金月报表,每年编造预算、决算、业务计划书及 业务报告书,报告省、市工会组织,和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及当地人 民政府劳动行政机关;
并向工会全体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第二十七条
各工会基层委员会的经费审查委员会, 应按月审核劳动保险基金 收支帐目及本条例所规定的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直接支付的各项 费用,并公布之,第二十八条各省、市工会组织,各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或地区委员会对所属 各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劳动保险业务,负指导督促之责,审核劳动保险 基金的收支月报表、预算、决算及劳动保险基金的收支有无错误,接 受工人与职员有关劳动保险事件的申诉, 每月编造劳动保险基金及调 剂金的收支月报表, 每年编造预算、 决算、 业务计划书及业务报告书, 并行下列程序报告:甲、各省、市工会组织向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机关及大行政区 工会组织报告。乙、 各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向中华全国总工会及中央人民府劳动 部报告。第二十九条
各大行政区工会组织对所属各省、 市工会组织及其区域内产业工 会组织的劳动保险工作,负指导督促之责,审核省、市工会组织劳动 保险基金及调剂金的收支月报表、预算、决算、业务计划书及业务报 告书, 并每三个月编造劳动保险基金收支报告, 每年编造预算、 决算、 业务计划书及业务报告书,报告所在地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劳动部、中 央人民政府劳动部及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三十条 中华全国总工会为全国劳动保险事业的最高领导机 关,统筹全国劳动保险事业的进行,督导所属各地方工会组织,各产 业工会组织有关劳动保险事业的执行;

审核并汇编劳动保险基金及总 基金的收支报告表,每年编造劳动保险金的预算、决算、业务计划书 及业务报告书,并送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财政部备查。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机关应监督劳动保险金的缴纳, 检查劳动 保险业务的执行,并处理有关劳动保险事件的申诉。第三十二条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为全国劳动保险业务的最高监督机关, 贯彻 劳动保险条例的实施,检查全国劳动保险业务的执行,其检查制度另
订之。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三条本条例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通过后公布施行,修改时同。第三十四条本条例自一九五一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自一九五一年五月一日起 支付工人、职员根据本条例应享有的劳动保险费。凡根据本条例实行 劳动保险的各企业,其原有的劳动保险办法,从一九五一年五月一日 起废止。但如该企业工人、职员认为原有办法规定的各项待遇总额超 过本条例,不愿改变时,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应会同工会基层委员 会向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机关申请,经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批准 后,得维持原有办法,暂缓实行本条例。

政务服务窗口先进材料篇3

政务服务窗口单位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整治全县各单位政务服务及窗口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根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原则。(一)坚持分级负责和分类梳理相结合。按照一级管一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各单位涉及政务服务的科室及进驻大厅的部门窗口同步开展突出问题梳理工作,按照问题的不同类型及整改难易程度形成分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坚持自查自纠和暗访督查相结合。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需求导向,结合政务窗口服务质量集中整治行动和集中整治“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工作安排,积极采取自查自纠、以普通公民身份体验办事、陪同企业和群众办事、暗访督查等方式查找问题。

(三)坚持统筹推进和重点整治相结合。紧紧围绕直接面向企业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既要统筹推进解决面上存在的问题,又要重点整治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以及暗访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促进政府部门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全面提升。

(四)坚持检查验收和追责问责相结合。强化督促整改,通过检查验收提升突出问题整治实效,确保梳理出来的问题件件有整改措施,件件整改到位。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单位要进行全县通报,并从严追究相关责任。

二、整治重点。(一)办事指南不清楚,办理事项难搞懂。整治部门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覆盖不全、内容笼统、更新不及时,企业和群众看不懂办理流程和材料要求问题;
整治窗口办事流程不透明、审批职责不明确、信息更新发布不及时、审查细则不精准、网上公开标准与实际办理标准不一致问题。

(二)审批事项“不集中”,群众办事“来回跑”。整治进驻部门审批事项进驻不彻底,应进而未进、明进暗不进、进而不能办、进了不授权问题;
整治企业和群众办事仍然要来回奔波于窗口与部门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进驻部门窗口仅起到“收发室”作用问题。

(三)服务质量待优化,服务态度需提升。整治入驻部门以单位急需用人为由随意调换窗口工作人员,或将业务能力不强、单位不好管理的人员派到窗口工作问题;
整治窗口工作人员上班期间着装不规范、作风散漫,存在迟到早退、脱岗离岗、打瞌睡、玩手机、上网、嬉笑聊天等问题;
整治个别窗口摆出休假、病假、外出学习培训、下乡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等牌子,上演“空城计”,存在空岗问题;整治个别部门服务意识不强,对待群众态度冷漠、生硬,缺少真情实感,服务不精准、不到位,增加企业工作负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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