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团课和校园文化建设”等重点任务就很明显地体现了教育部行政活动的上述逻辑和特征。
2.教育部行政活动不断体现弱势群体利益
从理论上讲,教育对于打破社会阶级固化,促进社会阶层流动,实现社会的健康发展是有促进作用的。但是,教育又能抑制社会流动,复制社会阶级,这是因为,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教育基础和教育资源是完全不同的,公民的教育机会和权利是不均等的。因而,教育部应该着力实现教育公平,促进社会流动。从27年教育部“工作要点”看,应该说,教育部对教育公平越来越重视,这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通过教育政策,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均等化;第二,通过教育政策,促进区域教育资源均等化。比如,教育部2013年“工作要点”就规定:“落实好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实施针对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教育扶贫工程。加大对中西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普通高中教育的扶持力度。”“继续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教育。”“研究制订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补助计划。完善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再如,近年来开设的“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等计划项目也是促进区域教育资源均等化的重要举措。
3.教育部行政活动客观上维护了教育部的部门利益
通俗地说,所谓“部门利益”是指有关权力部门在从事立法、司法或行政行为的活动中,不适当地强化、扩大本部门及其成员的职权,巩固和扩大本部门的可控资源的倾向。从教育部“工作要点”可以看出,自觉不自觉地维护其部门利益是教育部行政活动的客观结果。在具体的“工作要点”中,教育部通过各种“工程”、“计划”、“基地”,通过起草国家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强化国家教育行政管理,不断扩大权力范围,增强资源配置能力。虽然其出发点可能是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但客观上却起到维护和扩展部门利益的不良后果。部门利益若得不到有效遏制,将会提高教育行政成本,降低教育行政效率;甚至可能给教育腐败提供土壤和空间;更为严重的是,还可能增强政治风险,因为教育涉及亿万百姓,教育行政机构的部门利益及其不良后果可能产生更为严重的负面社会影响,从而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合法性。
4.教育部的行政改革进程较为缓慢
所谓“行政改革”,指的是政府为了适应社会环境,高效公平地处理社会公共事务,调整内部体制和组织结构,重新进行权力配置,并调整政府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过程。然而,行政改革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政治行为,是权力的再次划分,因而必然会受到多方抵制。加之教育工作的“敏感性”,又进一步造成了改革的拖延和迟缓。我国教育部门的行政改革主要有两个指向:一是经费,即要提高效率,花最少的钱,办最多的事;二是权力,即要向公众开放,向社会放权。从教育部“工作要点”看,这两项都没有很好的表现。具体而言,首先,教育部对效率“看得很淡”。在27年的“工作要点”中,“效率”价值只有零星的出现,且这些条文大多只是停留在“厉行节约”的政策倡议层面,谈不上科学管理意义上的效率。其次,教育部简政放权“步子不大”。从27年的“工作要点”来看,教育部的简政放权步子过小,甚至有扩大权力范围、增强部门利益的趋势。虽然教育部在“工作要点”中多次提出要让社会力量参与到教育工作中来,然而笔者在定类转化中发现,这种参与仅局限在利用社会力量拓宽教育经费投入渠道的层面,在权力配置等实质性问题上,教育部没有积极的放权姿态。
五、结语
教育行政部门是教育政策的制定者、执行者和监督者,对教育政策效果负有直接的和主要的责任。教育行政过程,可以从管理、政治和法律的路径加以理解。在每种路径中,教育行政机构的组织结构、对公众的定位、认知模式、预算方式、决策观和职能特征都不尽相同。当然,根本性差异在于每种路径展示出的不同价值追求和价值取向。
价值追求表现了教育部工作的基本特征,并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教育部行政活动的内在逻辑。以对1987-2013年教育部“工作要点”的分析统计为基础,结合相关教育实际,笔者总结归纳了教育部行政活动的三个阶段和五个价值特征,并推断了教育部行政活动的四条内在逻辑。这是本研究的贡献所在。
然而,本研究还有以下两点局限:第一,样本量不够大。如果能获得1949-1986年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诸如“工作要点”类的政策文本,则可以进行更长时间跨度的分析,从而更能准确地揭示不同政治环境下教育行政的价值取向,更能清晰地把握教育行政部门活动的基本逻辑。第二,数据分析不够深入。本研究主要是采用了描述性的统计方法,对各种价值间的相互关系缺乏深入的分析,对操作性指标也缺乏科学的建构过程。
作为教育政策价值的一项探索性研究,本文这些不足也许是可以原谅的,而且,这些不足可能正是未来的研究方向。进一步地,笔者认为未来教育政策价值的研究,可能会集中关注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教育政策价值链建构问题;二是教育政策价值冲突管理问题;三是通过部门协作解决价值冲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