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宗教民族学是广义民族学的分支学科,是对广义民族学的延伸和补充,既增加了研究内涵,也扩大了理论范畴。回顾宗教学的理论,探析宗教民族学的新发展,这无疑是对该有着交叉学科性质的新兴学科的再次认识和巩固。学科的发展规律是具有一般性的,分析宗教民族学的学科发展经验和教训,会对民族经济学起到有价值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 宗教 民族学 发展 经济学
一、广义民族学理论的产生
针对于现实问题的解释,广义民族学在施正一先生的倡导下提出,应对的是跨学科的宗教民族问题,更好的、全方位的解释现实问题是宗教民族学的根本目的。广义民族学的并非来自虚无的理论,它有着现实的坚实基础,也并非毫无逻辑,也保有自己的独特方法论。它的方法论有三个层次,即:指导方法、基本方法和具体方法。方法论的建立,是一个学科建立的基本要素,也是该学科独立于其他学科的基本要素。方法论是理论指导现实的具体操作步骤,是使得现实问题得以理论化的手段措施,把握住广义民族学的方法论才可以有效的将其应用于现实问题中,给予现实问题最恰当、合理的解释。
广义民族学是民族学的延伸和发展,而广义民族学自身的分支学科建设亦是其本身的发展。在施先生的《广义民族学》中设定了十四个分支学科。当然,施先生未“框死”广义民族学分支学科的发展,也赞同适当时机可以增加“政治民族学”、“都市民族学”等。这就足以说明两点,广义民族的内涵是丰富的,局限在某个人或者某个时代是无法囊括讲清其内涵的;另外,广义民族学也是如此,随着社会的发展其内涵和研究领域都要进行改变,这是学科的灵活性。
因此,无论是从现实需要,还是研究方法上,还是研究对象上看,我们都可以说明广义民族学建立的意义。首先,通过学习和研究广义民族学可以帮助了解什么是民族或者民族共同体。其次,通过对广义民族学的学习,可以增加有关民族学方面的知识,不仅能够了解国内有哪些民族,他们大体是如何一般样子。第三,可以全面的认识民族问题的重要性,在实践中能够自觉地区分民族问题与非民族问题的界限,区分不同民族的不同性质,从而能够正确的按照有关法律去处理好不同的民族问题。第四,通过学习广义民族学可以充分的了解民族因素的重要地位,可以了解民族因素在国际社会交往中所发挥的巨大作用。第五,通过学习广义民族学,还可以帮助我们掌握民族学自身的发展史,了解国家主要民族著作、主要民族学理论与主要民族学理论流派。
二、何谓宗教学及宗教民族学
关于宗教的定义,几千年来争论不休,一直未形成一个准确的定义。但是可以确信的是,宗教并不是一个新的发明,它即使不是和人世一样古老,至少也和我们所知的人世一样古老。宗教一般的被认为是一种社会现象,与社会物质生活及精神文化生活的各个层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作为一种文化现象研究的宗教已经不再神秘,已经逐渐的走向了沙龙社会,成为人们思考文化现象的重要热点和视点。从如今的生活需要可知,研究宗教不仅成为了一种必要,而且是一种必然。
宗教成为一个学派,始于麦克斯·缪勒。英国著名宗教学者埃里克·J·夏普评价说:“在缪勒之前,宗教学领域虽然广泛而且充分,却是杂乱无章的。在他之后,人们看到这个领域已成为了一个整体,服从于一种方法,简而言之得到科学的处理。”这样的评价,对于缪勒来说是极其公正的。他不仅为宗教学奠定了研究方法和科学的研究态度,而且还清晰指出宗教学的任务就是揭示宗教学是什么,它在人的心灵中有何基础,在其历史成长过程里遵循着什么规律。
宗教民族学是广义民族学的分支学科,是对广义民族学乃至民族学的延伸与扩展。研究宗教民族学,首先要弄清楚何谓宗教民族学。关于宗教民族学的定义,费尔巴哈、泰勒、弗雷泽、马恩、缪勒等人都有具体的定义,但各家理论观点也未能得到统一。理解宗教民族学,切勿忘记它自身处于分支学科的交叉领域,这就决定了它独特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宗教民族学作为民族学的分支,作为宗教学与民族学相交叉的边缘学科,它是将宗教和民族结合起来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来研究,这一整体是民族学与宗教学联合起来成为的整体,它所研究的领域是二者学科单独所不能够完成的。
确定一个学科的基本定义,在未能够得到精准定义时,亦是可以从研究对象着手。宗教民族学揭示各个民族宗教信仰的民族特性,各民族宗教信仰演变的具体过程及其规律性。而其研究方法是结合二者之研究方法,既不局限于民族学的研究方法也不限制于宗教学的研究方法,也在必要时加入了宗教民族学自身的研究方法,这是该学科的特色,也是其生命力的表现。
三、宗教民族学的优势何在
民族认同在某种程度上强化了该民族的宗教的认同,而宗教认同则保留了民族传统。从这点来看,二者并非是相互排斥的、相互对立的,二者是相互强化和共融的。就这样的社会现象来看,单方面的学科理论是难以做出诠释的,而这却是宗教民族学的优势之处。
首先宗教民族学是探讨不同民族的同一宗教信仰,如我国十个民族印象伊斯兰教。对同一宗教对不同民族间进行分析,是凸显了宗教对民族性的作用和影响,而伊斯兰教在十个民族中发展足可以说明宗教的发展带有了民族性。其次是不同民族的宗教信仰的多样性与差异性。需要指明的是,这一点恰恰是研究者最容易忽视和跳过的研究现象。单一民族中该民族独特的民族性对宗教的改造和融合,使得出现不同的宗教信仰或者同一宗教信仰的差异化。以上两点是宗教性与民族性之间关系的探讨,在具体的现实问题中的具体应用和分析。
在研究宗教与民族关系时,研究者往往视二者为严格对立关系,其实现实中并非如此。无论是中国的少数民族,还是世界范围内的少数民族,宗教的存在形式绝非现代社会中存在的各大主流宗教,它们一样有着各自处于不同时期的宗教信仰。缪勒认为,宗教大致分为三种,即:可掌握的、可感知不可掌握的、不可感知的。其中可掌握的就如对石头、木头的崇拜,可感知不可掌握的就是犹如对水和山林的崇拜,不可感知的就是超自然崇拜或者说上帝崇拜。世界范围内的民族宗教信仰也都逃不出缪勒的宗教分类范畴,且都有着自己本土的宗教信仰。对于研究外来宗教对本民族的影响时,不可对立视之。
笔者坚持认为这是一种融合的过程,而非完全的对立。融合之意在于,外来宗教的教义定然包含了本民族的民族性和生活观念等相同因素,这种相同因素在外来宗教中得到的反映远比本土宗教来的完善、明晰。换句话说,外来宗教之所以能在本土生根的真正原因在于本土民族性的需要,这是不排斥的。因此,从这点而言,研究宗教民族现象是无法单从某一学科理论来做分析,而需从交叉学科的理论来对宗教与民族之间的关系做出恰当诠释。
四、对民族经学发展的启示
回顾民族经济学发展历程,从创学科之初至今,外界对民族经济学的质疑仍未消失,而民族经济学的内部又出现了各种意见争端,难以形成统一,最终导致学科建设停滞不前。本文立足于宗教民族学的梳理,进而对民族经济学进行反思,得到如下启示。
首先,从社会现实来看,存在少数民族及少数民族的经济问题,就应该存在从民族角度来探讨经济问题的学科,即民族经济学。研究对象的存在,研究视角的选择,研究目的的确定是一个学科称之为学科的根本所在,而这几点民族经济学都是具备的。除此以外,最关键的相似点在于,现实中存在这样的现实问题,而理论界就该有学科理论与之对应。
其次,对于民族经济学的发展而言,研究工作仍然要有担当和责任。民族经济学老前辈们,之所以创立这么一门中国特有的经济学分支,很大意义上是一种社会的责任、民族的担当。就中国而言,少数民族的经济状况并不乐观,远远落后于东北沿海地区,而要实现中国的共同富裕目标,非要解决少数民族的经济发展问题不可。承担起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理论研究,是一种担当与情怀,这是区别于其他经济学分支所特有的情感因子。
最后,民族经济发展进入困难期,但研究工作仍要从最基本开始。学科发展中的困难,应该远不如学科创立之时的困难,民族经济学前辈在创立之初并未将核心理论定义框死,其中原因在于当时的学科积累不足。
综述所述,民族经济学与宗教民族学一样,都是跨学科的理论,而这并不意味着它们的不具备生命力。随着社会发展,社会问题的呈现方式变的多样,因此从社会学科的不同角度来对同一社会问题或者社会现象进行诠释是跨学科理论的根本追求。民族经济学立足于当下社会的基石是,从少数民族的特性中探求对其经济发展的影响分析,这是该学科的存在意义。该学科的发展至今遇到了阻碍,但是这种阻碍本身并不可能掩盖住学科自身的理论生命力。解决中国少数民族的经济发展问题,仍是国家热点问题,仍需大批后来有志之人共同努力,为实现中国的共同富裕而奋斗终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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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李淑敏.宗教认同与民族认同的互动——北京市朝鲜族基督教个案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0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