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工伤认定办理指南1 呼和浩特市工伤认定受理条件 1、在工伤认定法定受理期内的; 2、工伤认定材料准备齐全的。 呼和浩特市工伤认定办理流程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自事故发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呼和浩特市工伤认定办理指南3篇,供大家参考。
呼和浩特市工伤认定办理指南1
呼和浩特市工伤认定受理条件
1、在工伤认定法定受理期内的;
2、工伤认定材料准备齐全的。
呼和浩特市工伤认定办理流程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自事故发生之日1个月内,工伤职工自事故发生之日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详见填表说明)、《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2)单位事故报告和个人申请报告(需载明受伤职工姓名、年龄、性别、岗位工种等基本情况和详细受伤时间、地点、原因过程及医治经过等、单位盖公章,个人摁手印)。
(3)劳动关系有效证明(包括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工作证、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工资单、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等;劳动关系不明确的,到所在区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确认劳动关系,送其中一项就可)。
(4)现场证明人材料(证明人以第一人称手书看到的事故发生经过并签字按手印,包括详细时间、地点和本人在事发时在做什么等;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证明人材料上加盖公章并标明证明人身份、证明人最少两个人)。
(5)受伤职工、证明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分别以A4纸单独复印)。
(6)医院病情诊断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住院病历复印件。
(7)涉及交通事故受伤或其他情形受到伤害的,按照《工伤认定申请表》所列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初审工伤认定材料是否提交齐全,齐全后给申请人下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3、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受理后需要向单位下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和工伤认定举证风险告知书,用人单位应当在收到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15日内履行举证责任,拒不举证的承担举证不利责任。
4、做出工伤认定决定。工伤事实清楚明了的,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工伤事故需要调查的,根据情况到现场调查或者做询问笔录,在受理后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5、向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送达工伤认定决定。
6、对工伤认定材料进行归档。
呼和浩特市工伤认定收费依据标准
不收费。
呼和浩特市工伤认定办理地址
办理部门:工伤保险科 地址:三楼大厅42号窗口 办事电话5181233 监督电话5181233
呼和浩特市工伤认定办理指南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令第586号)已经于2011年1月1日实施。为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妥善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更好地保障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的“因工外出期间”的认定,应当考虑职工外出是否属于用人单位指派的因工作外出,遭受的事故伤害是否因工作原因所致。
二、《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
三、《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故意犯罪”的认定,应当以司法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结论性意见为依据。
四、《条例》第十六条第(二)项“醉酒或者吸毒”的认定,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无法获得上述证据的,可以结合相关证据认定。
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发现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确认的",应告知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此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当事人。劳动关系依法确认后,当事人应将有关法律文书送交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该部门自收到生效法律文书之日起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六、符合《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情形的,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原则上应自职工死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
七、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八、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一)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
(二)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后或者本人提出而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
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前款第(一)项人员符合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条件的,按就高原则以本人退休前12个月*均月缴费工资或者确诊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均养老金为基数计发。前款第(二)项人员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按《条例》规定应以本人工资作为基数享受相关待遇的,按本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前12 个月*均月缴费工资计发。
九、按照本意见第八条规定被认定为工伤的职业病人员,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中明确的用人单位,在该职工从业期间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按《条例》的规定,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相关项目和标准支付待遇。
十、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的,符合《条例》第三十六、第三十七条规定领取相关待遇时,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十一、依据《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停止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在停止支付待遇的情形消失后,自下月起恢复工伤保险待遇,停止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不予补发。
十二、《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
十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待遇应按《条例》相关规定支付,不得采取将长期待遇改为一次性支付的办法。
十四、核定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时,若上一年度相关数据尚未公布,可暂按前一年度的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统筹地区职工月*均工资核定和计发,待相关数据公布后再重新核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用人单位予以补发差额部分。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执行中有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部。
呼和浩特市工伤认定办理指南3篇扩展阅读
呼和浩特市工伤认定办理指南3篇(扩展1)
——呼和浩特市商铺店面租赁合同 (菁华1篇)
呼和浩特市商铺店面租赁合同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租用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门面房一间,面积____________*米左右(一层),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门面房内附属设施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________年(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租凭费用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交清房租。
三: 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________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四: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 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从事违法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经营活动。乙方要搞好防范 ,安全用电。如乙方管理不善,出现火灾、水灾等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要负责赔偿(因房屋本身原因或不可抗力除外)
六:乙方租赁房屋期间要保持房屋结构设施原样,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下,不得进行随意改造。如需要改造,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损坏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租赁期间,水、电费及由乙方经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按规定缴纳。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不能转租他人。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声明是否续租。如乙方继续租用,双方重新商定租赁事项,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续租,甲方有权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中在房屋门上张贴出租 。合同期满,乙方房屋原样交付甲方,乙方可以在房屋门侧张贴迁址广告一个月。
八:甲方在合同期内如因其它原因需要出售房屋,需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九: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十:如有其它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此合同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呼和浩特市工伤认定办理指南3篇(扩展2)
——呼和浩特市车位出租合同 (菁华1篇)
呼和浩特市车位出租合同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愿共同遵守。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呼和浩特市 路(街) 小 区 号、 号车位出租给乙方。
第二条 租车位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____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合同一经签订,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甲方,年付。甲方开具收条。
第四条 甲方于付款当日将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第五条 租赁期间,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车位。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车位设施(包括地面、停车挡管、停车锁等一切相关设备)的损坏由乙方承担维修或赔偿。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车位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七条 本合同终止,乙方应于终止当日将车位归还甲方,并保证设施的完好,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乙方逾期不返还的,甲方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二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呼和浩特市工伤认定办理指南3篇(扩展3)
——呼和浩特市房屋租赁合同 (菁华1篇)
呼和浩特市房屋租赁合同1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是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制定的基本参照文本,一般包括以下要素:房屋基本情况、租赁期限、租金、押金、房屋维护、合同解除、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呼和浩特市房屋租赁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年结算。每年——月
15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并注重房屋及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如发生违法及人身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一切法律及民事责任。
十一、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湾里区冯翊小区栋单元室的私有住房租给乙方作为租赁住房使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2、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保持和爱护原房屋结构和房内设施,因擅自拆除或损坏,必须照价赔偿并承担责任;
3、乙方在租赁期内如有违约犯纪及违法犯罪行为,自负其责;
4、乙方在租赁期间的水、电、气费,闭路电视费/宽带费及卫生费应如数付给相关部门,逾期欠缴的滞纳金由乙方负责;
5、房屋租金每月为仟佰拾元人民币,乙方需在每个缴费期结束前15天付给甲方(押金不可替代租金)。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6、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7、付款方式:首期乙方一次性缴纳元,押金元,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后期房租交付约定每个月交付一次,金额_________元,乙方应在当期房租到期前_________天一次*付给甲方,合同签订后即刻生效;
8、为了甲乙双方的利益,甲方如不租、转租或乙方续租都必须提前天通知对方,在同等租赁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9、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有权终止合同,在乙方未违反上述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必须退回押金给乙方,甲乙双方都不得违反上述条款,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0、本合同有效期为自日止,本合同一式两份,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1、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将扣除乙方缴纳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并终止租赁合同。
(2)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甲方将扣除乙方全部租赁金及押金。同是根据事态的严重性决定是否移交当地*机关。
(3)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经双方共同确认认可,乙方可不承担相应责任。
(4)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5)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12、其他约定
(一)开始租赁时的水、电、煤气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_________度;
(2)电表现为:_________度;
(3)煤气表现为:_________度;
(4)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所欠费用缴纳齐全,并得到甲方认可。
(三)甲方提供给乙方物品如下:
(1)安装好前后防盗窗,配置煤气灶、油烟机、燃气热水器、洗脸台,入户大门钥匙把;
(2)沙发一张、茶几一个、电视柜一个、餐桌一张、餐凳四个、衣柜一个、写字台一个、卧床一张。
(3)租赁期满后,乙方应保证房屋及各设施、物品完好,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及时修复或补充,否则甲方将按原价3—5倍价格从押金中扣除。如经甲方验收合格时,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的租房款及押金。。
(4)乙方应提供有效证件的复印件1份及有效联系方式。
13、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
1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该房屋用途为:[居住]。除双方令有约定外,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3,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
4,该房屋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_屋内设施有海信电视一台,电视柜,沙发,餐桌,炉具各一个。餐椅_________把,床_________个。押金为_________元。
5,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全额租金。租赁期满,设施未坏,房屋内家具齐全押金全额返还乙方。如有损坏或丢失,可从押金中扣除。
6,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7,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施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8,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水费,电费,气费,物业管理费。在租赁期,如发生*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9,供暖费由甲方承担。
10,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_____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1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11,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一、甲方租给乙方住房位于,面积20*方米做住房。
期为五年20x年1月8日至20x年1月8日。
二、租金280元/月,按月付给甲方到期不得拖欠。
三、乙方在居住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如造成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担。
四、水、电按实际所用,国家标准收费付给甲方。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___市___区______号(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2、房屋的建筑面积___*方米、使用面积___*方米。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甘河子镇乌齐路南侧八区二段租与乙方使用,面积31*米。
二、租赁期限为一年,出租方从20x年3月20日。
20x年3月20日,至三、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承租人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四、租金每年20xx(贰仟元整),押金1000(壹仟元整)一次性付清全部租金。
五、如在租房期内有一方违约,需向对方付违约金1000元(壹仟元整)。
六、乙方在承租期间自行承担水、电、物业费、垃圾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出租人(甲方):x
承租人(乙方):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等协商,就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x建筑面积x*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x年,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押金
1、租金按年支付。每年租金为人民币x元整(x元),经双方*等协商,承租方应提前一个月交纳下年房租。
2、押金x个月的房租,x元整(元)。
第四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租赁期间内的取暖费,物业费,水电费,卫生费,电话费,上网费,燃气费,车位费,有线电视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交纳。
2、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设备的费用。
第五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甲方负责赔偿违约金x元(x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x元(元)。
第六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才能在租期内将房屋转租给他人,并对其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5日的。
欠缴各项费用达1,000元的。
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其它的法定的合同的解除情形。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乙方有第七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导致甲方解除合同或提前退租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押金全额为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在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
第九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
第十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x份,双方各执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呼和浩特市工伤认定办理指南3篇(扩展4)
——遵义市工伤认定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菁选3篇)
遵义市工伤认定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工伤认定专项经费管理,保证工伤案件认定科学准确,合理控制工伤保险费用支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伤认定专项经费是指从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的工伤调查取证相关费用。
遵义市工伤认定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2
第三条 工伤认定费是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工作的业务经费,包括:
(一)工伤事故认定的调查、取证费用(交通、通讯,以及到有关单位调查取证所需费用);
(二)调查、取证的基本保障设备购置及使用维修费用(包括照相设备、摄像设备、录音设备、数据存储设备等),设备采购实行*招标采购;
(三)工伤认定案例分析所需费用及复议、诉讼相关费用;
(四)工伤认定结论送达所需费用、工伤认定档案管理费用;
(五)经财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的工伤认定业务所需的其它费用。
遵义市工伤认定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3
第四条 工伤认定专项经费由市财政局按照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保费收入的2%比例提取,纳入市社会保险财政专户管理,专账核算。
第五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伤保险行政部门于每年11月,根据全市工伤案件发案及调查工作开展情况和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编制下一年度工伤认定专项经费预算,送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市人民*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 市*门将审定后的"工伤认定专项经费转入对应的经费账户。
呼和浩特市工伤认定办理指南3篇(扩展5)
——工伤认定申请协议 (菁华1篇)
工伤认定申请协议1
申请人: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出生,
民族_____,籍贯______________,
住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是__________公司职工。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任__________职务,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_______________(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_______________公司职工,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被进入该公司,在__________岗位工作。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上班时间,发生__________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__________部位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医院治疗,诊断为__________,现已住院治疗__________个月,花费医药费__________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_____条的规定,申请人的受伤属于工伤,鉴于被申请人为主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__________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呼和浩特市工伤认定办理指南3篇(扩展6)
——工伤认定 (菁华1篇)
工伤认定1
申请人: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出生,民族_____,籍贯,住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是__________公司职工。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任__________职务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_______________(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_______________公司职工,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被进入该公司,在__________岗位工作。
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上班时间,发生__________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__________部位受到严重伤害。
申请人受伤后,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医院治疗,诊断为__________,现已住院治疗__________个月,花费医药费__________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_____条的规定,申请人的受伤属于工伤,鉴于被申请人为主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__________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呼和浩特市工伤认定办理指南3篇(扩展7)
——工伤认定的委托书
工伤认定的委托书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人(身份证号码:XXXXXX)于20XX年X月X日因发生事故,现委托代为申报工伤及领取认定文书。委托事项:□申请工伤认定;□签收工伤认定相关文书;□其他委托事项:
委托人签章:XXXX
受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XXXX(单位公章)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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