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租赁合同精选想要进一步促进个人利益,写好一篇有价值的合同是很关键的,签署合同的目的也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的方式之一,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设备租赁合同精选5篇,相信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备租赁合同精选,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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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租赁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机械设备租赁有关事宜订立合同.
一、 甲方根据施工工地情况,租用乙方 挖掘机机械,租期暂定 。
二、 乙方应服从甲方调度指挥,按照甲方需要配备机上人员,除设备日常维修、保养时间外,乙方应做到随叫随到,并按照甲方现场指挥人员的施工要求和意见进行作业。
三、 甲方以月租付款给乙方。甲方在调运乙方机械前,交付当月租赁费 元整。每月 日前付清乙方当月租赁费 元整。如不付清当月租金,乙方有权停机,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如甲方中途违约须付乙方违约金伍仟元)。
四、 乙方机械工作每月不能超出 小时,如超出 小时,甲方应按每小时计费 元整付给乙方。计时时间按电脑计时计算。
五、 乙方机械在现场施工期间使用的燃油由甲方承担,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 乙方应保证机械正常工作,如机械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因机械出现故障,每月超过3个非工作日,则扣除月平均日工作量的50%一次。
七、 乙方机械正常,因甲方停工待料或其他原因造成,乙方机械不能正常工作,甲方应按月租金 元整付给乙方。
八、 如乙方机械在甲方工作超出 个月,甲方承担进场费 ,乙方承担出场费 :如乙方机械在甲方工作达不到 个月,甲方承担全部拖车费 。乙方机械只准在甲方工地施工,不得转租。
九、 乙方不承担租金的税款,如果甲方结算时需要提供发票,租赁者税金由甲方承担。
十、 乙方机械进入甲方施工场内后,甲方必须保证机械安全、人身安全。乙方机械在作业过程中,如甲方指挥不当,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十一、 甲方免费为乙方施工人员提供食宿。
十二、 租金自乙方机械起运之日起计算,乙方机械退场时,甲方应无条件结清乙方全部机械租金。
十三、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合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租赁合同篇2
承租人(甲方): (单位全称)
出租人(乙方): (单位全称)
行业确认证书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6号)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租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机械设备租赁及租金计算与支付
1.机械设备租赁及租金计算明细表(略)
表一、机械设备租赁及租金计算表
表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工资计算表
2.租金计算。机械设备租金每月合计 元(见表一)。按合同约定,若是乙方指派操作人员则租金包括工资(见表二),租金每月共计 元。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从机械设备启用日起计算。在租赁期内,若非乙方原因造成机械设备停机或停止使用,甲方应按租金标准照常支付租赁费。
3.支付方式: .
4.支付时间: .
第二条 项目名称、使用地点
项目名称: .
使用地点: .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应在租赁期满前 日内,续签合同。
2.租赁期满,甲方继续使用机械,乙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甲方承诺租赁期不少于 个月,则按实际租赁时间结算;少于 个月,按 个月结算租赁费。
3.本合同签定之日起 日内,设备进场安装。机械设备进场安装完毕,经安装单位自检、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合格之日为启用日;甲方通知乙方机械设备停止使用,并拆卸完毕具备机械设备退场条件之日为停用日。停用日须经双方书面确认。
4.由于甲方的原因(如现场施工条件不具备、高压线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造成机械设备验收合格后停机待用或造成验收不合格,机械设备启用日为验收合格时间或组织验收时间。
5.机械设备自启用日起至停用日止为双方确定的租赁期限。
第四条 保证金
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甲方应在机械设备进场前 日内支付保证金。租赁期满,保证金扣除应付的机械设备毁损、灭失赔偿金后,余额退还甲方。
3.其他约定: .
第五条 机械设备操作、维护与修理
1.双方约定机械设备由 方负责操作、由 方负责维护。
2.因故障造成机械设备无法正常作业的,按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维护时,乙方应当自接到甲方通知时起 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乙方自接到维修通知起 小时/日内未能修复的,自故障发生第 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机械设备恢复正常作业日止。但机械设备故障系因甲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甲方仍应支付停工期间的租金。
3.双方约定机械设备正常维护保养时间为 小时/月,具体时间安排为: .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机械设备。
2.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机械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保养服务。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机械设备毁损、灭失或者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机械设备,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4.为机械设备提供进出场作业、维护保养作业的便利和安全作业环境,负责机械设备及其附件(如电缆等)在施工现场的保护保管工作,保护机械设备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机械设备毁损、灭失的,应赔偿乙方损失。
5.负责司机、指挥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进场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
6.甲方应在机械设备进场安装完毕之日起 日内,组织租赁、安拆、监理单位对其进行验收,及时办理使用登记;并负责配备相应的机械设备管理人员,督促做好机械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检查工作。
7.负责按三相五线制配置机械设备专用开关箱,以及工地配电箱至专用开关箱的电缆线;负责配备使用中所需对讲机以及各种配套吊运材料的吊具,负责提供工地宿舍,作为机械设备常用配件仓库及司机休息场所。
8.按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和合同约定管理使用机械设备,不得违章或超负荷作业。由甲方指派的操作(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版合同范本)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租机械设备,不得对机械设备进行改造或增设他物
设备租赁合同篇3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及设备事宜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章标的物
1.1 甲方将位于淄博市临淄区 路 的店铺(含其室内设备)套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项目。
1.2 甲方出租店铺的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店铺所配备室内设备情况:
第二章租赁期限
2.1 店铺(含其室内设备)租赁期限为年,即自年月___ 日至年__ 月___ 日止。
第三章租金及支付期限和方式
3.1 租金为元/ 年,共计元。
3.2 租金的支付期限: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支付前六个月的租金元,以后每六个月支付(提前一个月支付)租金元。
3.3 租金的支付方式:乙方以现金的方式支付。
3.4 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支付元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出租房屋及室内设备没有任何损坏的情况下,甲方全额无息退还乙方;否则,甲方有权在用该房屋使用保证金维修房屋及室内设备后将剩余款项退还乙方,如金额不足,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四章 标的物的交付
4.1 甲方须于合同签订后日内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店铺及室内设备,乙方应与甲方进行现场交接。甲方交付店铺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乙方应当书面向甲方提出意见。
4.2 乙方需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营业证件。
第五章税收及费用的承担
5.1 合同期内,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及设备进行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通讯、物业管理、房屋装修、房屋及设备维修等费用以及因经营而产生的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5.2 水、电、暖、通讯、物业管理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水、电表指示或有关收费标准计算;乙方须在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 天内按月支付给甲方或相关收费部门、单位。
5.3 合同期内,物业管理公司基于租赁店铺提供物业管理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用,按照乙方与物业管理公司另行签订的物业管理协议约定的内容执行。物业管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章 房屋的维修及装修
6.1 合同期内,店铺的维修除房屋的主体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之外,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店铺室内设备的维修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6.2 合同期内,双方同意按下列规定对乙方租赁的店铺进行装修:
1、乙方自行对店铺进行装修并承担费用。
2、乙方装修店铺前应当将其设计的效果图、施工图、配电线路图、平面尺寸图等有关装修资料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
3、乙方装修完毕后,须经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营业。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装修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乙方的装修行为存在危险或安全隐患时,甲方有权制止,直到乙方消除危险或安全隐患。
5、如因乙方的装修行为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的财产、人身的损害时,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甲方的保证及责任
7.1 甲方保证对本合同约定的店铺及室内设备具有所有权、出租权或转租权,保证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店铺及室内设备期间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的阻扰和干涉。
7.2 合同期内,甲方确需对出租的店铺进行改建或扩建的,须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尽量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
第八章乙方保证及责任
8.1 合同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所承租的店铺及室内设备私自进行出借、转让、转租。
8.2 乙方保证其在租赁期内的一切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所发生的一切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
8.3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如期支付甲方租金及其它根据合同应支付的费用。
8.4 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承租店铺及甲方提供的各项室内设备。乙方承租店铺及室内设备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时,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 万元。
8.5 乙方对承租店铺进行装修时,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乙方后立即生效,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8.6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承租店铺及室内设备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乙方后立即生效,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九章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9.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逾期15 天仍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有关费用的;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承租店铺或者室内设备出借、转让、转租他人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损害甲方的整体形象和利益的;
4、乙方利用经营场地进行非法活动的;
5、乙方私自变更租赁店铺经营用途及室内设备用途的;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租赁店铺进行装修的。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时,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天内交回店铺及室内设备。
9.3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违反其保证及责任,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乙方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时, 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 天内据实 结算租金后退还乙方结余的租金。
第十章续租及期满财产处置
10.1 合同期满前,乙方需要继续租赁店铺及室内设备的,应于合同届满之日前三个月内向甲方提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10.2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按乙方当时房屋的实际状态收回房屋。乙方有权拆除及取回乙方所有设施、设备之一部或全部,但不得损害承租店铺及室内设备。乙方未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日内在取回之物品,视为乙方放弃遗留物之所有权,悉归甲方所有。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11.1 甲方未能按时交付本合同约定之店铺时,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选择相应顺延租期或相应少付租金。
11.2 若乙方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1% 的违约金。
11.3 除本合同明确规定的解除、终止条款外,任何单方面解除、终止本合同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合约提前解除、终止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11.4 除上述各项规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违约行为,均应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七天内予以更正,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未能更正,另一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11.5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000 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受到的损失时,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受到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第十二章 通告及送达
12.1 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告必须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如以人手传送,于送达时视为已接收。如以传真形式进行,则以传真接受人确认接到传真时视为已送达。
第十三章 争议解决方式
13.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 本合同未尽事宜 , 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2 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14.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设备租赁合同篇4
租用方:(以下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租用乙方机械设备进行武当山机场航站区土石方及边坡工程2标段项目施工。根据国家有关设备租赁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设备的名称、规格和数量
设备名称:挖掘机,型号: ,数量: 台。
二、使用地点: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块村甲方工地。
三、设备用途:甲方工地土方工程施工。
四、租赁方式:台时租赁,柴油甲供。
五、租赁时间:根据甲方工程需要确定,退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六、租赁价格:租赁单价为 元/台时,柴油由甲方供应,乙方承担租赁设备的折旧费、各种修理费、电费、司机人工工资、其它油料费用、设备进退场费等所有费用,协议实施期间不调整单价。
七、租赁条件
1、租赁期间乙方设备因工作需要消耗的燃油由甲方供应,因维修而发生的燃油由乙方自行承担。
2、设备的其它油料(如液压油、机油、黄油、齿轮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3、租赁期间设备的维修费用及配件费用由乙方承担。
4、设备的调配使用由甲方调度员协调安排,乙方应服从甲方对设备工作的安排。
5、乙方提供的设备状况应完好、手续齐全,灯光、仪表等装置应保持正常工作。乙方设备工作能力必须满足要求,乙方设备应配有技术熟练的操作人员,并且持有效操作证件,保证一个月最低工作240小时,否则按比例扣除租赁费。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服从现场施工人员的指挥。如设备性能或司机操作水平、素质影响甲方工程进度,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将司机或设备清退,乙方应及时更换人员或设备,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因此给甲方带来的工程进度损失由乙方负责。
6、司机的食宿、水电费用、工资、奖金及其它福利待遇由乙方负责支付。
7、乙方应严格要求己方人员,不得在项目部施工现场或生活营区内酗酒、赌博、滋事,如发现立即清退,如违法,将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8、若由于乙方人员、设备不服从甲方调度管理,影响甲方文明施工及当地村民或第三者的生产生活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9、若乙方不经甲方允许,私自安排设备工作,发现一次罚款人民币500元,并且赔偿因此消耗的燃油费用。
1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设备。替补的设备必须在原设备退场前进场,且替补设备在性能、状况等方面必须满足本条款第5点的要求。
11、乙方因设备检修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暂停作业的,应提前一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暂停作业。
12、税金: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由甲方承担,其他税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13、在租赁期间设备的使用权属甲方,租赁期间车辆除正常检修外,乙方车辆应停在甲方指定地点,应做到随用随到。每个月不设定最高工作时限,每天不设定最高工作时限。在生产中应发挥设备的正常功效(不能消极怠工),以满足甲方的生产需要。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供作业部位,安排乙方设备的工作。
2、负责设备工作台时的计量,及时为乙方办理结算并支付。
3、负责油料供应。
4、发现乙方现场人员偷卖柴油时,甲方有权处罚。并处以偷卖油料价款的5倍罚款,要求更换司机或终止协议。
5、甲方对乙方设备油耗进行测算(实测或设备台时计算),油耗超过定额标准后(或乙方燃油被偷盗),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在办理租赁费结算时,从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遵守甲方有关机械车辆和人员的管理规定,并服从甲方调度的生产安排。
2、乙方现场人员应遵守甲方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
3、乙方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操作证件。
4、甲方违章指挥时,乙方有权拒绝。
5、乙方人员的用餐费、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6、乙方设备需要供油,应提前通知甲方油罐车,避免有效工作时间的损失。油罐车装表计量,每次供油后,由乙方负责人员在油料供应单据上签字确认。
十、安全责任
1、严格执行机械使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甲方下发的各项安全操作管理规程。尤其要确保设备操作人身安全。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交通规则,积极维护施工现场交通秩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的畅通和通行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不得争道抢行。
2、施工过程中,非操作人员一律禁止进入驾驶室。车辆在行驶中或尚未停稳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司机不得酒驾及带病作业。司机离开设备必须将开关钥匙随身带走,如设备发生被盗或人为损坏,乙方自行负责。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安全管理要求,或因乙方司机操作不当和设备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和费用。造成人员伤亡或机械及其它财产损失的,由施工作业驾驶员和设备所有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3、乙方对其施工设备向保险公司投保施工设备险,所需费用已包含在租赁单价中。出现意外事故后,乙方应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不承担意外事故的任何赔偿责任。
4、乙方驾驶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由甲方向保险公司投保,出现人身意外伤亡事故后,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赔付与实际赔偿差额部分由乙方承担赔偿。
5、乙方驾驶人员工伤险由甲方向保险公司投保,出现工伤事故后,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赔付与实际赔偿差额部分由乙方承担赔偿。
6、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在安全上的监督、管理及处罚,但这种安全上的监督、管理及处罚并不能减轻和免除乙方在安全上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7、因甲方指挥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损失和费用。
8、乙方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由乙方自行与交警部门解决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
十一、结算与支付
1、计量:乙方设备工作时间,以双方确认的计量单为准。如乙方不服从甲方指挥,或施工过程中不按甲方指令工作,该工作时间不予计量,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该工作时间内发生的燃油费用。
2、结算:结算日期以每月25日为界限,到结算日期时收齐单据,确认为有效单据后,核实加油量、工作时间,办理工程量价款结算,如有燃油超耗情况,则按协议约定扣除超耗燃油的费用。
3、价款支付:乙方需在甲方指定的银行开设银行结算账户,甲方将工程款汇至乙方账户。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有权将合同争议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协议规定的义务并结清价款后,本协议即行终止。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租赁合同篇5
湖北帝豪陶瓷有限公司
财产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租赁事项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出租标的物
1.1甲方将位于甲方公司院内的 陶瓷生产线设备及相应的土地、厂房和配套设施(以下统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物明细详见附件清单)。
1.2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仅限于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
1.3本合同项下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在租赁期间由乙方全权管理、使用。
1.4乙方无权对甲方租赁物及乙方在租赁期间新增的厂房、设备等以抵押的方式向银行或其他单位、个人借贷,无权单方转租、处置租赁物。乙方如有特别需要用租赁物作短期抵押融资的,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另作补充协议。
1.5 甲方将各生产线库存的产成品交由乙方代销,乙方每月按实际销售货款扣除%的销售费用后将货款返回给甲方,甲方也可以自己销售;甲方所剩下的原材料由乙方按成本价收
购,原材料款由乙方按个月分批付给甲方;甲方所剩下的五金配件由乙方先行领用,乙方每月按成本价结算给甲方。
1.6 乙方违反前述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 年。
即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止。
第三条:租赁费及支付方式
3.1租赁费标准按 万元/月,每年按10个月计算租赁费。
3.2租赁费以生产线正式投产日开始计算,但从租赁物移交日至正式投产日之间的时间原则上最长不能超过三个月。根据甲方设备等的改造和新增时间需延长投产时间的,双方协商另作协议。
3.3租赁费按月缴纳:每线每月的实缴租赁费在次月的5日前缴纳,逾期每天按5%计算滞纳金。逾期达2个月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3.4租赁费不包括应缴税金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上缴的相关税费。但经甲方同意认可的相关费用或应由甲方缴纳但乙方已代缴的费用可在租赁费中扣减。
第四条:租赁物的交付使用、管理
4.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租赁物按现状移交给乙方。
4.2在租赁期间,乙方享有租赁物的使用权,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管理和定期不定期维护保养,管理和维护费用由乙方自行
承担。租赁期满,乙方按原交付清单交还租赁物给甲方。造成租赁物损失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租赁物正常使用损耗除外)。
4.3在租赁期间,乙方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租赁物进行改造、扩建和新增设备及较大固定建筑物等,但应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所需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再由乙方每月在上缴租金中按%扣除。经甲方同意所进行改造、扩建和新增设备及较大固定建筑物等,在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无条件移交给甲方,甲方不支付补偿费用。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按合同约定收取租赁费及收取代乙方缴纳、垫付的各种税费。
5.1.2积极创造内外部环境,为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调内部和外部的各项事务关系。但不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用或挪用乙方的财务资金,不得要求乙方提前支付租赁费。
5.1.3允许乙方使用甲方的注册名称、注册商标、相关认证证书和行政公章等;协助乙方设立一个独立的对公财务账户交由乙方管理使用。
5.1.4为乙方生产经营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办公场所,招工、员工食宿、治安纠纷的调解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
5.1.5有权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安全生产、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在乙方违法经营和严重违反合同条款时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
5.2乙方的权利义务
5.2.1在国家现行政策和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乙方安全生产,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独立承担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切经济责任、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在租赁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税费、员工工资福利社保待遇、水电气费用、原材料、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各种事故赔偿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按生产需要以甲方名义招用员工,由乙方对招用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并达到培训合格后,方能从事工作。乙方必须与招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将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送甲方备案。乙方必须依法为招用人员落实各项劳动及社会保险待遇并承担费用。在租赁期间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支持工会等组织开展活动,依法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得拖欠其人员劳动及社会保险待遇,保证其人员不向甲方主张劳动及社会保险待遇,不闹事上访。
5.2.2必须按时足额上交甲方租赁费用。
5.2.3在租赁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环保法》、《税法》、《劳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生产、安全生产,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消防、环保等工作,并按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环保、安全防范设施。同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2.4 在租赁期间建立独立的人、财、物、产、供、销等生产经营管理系统。有权拒绝甲方对生产经营活动、人事安排及财务收支的一切干涉。
5.2.5 在租赁期间,使用租赁物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月缴纳,逾期缴纳而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负,造成甲方及其他人损失的,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若因甲方的债务纠纷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其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在租赁费中扣除,不足赔偿时,乙方有权变卖甲方的财物用于赔偿乙方的损失。
6.2 若因甲方的故意等原因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确认,在租赁费中扣除。
6.3若因乙方不按期交纳租赁费,除加收滞纳金外,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相应金额的产成品用于抵付租赁费。
6.4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应支付另一方不低于三个月租金的损失。
6.5若乙方不及时处理工伤事故或其他事故,不及时足额支付相关人员的工资、福利、工伤待遇及事故费用,造成享受工资、福利工伤待遇的人员或事故人员向甲方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投诉、上访、闹事、仲裁、诉讼等方式)及其他行为造成甲方费用支出及损失的,甲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后有权向乙方追偿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甲方追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给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费用、赔偿款、食宿费、交通费、处理事故人员的工资、差旅费用、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乙方无条件予以承担。
6.6若乙方不及时处理租赁期间的债务和税费等问题,导致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