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合伙协议
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共同作为投资人合作投资经营,现就合作经营事项中各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达成如下约定,协议各方都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 基本概况
1、协议各方友好协商共同投资 项目,合作总投资 ,经约定,其中甲方以 投资 ,占总投资 %,乙方以 投资 ,占总投资 %,丙方以 作为投资,占总投资 %。
2、协议各方一致同意由 方作为本次合作经营的执行人(实际负责人)。
3、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根据约定的出资比例实现利润分红以及亏损负担。
4、本协议签订后,三方协商共同开设专用账户,用于出资款存储及合作资金、业务往来。
第二条 协议各方权利义务
1、协议各方作为本次合作的投资人,均有权参与合作事项的经营,为合作经营提供建议和意见。
2、合作执行人有权组织、领导其他合作人进行项目的研究、经营和决策等,有单独决定除重大事项外的其他事项的权利。
3、合作经营期间,涉及专用账户资金的使用、协议的签署、向第三方借贷等重大事项,必须经全体合作人一致书面同意方可执行。
4、协议各方均有权查阅财务会计账簿、了解合作经营状况,并对合作执行人的经营管理工作提出质询和建议。
5、协议各方有权依照本协议约定取得利润分红。本合作经营期间所得收益在扣除税金、为合作而必要支出的费用等后按约定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因合作经营而产生的相关债务,由协议各方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进行负担。
6、协议各方有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协议各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自出资部分足额汇至专用账户,履行出资义务, 方在合作经营期间,负责合作事项的广告推广和宣传。
7、合作经营期间,因一方或多方的过错造成合作经济损失的,有过错方应对受损失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8、合作经营期间,非经其他合作人一致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提前退出合作,否则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9、协议各方一致书面同意,可以变更、终止本协议。
10、合作经营期间,非经全体合作人一致书面同意,协议各方不得从事与本合作事项相竞争的业务。
11、合作期满或经全体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对于合作期间的财产,根据三方约定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合作执行人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3款的规定造成合作经营损失的,其应对其他合作人承担总投资 %的违约金,并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一方或多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6款规定,应向守约人承担合作总投资 %的违约金。
3、一方或多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8款之规定,提前退出合作,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合作总投资 %的违约金。
4、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5款之规定,未按照约定取得利润分红的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补足利润分红,并要求违约方承担总利润 %的违约金。
5、一方或多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10款之规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合作总投资 %的违约金。
第四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作协议而发生的纠纷,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另行达成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签订时间为2014年 月 日。
5、本协议签订地点为 。
甲方: 乙方: 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