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房屋租赁合同「最新」1 出租人(甲方):证件类型及编号:承租人(乙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苏州房屋租赁合同「」,菁选2篇,供大家参考。
苏州房屋租赁合同「最新」1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苏州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苏州房屋租赁合同「最新」2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苏州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用途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视为交付完成。
(二)本房屋租赁用途: 。不得作为其他用途。
(三)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为: 元/月,支付方式:现金支付,押 付 ,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四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等费用由 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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