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质量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质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总结二〇二一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二〇二二年重点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二〇二一年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下,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履职尽责,始终把质量安全作为建设工作重中之重,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各项工作成效明显。二〇二一年,全省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4项,国家优质工程奖9项,全国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学习交流项目15个,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和生产安全事故,实现了工程质量稳步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可控的目标任务,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和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压责任抓行动,组织领导有力。一是压实安全责任。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紧紧围绕“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两个重点,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实行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狠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均成立了工作专班,建立了责任清单制度,动态管理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
严格落实联络员会议制度、协调会议制度,及时会商协调,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采取有效措施补短板强弱项;
建立了督办单、催办单、移交单“三单”制度,通过采取专报、通报、督查约谈、工作建议函等督办措施,推动责任落实,督促问题隐患得到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取得实效,……全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三是狠抓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制定印发了《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围绕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提出了20条具体措施,为我省压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监理报告制度,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监督作用,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
(二)查隐患抓整改,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遏制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是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并建立安全问题隐患清单。二〇二一年,省级共派出27个督查组,开展了5次工程质量安全综合督查,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书116份,执法建议书14份,及时消除1614条各类安全隐患。二是开展“两违”(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全省共排查建成区总面积1972平方千米,既有房屋建筑总量492649栋,总建筑面积67640万平方米,在建房屋建筑总量31877栋,总建筑面积21676万平方米。全省共下发问题隐患整改通知书1264份,拆除房屋建筑1403栋、建筑面积186万平方米,加固处理房屋建筑532栋、建筑面积141万平方米,责令停止使用房屋建筑106栋、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责令停工整改房屋建筑307栋、建筑面积208万平方米。三是开展“两类场所”(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和已开复工项目人员集中居住场所)专项排查治理。全省共排查1858栋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在建项目7055个、活动板房2724栋、集中居住场所1031栋,整改362栋、撤离7栋,有效避免了房屋倒塌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四是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成1.14万个行政村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录入“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助手”系统731.47万户,初判存在安全隐患73233户(占全省排查农户的1.01%),鉴定53006户,鉴定率72.39%。其中,用作经营性自建房29.15万户,存在风险7883户,鉴定为危房4742户,已全部完成整治。五是开展住建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治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及传统村落消防管理,依法查处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的彩钢板房32830平方米,开展排查居民住宅小区6367个,完成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划标线10009处,设置消防车通道警示牌18026个。
(三)强基础抓标准,质量安全本质水平逐步提高。一是健全标准体系。制定出台了《X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检查标准》,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部门、企业及从业人员贯彻落实《X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提供了标准,进一步完善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二是丰富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学习观摩和应急救援演练活动,通过采取线上观摩、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了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和监督管理人员工作能力。三是强化考评工作。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完成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7358个,考评率98.7%,完成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4127个,考评率98.4%,有效提升了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四是加强创建活动。大力开展质量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二〇二一年,全省共创建101个省级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项目和152个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极大地调动了企业抓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企业的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
(四)重培训抓考核,监管能力日益增强。一是加强《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培训。组织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人员以及施工、监理等企业管理人员,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及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贯培训,有效提高了管理人员的业务工作水平。二是实行了专职安全员分类管理。完成了2.14万专职安全员的培训、考核取证和换证工作, 进一步夯实了安全生产一线管理工作基础。三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的考核管理。下发了《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各级均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对全省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的考核工作,对考核6个不合格的监督机构进行了通报,并督促限期整改,有效提升了监督机构的管理能力和监督人员的工作水平。四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和“质量月”活动。坚持以“安全生产月”和“质量月”活动为抓手,大力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全省共培训30余万人次,通过教育培训,进一步拓展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了基层队伍素质和从业人员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同时,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宣传和推广先进的工程质量安全理念和管理方法,全力推进质量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项目、进工地,营造了全行业人人关心质量、人人关心安全、人人参与质量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
(五)严处罚抓执法,监督执法科学有力。一是严肃查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执行“曝光”“约谈”“黑名单”“挂牌督办”和“联合惩戒”等制度。二〇二一年,在厅门户网站曝光了75家单位及企业,约谈了29家行业主管部门、75家企业,暂扣9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给予其他处理的企业93家、63人,有效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加强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处罚。对存在问题的23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对11个提供虚假材料的从业人员在X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进行了曝光,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33家建设单位、52家施工企业、73个工程项目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罚。三是加强“两违”执法处罚。全省共处罚企业154家、罚款1421万元,对其他2219个问题及时移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限期进行整改,对3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建筑,报当地人民政府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四是加强勘察设计执法处罚。对全省30家勘察审图机构和42家设计审图机构进行了检查,发现违反一般性条文295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责令相关勘察单位和审图机构进行了整改。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一线干部职工齐心协力、真抓实干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向全省住建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充分认清严峻复杂的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〇二一年,虽然全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品质提升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短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力度不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安排部署的一项重大工作,二〇二一年又是集中攻坚年,但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领域事故多发频发的态势未得到根本扭转,共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36起、死亡38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2020年分别增长9.1%、8.6%,生产安全事故不降反升,充分说明我们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效果不明显、工作有差距。总的来看,还不同程度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认识不到位,政治站位不高,有的州市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当作一般性日常工作来抓,存在组织机构不健全、责任不落实、任务清单不具体等问题,集中攻坚流于形式。二是清单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州市、企业未切实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工作专班不专,未实行对标对表挂图作战,在落实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推进问题整改等方面有差距。三是有的州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辨识评估不到位,分级分类管控流于形式,未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清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导致事故依然多发频发。
(二)“两违”专项清查整治不彻底。2020年3月7日,福建欣佳酒店坍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住房城乡建设部专门安排部署了“两违”专项清查整治工作,但从去年工作开展情况来看,部分州市重视不够,工作推进十分缓慢,导致全省“两违”专项清查整治工作被住建部多次通报批评。一是整治工作合力不够。部分州市争取本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力度不够,未充分发挥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消防、应急管理等部门的配合作用,未有效发挥本系统本行业等相关单位的主导作用,专项清查整治工作合力未全面形成。二是整治重点不突出。部分州市未准确掌握排查范围、排查重点及工作要求,没有聚焦专项清查整治实施方案9个方面重点深入开展隐患问题排查。到现在为止,部分州市“两违”房屋底数仍然未弄清楚。三是信息报送滞后。部分州市信息报送严重滞后,信息报送把关不严,存在报送的数据不符合逻辑、明显错误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我省专项清查整治工作。
(三)质量安全监管不到位。一是部分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人员配置不足、专业结构不合理、无专项监管经费,监管理念、手段、方式滞后,有的发现不了问题、排查不出隐患,“不敢管”“不会管”“不想管”等问题较为突出。二是部分州市对城镇燃气、垃圾填埋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等重点领域在查风险、找问题、堵漏洞、除隐患等方面措施不力,燃气管网老化严重、燃气企业无证违法经营、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等问题依然突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三是有的州市监管重点不突出,对省外入滇、民营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等重点企业监管不到位,对危大工程等重点环节监管不力。四是有的监理企业作用发挥不明显,部分项目总监长期不在岗,履职不到位,现场监理人员专业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导致盲目性违章、无知性违章、习惯性违章时有发生,极易发生事故。
(四)执法处罚不严格。一是有的州市对违法发包、分包,转包、挂靠、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等行为查处力度不够,违法违规乱象屡禁不止。二是有的州市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和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监督执法宽松软,对上级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和执法建议书,不按时回复,监督执法走过场。三是部分州市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处罚不到位,有的就低不就高,甚至不按规定处罚,有的对违建项目处罚流于形式,造成问题隐患整改不闭合。四是有的州市对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力度不够,执行“约谈”“曝光”“黑名单”和“联合惩戒”等制度不严,市场和现场联动作用发挥不明显,难以倒逼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同志们,质量工作百年大计,安全工作人命关天,我们一定要清醒认清以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强化责任落实,强化依法治理,强化改革创新,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三、切实抓好二〇二二年工程质量安全重点工作
今年将迎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是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开局之年和“十四五”关键之年,也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年。全省住建系统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理念,按照予波省长在二〇二二年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的4个方面工作要求,时刻绷紧质量和安全生产这根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稳步提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突出围绕以下5个方面,抓好工作落实。
(一)坚持“一条”主线。全省住建系统要紧紧围绕“建设质量强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这一主线,扎实开展各项质量安全工作。
(二)深化“两项”行动。一是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年,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定要按照《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对标3大任务,对表41项具体工作,千方百计、多措并举压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城市建设安全整治,在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城镇燃气、老旧小区改造、消防、村镇建设、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及传统村落、垃圾填埋场、市政设施运营等领域,动态管理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严格落实工作专班、挂图作战等8项制度,为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和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取得实效,确保三年行动圆满收官。二是要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加强《X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贯彻执行力度,严格管理措施,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各方质量主体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要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标准化岗位责任、样板示范、质量责任标识和责任追溯等制度,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要进一步加强质量检测监管,开展工程质量检测行业专项治理行动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稳步推进工程质量缺陷保险试点,全面提高企业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提升行动落到实处。
(三)推进“三个”标准化建设。一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积极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督促企业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严格执行《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狠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年度内确保两项标准化考评率指标达到100%,对考评不合格的企业要督促限期整改,并录入“X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进行监管,切实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不断提升。二是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要大力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积极调动企业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主动性。今年,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全省要创建170个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三是质量管理标准化。大力开展以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为主要内容的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鼓励企业创建更多的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省优质工程奖,全面提升建筑工程品质。今年,计划要在全省范围内创建120个省级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项目,努力调动企业抓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突出“四个”重点。一是要突出重点企业。要突出加强对省外入滇企业、民营企业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企业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二是要突出重点领域。突出加强对燃气、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等重点领域安全管控,全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按规定报当地政府批准停业停工停产。三是要突出重点环节。要突出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和高大模板支架等重点环节安全管控,督促企业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四是要突出重点时段。要突出加强对全国“两会”、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活动期间和元旦春节、汛期等重要时段安全管控,进一步增强风险隐患意识和警惕警觉意识,全力抓好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确保社会稳定。
(五)狠抓“五项”重要工作。一是狠抓城镇燃气专项治理。2月15日至20日,国务院安委会第十四督导组对我省安全生产进行了督导检查,发现燃气安全风险突出,存在以下突出问题:燃气管网多数建设时间长、工艺水平低、设备老化,并且存在较多的穿井、穿沟、占压等安全隐患;
不少燃气企业从管理层到技术负责人,对企业安全状况不了解,各项安全管理不落实,有的甚至不懂得燃气爆炸极限等基本常识;
燃气末端用户不懂安全常识,盲目蛮干、冒险作业。检查昭通市现有17家燃气经营企业,竟有13家无证经营。抽查的X中城燃气输配有限公司门站、中城燃气有限公司LNG储备站无规划审批、无经营许可,企业只管卖气不管安全,员工不知道、不清楚安全操作规程。暗访昭通凤霞路农贸市场时,发现熟食加工销售门店均未设置燃气泄露报警装置,一小吃店居然用热水盆加热液化气钢瓶,非常危险。昭通市、曲靖市要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全省各地要举一反三,按照《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和《X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持续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各县(市、区)要对燃气场站、人员密集场所、液化石油气充装场站的排查治理做到全覆盖。要加快推进商业用户必须安装、居民用户鼓励安装燃气泄漏切断和报警装置,降低终端燃气事故风险。要加大占压燃气管线违法行为治理力度,严格监管第三方施工损坏燃气管道设施行为,逐步整治消除燃气安全隐患。同时,年内要完成《X省燃气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从制度上规范燃气市场、安全管理、规范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特许经营等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经营企业。二是狠抓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落实危大工程清单管理,督促工程参加各方主体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体系,认真做好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施工电梯、暗挖、拆除和爆破等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组织专家论证,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控,严格按方案施工、验收,坚决防范群死群伤。三是狠抓城市建设安全整治。深入开展城市体检工作,大力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工程,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城市安全韧性。要深刻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按照省级、16个州(市)、18个县级市各级制定的《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梳理城市易涝点位,并督促完成整治。要认真贯彻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化系统建设。要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加强城市供水、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治理等监督管理。要持续开展垃圾填埋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消除堆体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持续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四名一传”消防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持续实施“生命通道”工程,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四是狠抓城乡房屋隐患清查整治。持续开展城市房屋“两违”专项清查,要充分集聚本系统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力量,积极协调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发展改革、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动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摸清底数。深入开展农村房屋排查治理,要聚焦3层及以上、用作经营(包括用作出租)、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这4类农村自建房,二〇二二年底前,要全面完成非经营性自建农房整治任务。对清查中发现涉及其他行业违法违规审批问题,要按规定及时移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清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要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坚决防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五是狠抓监管执法。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坚持“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全力改变重检查、轻处罚的现象。要持续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坚持“零容忍”,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严格落实“约谈”“曝光”“黑名单”和“联合惩戒”4项制度,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在建筑活动中有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要进行约谈,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招投标、证照办理、评先评优等方面进行限制,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制度;
对有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要实行挂牌督办。在此强调,今年我们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工程质量检测行业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对检测机构、检测行为、检测报告的监管力度,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开展督查检查,严厉打击一批、曝光一批、处罚一批、教育一批伪造检测报告、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及人员,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质量检测信息化监管,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监管效能,确保质量检测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切实消除质量检测潜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加强“X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对企业的监管,及时将违法违规及不良行为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充分发挥平台的震慑作用,切实有效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稳步提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同志们,质量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理直气壮、标本兼治、从严从实、责任到人、守住底线,全力做好质量安全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