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赋力文档网 > 专题范文>规章制度> 正文

建筑施工安全制度3篇

发表于:2023-01-01 17:55:04 来源:网友投稿

建筑施工安全制度1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施工安全制度3篇,供大家参考。

建筑施工安全制度3篇

建筑施工安全制度1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臵;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上报。

  B、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上报。

  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建筑施工安全制度2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各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力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检查制度。根据各级*主管部门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安全生产奖罚条例:

  一、奖励

  1、在整个项目施工期间,无重大伤亡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火灾事故、无治安刑事案件的班组,项目部命名为安全先进班组,颁发奖状、锦旗和奖金,以资鼓励。

  2、在施工期间,项目管理人员、班组长、职工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项经部将视情节予以200元以上的奖金。

  3、凡在施工过程中、从开始至竣工无发生施工无违规的单位,报公司批准积极予以奖励。

  二、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的罚50元/次,不扣好帽戴的罚20元/次。

  2、凡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罚责任人50元以上。

  3、穿背心、短裤、拖鞋及赤膊、酒后上班的罚50元。

  4、不走施工安全通道、斜道、楼梯,而攀登外脚手架的罚50元。

  5、各工种在施工期间向空中乱仍或随意向下坠落物件的罚100元以上。

  6、晚上或午休睡在脚手架上的罚30元。

  7、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脚手架拉结、模板支撑的罚50元。

  8、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临边、洞口防护栏或盖板的罚100元。

  9、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安全网的罚50元。

  10、在脚手架上堆物超过200公斤/m2的,罚责任人100元。

  11、各工种职工随意拆除机械、电气、电焊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罚50元。

  12、在木工间、危险品仓库吸烟或乱扔烟蒂的罚50元。

  13、未用插头,随意挂钩电线配电及私拉乱接电源罚50元/次。

  14、在宿舍内使用煤油炉、电砂锅、液化气灶或电暖取暖的发现一次罚50元。

  15、偷窃工地建筑材料设备、生活用品,情节严重者送*机关处理,并罚200元以上。

  16、在工地打架,根据双方情节轻重罚500元,被打者不还手,罚款补偿被打者。先出手打人者除罚款外开除出工地。各承包班组长未能管好自己的职工,未能在现场制止打架事件的处1000元以上罚款。

  17、故意损坏或破坏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消防器材,造成安全隐患和事故的,除从重处罚外,送*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凡违反以上所定的罚款条例的,除个人给予罚款处理外,其班组长加罚100元。同一个人违反两次以上将给予加倍处罚。至本工程结束,若个人只违反一次的,罚金予以退回。

  以上条列自20xx年3月20日起执行,希望各班组落实清楚并坚决执行

  在日后工作中大家相互监督与督促,让安全伴随着我们的工作。

建筑施工安全制度3

  一、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的管理目标并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水*,特制定本规定。

  二、目标措施

  (一)目标

  杜绝重大因工责任安全事故和因公死亡事故,降低安全负伤频率,确保职工年负伤频率控制在7‰以内,争创更多的省、市级安全生产文明工地。

  (二)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网络体系,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标本兼治,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2、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经常组织各级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搞好新工人和日常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为杜绝违章作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加强分包队伍和特殊工种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业务水*,杜绝违章作业和无证上岗。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强化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用多种手段普及安全生产的知识。

  3、以“三标准、六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评价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拆除安全技术规范)为依据,以《*建筑安全检查评分标准》为尺度,加强项目部施工环节的安全控制、监督、检查、督促工作。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项目有关人员对工地的安全生产检查,公司坚持每月的安全生产月检制度。对检查出的隐患或不安全因素,以隐患通知单的形式下达到项目部进行限期整改,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及时者,按规章制度条例进行处罚,对安全生产管理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4、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架体搭设、“四口”及五临边防护、机械设备、基坑支护、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四口”即: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五临边”即: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上下跑道、斜边两侧边、卸料*台的外侧边。对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实行统一招标、采购,并严格执行收货验收制度。

  5、加强对分包队伍、雇用、借用人员的安全管理。严格把好分包队伍的“四关”。

  (1)对方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和法人资格证书;

  (2)对方具有施工资质;

  (3)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合同书;

  (4)对分包工程要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切实把民工队伍纳入我们的安全管理范围之内。

  6、继续做好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和*、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将继续为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

  7、加强安全资料管理。安全资料是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全过程管理的真实记录,它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安全标志、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各类设备、临时设施验收检测记录及文明施工。

  三、奖罚

  为了进一步落实责任制,搞好项目法施工,抓好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消除隐患,杜绝事故,我们依据《*颁发的建筑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项目部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控制,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分公司建立安全生产专用账户,确保专款专用,收支基本*衡。

  (一)奖罚细则

  1、处罚

  (1)项目部发生一起轻伤事故,罚项目部500元,罚项目经理300元,安全员100元,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罚项目部5000元,罚项目经理1000元,安全员500元,发生一起死亡及重大伤亡事故,罚项目部20000元,罚项目经理3000元,安全员1000元。

  (2)施工组织设计无安全措施,无临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无书面交底,各罚款500元。

  (3)无检查整改记录,对查出隐患做不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的,罚项目经理200元,项目部安全员100元。

  (4)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每人次对项目部罚款200元并追究责任。

  (5)施工现场无安全标志、二图(工程总*面图、立面图)、六牌(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制度牌、文明施工规则牌、进入施工现场须知牌)、二栏(违章警示栏、宣传栏)各罚款300元。

  (6)施工现场围档设置,主路段未设置高于2.5m,一般路段未设置高于1.8m的,罚款500-1000元。

  (7)工地路面未硬化处理,道路不畅通,无排水,工地有积水,泥浆,各罚款200元。

  (8)建筑材料、构件、料具等乱堆乱放的,罚款200-500元。

  (9)脚手架立杆缺少底座、垫木、扫地杆(或间断),架体无排水措施,罚款200元。

  (10)脚手架高度在7米以上与建筑无拉结(按规定少一处)或拉结不牢固不规范的,每一处罚款100元。


建筑施工安全制度3篇扩展阅读


建筑施工安全制度3篇(扩展1)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第一节:安全管理制度大纲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付的安全职责。

  2、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网络,配备满足需要的专兼职安全员。

  3、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目标分解到人。

  5、制定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办法,并严格落实执行。

  6、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

  7、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根据企业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落实执行。

  8、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性定量进行安全评价。对查出隐患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从而达到保证安全的目的。

  9、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10、建立安全技术措施制度,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的隐患,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事故。

  11、建立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需要。

  12、建立施工机具和大型机械设备使用、维修保养和管理制度,确保施工机具、机械设备使用安全。

  13、建立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14、建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15、建立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使用和管理制度,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符合要求,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16、建立因工伤亡事故管理制度,进行及时抢救、事故快报、调查处理、事故分析,从而达到防止发生类似事故的目的。

  17、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确保职工每天工程施工前了解当天工作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防止违章作业,从而保证作业安全。

  18、建立健全安全档案,掌握安全动态,对每个时期的安全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目的。

  第二节:各职能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安全职责

  (一)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生产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二)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规程和标准;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4、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6、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

  7、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施改进措施;

  8、做好本项目工程的劳动保护工作,保障操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及防护措施。

  (三)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

  2、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

  3、负责提出安全技术项目和实施措施并组织实施。

  4、监督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5、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四)安全科长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定指示并监督检查。

  2、负责组织本科和各级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劳动保护法规学习。

  3、负责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的长远计划。

  4、组织制定、修改、审查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医务劳动鉴定工作。

  6、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理工程,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7、在安全管理上不断探索新方法,逐步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

  8、对企业中存在的重大隐患负责逐级上报,对一切违章、违法行为有权越级向上级反映。

  9、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政策。

  10、参加企业各种类型的安全生产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负责督促整改。

  (五)班组长安全职责

  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

  2、不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上级部门违章指挥。

  3、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4、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做好纪录。

  5、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施工员报告。

  (六)技术员安全职责

  1、对本人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深刻理解工程技术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责任。

  2、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确保本职范围的安全生产。

  3、严格贯彻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理工程,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原则。

  4、审查本职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生产、检修、施工中安全可靠。

  5、参加本职范围内的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七)施工员安全职责

  1、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和安装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反复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3、不违章指挥,并有权拒绝上级部门的违章指挥。

  4、组织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对班组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纪录;

  5、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伤亡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八)岗位工人安全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听从领导和安全人员的指挥,遵照规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做好文明生产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懂的机械和设备,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技术水*,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4、特种作业人员要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因素,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6、有权拒绝接受违章指挥,并对上级单位或领导人忽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或控告。

  7、上岗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然后立即报告。

  第三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条: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和标准。

  第二条:实施定期检查。

  1、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2、公司下属单位及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3、车间及施工队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第三条:专业性安全检查。

  专业安全检查应由有关业务部门及有关专业人员对某项专业(如垂直提升机、脚手架、电气、塔吊等)的安全问题或在施工(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单项检查。

  第四条:经常性安全检查。

  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2、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日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同时检查安全。

  第五条: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

  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风季等)可能给施工(生产)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检查。

  第六条:施工现场还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第七条: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和相应的检测工具。

  第八条:安全检查要认真、详细记录,特别是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

  第九条:根据安全检查定性定量进行安全评价,研究对策,进行整改和加强管理。

  第十条:对查出的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

  第十一条:要建立隐患登记,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建立复查、销案制度。

  第四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条:公司年度内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工作单位”,公司给予经理、分管经理五百元奖励,给予相关单位及部门五百元奖励。

  第二条:年度内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及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大贡献、显著成绩者,公司给予其三百元至五百元奖励。

  第三条:公司年度内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公司给予经理、分管经理五百元处罚;给予相关单位及部门五百元处罚。

  第四条:发生工伤死亡事故其主要责任者除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外,公司将另给予其五百元处罚,并不得参加本年度晋级、评先。

  第五条:公司下属各单位及项目部奖惩办法,根据“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办法”执行。

  第六条:安全生产制度内容的具体实施由公司财务科落实执行,公司安委会、工会、安全科等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1)建筑工地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施工现场轮流安全值班制,落实安全责任制。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执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及注意事项。

  (2)施工现场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面布置图,对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仓库、加工车间作业场地、主要机械设备、办公地点、生活设施合理安排,布局应符合安全要求。现场必须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安全警示牌。

  (3)按照施工组织设计*面布置,做到现场材料、构件堆放整齐稳固,堆放不得超过限定高度。严禁靠近防护棚、建筑物墙壁堆放。对油漆及有害物品,应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的专用仓库,做到现场文明整洁。

  (4)组织职工管理人员和工人学习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班组每周一为安全活动日。利用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安全知识,提高职工安全生产自身保护意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新工人进场,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安全技术规范,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照明用低压的确定,并有检查验收记录。

  (6)对于脚手下架搭设、塔式起重机、井架的安装必须有方案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安全网拉设、"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完成后,经项目部检查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并经常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7)施工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注意和关心所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和工人遵章守纪情况发现违章及纠正。专职安全员要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组织定期检查,查制度的落实,查设备完好,查安全设施,查操作行为,查安全"三宝"使用,查现场文明施工,做到防患于未然。

  (8)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分库存放,通风良好。对配电室、木工车间、仓库、施工作业层、生活区域设消防灭火器,专人保管使用,并挂设警示牌。

  (9)特殊作业人员,一定要按特种工种作业的安全规定进行施工,特殊作业一定要向安全管理机构部门请示,待方案批准后才能施工。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1、总则

  1.0.1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水*,控制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活动。

  1.0.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并根据施工生产的规模、性质、特点予以实施。

  1.0.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活动,除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建筑施工企业

  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2.0.2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指对建筑施工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具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建筑施工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等。

  2.0.3各管理层

  指建筑施工企业组织架构中,包括总部、分支机构、工程项目部等在内的具有不同管理职责与权限的管理层次。

  2.0.4工作环境

  施工作业场所内人员、作业、设施和设备安全生产的场地、道路、工况、水文、地质、气候等客观条件。

  2.0.5危险源

  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职业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环境污染的根源或状态。

  2.0.6隐患

  未被事先识别或未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的根源。

  2.0.7风险

  某种特定危险情况和环境污染现象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结合。

  2.0.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3、基本规定

  3.0.1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3.0.2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3.0.3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和规模,实施安全生产体系管理。

  3.0.4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0.5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确保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并有效使用。

  3.0.6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适时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3.0.7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符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各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0.8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合格劳动保护用品,办理相关保险。

  3.0.9建筑施工企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安全技术、工艺、设备、设施和材料。

  3.0.10建筑施工企业应对照本规范要求,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组织分析评估,实施改进活动。

  4、安全管理目标

  4.0.1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企业的总体发展目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年度及中长期管理目标。

  4.0.2安全管理目标应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目标,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等,安全管理目标应予量化。

  4.0.3安全管理目标应分解到各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并定期进行考核。企业各管理层和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企业安全管理目标的要求制定自身管理目标和措施,共同保证目标实现。

  5、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责任体系

  5.0.1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明确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5.0.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应包括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各相关职能部门,专职安全管理及相关岗位人员。

  5.0.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施工企业应设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决策机构,负责领导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中长期管理目标,审议、决策重大安全事项。

  2、各管理层主要负责人中应明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管理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各管理层主要负责人应明确并组织落实本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实现本管理层的安全管理目标。

  4、各管理层的职能部门及岗位负责落实职能范围内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实现相关安全管理目标。

  5、各管理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承担的安全职责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宣传和贯彻*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相关活动;

  4)协调配备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制订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计划,查处安全生产问题,建立管理档案;

  5.0.4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形成责任书,并经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确认。责任书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职责、目标、考核奖惩规定等。

  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0.1建筑施工企业应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0.2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施工设施、设备及临时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救援、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安全检查和改进、安全考核和奖惩等制度。

  6.0.3建筑施工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应明确规定以下内容:

  1、工作内容;

  2、责任人(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3、基本工作程序及标准。

  6.0.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管理体制、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应适时更新、修订完善。

  7、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7.0.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教育培训包括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人员资格审定等工作内容。

  7.0.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应依据类型、对象、内容、时间安排、形式等需求进行编制。

  7.0.3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类型应包括岗前教育、日常教育、年度继续教育,以及各类证书的初审、复审培训。

  7.0.4建筑施工企业新上岗操作工人必须进行岗前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安全操作规程;

  3、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

  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产生的后果;

  5、预防、减少安全风险以及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的基本措施。

  7.0.5建筑施工企业应结合季节施工要求及安全生产形势对从业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7.0.6建筑施工企业每年应按规定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继续教育,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

  2、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7.0.7企业的下列人员上岗前还应满定下列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企业的技术和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依法取得必要的岗位资格证书;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7.0.8建筑施工企业应及时统计、汇总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资格认定等相关记录,定期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审核、检查。

  8、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8.0.1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应包括资金的储备、申请、审核审批、支付、使用、统计、分析、审计检查等工作内容。

  8.0.2建筑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储备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安全生产资金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培训、劳动保护、应急救援等,以及必要的安全评价、监测、检测、论证所需费用。

  8.0.3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编制相应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明确费用使用的项目、类别、额度、实施单位及责任者、完成期限等内容,经审核批准后执行。

  8.0.4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相关负责人必须在其管辖范围内,按专款专用、及时足额的要求,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8.0.5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审查。

  8.0.6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分类使用台帐,定期统计上报。

  8.0.7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年度汇总分析,及时调整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比例。

  9、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

  9.0.1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应包括购置、租赁、装拆、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内容。

  9.0.2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规模,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

  9.0.3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配备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专业的专职管理人员。

  9.0.4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并保存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安全管理档案,并记录以下内容:

  1、来源、类型、数量、技术性能、使用年限等静态管理信息,以及目前使用地点、使用状态、使用责任人、检测、日常维修保养等动态管理信息;

  2、采购、租赁、改造、报废计划及实施情况。

  9.0.5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对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实施技术管理,定期分析安全状态,确定指导、检查的重点,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

  9.0.6安全防护设施应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

  10、安全技术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应包括危险源识别,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交底、过程监督、验收、检查、改进等工作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制度3篇(扩展2)

——建筑施工安全规章制度3篇

建筑施工安全规章制度1

  1、非专业电工严禁乱动电气设备,项目任何人不得指派无电工、电焊工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电气作业。

  2、非专业电工不得进入配电室,不准打开配电箱,变电器周围的防护栏,不经项目主管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动。

  3、施工现场变电器五米以内不得堆放材料,堆积杂物。现场临电器材严禁挪用。

  4、施工现场不得使用裸露导线。

  5、任何人不经项目主管领导允许,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电炉。

  6、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必须加锁,箱底距地面不得低于1.5米,其引出、引入线应穿敷设并做好防水弯头,配电箱应保持完好。

  7、施工现场应使用的电热器,必须制定专人负责管理和开放。

  8、凡是露天使用的电器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凡被雨淋过的电器设备应经过严格测试和干燥处理后,方可使用。

  9、配电箱应标有明显的"危险"标志,箱内必须装设零线、端子线板,箱内各种开关保持完好,如有烧蚀应立即更换。

  10、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与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能超过40米。

  11、不能用一个开关同时控制两台以上的电器设备。

  12、凡是移动电器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建筑施工安全规章制度2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内容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臵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3: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建筑施工安全规章制度3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臵;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上报。

  B、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上报。

  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A、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建筑施工安全制度3篇(扩展3)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1

  为确保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减少轻伤事故,杜绝发生重大事故,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并认真严格执行,确保本项工程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项目经理

  ⑴项目经理是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负责。

  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主管部门及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上级制定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⑶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坚持交任务的同时交安全要领,定期组织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

  ⑷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的关系,不违章指挥,对违章作业的班组和个人按本项目奖惩规定进行处理。

  ⑸对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井架和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⑹抓好分承包队伍的安全管理,使用的分包队伍要具有安全资质,对不具备条件的承包队伍,杜绝进入本现场施工。

  ⑺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迅速上报,并保护现场。

  质量员

  ⑴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令、法规、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⑵负责监督、验收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是否符合有关验收标准。

  ⑶负责项目部分项目工程砼强度的检测,确定砼拆模时间,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⑷参与安全检查,协助纠正安全事故隐患。

  ⑸在检查质量的同时要检查安全生产,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报告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施工员

  ⑴项目施工员是项目工程分阶段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对所管的分部工程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⑵项目施工员应熟悉掌握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帮助督促生产班组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工种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⑷安排施工前,应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详细向施工班组进行书面安全交底,对施工环境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督促班组执行。

  ⑸对违章作业的班组和个人应及时制止,对坚持违章作业的班组和个人有权暂停工作直至改正为止。

  ⑹班组人员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和保护现场,并配合有关人员的调查处理。

  安全员

  ⑴项目安全员是生产一线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

  ⑵监督检查本项目施工安全、文明生产。

  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资料管理工作。

  ⑷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生产中的不安全隐患,立即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督促落实整改。

  ⑸熟悉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⑹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进场工人安全技术培训和三级教育。

  ⑺负责项目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的报告,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⑻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如有严重不安全的情况,有权暂停生产。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劳逸结合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⑼对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可视情况进行教育,并向领导提出处理建议。

  设备材料

  ⑴制定本项目所有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要领和安全管理制度。

  ⑵对各类机械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并经常检查,执行维修、保养制度,确保安全运行。

  ⑶定期组织设备安全检查,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设备运转情况。

  ⑷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确保持证上岗。

  ⑸参加对各类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

  ⑹认真执行本项目有关产品质量管理规定,杜绝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⑺确保供应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要的材料,对现场使用钢管、扣件、脚手板、竹笆片、夹板等材料,必须保证质量。

  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保用品管理发放工作。

  ⑼加强仓库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有关危险品的运输、储存、发放等规定。

  负责人

  ⑴在公司及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加强施工图、标准图及有关技术资料的管理,并对工程质量负全面技术责任。

  ⑵熟悉设计意图,组织图纸自审,参加图纸会审,并做好图纸会审记录及进行技术交底,负责变更通知的签发和项目竣工文档的编制。

  ⑶在公司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参与编制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对分部工程进行技术交底,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并对工程质量实施有效的技术控制。

  ⑷及时解决一般工程技术问题,对重大技术问题及时汇报,组织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制定特殊物资的搬运方案和特殊过程施工方案。以及施工全过程成品、半成品的防护措施,参加中间及竣工验收,并办理交工验收手册。

  ⑸组织职工培训,学习贯彻各项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管理制度。

  ⑹组织不合格成品原因分析,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并参与其实施效果的验证。

  ⑺组织质量分析会,收集质量信息,负责不合格成品的评审和处理,并按不合格成品的严重程度分别向有关部门传递。

  ⑻负责统计技术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

  班组长

  ⑴学习、领会并认真执行上级部门及本项目部门的规章制度。

  ⑵带领全班组安全作业,并且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⑶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程安全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⑷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组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⑸发生工伤事故,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规章制度

  为有效控制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减少轻伤事故,杜绝发生重大事故。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明确各级人员在生产时应遵守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本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法制法规教育、企业有关规章制度教育、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劳动纪律教育、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2)工人安全教育 ①三级安全教育

  ⑴凡新进企业的员工、合同工、临时工、培训和实习人员等在分配工作前,应由公司、劳资、安全等部门进行第一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本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制度、本行业安全基本知识、劳动纪律等。

  ⑵上述人员到施工项目部门后,应由施工项目部进行二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本项目工程生产概况、安全生产情况、施工作业区状况、机电设施安全、安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⑶上述人员上岗前应由工长、班组长进行岗位教育,即第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本工种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安全检查操作规程,操作环境安全与安全防护措施要求,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具正确使用,事故前的判断与预防,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等。

  ⑷对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应登记建卡,由项目部安全检查负责管理教育资料。

  ⑸没有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禁止上岗。

  ⑹对变换工种的员工,要先进行新任工种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时间、内容要有书面记录。

  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由于特种作业人员接触不安全因素多、危险性较大、安全技术知识要求严,对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其办法执行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③经常性安全教育

  ⑴项目部每周一应对本项目员工进行安全检查教育,教育内容: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宣传教育,上周本项目工程安全检查生产小结,本周安全生产要求,表扬遵章守纪员工,批评违章作业行为,通报事故的处理。

  ⑵对重大施工项目及危险性大的作业,在员工作业前,必须按制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施工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准作业。

  ⑶重大的节假日前,员工探亲放假前后,应对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⑷利用工地黑板报等,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表扬好人好事,报道安全生产动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规程等。

  以上三种形式教育,相关领导应参加和主持,并做好书面记录。

  施工现场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二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震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特种人员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本工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2)新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连续从事本工种作业实际时间一年以上,并且具备操作技能后,向公司提出培训申请。

  (3)凡未经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前,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均不准独立上岗操作。

  (4)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考核工作,负责有关培训、复审建档。

  (5)公司应建立各自分管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档案。

  (6)公司应在年初向公司申报本年度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计划。

  (7)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有效期除锅炉工为四年以外,其余工种为二年。凡到期不参加复审者,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作废,不得继续独立作业。

  (8)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禁止操作与本人《特种作业操作证》规定不相符的机械。

  (9)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特种作业人员,公司应给予奖励,并记入操作证。

  (10)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的特种作业人员,公司根据违章或事故情节有权扣证1~12个月,并记入操作证。对情节严重者,申报发证部门吊销操作证,公司也可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直至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1)本制度指定的依据是: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8—85。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所有基层单位,下列是特种作业范围人员:

  ①电工作业:维修电工(施工现场电工),电气安装工,送、配电工(配电房值班电工)。

  ②金属焊接:手工电弧焊工、电渣压力焊。

  ③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建筑架子工、井架搭设工。

  ④机动车辆:建筑工地翻斗车、装载机、载重车辆。

  ⑤起重机械作业: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和作业指挥人员。

  ⑥其他机械操作工:混凝土搅拌机、机操工。

  施工现场

  (1)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部《关于建筑工地防火基本措施》,做好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项目经理是该工地的消防负责人。

  (2)建立施工消防管理网络,根据施工现场*面布置,划分消防管理责任区域消防负责人,公布上墙,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3)各重点防火区域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由消防责任人定期检查,确保完备好用。消防器材、设施不得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4)建立义务消防组织,义务消防人员要进行消防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坚持每月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检查当月消防工作情况。

  (5)施工现场应设吸烟点,禁止吸游烟、乱丢烟蒂。动用明火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动火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必须有消防器材,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措施。

  (6)从事焊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无证人员一律不准进行焊接作业。

  (7)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小太阳灯和碘钨灯等大功率灯具烘烤衣物。

  (8)所有电气线路、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业人员按规定安装并符合标准。电气线路、机械设备应经常检查,防止因短路、超负荷等原因引起火灾事故。

  (9)凡仓库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区域必须设置禁火牌,要制定有关防火管理规定,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

  (10)木工间必须设置禁火标志,刨花锯屑等易燃物品应做到及时清理,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禁止吸烟及动火作业。

  (11)凡设置消防器材的地点禁止堆放各种杂物,消防通道、施工现场道路、建筑物通道要保持通畅。

  (12)脚手架上禁止吸烟,禁止无证、无措施动火作业,禁止在脚手架上弃放其他易燃物品。

  (13)施工现场日常消防管理由项目部安全保卫部门管理,要做到经常检查,定期向项目部经理汇报。

  (14)对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班组和个人应给予奖励,反之,对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给予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建筑施工安全制度3篇(扩展4)

——建筑施工安全合同10篇

建筑施工安全合同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和*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当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当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当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当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安全管理部门、*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当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当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当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第九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当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建筑施工安全合同2

  合同编号:

  立协单位: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建筑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分包工程范围和内容:

  4、分包形式: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止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方双方应经常联系,项目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制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0、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尽心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弄,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书,落实监护措施。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生活区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应到甲方指定的专用间集中使用,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使用提供便利。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遵循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派出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 区(县)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检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其他:

  2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六份,甲、乙方各执二份,送劳动局劳动保护监察科、区(县)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各一份备案。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 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建筑施工安全合同3

  甲方(委 托 方):

  乙方(鉴定机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鉴定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鉴定工程概况

  (一)房屋名称:

  (二)房屋地址:

  (三)房屋鉴定原因:

  二、房屋鉴定工程范围

  (一)甲方工作内容:

  1、向乙方提交《鉴定委托书》及以下资料(已提交的打“√”):

  (1)甲方身份证明材料;

  (2)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合同、代管或者托管协议;

  (3)房屋设计资料;

  (4)地质勘察资料;

  (5)施工技术档案;

  (6)房屋目前使用用途证明;

  (7)提供相邻房屋的相关材料。

  2、乙方因检测鉴定需要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3、应于 年 月 日提供上述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检测鉴定。

  4、提供鉴定现场的水源、电源及鉴定所需的工作面;

  5、提供现场检测的安全措施;

  (二)乙方工作内容:

  1、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

  2、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数据和状况;

  3、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4、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

  5、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检测鉴定报告应包括相应的检测数据);

  6、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提交甲方,由甲方向 市(区、县)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一式五份)备案;

  7、对鉴定报告中提出需加固、结构补强的,提供技术咨询;

  三、合同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必须进行现场查勘(指乙方工作内容的第1、2条);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进驻现场,现场查勘时间顺延;有明显险情的房屋,乙方应于 年 月 日立即组织鉴定;

  (2)乙方在开始现场查勘且甲方提交全部所需资料后 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报告;

  (3)房屋结构复杂、鉴定难度较大,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鉴定的,应当向甲方说明情况,另行签定补充协议,并根据实际情况出具阶段性鉴定文件。

  四、质量标准

  房屋安全鉴定主要依据国家行业标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以及相关的国家、地方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以及*《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乙方应根据具体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检测依据及标准。

  五、收费标准、鉴定面积、合同价款

  (一)房屋安全鉴定费用:可按每*方米鉴定建筑面积 元计收。

  (二)鉴定总面积: *方米。

  如果实际鉴定建筑面积与上款面积不符,则以实际鉴定建筑面积为准,并调整鉴定费用。

  (三)鉴定费用总金额¥: 元(不含检测、勘察费用)

  (大写): (人民币)

  六、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 天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 % 。属财政出资的,甲方可先行垫付。

  (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后,甲方配合乙方办理财政支付的相关手续,并结算合同价款。

  (三)甲方自行出资的其他方式: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

  应提交乙方的全部所需资料超过规定期限 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交付鉴定报告的时间顺延;甲方交付上述资料超过规定期限 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鉴定报告的时间。(不能提供主要资料的,乙方有能力通过检测等技术手段完成鉴定的,可约定)

  (二)乙方

  1、未按合同工期提交报告时,每延误一天,罚款300元。

  2、负责鉴定报告的质量。因弄虚作假、计算错误等乙方原因导致鉴定报告的鉴定结论与建筑物实际情况不符,造成经济损失及安全事故,应退还鉴定费用,免收受损失部分的检测鉴定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有关事宜

  (一)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经双方同意,可向市(区、县)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三)双方的协商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均具效力。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鉴字盖章即时生效。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市、县建设局(房管局)各执一份。

  甲、乙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负责本项目进行过程中的协调工作,以使本项目顺利进行。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后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年月日:

建筑施工安全合同4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建筑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2、工程地址:3、分包工程范围和内容:4、分包形式: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开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方双方应经常联系,项目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制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0、由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尽心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意,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书,落实监护措施。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生活设施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应到甲方指定的专间集中使用,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使用提供便利。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遵循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派出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团风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检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其他:

  2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盖章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安监站、中心学校各一份备案。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

  甲方安全负责人:_____乙方安全责任人:_____

建筑施工安全合同5

  甲方:

  乙方:

  工程项目:

  为加强合作意识,明确责任,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目的,让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不得对从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

  2、甲方不得暗示或明示乙方使用不符合安全法规要求的机械设备、设施等。

  3、进场施工作业前对乙方项目负责人进行安全事项交底。

  4、指定专人负责监管该项目的安全工作,并配合乙方解决因甲方因素而影响安全施工的问题。

  5、在易燃易爆、带电运行、机械运作的危险区域内作业,事先要求和协助乙方制订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6、监督检查乙方的安全施工作业情况,对违法乱纪现象按甲方单位安全检查考核细则规定进行违规执罚。因乙方严重违规施工作业而影响甲方正常生产时,有权停止其施工作业至整改验收合格为止。

  二、乙方安全责任

  1方要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2方的特种作业人员要依照《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做好安全工作。

  3施工中,乙方因操作不当人为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全责。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乙方如不依照甲方提出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具体操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施工中,如因不可预知或自然灾害发生,乙方负责对现场的紧急救险和处理,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5乙方要保证定期开展对员工的安全活动及安全检查工作。

  6乙方的施工管理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熟悉《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凡不了解“规程”的技术人员和未受过安全教育的人员,都不许参加施工。

  7乙方要做好现场工种的安全防护用具工作。

  8在出现安全隐患时,乙方要及时予以排除。

  9乙方对工程施工对象的质量安全终身负责,除不可预知或自然灾害发生,乙方要保证建筑不发生倾斜、墙体裂痕、墙皮脱落等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10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建筑施工安全合同书-三联阅读

  三、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终止后本协议即告终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建筑施工安全合同6

  合同编号:

  立协单位: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建筑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分包工程范围和内容:

  4、分包形式: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止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方双方应经常联系,项目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制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0、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尽心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弄,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书,落实监护措施。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生活区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应到甲方指定的专用间集中使用,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使用提供便利。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遵循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派出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 区(县)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检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其他:

  2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六份,甲、乙方各执二份,送劳动局劳动保护监察科、区(县)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各一份备案。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 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建筑施工安全合同7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和*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四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五条 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乙方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建筑施工安全合同8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第二条施工地址: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和*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当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当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当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当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安全管理部门、*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当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当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当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第九条本协议执行过程当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二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建筑施工安全合同9

  为在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公司湖北金美地源空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山东泰安钻机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现中的有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乙方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及其它规章制度,对施工人员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进行安全保健防护,乙方负责承担费用。生产中发生的任务安全、环保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湖北金美地源空调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乙方:山东泰安钻机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建筑施工安全合同10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工程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双方本着*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

  2、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6、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7、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8、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9、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4、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安全用电

  1、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2、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3、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4、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的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5、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四、机电设备使用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出厂说明书,还必须提供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单位出具的安全技术检测证明,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2、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有资格的单位和专业人员进行,并应有专人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复的机械设备,必须即停用,撤离施工现场。

  五、人员安全

  1、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必须佩带工作证(卡)并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2、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

  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办法

  1、对严重违规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能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处予罚款500元,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除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外,处予罚款1000元~5000元。

  2、进入施工现场乙方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未佩带安全帽进入现场罚款10元。

  3、不允许施工人员酒后作业酒后进入现场罚款100元。

  4、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500元。

  5、非专业操作人员严禁使用各种机械设备,违反罚款100元~1000元。

  6、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违反罚款100元。

  7、罚款发生后,在下一次拨付工程款时,全额扣除。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时效相同。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乙方单位(章)

  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施工安全制度3篇(扩展5)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3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1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上报。

  B、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上报。

  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A、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安全科。

  4、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A、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

  B、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

  C、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D、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5、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实施,即:定项目、定时间、定具体完成项目的人。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还应结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检查结果应作为奖罚或晋级评优的标准之一。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2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上报。

  B、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上报。

  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A、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安全科。

  4、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A、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

  B、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

  C、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D、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5、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实施,即:定项目、定时间、定具体完成项目的人。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还应结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检查结果应作为奖罚或晋级评优的标准之一。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面提升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xx〕11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工程项目)。建筑施工企业是指在我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

  第三条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考评工作由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考评主体)实施。

  省级考评主体负责全省特级、一级(含专业承包一级)、中央在陕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市级考评主体负责本辖区二级(含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考评主体负责本辖区三级(含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下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四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鼓励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六条各级建筑业协会要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宣传、教育及相关培训工作。

  第二章工程项目考评

  第七条考评主体对本辖区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以工程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标准化自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第九条工程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负总责,由总包、专业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共同组成自评机构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项目首次开展自评的时间为办理监督手续当月起。

  第十条工程项目自评机构每月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开展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项目自评材料须留档备查;在对施工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评分时,属于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应注明该单位名称。建设、监理单位对项目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发现自评工作不认真或安全隐患未消除的,责令其整改或重新自评。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因特殊情况中止施工时,总承包单位应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出具经驻工地监理机构及建设单位签署的中止考评报告,报告中应说明中止原因;复工前,总承包单位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出具复工报告以及对施工现场进行自查的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考评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应当在实施日常安全监督时同步开展工程项目考评工作,并抽查项目阶段性自评情况,指导监督工程项目自评工作。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前,由建筑施工企业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提交《陕西省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请表》(附件1)及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主要包括:

  (一)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录及变更文件资料;

  (二)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自评表;

  (三)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自评汇总表;

  (四)企业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季度评价汇总表;

  (五)工程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六)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奖励、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

  (七)工程项目考评主体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考评资料后,以工程项目自评为基础,结合监督检查情况,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向建筑施工企业下发《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项目考评结果告知书中应包括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等单位及其项目主要负责人信息。项目自评资料不符合要求,或与实际状况不符的,项目考评主体书面说明理由并退回资料。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综合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为“优良”,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的为“合格”,70分(不含)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十六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工程项目,优先评定为优良。

  (一)获得全国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省级文明工地或者工程所在地安全文明施工观摩工地的;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受到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的;

  (三)在施工安全技术和标准化研发方面获得专利或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不合格:

  (一)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再统计行政处罚次数);

  (二)因存在安全隐患在一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考评主体2次及以上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的;

  (三)月自评资料不健全、不连续或企业未对项目标准化工作进行季度检查评分的;

  (四)办理竣工验收前建筑施工企业未提交工程项目自评及申请材料或项目自评材料弄虚作假的。

  第三章企业考评

  第十八条考评主体应当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第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含外省进陕企业)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xx)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向考评主体报备,自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应提前90日向考评主体提交《陕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申请表》(附表2)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主要包括: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周期自评表;

  (二)近三年内企业承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汇总表;

  (三)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奖励、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

  (四)承建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五)考评主体规定的其它材料。

  由省级考评主体考评的企业,应提前90天向省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提交有关资料,省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查,将符合要求的资料移交省级考评主体进行考评。

  第二十一条企业考评在企业自评的基础上进行。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材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以企业自评为基础,结合企业自评报告、企业承建项目考评结果,评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2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

  第二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或复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汇总得分在80分(含)以上为“优良”,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为“合格”,7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在考评周期内(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评为优良:

  1、竣工项目考评优良率达到10%以上的;

  2、在建工程全部实行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的;

  3、省级文明工地数量达到已考评项目总数量10%以上;或者获得全国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2个及以上、或者获得省级文明工地观摩工地1个及以上的;

  4、获得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表彰奖励的;

  5、在施工安全技术和标准化研发方面获得专利或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

  第二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不合格:

  (一)未按规定开展企业自评工作或自评结果低于70分的;

  (二)企业近三年所承建的项目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再统计行政处罚次数);

  (三)企业近三年已竣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率超过5%的。

  第四章奖励和惩戒

  第二十五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记入安全生产信用档案。

  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在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重新复核其安全生产条件,对整改后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整改后合格”,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总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30日内重新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对重新考核合格的,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对重新考核不合格或逾期未考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二十八条经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合格或优良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评主体撤销原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

  (二)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考评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五章考评管理

  第二十九条外省进陕建筑施工企业和外省进陕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考评结果,由省级考评主体汇总,省厅每年12月转送至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考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制度、流程,加强考评管理。各级考评主体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辖区考评工作,并将其单位、姓名、电话报省考评主体备案。

  第三十一条各级考评主体在对辖区企业进行考评时,可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该企业在外市(区)及外省项目考评情况、结合该企业在辖区的实际,做出考评结果;

  各市(区)将辖区项目考评结果统计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向省考评主体报送。对企业考评结果原则上每季度报送1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每月中旬在陕西建设网公布各市(区)上报和外省转送的项目考评结果以及企业考评结果。

  第三十二条对于工程项目或施工企业因受到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不良行为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或因获得通报表扬、表彰、奖励等业绩被评定为优良的,均以各级人民*或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为准。

  第三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周期自评工作不足半年的,可以不向考评主体提交该年度周期自评表,但应提供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之外的其他材料;半年以上的,按一个年周期计起。


建筑施工安全制度3篇(扩展6)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总结3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总结1

  一、铁路施工安全总结

  铁路安全工作总结

  坚持安全风险意识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自全面推行安全风险管理以来,我站认真贯彻落实部、局及车站安全风险管理有关工作的部署,深刻领悟盛部长“问题在现场,原因在管理,根子在干部”的讲话内涵。管理人员深入作业现场,积极宣传安全风险管理理念,明确安全风险关键环节并制定对应的卡控措施,对影响运输生产安全的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

  (一)、明确风险管理目标,确定安全风险关键。

  铁路安全工作一直以来是最重要的工作,也是最难做好的工作。在血的经验教训面前,只有尊重铁路安全生产规律,树立安全风险意识,从根本上查找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安全风险,从而实现运输安全的长治久安。

  1、充分利用各专项整治活动的*台,合理评估在接发列车、调车作业、劳动安全、专用线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的安全风险,确立值班干部日常检查、添乘及跟班作业检查的安全风险关键点。

  2、严格落实接发重点列车、动车组、切割正线调车等特殊情况干部上岗卡控制度,利用“十五三”对规检查及时发现作业人员在执行作业标准过程中人员忽视的安全风险。

  3、定期组织召开站区联劳会,协调组织工务、电务、接触网、*对站区行车设备进行一次五位一体联合检查,排查设备隐患,同时将隐患及时纳入设备安全风险管理问题库。

  (二)、把握风险管理规律,统筹分析评估风险。

  安全风险管理,既是结合铁路安全工作实际,通过风险识别、风险研判和规避风险、转移风险、驾驭风险、监控风险等一系列活动来防范和消除风险。

  1、对安全风险管理问题库中的问题,组织业务骨干成立专业小组,按照潜在损失或产生的风险后果分类为,然后映射到表格中进行分析。

  2、对发生违线、严重违章问题的职工列为当月安全风险关键人,并由其所在班组的包班干部组织班组长、作业互控人及责任人进行问题分析。通过合理的安全风险评估,从而认识到工作中暴露的安全问题的根源。

  3、利用职工日常业务学习、培训的时机,讲解全路的典型事故案例。从第三方的角度对案例进行分析讨论,引导职工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思考,把握安全风险点。

  (三)、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积极主动应对风险。

  实现安全风险的预先控制、超前防范,从源头上化解和降低风险是安全风险管理的首要环节。根据风险的性质、成因、规模、时段、力度及影响大小制定风险防范卡控措施,是强化安全管理基础的关键。

  1、加强安全风险管理宣传,树立安全风险意识。利用职工大会、宣讲会与职工进行座谈,通报铁路安全形势,并结合铁路发展状况大力宣传安全风险管理理念。同时将铁路近期事故通报等文件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使职工充分认识到风险管理对铁路安全的重要性,树立安全风险意识,提高落实作业标准化的自觉性。

  2、加强业务理论知识学习,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业务培训,每月进行一次业务理论考试,每周进行一次实作演练。对接发列车、联控作业标准,线路车辆检查、专用线作业安全关键、装载加固要求、危险货物运输等作业的安全风险关键进行培训,提高现场作业的实际操作技能和安全风险控制能力。

  3、加强安全风险关键卡控,落实风险管理要求。根据铁路局对安全风险管理的要求,对现场作业、劳动安全、基础管理、专用线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风险关键逐一制定卡控措施,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对安全风险级别较高的岗位、时间段和作业环节由值班干部进行重点卡控和检查,督促职工执行作业标准,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

  在“安全生产大如天”、“安全是铁路的‘饭碗工程’”、牢固树立“三点共识”,把握好“三个重中之重”、推行“安全风险管理”等一系列安全管理新理念的灌输下,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安全风险意识,通过发现、分析、控制安全风险有力地夯实了安全管理基础,促进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二、国家铁路局科技的职责

  依据《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

  第七条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以下简称“科法司”)负责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制定铁路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组织研究建立铁路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三)组织国家标准立项申请、编制及报批。

  (四)组织行业标准计划、制定、发布和复审。

  (五)组织开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监督实施。

  (六)组织开展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的科研工作。

  (七)指导标准归口单位的铁路工程建设标准业务管理工作。

  (八)组织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国内外交流合作。

  (九)指导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相关工作。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总结2

  从xx年xx月开工到xx年xx月xx日冬停,本工程已安全生产xx天。在省建设厅及市建委和管理局安全质量监督站的多次检查中受到好评。

  从xx年初,项目经理xx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就明确今年公司各级部门必须把安全生产当做头等大事来抓,确保安全施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成立了xx人专职安全管理小组,配备照相机,对违章现象拍照处罚。同时,利用网络资源对全国各地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第一时间打印宣传,图文并茂,使全体员工受到良好的教育,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安全牢记心中。截止到目前为止,各级部门贯彻施行公司的安全政策方针、落实到位,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本年度施工中,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这与我们公司严密的安全体系是分不开的。

  一、完善工程安全组织保证体系

  1、项目严格按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执行xx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相关标准。

  2、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安全生产目标:确保无重大工伤事故,杜绝死亡事故,杜绝传染病的发生。

  4、安全组织保证体系

  项目经理:

  工程部技术部砼工长:

  装修工长:

  钢筋工长:

  质检员:

  测量员:

  资料员:

  计量员:

  模板工长:

  安全总监:

  生产经理:

  试验员:

  二、安全检查

  内容、检查形式、参加人员、考核备注

  三、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交底及入场教育制: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安全总监共同编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须亲自逐级进行书面交底,分项工程均要有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确保每个工人对本工种的危险源有足够认识,实现安全生产。

  2、班前检查制:专职安全员必须督促与检查施工方,专业分包方的安全员、班组长每天班前是否对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了检查、整改;安全员不定期的进行巡查,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督促整改不安全因素。

  3、外脚手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使用前实行验收制:凡不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脚手架、机械设备等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4、节假日、周五安全活动制:根据以往工程施工事故多发生在节假日的情况,总包实行节假日安全动员和周五安全教育。节假日安全动员要求值班管理人员节假日期间一定要在岗在位,劳务班组一定要规范操作,越是节日越要注重安全问题;周五安全教育对本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下周的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做必要的交底,使广大工人能心中有数,同时在周末从意识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5、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总包每周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定时间、人员整改,并作好安全隐患整改记录。

  6、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实行年审制:每年由公司统一组织进行,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增强安全意识,避免违章指挥。

  7、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与事故报告制。

  8、危急情况停工制:一旦出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险情,要立即停工,并报告总部主管部门,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9、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电焊工、电工、电梯、塔吊司机、机械操作手、信号工)如必须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四、安全管理工作

  1、总包项目部负责整个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遵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规定的有关安全措施组织施工。

  2、总包方安全员要对分包方进行检查,认真作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被交底人要签字认可。

  3、在施工过程中对安全薄弱部位予以重点控制,大型施工设备如塔吊、电梯等,从设备进场检验,安装及日常操作要严加控制与监督,凡设备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准使用。

  4、防护设备的变动必须经总包项目部安全员批准,变动后要有相应有效的防护措施,作业完成后按原标准恢复,所有书面资料由安全员管理。

  5、总包项目部根据*的要求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必要的合理的投入,重要劳动防护用品购买定点厂家认定产品。

  6、根据对XX项目各施工阶段的施工条件、施工特点、施工方法、结构形式等特点的分析、确定安全管理难点,并有针对性的制定安全预控措施。结构施工安全难点集中在:

  6.1、主楼施工中控制高空物体坠落,预防主体交叉施工物体打击。

  6.2、边坡稳定性的监控,基坑周边的防护,周边建筑物的沉降观测。

  6.3、结构预留孔洞口竖井处防人员坠落、物体打击,重点是电梯井洞口的防护。

  *、层高超过5m模板架子体系的计算和应用。

  6.5、各种电动机械、工具施工用电的安全。

  6.6、现场消防、防汛等工作。

  6.7、塔吊的顶升、拆除及塔吊的安全作业措施。

  6.8、高空防火、防风安全措施。

  6.9、装修施工安全施工主要是楼层的防火。

  7、所有架子工、塔吊、外用电梯、电焊机、砂浆搅拌机、钢筋成型等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信号工等特殊工种操作证或临时操作证的人员均在上岗前进行专项培训考核;所有工人在进场作业前必须严格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安全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8、根据施工进展编制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施工前对施工班组详细阐述所施部位的安全技术要求,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9、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先防护、后施工"的规定,严禁在没有任何防护的情况下违章作业。

  五、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正常施工秩序

  1、脚手架作业

  1.1、脚手架搭设前根据该部位的高度、结构形式、承重要求编制脚手架施工方案,计算准确、设计安全合理。

  1.2、脚手架所用架管、卡扣等符合要求,锈蚀变形严重的材料严禁使用。

  1.3、脚手架作业面必须满铺脚手板。脚手板必须在钢管上铺*、铺稳,并且绑牢,安全网必须与钢管绑牢。操作面外侧设两道护身栏杆立挂安全网,防护栏杆高度1.2m、0.6m,下口设置挡脚板。

  1.4、架子搭设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软底鞋,所有材料应堆放*稳,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体不得抛掷。

  1.5、架子搭设过程中,如需使用,必须由施工安全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上人;架子需做局部拆改时,须经安全副经理同意后专业人员操作。

  1.6、脚手架搭完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人员应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1.7、大雨、大风及雪天之后,由安全员对架子的稳定性进行检查。

  1.8、脚手架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8.1、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在组织上保证安全生产。建立制度保证体系,落实岗位责任制,对于安全问题和隐患必须整改,处理结果要有备案。

  1.8.2、做好搭设、管理、拆除及各阶段的技术交底,在执行建立交接检查制度,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操作规范,严格管理。

  1.8.3、脚手架搭设质量的检查、验收

  检查的内容:构架设计的各项规定,节点的可靠连接,立杆的垂直度和水*杆的水*偏差,作业层的铺板和安全防护措施。检查的时间:在搭设完毕后每天进行巡查,在遭受大风大雨后,更要认真检查。

  1.8.4、脚手架的使用规定

  脚手架在使用时遵守如下规定:

  1.8.4.1、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按照设计采用;材料码放整齐,保证通道畅通。

  1.8.4.2、禁止随意拆除基本杆件、连接件和连墙件,禁止随意增加作业高度。

  1.8.4.3、工人在作业时加强自我保护,在工作前检查有无异常情况。

  1.8.4.4、作业完成后,及时清理架面,在任何情况下严禁向下抛掷材料物品和倾倒垃圾。

  1.8.5、脚手架的维护与管理

  加强维护和管理,健全制度,减少损耗和提高效益是脚手架管理的中心环节。对于脚手架必须及时做好回收、清理、保管、整修、防锈、防腐等各项工作,降低损耗率,提高周转次数,降低工程成本。

  2、洞口、临边的防护

  2.1、根据规定1.5m以下的洞口加固定盖板,并在四周采用水泥砂浆封堵,避免雨季降水流入以下楼层;1.5m以上的洞口周围设两道1.2m、0.6m高护身栏,中间支挂水*安全网。

  2.2、电梯井口设置1.5m高金属防护门。井道内每二层设置一道水*安全网;电梯井道内不得做垂直运输通道和垃圾通道。

  2.3、楼梯间搭设脚手架扶手栏杆,由于本工程较高,楼梯防护的栏杆需要上下对正,避免荷载落到踏步板上,造成楼梯的破坏。

  3、高处作业的防护

  3.1、建筑物出入口、施工电梯的上料口处,搭设长6m、高3m、宽4m的安全通道,采用架子管搭设支架,顶面间隔500mm满铺两层5cm厚脚手板,通道两侧封严,设明显安全出入口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

  3.2、高处作业使用稳定的铁凳、木凳。两凳之间搭设脚手板,间距不大于2m,人员操作必须挂好安全带。

  4、交叉作业安全防护

  4.1、幕墙与外墙抹灰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穿叉作业时,要求把外架子的各层封闭严密,安全员每天对作业面进行检查并安排人员进行清理,防止物体坠落伤害。

  基础回填及地下室外墙防水施工时,基槽上方要搭设防护棚,棚下安装水*安全网,棚上满铺脚手板,并增设专人看护。

  4.2、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下方不得有其它人员停留、通行,并设专人监护。

  5、施工安全用电

  5.1、严格落实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及电工值班、巡查制度,落实临电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5.2、做好临电施工组织设计,绘制临时用电*面布置图,编制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记录。

  5.3、根据临电方案布置一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和楼层移动配电箱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配电箱由专职电工管理,检查。无操作证人员不得私自移动、拆改配电箱。

  5.4、所有电动机具、机械、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或持证的操作手进行操作和维修,非电工或操作手不得随意动用机电设备。

  5.5、电工要按照要求做好值班及维修日记。

  5.6、工地使用的所有电器必须保证质量合格,有合格证。

  5.7、临时照明系统均采用重复接地装置,地下室和潮湿环境采取低压灯泡(36V、60W),确保安全。

  5.8、现场作业区及场外宿舍区的临时用电,均由指定的专职电工负责管理,电工须持证上岗,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拉电线、乱接电源。

  5.9、停用时间较长的电动机具,如振捣棒、磨石机等,重新启用前,要做绝缘电阻检测,合格方可使用,检测结果应有记录。

  5.10、现场使用经国家劳动部,*认证的标准的配电箱和开关箱,使用期间安排专人负责定期保养,清扫和擦试。

  5.11、施工现场线路采用电缆埋地敷设,所有电缆采用检查无破损、龟裂,符合标准的电缆。

  5.12、对用电安全影响较大的测试项目,如防雷接地、保护接地、工作接地、重复接地的电阻测试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测试由专人进行,记录阻值,填测试记录,绘制接地装置图。

  5.13、临时用电一律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线,每个临时配电箱必须全部安装灵敏的漏电保护器。

  5.14、临时用电安装施工及使用期间的各种资料要收集齐全,以备查验。

  5.15、电焊机一级、二级线要防护安全,焊把线要双线到位,不得用裸露铜线和钢筋做地线。

  5.16、手持电动工具绝缘要完好,电源接头要规范无破损,操作人员要戴绝缘手套。

  5.17、各类开关箱与施工机械应靠近,便于紧急断电,开关箱停放必须牢靠,并设操作检查台。

  5.18、开关箱严格实行一机一闸制,一个开关控制一台施工机械。各开关应标明被控制机械的名称,以防误合闸,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6、对现场周边防护

  6.1、由于施工现场临近油田总医院住院一部,为杜绝现场施工噪音影响住院病人,项目部规定22:00-第二天6:00禁止混凝土浇筑等大噪音的施工,其他时间浇筑混凝土时靠近住院一部安装隔音板。

  6.2、塔吊设定好自身限位装置,避免塔吊起重臂旋转至施工场地外,使塔吊起重臂仅在施工场地内旋转。

  6.3、现场周边设置各类"警示牌"及"宣传用语",以便提醒周边居民注意并力求获得民众的谅解。

  *、在塔吊的吊装范围与周围行人活动交叉的部位,搭设双层防砸棚,保护人员的安全。

  7、安全对工期的保证

  7.1、保证以上安全体系的有效运行,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

  7.2、加大安全防护人员的投入,使各项安全防护及早完成,避免因为安全防护影响正常施工。

  7.3、编制事故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不可预见的意外情况,迅速果断处理。

  7.4、特殊季节(冬、雨期)施工前提前制定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

  8、火灾隐患的控制

  8.1、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及防火管理制度。

  8.2、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增强消防意识。

  8.3、按消防方案中的要求进行消防器材的配备。

  8.4、油漆、烯料,氧气、乙炔等在材料存放区分库放置。

  8.5、焊接施工,采取立体穿叉作业,制定专门的消防方案防止发生火灾。

  通过上述xx年安全工作总结,要求施工方在每个环节上都要重视安全生产,建立完善的安全保证体系,实行"三全"管理(全员、全面、全过程),采取切实可行预防措施,加强现场管理,就能有效地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总结3

  为进一步提高除尘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响应中冶集团公司《关于转发*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的通知。宣钢除尘项目部召集二十冶相关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精心展开了本月份的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安全检查由项目部召集监理、二十冶、业主代表共同商讨制订了安全检查计划,实行月检、周检和日检,并由二十冶派出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我们和二十冶负责人负责抽检,共抽检3次。从检查的情况看,二十冶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认真安排和自查自纠,对施工现场进行全方面检查,有效开展了当前除尘项目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二、检查内容

  (1)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十冶除尘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及责任落实情况;

  (2)排查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严禁漏电、违规及触电事故发生,对查出事故必须隐患进行登记,并指派专人负责和落实及时整改;

  (3)开展专项整治:对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使用必须严格执行持证专人专管专用制度;

  (4)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宣传教育、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做好应急救援必备的资金保障。

  三、存在问题

  (1)临时用电:现场电工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范熟悉程度不够,线路敷设不规范。

  (2)施工工人的安全防范意识不够,安全帽佩带方式不正确,帽带未系牢。现场个别工人受不良习惯影响,没有完全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3)制作场地材料乱堆乱放,安全通道狭窄,一旦发生事故,建筑工人很难疏散。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加大安全投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强化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大力整治施工现场安全作业环境和违章作业行为。对不规范的现场用电路线重新敷设,接地线,做好漏电防护措施,同时加强工人对安全用电的意识;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实行惩罚制度,发现没有正确佩戴安全帽的,一人次罚200元,并给予警告;结构件制作必须按照相关的安全规范操作,正确使用焊接、切割工具,同时做好眼睛的防护。堆放混乱的场地令责施工单位清理后整齐堆放。为了更好的处理现场的紧急事故,我们编制了《宣钢新2高除尘工程事故应急预案》,详细内容见附件1。


建筑施工安全制度3篇(扩展7)

——如何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3篇

如何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1

  目前随着建筑施工技术的进步,和施工企业生产经验的不断丰富,和10几年前相比,安全生产事故逐年减少,但是安全生产隐患还有不同程度的存在,切不可掉以轻心。

  1.1 安全教育培训和投入不到位

  工程项目开工前,有时由于时间仓促,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不到位,或者不全面,不细致,对于各工种的安全教育培训不规范,对职工的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缺少必要的检查,以至于把不符合上岗条件的职工违规上岗,把年老体弱者安排到高危岗位,还有的企业配备的安全员文化水*不高,缺少应有的培训,没有上岗证,这些都是人为的因素。有的施工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导至安全生产条件差,安全设施不到位的状况,大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成为不可避免的不争的事实。还有的情况是对安全设施和施工机具缺少必要的验收和检查,马虎了事 ,如最近就发生过塔吊在起吊过程中倒塌的事故,致使操作人员身负重伤,生命危在旦夕。还有的企业劳保、防护用品发放不到位,有时临时招来的临时工上工地不佩戴安全帽。再有,在施工期间高空抛物,致使砸死砸伤事故时有发生,还有施工场地电线损坏裸露、私拉乱接等现象都是安全隐患,广大建筑施工企业千万不能为了节省成本管理而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

  1.2 对安全生产的规律性认识不足,准备不充分,仓促上阵,被动应付。

  由于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建筑产品生产的规律认识不足,建筑产品的生产具有唯一性,每个工程项目都有它的特殊性,对突发险情认识不足,没有事先制定安全预案,对于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缺少必要的准备,以至灾情发生时手足无措,被动应付,所以,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在组织施工和制定安全措施时,一定不能满足于现成的建筑施工图、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以及已完成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特别是对于天气状况和特殊地质条件要正确应对,如土方工程在雨季施工时应合理按排工期,尽量避开中雨、暴雨,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还有在地质情况与报告相差较大时,应及时提请建设单位和设计部门作出设计变更,辟免对问题认识不足,应对不充分,仓促上阵,被动应付,致使安全隐患频出,苗头频现,焦头烂额,精疲力尽的局面。


建筑施工安全制度3篇(扩展8)

——施工安全制度

施工安全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施工安全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施工安全制度1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考核

  1、考核对象:

  项目部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党支部*、安质部部长、工程部部长、综合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各施工作业队队长。

  项目部成立安全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安全考核领导工作,考核领导责任分工,项目部经理、党支部*由公司考核。

  项目部经理考核:副经理、总工程师、安质部部长、工程部部长、综合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各施工作业队队长。

  项目部各部长考核:部员。

  2、考核资料提供

  (1)安质部:负责提供结果的考核资料,对项目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审核、检查;对持证上岗、岗位管理、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工作、干部工人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审核,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汇总考核资料。

  (2)综合部:对各部门、施工作业队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审核、提供相关检查、考核资料。

  (3)工程部:对作业队的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程施工技术安全措施的实施进行检查、审核、提供相关检查、考核资料。

  3、检查考核的形式

  (1)检查考核采取分值和表格的方式(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月(季)考核表),采取百分制(其中实施过程管理占60%,实施结果占40)。考核结果在90分及以上的为优,80~89分为良、70~79分为中、70分以下者为差。

  (2)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每月绩效工资挂钩为:评分在70~79分的扣款100元;评分在60~69分的扣款200元;评分在59分以下的扣款500元。注:具体扣款由各项目部决定。

  (3)连续3个月内考核得分低于60分者(不包括60分)离岗学习一个月(学习期内按有关规定办),期满后按工作需要安排工作。

  (4)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考核,每月进行一次,由被考核者填报《考核表》报安质部考核,结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

  二、事故责任的追究与处罚:注:具体罚款由各项目部决定。

  1、对作业队事故责任的追究与处罚。

  (1)作业队发生责任从业人员因工轻伤事故罚款20xx元,多人轻伤事故罚款5000元,发生从业人员重伤事故1人罚款5000元

  (2)发生火灾爆炸,设备安全质量一般事故罚款5000元,发生大事故罚款2万元,发生重大事故罚款40000元

  (3)发生交通责任一般事故罚款10000元,发生交通责任大事故及以上事故按公司规定处罚。

  (4)发生第三者伤亡事故罚款3000元。

  2、对事故责任者和项目部领导责任的处罚

  (1)发生轻伤事故、重伤事故、一般火灾事故、一般设备安全质量事故,给予事故管理人员上述相应罚款数的10%。

  (2)火灾、爆炸事故、设备安全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给予事故管理人员上述相应罚款数的15%。

  (3)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重大设备安全质量事故,按公司处理结果执行。

  (4)对伤亡事故行政责任的追究按中铁八局相关规定执行。

  (5)各作业队对工作时间发生从业人员工伤事故或暂还未确定是否属于工伤事故时,必须向公司领导和安全质量部报告,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把事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不得隐瞒不报或谎报,对于弄虚作假、隐瞒事故、虚报谎报、事后补报的部门,一经查出,除追回安全奖励外,处以相同数额30~50%的扣款,并按规定给予补扣款;给予部门责任人2倍罚款。

施工安全制度2

  一、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的管理目标并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水*,特制定本规定。

  二、目标措施

  (一)目标

  杜绝重大因工责任安全事故和因公死亡事故,降低安全负伤频率,确保职工年负伤频率控制在7‰以内,争创更多的省、市级安全生产文明工地。

  (二)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网络体系,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标本兼治,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2、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经常组织各级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搞好新工人和日常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为杜绝违章作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加强分包队伍和特殊工种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业务水*,杜绝违章作业和无证上岗。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强化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用多种手段普及安全生产的知识。

  3、以“三标准、六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评价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拆除安全技术规范)为依据,以《*建筑安全检查评分标准》为尺度,加强项目部施工环节的安全控制、监督、检查、督促工作。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项目有关人员对工地的安全生产检查,公司坚持每月的安全生产月检制度。对检查出的隐患或不安全因素,以隐患通知单的形式下达到项目部进行限期整改,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及时者,按规章制度条例进行处罚,对安全生产管理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4、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架体搭设、“四口”及五临边防护、机械设备、基坑支护、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四口”即: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五临边”即: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上下跑道、斜边两侧边、卸料*台的外侧边。对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实行统一招标、采购,并严格执行收货验收制度。

  5、加强对分包队伍、雇用、借用人员的安全管理。严格把好分包队伍的“四关”。

  (1)对方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和法人资格证书;

  (2)对方具有施工资质;

  (3)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合同书;

  (4)对分包工程要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切实把民工队伍纳入我们的安全管理范围之内。

  6、继续做好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和*、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将继续为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

  7、加强安全资料管理。安全资料是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全过程管理的真实记录,它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安全标志、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各类设备、临时设施验收检测记录及文明施工。

  三、奖罚

  为了进一步落实责任制,搞好项目法施工,抓好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消除隐患,杜绝事故,我们依据《*颁发的建筑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项目部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控制,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分公司建立安全生产专用账户,确保专款专用,收支基本*衡。

  (一)奖罚细则

  1、处罚

  (1)项目部发生一起轻伤事故,罚项目部500元,罚项目经理300元,安全员100元,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罚项目部5000元,罚项目经理1000元,安全员500元,发生一起死亡及重大伤亡事故,罚项目部20000元,罚项目经理3000元,安全员1000元。

  (2)施工组织设计无安全措施,无临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无书面交底,各罚款500元。

  (3)无检查整改记录,对查出隐患做不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的,罚项目经理200元,项目部安全员100元。

  (4)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每人次对项目部罚款200元并追究责任。

  (5)施工现场无安全标志、二图(工程总*面图、立面图)、六牌(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制度牌、文明施工规则牌、进入施工现场须知牌)、二栏(违章警示栏、宣传栏)各罚款300元。

  (6)施工现场围档设置,主路段未设置高于2.5m,一般路段未设置高于1.8m的,罚款500-1000元。

  (7)工地路面未硬化处理,道路不畅通,无排水,工地有积水,泥浆,各罚款200元。

  (8)建筑材料、构件、料具等乱堆乱放的,罚款200-500元。

  (9)脚手架立杆缺少底座、垫木、扫地杆(或间断),架体无排水措施,罚款200元。

  (10)脚手架高度在7米以上与建筑无拉结(按规定少一处)或拉结不牢固不规范的,每一处罚款100元。

施工安全制度3

  1、项目部安全检查验收依据为:《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计划》、《项目部安全保证计划》、国家有关法规标准。

  2、安全检查每月三次,班组长每天班前、上班中、班后进行安全检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每天巡回检查。

  3、项目部安全检查人员:项目部经理、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技术人员。

  4、定期安全检查方法:检查人员有分工、检查有标准、隐患整改定措施、定期限、复查验证定人员时间、检查范围覆盖全面、检查后总结评比通报。*时巡回检查按规定进行。

  5、检查的内容:主要是重点审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有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及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检查项目:土方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模板支护、拆除、堆放;架设机具、机械设备、消防器材、垂直运输、施工用电、洞口临边防护、尘毒作业和易燃易爆作业环境等安全设施状况。

  6、经常性安全检查:项目部的安全员每天要对工地进行巡加检查,应多跑、多讲、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整改。使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发动班组开展自检和互检活动,发现违章,及时纠正。

  7、根据特殊情况采取的突击安全检查,在事故多发季节或重复事故多发的时候,要开展突击专项检查,稳定情况,减少隐患;对存在普遍相同隐患,要进行专项检查,举一反三,消除隐患;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进行专项检查,认真加以落实。

  8、安全检查要抓住四个关键:即抓关键作业、抓关键工种、抓关键工程、抓关键人物。

  9、检查出的事故隐患,项目部应立即按“三定”原则,安排整改。整改完毕,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将整改情况及整改通知单回单反馈给原检查单位,以便复查。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检查时应签发停工通知书,项目部应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后报原检查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10、施工现场要建立由生产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值班制,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立即消除。

施工安全制度4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总*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险距离,均应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5、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6、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7、发现火警时候,都应迅速准确地报警积极参加扑救。

  8、负责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除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10、对违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容及要求

  一、组织管理

  1、施工现场(工地)应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管安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工地主任(项目经理)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

  2、工地应建立由工地领导成员(包括施工员、工长等)轮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记录。并检查监督班组安全制度的执行。同时还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3、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本班组持有操作证情况。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4、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应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监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巢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巢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

  现简述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要求。

  1、施工现场(单位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基础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安全技术交底书。

  安全设施任务单(复杂或特殊要求的设施,还应有设计图纸、计算书)。

  安全设施验收书。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安全交底书和安全操作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验证记录。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

  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应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设施要列入任务单,布置落实,责任到人。

  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才准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处;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地、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

  施工现场特别需重视并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一是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二是各种气瓶的正确运输、存放、使用。气瓶放置地点应距明火作业点10m以外,要防曝晒,气瓶防振圈、瓶帽等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瓶阀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时,不准开启瓶阀;三是对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都必须熟悉其运输、保存、使用要求,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在运输、保存、使用时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一、对新入的职工、调动工作及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和实习人员都应进行严格的三级教育。

  1、在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了解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学习一般电气安全知识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发生事故后,如何自报、抢报等,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2、在工区或项目部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生产情况、劳动纪律、生产规则、安全注意事项、了解工作地的危险部位、危险机电设施、尘毒作业情况等。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程,紧急情况下安全处置及疏散车。

  3、在班组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了解工段、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学习机具设备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危险机件,危险物的控制方法,以及发生事故的紧急防护措施等。

  二、特种作业教育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

  2、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理论和实际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准钱库镇立作业。

  3、无证上岗,按国家有关规定对项目部和作业人员进行处罚。

  4、取得操作证,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三、变换工作岗位的工人教育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用工制度的,企业通过减员,以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要求职工一人多岗,一专多能,工人换岗后应进行从新教育。

  1、新岗位的操作规程。

  2、新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知识。

  3、新岗位的设备常见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4、该岗位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经教育后,方准上岗操作。

  四、外来务工人员教育

  随着经济建设快速发展,量外来务工人员走上了生产岗位,他们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差,生产技能不熟练,在工作时,有章不循,违章操作,违劳动纪律疲劳作业,从而引起较多的伤亡事故,因此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1、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璺、政策,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基本知识、危险岗位及通用工种的安全生产知识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3、一般职业危害的预防,常见职业伤害的现场急报。

  4、交通、用电、消防及日常生活安全常识。

  经教育取得<安全教育合格证>后方可从事企业的生产劳动,但学仍需参加企业组织的三级安全教育。

  五、采用五新作业人员的教育

  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时,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教育,学习:

  1、“五新”的基础知识。

  2、“五新”的`性能、特点及其可能带来的危害。

  3、采用“五新”后新的操作方法。

  4、为避免事故而采取的防范措施,选用正确的劳动防护用品。

  5、采用“五新”后发生异常情况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在撑敢基本性能、基本操作规程和操作方法后,才能上岗操作。

  六、经常性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把它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经常性的教育内容包括:

  1、上级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的文件、指示。

  2、各部门、科、室和各个职工的安全责任。

  3、安全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4、事故案例及教训和安全技术先进经验、革新成果等。

  班组应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利用班前或班后进行。

  七、对工伤事故和久假复工的应从新进行安全教育。

  八、安全管理干部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管理干部培训班,不断提高业务水*,以便更好地教育,培训职工的安全知识。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工会应对安全生产作出全面系统的检查,是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组织,推动检查督促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1、监督检查本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和开展安全工作的情况,定期研究分析职业危害趋势和重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2、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和安全生产目标植。

  3、了解现场安全情况,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不安全问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贯彻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各级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对安全技术规程的执行情况。

  5、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和安全措施项目完成情况。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和问题有权提请安全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制止其施工和生产。

  7、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树立安全生产典型。

  8、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监察机构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9、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10、负责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对造成事故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11、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职工和未年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12、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

  13、在业务上接受地方安全监督机构和上级安全机构的指导,并如实映情况。

施工安全制度5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各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力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检查制度。根据各级*主管部门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安全生产奖罚条例:

  一、奖励

  1、在整个项目施工期间,无重大伤亡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火灾事故、无治安刑事案件的班组,项目部命名为安全先进班组,颁发奖状、锦旗和奖金,以资鼓励。

  2、在施工期间,项目管理人员、班组长、职工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项经部将视情节予以200元以上的奖金。

  3、凡在施工过程中、从开始至竣工无发生施工无违规的单位,报公司批准积极予以奖励。

  二、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的罚50元/次,不扣好帽戴的罚20元/次。

  2、凡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罚责任人50元以上。

  3、穿背心、短裤、拖鞋及赤膊、酒后上班的罚50元。

  4、不走施工安全通道、斜道、楼梯,而攀登外脚手架的罚50元。

  5、各工种在施工期间向空中乱仍或随意向下坠落物件的罚100元以上。

  6、晚上或午休睡在脚手架上的罚30元。

  7、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脚手架拉结、模板支撑的罚50元。

  8、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临边、洞口防护栏或盖板的罚100元。

  9、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安全网的罚50元。

  10、在脚手架上堆物超过200公斤/m2的,罚责任人100元。

  11、各工种职工随意拆除机械、电气、电焊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罚50元。

  12、在木工间、危险品仓库吸烟或乱扔烟蒂的罚50元。

  13、未用插头,随意挂钩电线配电及私拉乱接电源罚50元/次。

  14、在宿舍内使用煤油炉、电砂锅、液化气灶或电暖取暖的发现一次罚50元。

  15、偷窃工地建筑材料设备、生活用品,情节严重者送*机关处理,并罚200元以上。

  16、在工地打架,根据双方情节轻重罚500元,被打者不还手,罚款补偿被打者。先出手打人者除罚款外开除出工地。各承包班组长未能管好自己的职工,未能在现场制止打架事件的处1000元以上罚款。

  17、故意损坏或破坏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消防器材,造成安全隐患和事故的,除从重处罚外,送*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凡违反以上所定的罚款条例的,除个人给予罚款处理外,其班组长加罚100元。同一个人违反两次以上将给予加倍处罚。至本工程结束,若个人只违反一次的,罚金予以退回。

  以上条列自20xx年3月20日起执行,希望各班组落实清楚并坚决执行

  在日后工作中大家相互监督与督促,让安全伴随着我们的工作。

  沈阳山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庄盖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设施工程第二合同段项目部

  20xx年3月20日

施工安全制度6

  为了规范操作,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管理,杜绝不良行为,预防安全意外事故的发生,提高施工队伍的综合素质,确保装修施工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便施工顺利安全。

  2、施工现场大小便必须到临时厕所。临时厕所使用后要随时清洗。

  3、材料构件等物品分类码放整齐。领用材料、运输土方,沙石等,不沿途遗洒及时清扫维护。

  4、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整理成堆,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清。

  5、现场施工人员的着装必须保持整洁。不得穿拖鞋、不得光着肚皮上班。

  6、工棚必须保持整洁,轮流打扫卫生,生活垃圾,生产废物及时清除。

  7、团结同志,关心他人,严禁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出工不出力。

  8、对施工机械等躁声采取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减少躁声扰民。

  2、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等。

  3、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具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4、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5、使用砂轮机时,先检查砂轮有无裂纹是否有危险。切割材料时用力均匀,被切割件要夹牢。

  6、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随意走动。

  7、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8、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要严加栏护,封盖,及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灯。

  10、装卸堆放料具,设备及施工车辆,与坑槽保持安全距离。

  11、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指派专职人员指挥。

  12、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

  13、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开工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质量要求,严禁劣质材料进入施工现场,进场材料按指定地点,码放整齐。隐蔽工程须严格按照施工工艺,严禁偷、漏、减项。验收合格后,方准覆盖。

  1、严禁将工具乱放在已经完成的木制品或地板、地砖上。所有已覆面板的清油工程或已喷漆混油工程,均应在其上覆盖塑料薄膜或其他纸、本质介质后方可在其上放置物品。

  2、管道口、预留口、地漏在进场前用防潮棉封口保护。

  1、剩余油漆、胶类妥善保管;空油漆桶、胶桶必须分类放置和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包括外来人员),工作期间禁止喝酒、赌博、打架斗殴等,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经常检查机械设备运行情况,电路和电器设备安全情况;

  3、电锯、电刨转动部分要设防护罩,无人操作要切断电源;

  2、每一种材料必须摆放在适当地点,整齐、干净;严禁乱堆乱放;

  3、所有加工废料必须统一堆放及及时处理,收工时当天废料必须处理干净;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卫生;

  1、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大小和不同的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以便与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施工 现场的人员易于看到。

  3、各种安全标志设置后,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

  4、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对标牌、警示灯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毁坏的标志牌等要及时更新、更换。

  5、施工人员要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牌要求,爱护安全标志牌,对破坏安全警示牌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1、现场必须设宣传板一块,张贴各种制度、图纸和施工安排等。

  2、施工人员及各班组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闹事,严禁在施工现场抽烟、喝酒、打牌、赌博。

  3、现场及楼梯间过道必须每天及时清理垃圾,保持施工现场干净整齐。

  4、材料堆放整齐、合理并有明显标识,不得随便摆放。

  8、使用电动工具注意安全,高空作业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危险项目、危险环境施工未作好安全防护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10、质量和进度要严格按照合同和规范执行,把好材料质量关。

  11、现场严禁吸烟和使用电炉、电热器及明火,人走灯熄。

  12、施工现场电力系统一定要有漏电保护装置,严禁随意乱搭乱拉线源,接线、安装设施必须要有专业电工操作,非专业人员一律不准乱动。

施工安全制度7

  安全管理是为施工项目实现安全生产开展的管理活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落实安全管理决策与目标,以消除一切事故,避免事故伤害,减少事故损失为管理目的。

  一、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

  施工项目经理部承担控制、管理施工生产进度、成本、质量、安全等目标的责任。因此,必须同时承担进行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的责任。

  1.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2.

  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

  ①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②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③全员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从经理到工人的生产系统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横向到边,人人负责。

  3.施工项目应通过*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

  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分别通过企业、施工项目的安全审查,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除经企业的安全审查,还需按规定参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施工项目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4.施工项目经理部负责施工生产中物的状态审验与认可,承担物的状态漏验、失控的管理责任,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济损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经理部签定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经理部做出安全保证。

  6.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的记录,做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之一。

  二、安全教育与训练

  进行安全教育与训练,能增强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有效的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失误。安全教育、训练是进行人的行为控制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因此,进行安全教育、训练要适时、宜人,内容合理、方式多样,形成制度。组织安全教育、训练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

  1.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应具有基本条件与较高的素质:

  ①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临时性人员须正式签定劳动合同,接受入场教育后,才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

  ②没有痴呆、健忘、精神失常、颠痫、脑外伤后遗症、心血管疾病、晕眩、以及不适于从事操作的疾病。

  ③没有感官缺陷,感性良好。有良好的接受、处理、反馈信息的能力。

  ④具有适于不同层次操作所必须的文化。

  ⑤输入的劳务,必须具有基本的安全操作素质。经过正规训练、考核,输入手续完善。

  2.安全教育、训练的目的与方式。安全教育、训练包括知识、技能、意识三个阶段的教育。进行安全教育、训练,不仅要使操作者掌握安全生产知识,而且能正确、认真的在作业过程中,表现出安全的行为;安全知识教育,使操作者了解、掌握生产操作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技能训练,使操作者逐渐掌握安全生产技能,获得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减少操作中的失误现象。

  3.安全教育的内容随实际需要而确定

  ①新工人入场前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对学徒工、实习生的入场三级安全教育,重点偏重一般安全知识,生产组织原则,生产环境,生产纪律等。强调操作的非独立性。对季节工、农民工三级安全教育,以生产组织原则、环境、纪律、操作标准为主。

  ②结合施工生产的变化、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③安全意识教育的内容不易确定,应随安全生产的形势变化,确定阶段教育内容。可结合发生的事故,进行增强安全意识,坚定掌握安全知识与技能的信心,接受事故教训教育。

  ④受季节、自然变化影响时,针对由于这种变化而出现生产环境、作业条件的变化进行的教育,其目的在于增强安全意识,控制人的行为,尽快地适应变化,减少人失误。

  ⑤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全面安全教育,激励操作者实行安全技能的自觉性。

  4.加强教育管理,增强安全教育效果

  ①教育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系统性强,抓住关键反复教育。

  ②反复实践。养成自觉采用安全的操作方法的习惯。

  ③使每个受教育的人,了解自己的学习成果。鼓励受教育者树立坚持安全操作方法的信心,养成安全操作的良好习惯。

  ④告诉受教者怎样做才能保证安全,而不是不应该做什么。

  ⑤奖励促进,巩固学习成果。

  5.进行各种形式、不同内容的安全教育,都应把教育的时间、内容等,清楚的记录在安全教育记录本或记录卡上。

  三、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方法。

  安全检查的形式有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1.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①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以自检形式为主,是对项目经理至操作,生产全部过程、各个方位的全面安全状况的检查。检查的重点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现场管理、安全卫生设施以及生产人员的行为为主。发现危及人的安全因素时,必须果断的消除。

  ②各级生产组织者,应在全面安全检查中,透过作业环境状态和隐患,对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检查对安全生产认识的差距。

  ③对安全管理的检查,主要是:安全生产是否提到议事日程上,各级安全责任人是否坚持

  “五同时“;业务职能部门、人员,是否在各自业务范围内,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专职安全人员是否在位、在岗;安全教育是否落实,教育是否到位;工程技术、安全技术是否结合为统一体;作业标准化实施情况;安全控制措施是否有力,控制是否到位,有哪些消除管理差距的措施;事故处理是否符合规则,是否坚持

  “四不放过“的原则。

  2.安全检查的组织

  ①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按制度要求的规模、时间、原则、处理、报偿全面落实。

  ②成立由第一责任人为首,业务部门、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

  ③安全检查必须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准备、有整改,有总结,有处理。

  3.安全检查的准备

  ①思想准备。发动全员开展自检,自检与制度检查结合,形成自检自改,边检边改的局面。使全员在发现危险因素方面得到提高,在消除危险因素中受到教育,从安全检查中受到锻练。

  ②业务准备。确定安全检查目的、步骤、方法。成立检查组,安排检查日程。分析事故资料,确定检查重点,把精力侧重于事故多发部位和工种的检查。

  规范检查记录用表,使安全检查逐步纳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4.安全检查方法。常用的有一般检查方法和安全检查表法。

  ①一般方法。常采用看、听、嗅、间、测、验、析等方法。

  看:看现场环境和作业条件,看实物和实际操作,看记录和资料等。

  听:听汇报、听介绍、听反映、听意见或批评,听机械设备的运转响声或承重物发出的微弱声等。

  嗅:对挥发物、腐蚀物、有毒气体进行辨别。

  问:评影响安全问题,详细询问,寻根究底。

  查:查明问题、查对数据、查清原因,追查责任。

  测:测量、测试、监测。

  验:进行必要的试验或化验

  析:分析安全事故的隐患、原因。

  ②安全检查表法。是一种原始的、初步的定性分析方法,它通过事先拟定的安全检查明细表或清单,对安全生产进行初步的诊断和控制。

  安全检查表通常包括检查项目、内容、回答问题、存在间题、改进措施、检查措施、检查人等内容。

  5.安全检查的形式

  ①定期安全检查。指列入安全管理活动计划,有较一致时间间隔的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的周期,施工项目自检宜控制在7~10天。班组必须坚持日检。季节性、专业性安全检查,按规定要求确定日程。

  ②突击性安全检查。指无固定检查周期,对特别部门、特殊设备、小区域的安全检查,属于突击性安全检查。

  ③特殊检查。对预料中可能会带来新的危险因素的新安装的设备、新采用的工艺、新建或改建的工程项目,投入使用前,以“发现“危险因素为专题的安全检查,叫特殊安全检查。

  特殊安全检查还包括,对有特殊安全要求的手持电动工具,电气、照明设备,通风设备,有毒有害物的储运设备进行的安全检查。

  6.消除危险因素的关键。安全检查的目的是发现、处理、消除危险因素,避免事故伤害,实现安全生产。消除危险因素的关键环节,在于认真的整改,真正的、确确实实的把危险因素消除。对于一些由于种种原因而一时不能消除的危险因素,应逐项分析,寻求解决办法,安排整改计划,尽快予以消除。

  安全检查后的整改,必须坚持“三定“和“不推不拖“,不使危险因素长期存在而危及人的安全。

  “三定”指的是对检查后发现的危险因素的消除态度。三定即定具体整改责任人;定解决与改正的具体措施,限定消除危险因素的整改时间。在解决具体的危险因素时,凡借用自己的力量能够解决的,不推拖、不等不靠,坚决的组织整改。自己解决有困难时,应积极主动寻找解决的办法,争取外界支援以尽快整改。不把整改的责任推给上级,也不拖延整改时间,以尽量快的速度,把危险因素消除。

  四、作业标准化

  在操作者产生的不安全行为中,由于不知正确的操作方法,为了干的快些而省略了必要的操作步骤,坚持自己的操作习惯等原因所占比例很大。按科学的作业标准规范人的行为,有利于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失误。

  1.制定作业标准,是实施作业标准化的首要条件

  ①采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操作者三结合的方式,根据操作的具体条件制定作业标准。坚持反复实践、反复修订后加以确定的原则。

  ②作业标准要明确规定操作程序、步骤。怎样操作、操作质量标准、操作的阶段目的、完成操作后物的状态等,都要做出具体规定。

  ③尽量使操作简单化、专业化,尽量减少使用工具、夹具次数,以降低操作者熟练技能或注意力的要求。使作业标准尽量减轻操作者的精神负担。

  ④作业标准必须符合生产和作业环境的实际情况,不能把作业标准通用化。不同作业条件的作业标准应有所区别。

  2.作业标准必须考虑到人的身体运动特点和规律,作业场地布置、使用工具设备、操作幅度等,应符合人机学的要求。

  ①人的身体运动时,尽量避开不自然的姿势和重心的经常移动,动作要有连贯性、自然节奏强。如,不出现运动方向的急剧变化;动作不受限制;尽量减少用手和眼的操作次数;肢体动作尽量小。

  ②作业场地布置必须考虑行进道路、照明、通风的合理分配,机、料具位置固定,作业方便。

施工安全制度8

  为确保公司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预报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断改善施工条件和作业环境,使施工现场达到最佳安全状态,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和财产安全,实现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制定本安全检查制度,凡属我公司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项目施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执行本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应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1)和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规定,结合项目施工特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应保持检查记录。

  -第二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应通过安全检查,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利用安全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意识,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提高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通过安全检查达到互相学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取长补短,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安全检查按照经常性的、定期制度性的、突击性的、专业性的和季节性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四条: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应有检查记录,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除保持检查记录外,应对被检查方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隐患整改,经复查整改合格,进行销案。

  -安全检查中查出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被查方必须立即整改。

  -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应当场指出进行纠正。

  -被检查方负责人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进行“三定”(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向安全检查部门(或检查人)反馈信息,申请复查整改结果,并做好书面记录。。

  -第五条:经常性安全检查。在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应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证施工正常运行。作业班组长或作业人员应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检查岗位作业环境的安全情况,作业人员安全防护设施配置和健康状况。

  -项目部安全员或安全值日人员每天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巡回安全检查,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巡回检查,检查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是否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检查作业人员的作业行为是否违反操作规程和程序。发现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并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

  -公司生产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施工员在检查生产过程的同时,应检查安全、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施工设备机具、环境和人力资源等投入是否得到有效实施,检查作业人员的作业环境和作业行为,存在隐患,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违规行为立即制止,责令改正。

  -质安部项目安全管理责任人,按照所策划的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方案,对施工全过程中的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安全管理记录,及文明施工实施督促、检查,对安全隐患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应跟踪验证整改的效果,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档案资料。质安部经理应对项目安全管理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管理策划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和目标管理实现情况,保持检查记录。

  -第六条:定期安全检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规定、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公司或项目部定期对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达标检查,属全面性考核性安全检查。

  -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带队,质安部、技术部、生产部等部门派员参加,质安部经理负责组织实施。检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状况及安全资料管理,应将逐项安全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检查方,巩固成绩,弥补不足,安全隐患由质安部负责下达整改通知单,并跟踪整改结果。

施工安全制度9

  施工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因素,是建筑业施工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因此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严加安全管理制度方面的工作,下面提供了相关的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设备动力管理部门:既要根据生产任务,充分发挥现有的设备效益,并随着施工技术的不断发展,配合相应的配套机械设备,完善施工工艺,提高工效;又要加强基础管理,实现全面质量管理,提高机械设备的实用性能和提高机操人员工作质量,以求得机械设备的最佳效益。为此特制订以下施工设备管理制度。

  1、施工设备的购置、更新、改造管理。

  a、新购的施工设备,必须坚持结构合理、安全可靠、性能稳定、经济合理的原则认真选型定型。经安装验收合格后,及时入帐,纳入固定资产。

  b、经常调查研究,掌握好现有机械的技术状况和新品种新技术的发展动态,做好更新换代工作,及时淘汰性能差、耗能高、不安全、修理改造又不合算的陈旧设备;促使技术进步。

  c、对局部不适应使用的施工设备,要经过技术论证,申报批准后进行技术改造,以求达到安全使用、提高效益、技术性能稳定的良好效果。

  3、财产管理

  a、凡属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设备,都要进行分类建立台帐、卡片,机械履历书、钉固定资产铭牌。主要机构应建立技术档案,并按规定存档。

  b、随时掌握机械设备使用动态,根据施工任务的实际情况,做好内部调配和借用的协调工作。每年年终对所有施工机械设备清查盘存一次,做到帐、卡、物、号、金额五相符合。发生亏盈,要查清原因,按固定资产审批权根,报上级处理。

  4、现场施工设备管理

  a、对新购置和大修后的施工设备应按规定的走合期及保修期在现场试用评定。

  b、按时进行设备检查,*时经常定期或不定期对现场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带病运转一律停机,并签发“设备安全整改通知单”限期整并复查。

  c、现场在用的机械由操作人员按规定填写“机械运转卡”,每月初由机管员收集汇总后填入机械履行书中的“月运转记录表”。

  5、电动、机动工具和机械配件管理

  各下属单位的震动器、冲击电锤、电钻等电动、机动工具及气压焊设备等机械另配件,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帐、卡。每季度编造收、发、存报表,做到帐、卡相符,并将报表报送有关部门。

  6、技术管理

  a、新购机械初次安装使用之前,公司物业管理科、使用单位机管员有关人员必须熟悉产品的性能结构、操作规程及安装拆卸应注意事项和安全操作规程。安装时有关人员必须在场监护,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并试用运转正常后,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b、需报废设备,必须经“三结合”小组鉴定,设备技术负责人审查核准。按固定资产审批权限,办理报废手续。批准报废后的机械设备应建立帐册备查。

  c、做好经常性的培训发证工作,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凭证上岗。

  d、塔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等大中型设备实行机长负责制;中小型设备实行现场专机专人操作制,设现场或施工片机长,负责现场或施工片的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及操作人员的安排调配。金属切削机床、汽车等实行专人负责制。

  e、掌握机械设备技术状况,及时做好保养、修理工作;大修后的机械设备需报公司物业管理科批准后方能继续使用;并按实填写机械履行书中修理记录内。

施工安全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局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防止设备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定。

  第二条工程局所属从事施工设备运行、生产的各施工局、项目部、指挥部、分局、厂、处等(以下简称局属各单位),适用于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水电建设施工设备包含普通施工设备和特种施工设备两大类。

  1、普通施工设备主要指挖掘机械、铲土运输机械、压实机械、路面机械等。

  2、特种施工设备主要指施工起重设备,施工中的客运和货运缆机,锅炉、储气罐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以及其它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特种设备目录中的施工设备。

  第四条局属各单位应根据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及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开展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第五条局安监办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及相关的检查监督工作。

  第六条工程局要求各单位建立相应的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满足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的专职、兼职管理人员。

  第七条工具工程局设备管理办法,a、b类设备的安全管理按本制度执行,c类设备的安全管理,由局属各单位参照本制度的要求另行制定,也可参照执行。

  第八条工程局设备安全管理目标

  1、不发生一次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机械安全事故。

  2、杜绝重大、特大设备事故。

  第二章施工设备的购置、外租、现场安全管理

  第九条设备购置的安全要求:

  1、严禁采购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低劣、劣质、结构简陋、没有安全保障的机械产品。

  2、设备采购前,按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对设备的生产厂商资质及生产能力进行审查及评审,选出合格的设备供应商,需采购的设备必须在合格的设备供应商中进行采购。

  3、设备到货验收时,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是否良好,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还需查验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设备设计的安全技术规范,安装及使用说明书等资料是否齐全;对于特种施工设备,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4、对于大中型普通设备及特种设备到货验收后,由局设备管理部门建立设备技术档案,该档案一式二份,设备管理处留存一份,另一份随设备走。

  5、设备调动时,技术档案应随机转移,使用单位或项目应及时、认真、如实填写,妥善保存。

  第十条需租用外部设备资源时,必须由租用单位的设备管理及安全管理部门对设备技术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合格后,方能租用。检验资料应报具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严禁租用技术状况差、存在严重故障隐患,或国家强制性及命令淘汰的施工设备。

  第十二条对于国家强制要求,需定期进行检查、检测的特种施工设备,必须要求租赁方提供有效的国家相关质量监督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

  第十三条施工设备的现场安全管理:

  1、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禁止违规操作,设备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检查监督操作人员,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对于从事危险作业和危及人身安全的设备,应有明显标志和安全措施。

  3、施工设备停放、检修、安装应有统一、固定的位置,场地应安全。对设备进行转移和检修保养时,必须悬挂明显警示标识;对电器设备进行检修时,检修场所必须有雨棚等防雨装置。

  4、大中型施工设备必须定人、定机,实行机长负责制的人机一体化管理。

  5、特种施工设备和大中型施工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过技术培训,熟悉本机的操作、保养和技术规程,并取得国家统一发放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6、按照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规程,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如实填写相关记录。

  7、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和检验,切实加强设备使用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设备,必须立即停机整改,待故障排除后,方能重新工作。

  8、实行设备出勤签证制,必须由现场调度或设备管理人员签字后,设备方可出勤或运转。对于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场地及、路段,或设备存在严重故障隐患时,现场指挥和设备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使用,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

  9、实行设备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设备安全风险金,并落实到作业队、班组、单机(组)及个人,做到责任分明,定期考核,并把考核结果同基层设备管理人员、操作和修理人员的个人收入挂钩。

  第十四条施工设备的拆装:

  1、大型专用和特种设备的拆装,要求必须具备拆装能力、持有相关资质证书和单位,或邀请具有相关业务能力和资质的单位实施。

  2、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的拆装,必须按照设备制造厂的相关说明并结合现场具体情况制定拆装作业指导书,负责拆装的工程人员和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建立健全并实行岗位责任制,必须持证上岗。

  3、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的拆装必须如实做好记录。对在拆装过程中发现的一般性缺陷和问题应详尽说明。

  4、凡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缺陷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可行的补救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设备使用安全。

  5、重大缺陷和问题经处理后,必须经过本单位检验部门并经安监部门同意并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

  6、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在拆装后,必须进行检测、验收,并确认各项技术指标达到要求和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后,方可正式运行。

  7、对于拆装工作自行实施的,完成后必须由上一级部门组织验收:送外实施的,必须双方共同组织验收。

  第十五条设备的大修或改造:

  1、设备的大修和改造必须按工程局的设备大修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2、设备大修或改造完成后,必须进行检测、试机、验收,并做好相关记录,设备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3、对于有国家强制技术标准的特种施工设备,必须由国家有关质量监督部门检测检验后,出具检验合格报告。

  第十六条设备的报废:

  1、施工设备经有关部门检测后,到达报废条件且已不具有改造价值的,须按正常报废程序进行,任何单位或部门不能进行阻挠或延期使用。

  2、对于特种设备的报废,必须进行全面地检测,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已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报废处理。

  第三章施工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与检查

  第十七条有计划的增加施工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投入,形成机械安全教育制度化、规范化。

  第十八条科级以上设备管理人员由工程局统一进行安排培训,对于普通设备管理人员和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由各单位自行举办,每年必须进行一次。

  第十九条机械设备安全教育由各单位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设备管理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第二十条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经过设备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设备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上机前安全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独立上机操作。

  第二十二条机械设备安全教育记录必须如实填写,并按规定进行存档。

  第二十三条安全检查的类别主要有: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

  第二十四条日常检查由设备操作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或专职人员负责进行;专项检查,根据设备的特殊安全要求或特定时期的工作需要进行,由各单位负责组织;综合检查由工程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设备安全例会与安全生产例会同时进行。

  第三章设备事故的处理

  第二十六条设备事故的处理按水电三局企业标准《事故事件调查和处理程序》及《施工设备事故处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其它条款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局安监办负责解释。

施工安全制度11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 、安全检查的方法: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三、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安全隐患作检查: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五、专业性检查:

  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六、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

  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七、经常性检查:安全职能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安全技术交*度

  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因工伤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把安全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根据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技术交*度如下:

  1、工程开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所处地理环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有关技术、安全部门批准。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2、工程开工时,由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向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

  3、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工地项目经理要组织施工员向实际操作的班组成员将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作详细讲解,并以书面形式下达班组。

  4、施工员根据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实施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责任人落实到班组、个人、履行签字验收制度。

  5、施工现场的生产组织者,不得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私自变更,如由合理的建议,应书面报总工程师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贯彻执行。

  6、安全职能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的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档卡。

  2、项目部必须同各作业班组长和职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3、每天上班前,各作业班组长必须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全面而又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主要强调当天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检查职工的安全防护用品佩带情况,观察和了解职工当天的情绪和心理状态。

  4、对施工机械、机具,在投入正常运行前,必须进行二查:一查其安装是否正确,是否有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保护措施;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检修后运行的操作程序操作,特别是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机械,必须在班前进行检修、检查其安全状态,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机维修,修好试机正常后在使用。

  5、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凡是不具备上岗作业条件者,一 律不得上岗作业。

  6、项目部班前安全活动必须有书面记录,由项目安全员签字确认,企业安全管理科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值班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 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制度:

  项目经理部成员,都必须轮流坚持安全值班,每人一周时间。在值班期间,尽职尽责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详细检查各作业面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整改。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穿拖鞋等情况,按处罚规定给予处理。值班期间,上下清查人数,凡工地有加班加点的人作业,值班人不得离开现场。参加值班期内发生的工伤事故调查、分析、作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

  二、工地看场人员安全责任:

  工地看场人员,除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外,应对进现场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清查发现有新增人员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汇报。并在工地门口设安全监督岗,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带小孩者,有权制止,不得让其人进入施工现场。

  三、各级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间,擅离岗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将追究值班人员的直接安全责任。

施工安全制度12

  建设工程进入冬季施工阶段,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增多,气温较低,空气干燥,容易引起各类施工安全事故,为切实加强项目部冬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有效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市容综合整治项目部与监理公司监理部共同对目前立面改造工程冬季施工现场进行了危险因素辨识,提出以下相关预防要求:

  一、防火灾

  1、入冬前,各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冬施消防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教育职工严守各项规章制度,注意施工安全。

  2、施工单位应制订冬季安全生产和防火、防爆的具体措施,施工中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不得违章作业。

  3、施工单位不得在工作地点、生活区内采用明火、大功率电炉、灯具等取暖。

  4、严格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动火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票。

  5、动火作业时,落实好焊渣或切割火星的现场火源防护,做好遮挡、配备灭火器和管理人员。

  6、各种化学外加剂、有毒物品、油料等易燃物品应设专库存放、专人管理并建立严格的领取制度。

  7、加强各种材料、砼构件、乙炔瓶、氧气瓶等管理,存放场所应符合安全要求。

  8、严禁6级以上大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时进行动火作业。

  二、防冻滑、防高空坠落

  1、作业人员作业前应穿戴好劳保用品,每天开工前对使用的安全带逐一进行检查,有明显破损处需立即更换,确保安全带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定期(特别是大风大雪等恶劣天气过后)对脚手架架体、基础、上人马道、安全网、脚手板、防护网等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禁随意拆除架体构件及变更架体结构。

  3、切实做好防滑措施,大风、雪后要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在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后方可进行正常施工。

  4、由于冬季施工人员行动缓慢、笨拙、反应迟钝,上下架前需专业管理人员喊话并监督,双手离开防护栏杆后将安全带挂于高处。

  5、严禁6级以上大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进行高处作业。

  三、防触电

  1、加强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严禁乱接线,加强用电线路的检查,避免因线路老化造成漏电事故。

  2、现场应设电工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用电设备,严禁非电工人员随意拆改。

  3、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裸线,电线铺设要防砸、防碾压,防止电线冻结在冰雪之中。

  4、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过后,应对供电线路进行全面检查,防止断线等原因造成触电事故。

  四、防物体打击

  1、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上方有施工时,下方应设置“小心落物”等警示标识或拉彩条旗警戒。

  3、严禁抛、扔物料及工具。

  4、严禁6级以上大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进行吊装作业。

  五、监督检查

  1、项目部、安全监理组将严格审查冬季施工方案,督促、检查方案落实情况,并对各施工单位冬季施工安全交底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项目部、安全监理组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包括实体及自检资料),如发现违章行为将按上限罚款,未按本办法要求落实到位处将停工整改,直至整改完成方可复工。

施工安全制度13

  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为了能够强化投标人的"管理,使得各种预控制度得以完善,需要以系统完善以及能够得以贯彻落实的管理制度作为保证和前提。

  首先,在施工开始之前,应该按照行业要求制定文明施工的管理细则,以及规范作业的规程,使得各项工作都能够按照标准进行。并且各种管理制度必须经过现场监理工程师的批准之后,严格执行。

  其次,在开工之前,应该对施工的组织进行设计,同时科学合理的布置*面,对现场进行统一的管理以及规划,为了能够实现文明施工,应该对各种公告以及标志进行统一设置。再次,制定质量控制制度、职工管理制度、施工安全制度、现场管理制度等等各种规章制度。

  最后,为了能够使工作人员的技术素质得以提高,应该有计划地对其开展职业技能、职业道德与纪律等等培训,组织其加强自我学习和自我提高。

  施工安全管理及其存在的问题

  安全管理

  任何事物都是相对的,安全管理工作也是这样。虽然通过加强安全管理可以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依然存在,我们无法从根本上消除隐患。安全事故的发生虽有一定的规律可循,但也存在着偶然性、特殊性及不可预见性。因此我们还要在*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保护人员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做好事故的事后控制工作主要就是要编制行之有效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怎样才能编制出行之有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本人总结出以下几点:(1)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2)编制可行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辨识和控制危险源,加强作业人员的班前教育;(4)加强对所有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5)积极采用“四新”技术,严把材料质量关,加强各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6)编制行之有效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质量管理

  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合同管理。检查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是否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评定考核制度,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到位。仔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检查和审查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杜绝质量事故的隐患。要做到质量监控事先预防,施工操作事前指导。主要需要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控制,第一是人的控制。要配备好“三大员”。即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他们必须责任心强,坚持原则、业务熟练、经验丰富、有较强的预见性,有三大员的严格把关,项目经理就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偶然性质量因素方面。此外是人员的使用。工程施工与其他产业相比机械化程度低,大部分劳动靠人来操作,所以应发挥各自的特长,做到人尽其才。

  人的技术水*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水*,尤其对技术复杂、难度大的操作应由熟练工人去完成,必要时,还应对他们的技术水*予以考核,实行持证上岗。对于新型施工工艺,要引入“样板工程”。第二是材料的控制。材料是工程施工的物质条件,材料供应及时可防止偷工减料,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工程质量也就不可能符合标准。所以加强材料的质量控制,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要求施工单位在人员配备、组织管理、检测程序、方法、手段等各个环节上加强管理,明确对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进场必须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如不具备或对检验证明有疑问时,应查明原因。材料检验和进厂必须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监督下进行。

  工程施工管理措施

  施工现场场地管理措施

  为了营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的环境,应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场地管理。因此,设计施工现场*面布置图应该在施工之前做好,从而能够确保施工活动根据*面布置图得以落实,根据布置图对现场的设施进行定位与布置。同时应该根据实际的工程进展情况,合理地地对施工现场进行整理。如果在实际的施工过程有需要,应该使用隔离网等来进行隔离,进而方便施工。

  临时设施管理措施

  应该根据便利于组织生产以及生活的目的布置各种临时生活以及生产设施,同时布置的过程中应该遵循少占地的原则,禁止占用在建工程的位置。同时布置还要与消防安全以及卫生安全的规定相符合,明确划分施工区与生活区。利用混泥土将临时施工与施工场区的运输通道进行硬化。同时对于运输通道应该安排专人进行维护与保养。根据消防安全以及工地卫生的要求布置临时房屋,同时在建设之前要将布置报给建设单位和建立部门,征得其批准。使用双层彩钢板活动的房屋作为生活房屋,根据实际的需要设置面积。为了能够满足施工期间生产、生活等所需要的用水,应该修建临时的给水工程。同时按照实际需要计算所需的用水量,保证用水需求得以满足,同时应该将当地的给水管道作为临时给水水源的接口,为了保证施工用水的质量,应该将河水过滤沉淀之后达到要求之后方可使用。

  为了便利排水,应该在施工现场设置排水系统。保证排水的坡度要大于1‰,根据流量的需要设置排水沟截面,为了满足施工过程中的用电需求,应该对临时用电施工的组织进行编制设计,对线路走向,电源进线、分配电箱、总配电箱的位置予以确定,准确地计算负荷,选择合适的变压器容量。为了保证安全,应该对做好用电技术措施。

  施工秩序管理措施

  在工程项目开始之前,项目经理要按照在投标时所作的承诺和合同的约定,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并且将其报备给监理部门同意之后,严格的贯彻落实,如发生重大的变更,应该取得建立以及建设单位的批准。

  采用开工报告制度,开工报告要得到有关部门的同意之后才能执行。在各个分部的工程开工之前,应该向驻地监理提出申请,得到同意之后方可开工,并采用内部审核制度监督各分项工程开工。

施工安全制度14

  1、电焊工须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证过期未年审的不准作业。

  2、施焊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3、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要有触电保护器,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完成。

  4、电焊机要设置单独的开关,开关应在防雨的开关箱内。

  5、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要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6、严禁在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7、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气孔打开。

  8、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氧气。

  9、雷雨时,应停止露天施焊作业。

  10、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焊部位配备灭火器材。

  11、焊点下方未设接焊时不准施焊作业。

  12、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13、作业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现场。

施工安全制度15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是根据我国的建筑法和安全法制定的,安全管理对施工的环境,防护用品,操作行为的正确性等等做了一定的规定,其极大程度上保障了员工的人生安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内容有哪些呢?下面就让律图的小编为您解答。

  一、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1、安全检查的内容:

  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2、安全检查的方法: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3、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4、突击检查: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5、专业性检查:

  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6、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

  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7、经常性检查:安全职能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8、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

  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二、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技术制度

  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因工伤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把安全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根据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技术制度如下:

  1、工程开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所处地理环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有关技术、安全部门批准。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2、工程开工时,由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向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

  3、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工地项目经理要组织施工员向实际操作的班组成员将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作详细讲解,并以书面形式下达班组。

  4、施工员根据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实施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责任人落实到班组、个人、履行签字验收制度。

  5、施工现场的生产组织者,不得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私自变更,如由合理的建议,应书面报总工程师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贯彻执行。

  6、安全职能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的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值班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档卡。

  2、项目部必须同各作业班组长和职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3、每天上班前,各作业班组长必须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全面而又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主要强调当天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检查职工的安全防护用品佩带情况,观察和了解职工当天的情绪和心理状态。

  4、对施工机械、机具,在投入正常运行前,必须进行二查:一查其安装是否正确,是否有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保护措施;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检修后运行的操作程序操作,特别是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机械,必须在班前进行检修、检查其安全状态,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机维修,修好试机正常后在使用。

  5、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凡是不具备上岗作业条件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6、项目部班前安全活动必须有书面记录,由项目安全员签字确认,企业安全管理科进行监督检查。

  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1、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制度:

  项目经理部成员,都必须轮流坚持安全值班,每人一周时间。在值班期间,尽职尽责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详细检查各作业面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整改。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穿拖鞋等情况,按处罚规定给予处理。值班期间,上下清查人数,凡工地有加班加点的人作业,值班人不得离开现场。参加值班期内发生的工伤事故调查、分析、作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

  2、工地看场人员安全责任:

  工地看场人员,除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外,应对进现场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清查发现有新增人员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汇报。并在工地门口设安全监督岗,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带小孩者,有权制止,不得让其人进入施工现场。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一般包括一些安全制度,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开工前开工后的安全进行了保障,施工之前一定是要对工地的环境安全进行检查,为了加强施工的安全性,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增加安全值班制度,但是其主要值班人员是经理。如果发现有人违反了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话,应该进行相应的惩罚。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投诉/举报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


建筑施工安全制度3篇(扩展9)

——建筑施工劳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建筑施工劳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面提升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xx〕11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工程项目)。建筑施工企业是指在我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

  第三条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考评工作由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考评主体)实施。

  省级考评主体负责全省特级、一级(含专业承包一级)、中央在陕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市级考评主体负责本辖区二级(含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考评主体负责本辖区三级(含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下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四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鼓励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六条各级建筑业协会要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宣传、教育及相关培训工作。

  第二章工程项目考评

  第七条考评主体对本辖区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以工程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标准化自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第九条工程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负总责,由总包、专业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共同组成自评机构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项目首次开展自评的时间为办理监督手续当月起。

  第十条工程项目自评机构每月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开展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项目自评材料须留档备查;在对施工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评分时,属于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应注明该单位名称。建设、监理单位对项目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发现自评工作不认真或安全隐患未消除的,责令其整改或重新自评。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因特殊情况中止施工时,总承包单位应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出具经驻工地监理机构及建设单位签署的中止考评报告,报告中应说明中止原因;复工前,总承包单位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出具复工报告以及对施工现场进行自查的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考评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应当在实施日常安全监督时同步开展工程项目考评工作,并抽查项目阶段性自评情况,指导监督工程项目自评工作。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前,由建筑施工企业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提交《陕西省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请表》(附件1)及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主要包括:

  (一)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录及变更文件资料;

  (二)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自评表;

  (三)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自评汇总表;

  (四)企业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季度评价汇总表;

  (五)工程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六)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奖励、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

  (七)工程项目考评主体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考评资料后,以工程项目自评为基础,结合监督检查情况,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向建筑施工企业下发《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项目考评结果告知书中应包括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等单位及其项目主要负责人信息。项目自评资料不符合要求,或与实际状况不符的,项目考评主体书面说明理由并退回资料。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综合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为“优良”,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的为“合格”,70分(不含)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十六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工程项目,优先评定为优良。

  (一)获得全国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省级文明工地或者工程所在地安全文明施工观摩工地的;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受到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的;

  (三)在施工安全技术和标准化研发方面获得专利或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不合格:

  (一)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再统计行政处罚次数);

  (二)因存在安全隐患在一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考评主体2次及以上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的;

  (三)月自评资料不健全、不连续或企业未对项目标准化工作进行季度检查评分的;

  (四)办理竣工验收前建筑施工企业未提交工程项目自评及申请材料或项目自评材料弄虚作假的。

  第三章企业考评

  第十八条考评主体应当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第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含外省进陕企业)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xx)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向考评主体报备,自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应提前90日向考评主体提交《陕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申请表》(附表2)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主要包括: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周期自评表;

  (二)近三年内企业承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汇总表;

  (三)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奖励、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

  (四)承建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五)考评主体规定的其它材料。

  由省级考评主体考评的企业,应提前90天向省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提交有关资料,省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查,将符合要求的资料移交省级考评主体进行考评。

  第二十一条企业考评在企业自评的基础上进行。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材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以企业自评为基础,结合企业自评报告、企业承建项目考评结果,评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2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

  第二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或复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汇总得分在80分(含)以上为“优良”,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为“合格”,7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在考评周期内(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评为优良:

  1、竣工项目考评优良率达到10%以上的;

  2、在建工程全部实行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的;

  3、省级文明工地数量达到已考评项目总数量10%以上;或者获得全国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2个及以上、或者获得省级文明工地观摩工地1个及以上的;

  4、获得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表彰奖励的;

  5、在施工安全技术和标准化研发方面获得专利或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

  第二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不合格:

  (一)未按规定开展企业自评工作或自评结果低于70分的;

  (二)企业近三年所承建的项目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再统计行政处罚次数);

  (三)企业近三年已竣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率超过5%的。

  第四章奖励和惩戒

  第二十五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记入安全生产信用档案。

  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在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重新复核其安全生产条件,对整改后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整改后合格”,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总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30日内重新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对重新考核合格的,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对重新考核不合格或逾期未考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二十八条经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合格或优良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评主体撤销原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

  (二)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考评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五章考评管理

  第二十九条外省进陕建筑施工企业和外省进陕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考评结果,由省级考评主体汇总,省厅每年12月转送至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考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制度、流程,加强考评管理。各级考评主体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辖区考评工作,并将其单位、姓名、电话报省考评主体备案。

  第三十一条各级考评主体在对辖区企业进行考评时,可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该企业在外市(区)及外省项目考评情况、结合该企业在辖区的实际,做出考评结果;

  各市(区)将辖区项目考评结果统计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向省考评主体报送。对企业考评结果原则上每季度报送1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每月中旬在陕西建设网公布各市(区)上报和外省转送的项目考评结果以及企业考评结果。

  第三十二条对于工程项目或施工企业因受到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不良行为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或因获得通报表扬、表彰、奖励等业绩被评定为优良的,均以各级人民*或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为准。

  第三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周期自评工作不足半年的,可以不向考评主体提交该年度周期自评表,但应提供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之外的其他材料;半年以上的,按一个年周期计起。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细则》自20xx年5月22日起施行,至20xx年5月21日自行废止,有效期五年。

  陕西省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

  根据《细则》,全省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将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考评工作由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实施。《细则》明确,工程项目考评是对本辖区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以工程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标准化自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企业考评主体应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企业(含外省进陕企业)应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向考评主体报备,自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建筑施工安全制度3篇(扩展10)

——建筑施工安全标语

建筑施工安全标语1

  建筑施工安全标语

  【--安全】

  一、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

  二、落实省建设厅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三、抓好安全生产,促进经济发展。

  四、精心设计是工程质量的灵魂,规范施工是工程质量的基础,严格监理是工程质量的关键,*监督是工程质量的保证。

  五、实施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

  六、严格落实安全标准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七、把握安全 拥有明天

  八、留一生安全给自己,送一份*安给家人。

  九、居安思危除隐患,预防为主保安全。

  十、掀起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的高潮

  十一、现场施工讲文明,周围居民得安宁。

  十二、认真贯彻“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十三、见了违章严批评,道是无情却有情。

  十四、生命至高无上 安全责任为天

  十五、掌握安全生产知识,争做遵章守纪职工。

  十六、生命至高无尚,安全责任为天。

  十七、创一流施工业绩,树文明施工新风。

  十八、落实安全规章制度 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十九、实施安全生产法 人人事事保安全

  二十、多一份小心,少一份担心。

  二十一、隐患不除根,事故根连根。

  二十二、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

  二十三、安全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保障安全。

  二十四、广泛动员,狠抓落实,群防群控。

  二十五、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接受社会各界广泛 监督。

  二十六、安全是幸福的源泉 安全是效益的保障

  二十七、安全就是生命,责任重于泰山。

  二十八、强化质量监督,严把质量关口。

  二十九、人人遵守《建筑法》,安全生产靠大家。

  三十、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三十一、广泛动员,强化监督,责任到位,常抓不懈。

  三十二、安全生产一刻也不能松懈。

  三十三、认真学习坚决贯彻《安全生产法》

  三十四、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三十五、杜绝违章,珍惜生命。

  三十六、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三十七、确保安全防治措施落实,加强专项整治重点监管。

  三十八、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三十九、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

  四十、广泛开展安全月活动 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

  四十一、依法监管,公正执法,确保安全。

  四十二、建筑“三宝”配备好,保障生命安全方有效。

  四十三、防微杜渐 警钟长鸣

  四十四、安全在心中,生命在手中。

  四十五、广泛开展安全活动,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

  四十六、“四口”好比老虎洞,不加防护把命送。

  四十七、造高楼靠打基础,保安全靠抓班组。

  四十八、安全伴君一生 生命只有一次

  四十九、安全是效益的保障,安全是幸福的源泉。

  五十、“再提高、上水*”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五十一、安全生产 违法必究

  五十二、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五十三、关爱生命 关注安全

  五十四、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稳步促进安全形式好转。

  五十五、开展安全月活动,深入贯彻安全法。

  五十六、隐患险于明火 防范胜于救灾

  五十七、安全来于警惕 事故出于麻痹

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