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贯彻落实中省环保督察巡查反馈意见和自查问题整改报告,供大家参考。
关于贯彻落实中省环保督察巡查反馈意见和自查问题整改的报告
县中省环保督察整改办:
根据陕字(2017)74 号《关于印发**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园区高度重视,进行了会议专题安排,出台了整改方案,要求各村、各单位、各企业按照《**农业园区关于贯彻落实中省环保督察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整改,对存在环保隐患地方、企业等进行了自查和整改。形成自查整改报告如下:
一、园区关于县中省反馈意见自查整改情况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各级各部门程度不同的存在“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现象,没有很好把握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辩证关系,环境保护还没有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方面。
整改情况:
1、一年来,我园区深入学习贯彻各级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特别是学习了《环保法》、中省市县的实施意见及有关政策法规,切实强化了各级各部门干部群众的绿色发展观,努力把我园区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深刻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2、园区上下通过会议形式集中宣传和学习,园区司法所在集镇进行了环保知识“六进”宣传,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大了干部和群众的环保宣传力度,强化全园区干部群众的环保理念,真正认识到环保的重要性,将环保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
(二)责任意识不够强,园区各单位存在环保责任不清、尽责不力、推诿扯皮现象,环保责任和压力传导层层衰减现象。
整改情况:
1、园区、各单位和各村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要求,进一步夯实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切实将环保每一项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确保环保在我园区不出现重大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
2、年初,经济工作会上进行了专题部署和安排,平时多次在会上进行了安排落实,要求各级各干部切实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健全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奖惩措施,强化责任追究,促进守法常态化管理。
3、统筹兼顾环保各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了存在的问题,推动全园区环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推进,保证了稳而有序进行。
(三)存在重安排部署、轻落实督察的问题方面。
整改情况:
1、园区按照县上统一安排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园区由党工委书记何乃平、管委会主任刘军担任网格长,各村由支书任分网格长,各村由支书、主任、监委会主任、小村长形成的网格监控体系,进一步明确网格人员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落实网格化管理,出现问题不及时监管的要严肃追究网格责任人责任,将环保工作全盘管理。
2、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抓好环保问题整改落实。根据中省反馈意见开展“回头看”活动,明确整改内容,严格整改标准,强化整改措施,夯实整改责任,力争将问题整改到位。
3、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学习,建立健全培训机制,经常对园区干部及村干部进行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努力提升了各级环保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为环保工作保驾护航。
4、通过学习和督查,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干部环保责任,分解落实了环保任务和要求,明确了具体责任人,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将环保工作做到不留死角。
5、暂时未发现违法现象。若出现则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对环保意识淡薄、不顾后果违规决策或徇私枉法造成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干部或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关于自查环保基础设施等方面和平时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为加大全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力度,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我园区高度重视,全年多次进行了集中整治,并于今年 6、7 月份集中再次进行了安排部署,特别对我园区集镇环境卫生、沿黄沿线整治、河道整治等方面作为重点整治目标。现将自查发现问题情况总结如下:
(一)道路环境整治情况 1、园区对水毁道路集中安排和部署,对 3 处道路进行了维修,有效防范了损毁带来的巨大损失和安全隐患。
2、开展对道路生活垃圾进行了集中清理,由各村支书主任带领村民将沿黄路、各村主干道两边的垃圾进行了集中清理,使村内的道路清洁美丽。
(二)企业环境卫生整治情况 1、集中对各企业进行了培训,要求自行清理场区环境卫生,严禁生产和生活垃圾乱倒、乱放,严禁“三乱”现象出现,同时对企业排放按环保要求进行整治。
2、对厂区周边的环境卫生进行整治,保持有个美丽的生产环境。
(三)沿黄线整治情况 1、今年 6 月份,按照县上统一安排,投入 20 多万元,对黄河沿线的非法采沙场、鱼池、沿线垃圾、乱摆乱放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确保了沿黄旅游线路干净美观。
2、对沿黄线路的违建、彩钢房进行了集中拆除和规范。
3、对沿黄居民的生活垃圾进行了集中清理,规范了垃圾的处理工作。
三、关于环保政策保障、责任落实等方面自查和整改情况 (一)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方面。
园区出台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年度计划和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了环保责任制和具体责任人,分解了环保任务,确保环保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落实,不出现重大环保安全隐患。
(二)落实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学习和贯彻情况。
一直以来,园区对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不间断的培训和学习,形成了长效学习制度,每季度培训学习 1 次。通过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形成全社会关注环保、爱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推行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 园区出台了网格化管理文件,落实了责任人,确保全方位监管。
(四)全面落实“河长制”明确各项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通过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逐年对河流进行整治,改善河流流域生态环境。
(五)对人蓄饮水的排查和整治 园区每季度安排各村对所有的人蓄饮水设施进行了排查,暂时未发现环保安全隐患和污染现象。
(六)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今年以来,在原有的基础上再次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为了进一步解决村内各机关站所及生活污水排放问题,决定实施**村污水处理项目,日处理污水量 100 方,预计总投资 70 万元;为了进一步解决各机关站所及村内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问题,决定实施**村垃圾填埋场,总容积 6 万立方米,配套入场砂石道路 500 米,预计总投资 110 万元,为进一步推进贫困村村容村貌改变,投资 7 万元购买垃圾中转箱 5 个,清运车 1 辆。
(七)妥善做好环保信访维稳工作 园区实行了来信来访接访制度,由园区信访办具体负责,做到来访有人接、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结果有回音。
(八)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 园区出台了《环保“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对园区内各单位、各村的负责人环保责任和任务进行了落实和分解,将具体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和
责任人身上,发现有违规违纪和造成重大环保安全隐患,按照《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确保环保秩序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运行。
四、其他方面 我园区将继续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加强环保综合整治力度,合理规划产业布局,打造辖区宜居宜业的良好环境。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的汇报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2016 年,环境保护部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执法中发现,湖南省 13 个市州 22 个饮用水水源地存在 80 个安全隐患问题,截至 2017年 3 月,仍有 28 个未完成整改,其中 15 个位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责任单位:芦淞、石峰、天元区党委政府、华银**电厂 监管单位:市环保局 整改目标:到 2017 年底前,全面完成**市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任务。
完成情况: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保持高压态势。我市高度重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市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亲临一线现场督办,及时调度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进度,全面细化了整改任务,压实了整改责任。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及时调度跟踪各阶段整改情况,反复交办督办和催办,挂图作战,按月通报,全面地推进饮用水源地问题整改。同时,组织联合督查组多次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不反弹。由市环保局、水务局等职能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加强饮用水源地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保持高压态势,严禁新建一切与饮用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
二是开展专项行动,狠抓河道治理。2017 年 9 月,市政府组织各职能部门对湘江违法采砂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大力实施砂石开采权有偿出让和采砂许可制度,划定采砂区,设置禁采区,整合并规范采砂行为,对整合后的采砂厂在取得合法手续并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的前提下准予生产,对于非法采砂厂严厉打击并实施顶格处罚。一水厂二级水源保护区 7 个砂石码头及采砂场已全部取缔,在湘江**段水面及堤内实现了五个“基本看不到”。
三是建立健全机制,创新监管措施。我市积极建立健全河道管理机制,全市成立了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市县乡三级也分别建立了河长制,强化了河道管理责任。持续推进实施河长制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工作督办制度、工作考核制度及巡查报告制度等 5 项制度,将湘江各河长工作目标和任务具体化、规范化,做到保护湘江**段河域各负其责,饮用水水源地监管责任明确,问题整改形成合力。二、三水厂一级水源保护区一生活排口已取缔。市住建部门加大整治督促力度,结合市河东湘江风光带的建设,由市排水公司负责,于 2015 年底完成了电厂后门及沿江路截污工程的建设,**电厂的生活污水已进入霞湾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此入江排污口已取缔。四水厂二级水源保护区两个高排渠污水已截流,并于 2017 年 6 月前完成了工程竣工验收。
四 是重点攻坚克难,彻底完成整改。按中央环保督察要求,我市精准发力,组成专项督查组联合执法,对位于饮用水源地的**市银力混凝土有限公司和湘江干流湘水湾段两艘餐饮趸船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取缔到位。对位于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大唐华银电厂温排口改造工程,市领导多次到现场办公和督办,督促该公司加大投入对温排口实施改道。落实每日调度和跟踪督办,坚持倒排工期加班加点,温排口改道项目已按期完成了老排口封闭和新排口改道排水。同时,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按要求重新设立标识标牌和在核心区建立了围栏,加大了对垂钓和游泳以及电鱼和毒鱼的打击力度,此类现象得以较好遏制。
同时,2018 年 5 月下旬至 6 月上旬,生态环境部饮用水源地专项督查组对我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组对我市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予以肯定,认为我市所有上报问题全部按要求整治到位,未出现死灰复燃,未发现新的环境问题,并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整治和监管,湘江**段水质有较大改善。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已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 7 天。